約翰福音 - 27 - 約翰福音 第二十七集(麥克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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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系列 第二十七集 死人要聽見基督的聲音(約五25-29) 】麥克阿瑟

讓我們翻開上帝的話
約翰福音第五章
這一章的每一段
都有無比深遠的意涵
同時,傳道人的挑戰就在於
怎樣讓人更容易明白
其中深奧的真理
我何其榮幸
能夠帶各位來看
今天早晨所要讀的經文
我們要來看五章25到29節
由我來讀
讓這話印在你們心裡
約五25: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
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
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並且因為祂是人子
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
時候要到
凡在墳墓裏的
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行善的,復活得生
作惡的,復活定罪」
一開始,請各位注意
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
世界歷史上的所有人類
都要從死裡復活
過去與將來的所有人
都要經歷身體的復活
上帝的道如此說
這裡講的是身體的復活
復活有兩種
有屬靈的復活
和身體的復活
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經歷
屬靈的復活
但每個人都會經歷
身體的復活
每個人都將如同字面上的意思
從死裡復活
所有曾經活過的人
都要復活
這正是這段經文的主旨
包括了這兩種復活
我們的主先談論了信徒屬靈的復活
他接著談論信徒和非信徒
的身體復活
問題在於
我們要怎麼明白這個題目
還記得17節至47節
耶穌在這麼長一段話裡
宣告了自己的神性
祂講明了自己與上帝同等
(18節)
猶太人明白祂的意思
就對祂忿忿不平
因為祂說自己
在各方面都與上帝平等
正如上回17至24節
我們談過的
祂說自己
在位格、本性、本質上
與上帝平等
再來,祂在工作上
與上帝平等
上帝怎樣行,祂也照樣行
祂做事時間和方式都和上帝相同
第三,祂擁有的能力與上帝平等
祂擁有專屬於上帝的能力
祂在權柄上
與上帝平等
也在尊榮上
與上帝平等
這等驚人的話(23節)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
不尊敬子的
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這表示父和子在尊榮上
是平等的
最後,24節
子在真理上
與上帝平等
所以說,在這些方面
本性、工作、能力、權柄、尊榮
和真理上
耶穌自稱與上帝平等
稱自己實在是上帝
祂宣告自己與上帝平等
與同樣的本質
以同樣的方法做事
有同樣的能力
有同樣的權柄
同樣配得的尊榮
說話同樣的真實
這些叫人震驚不已的宣告之中
出現在21和22節的是
這段話的高峰
就在21節
祂擁有使人活的能力
以及22節,
祂有最終審判的權柄
耶穌說自己是賜生命的主
也是決定永恆結局的主
祂有使人活的能力
也有權柄決定
人要在哪裡度過永恆
這等能力和權柄
單單屬於上帝
沒錯,耶穌正是在宣告
祂就是上帝
人們明白這點
就開始逼迫祂
這記在16節
因為祂違背了他們的安息日規矩
祂稱上帝為自己的父
自稱與上帝平等以後
逼迫更是加劇
人們認為祂大行褻瀆
便對祂懷恨在心
祂向人講明自己的身份時
並沒有絲毫稀釋這些宣告
反而加重宣告
祂完全不想緩和情勢
祂並不打算安撫人們
祂激起了他們的怒氣
引發他們的敵意
就在於祂宣告自己的神性
其中兩個高峰是:
祂有使人活的能力
實際上並不存在那種存在的東西
沒有任何存在之事
不是因祂而有的
還有,祂將決定人們在哪裡
度過永恆
或是地獄
或是天堂
祂既是賜生命的主
也是審判一切世人的主
祂在21、22節所說的事
祂在25至29節
加以解釋
說這關手使人活
以及最終審判
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看這段話
首先,25、26節
談到屬靈的復活
屬靈的復活
和身體的復活
先看25、26節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實實在在」
這在整卷約翰福音十分常見
尤其是在前幾章
最早在第三章
耶穌和尼哥德慕的談話
祂一再地說「實實在在」
原因在於
提及「實實在在」的每一處
人們都是第一次聽見
祂要說的事
這是祂發出宣告
抵擋他們的神學裡各樣錯謬
各樣困惑
各樣謊言
各樣欺騙
最為有力的方式
祂即將要告訴他們真理
所以才不斷地說
「實實在在」
在祂所能使用的語句中
「實實在在」
最能夠鄭重地確保
祂接下來所說的事千真萬確
而祂所宣告的第一件事是
屬靈的復活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
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
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他在講什麼?
可能有人會認為
祂正在談論未來的復活
就是人類歷史終局的復活
是義人和不義的人一同復活
聖經的確指出了這點
但祂在這裡不是談最後的復活
原因就在於祂說
「現在就是了」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
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什麼樣的復活
既是「時候將到」
又「現在就是了」?
既是「已然」
又是「未然」
這裡的復活必定是指
信徒屬靈的復活
主耶穌基督的工作
始於祂的事奉
而祂開始事奉時
曾一再宣告自己的身份
祂宣告自己來
是為了要叫人得生命
祂一開始事奉
就同時開始叫人活
祂展現了叫人活的能力
祂宣告自己有能力叫人活
人們已經領受了
祂所賜的生命
就是屬靈生命
容我為各位稍微解釋一下
聖經說
眾人自出生以來
就死在過犯罪惡(弗二1)
整個人類已經死亡
──靈性死亡
無法回應上帝
整本聖經不斷重複這一點
基督來,要使人活
使死人得著屬靈生命
什麼叫做靈性死亡?
無法回應上帝
就像屍體無法回應週遭的一切
照樣罪人也無法回應上帝
你可以拿根針
一次又一次地刺入死屍
它一點反應也沒有
罪人也對上帝
對上帝的事都沒有反應
屬血氣之人不認識上帝的事
唯有屬靈的人才能認識上帝的事
罪人是靈性死亡的
耶穌來
為要使靈性死亡的人得著生命
這正是祂的工作
約翰福音強調了
耶穌事奉的這項特色
就是使人活
從約翰福音一開始
直到約翰福音結束
我們會不時看見
耶穌一直宣稱
自己能使人活
甚至在上十字架之前
甚至在復活之前
甚至在升天之前
甚至在差下聖靈之前
祂就一直在叫人活
早在舊約裡
上帝就已經是賜生命的上帝
祂使罪人甦醒過來
以至於叫人活
基督就連上十字架
也在叫人活
這是祂的事奉
唯有祂能在救贖歷史中的任何一刻
叫人活
上帝叫人活
而這裡耶穌談的是屬靈生命
十字架還沒有發生
他們還沒有相信釘十字架
復活也還沒有發生
他們也還沒有相信復活
聖靈降臨還沒有發生
因為基督還沒有升天
五旬節還沒有到來
他們還沒有得著能力
去作見證、傳福音
但自從耶穌事奉的起頭
祂就一直在叫人活
那時還沒有聖靈充滿
還沒有五旬節事件
還沒有復活,還沒有釘十字架
賜生命的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
「時候」意指某段時間
不是指一小時
不是指六十分
也不一定是指很短的時間
事實上,這「時候」已經持續了
幾千年
從第一章開始
祂就賜生命給首批門徒
他們信了
並找到了彌賽亞
他們信靠祂
並跟隨祂
有生命賜給了他們
第四章,有一群來自敘加村的
撒瑪利亞人
出來找祂
也信了祂
因為那婦人說
耶穌把她素來所做的一切事
都說了出來
祂從未見過她
她把這事告訴村裡的人
他們就相信祂可能是彌賽亞
因著她的話
他們就來找耶穌
聽了耶穌的話
因著祂的話
他們就相信了
他們四章42節說
「祢真是救世主」
他們信祂是彌賽亞
是救主,是上帝的兒子
有信了的人
得著生命
門徒和撒瑪利亞人就是例子
他們能證明
現在正是基督叫人活的時候
祂叫人活的時代以經展開
後來的五旬節更是如此
有三千人活了過來
後來教會開始大幅成長
又有五千多人活了過來
耶穌叫人活的事奉
早已開始
再談談這節所說的「時候將到」
表示這時候還在擴展
不過早已發生了
就是靈性死亡的人
得著生命
耶穌也在太八22指出
不信的人是死的
祂說: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
意指讓靈性死亡的人
去埋葬身體死亡的人
耶穌將靈性上不信的人
稱作死人
無法回應上帝
因此,祂來了
為要叫人得生命
我們一起回來看一章4節
這是貫穿整卷約翰福音的主題
約一4:
「生命在祂裏頭」
意思是,基督是生命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三章15節也強調
祂賜生命
約三15: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
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祂的
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信子的人有永生」
約四14,講的是井旁的婦人
「人若喝我所賜的水
就永遠不渴
我所賜的水要在祂裏頭
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回來看五章39節
「你們查考聖經
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然而
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這來仍是指屬靈生命
祂來正是為此
約六27: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
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
接著看33節
「因為上帝的糧就是那
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再看35節:
「我就是生命的糧
到我這裏來的
必定不餓
信我的
永遠不渴」
祂是生命的糧
同一章的68節
西門彼得回答說:
「主啊,你有永生之道
我們還歸從誰呢?」
第十章再次強調了
基督來
為要賜人生命
約十10:「盜賊來
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
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
並且得的更豐盛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
他們永不滅亡」
約十一25,在拉撒路墳前
耶穌對馬大說: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
也必復活」
我們可以跳到二十章31節
這是一節美妙的經文
也是整本書的主題
「但記這些事
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
是上帝的兒子
並且叫你們信了祂
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所以耶穌來
不是要成為某種靈性導師
不要是成為某種
傳遞智慧的「上師」(guru)
祂來了
為要叫死人得著生命
就是那些靈性死亡
與上帝的生命隔絕
深深死於自己的過犯中的人
祂來,為要叫他們得生命
每個生在世上的人
都是靈性死亡的
唯有一個人能賜生命
唯有基督耶穌
但這是怎麼回事呢?
回到五章25節
「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這裡稱基督為唯一的生命來源
是祂藉著說話
創造出生命來
你可以在腦海裡想像
一個充滿屍體的世界
成千上萬的死屍
所見之處
盡是橫屍遍野
唯有一個活人行走在死屍之間
命令他們活過來
這就是基督在世上所做的事
這是祂的屬靈工作
此外,這裡稱祂為上帝的兒子
唯有上帝能賜生命
這是上帝的創造之工
你會在後面的27節看見
祂被稱為人子
我將會告訴你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轉變
但復活的大能
表明了神性
而且也唯有復活的大能
才能表明神性
創造生命
是神性獨具的能力
因此祂的名與神性有關
––上帝的兒子
那麼「聽見的要活了」
是什麼意思呢?
這裡不是指
一般的聽見
不是指表面上的聽見
不是聽見耶穌的事
然後膚淺地信了
我們曾在約二23談過
有好些人信了祂
祂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
因為祂知道
他們所信的,還不足夠
光是信祂是從上帝那裡來
作師傅的
而且能行神蹟
這還不夠
光是聽耶穌的話
得出膚淺的結論,還不夠
馬太福音七章說:
「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
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趕鬼
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基督會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你們這些作惡的人
離開我去吧!」
很多人聽說過
有許多人耳朵聽過
並思想過耶穌所說的話
有許多人也在聖經裡「聽過」祂的聲音
讀過祂在聖經裡所說的話
這不是這裡所說的「聽見」
這裡所說的是
有效的聽見
是心耳聽見
並得著生命
約翰福音三章都在講這一點
你必須從上頭生
這就是上帝叫人活
這就是上帝叫人重生
這和第三章的概念相同
從上頭生
得生命
這裡則是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
這裡是用心耳聆聽
是靈魂的傾聽
是指基督不單對耳朵說話
不單對對腦袋說話
也對內心說話
這不指身體的聆聽
也不是指思考聽見的資訊
而是靈魂的有效聆聽
而這是出於
上帝恩典、大能、主權的旨意
藉由基督的聲音
改變了心靈
這是穿透死亡的聲音
最好的例子就是
耶穌到拉撒路的墳墓去時
拉撒路已經死了
他已經死了三天
他的屍體臭了
耶穌的話穿透了拉撒路的死
拉撒路就從墳墓裡出來
祂的聲音能穿透死亡
並叫人活過來
人不會自己活過來
這不是靠自己的功勞
靠自己的善行
靠自己的宗教活動
靠某種儀式
靠某種屬靈程度
靠某種自我提升
而是唯有基督才能叫人活
弗五14:
「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
從死裏復活!
基督就要光照你」
並賜你生命
羅馬書告訴我們:
我們在罪中受轄制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
我們死在罪中
歌羅西書告訴我們:
除非基督來向我們說生命的話
否則我們毫無屬靈生命可言
但基督賜生命
從來不離信心
反倒總是包括
且要求個人的信心
正因此,39、40節說:
「你們查考聖經
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
你們自以為能賺取永生
你們就是這樣看待聖經
這樣詮釋聖經的
但你們所讀這些聖經
為我作見證
你們卻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所以說,罪人必須做什麼?
到基督那裡去
叫人活的是基督
而到基督那裡去的
則是罪人
唯有基督有賜生命的大能
因為祂是上帝的兒子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
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父與子有能力賜生命
聽好了
父與子在這裡有賜生命的大能
是因為祂們有生命
因為祂們就是生命
約翰福音一章說:基督是生命
而五章21節這裡說:祂賜生命
因為祂在自己有生命
祂就是生命
祂有生命,祂賜生命
因此,沒有基督
就只剩下死亡
上帝賜生命
基督賜生命
父叫人活
子也叫人活
還記得,父和子做同樣的事
父的工作
也是子的工作
父怎樣做事
子也怎樣做事
這是三位一體的奧秘
祂們雖是不同的位格
卻又是一體的
有人說,只有一位上帝
祂有時是父
有時是子
有時則是聖靈
這是所謂的形態論
是古代的撒伯流異端
主張只有一位上帝
祂扮演著三個角色
這大有問題
這就是最早亞他那修
所駁斥的異端
當時譴責這異端所用的經文
其中一節就在這裡
要是父和子其實是同個位格
就沒有所謂「賜給」
亞他那修首先駁斥伯撒流主義
他說,實際上是一位格
賜給另一位格
使祂有叫人活的能力
這必須得有兩位格
說一位格可以賞賜不存在的對象
是犯了邏輯上的謬誤
父自亙古就叫子有生命
正如父自亙古就生了子
這些話是奧秘
但我認識這裡有更深的含義
不只是父自亙古生了子
也不只是自亙古
就賜給子有生命
我想這裡更指出祂道成肉身
我認為在耶穌事奉的頭三十年
就是從出生到開始公開事奉
的這段期間
祂或許沒有運用過
賜生命的能力
上帝仍然可以賜生命
上帝仍可以贖回罪人
祂確實也這麼做了
因為有些人
像是亞拿、西面
撒迦利亞、以利沙伯
馬利亞等人
他們是真聖徒
並蒙上帝賞賜屬靈生命
唯一的問題在於
基督也賜生命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
我們不能妄下定論
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
基督道成肉身
限制了的教條中
耶穌限制自己使用
上帝的屬性
祂並沒有失去這些屬性
這些屬性並沒有改變
但祂限制運用這些屬性
祂的孩提時代
不曾行過神蹟
祂的少年時期
也不曾行過神蹟
沒有祂早年行過神蹟的紀錄
我們十分肯定
因為聖經說
迦拿婚宴
是祂第一次行奇蹟
所以前三十年
祂不曾行過神蹟
祂限制自己行神蹟的能力
祂自願限制
原來完整擁有的屬性
所以我們大概可以說
祂過去沒有叫人活
一旦祂開始了事奉
上帝將賜生命的能力
給了祂
將賜生命的權利
給了祂
於是祂一開始事奉
就開始賜生命
祂賜生命給起先的門徒
賜生命給敘加村的居民
第四章祂開始叫人活
上帝是生命的源頭
基督是生命的源頭
上帝是生命的泉源
基督是生命的泉源
父和子是同一道生命泉水
耶穌擁有生命的權能嗎?
沒錯
祂造了萬有(約一1)
再來
祂的確造了一切萬有
但道成肉身正是指
祂收回了運用這些屬性的自由
但祂一旦事奉
便開始賜生命
賜生命成為祂事奉的標誌
早在還沒有上十字架
還沒有復活
聖靈還未降臨之前
還沒有聖靈充滿
使傳福音得著能力以前
耶穌賜生命
給凡信祂名的人
但當時的人還無法相信十字架
也無法相信復活
因為這些事還沒有發生
但他們相信截至目前的啟示
這就像舊約所說的
誰相信上帝至今所啟示的一切
誰就得以活著
他們信了
上帝至今所啟示的一切
他們這時也運用了信心
於是祂開始了叫人活的事奉
「現在就是了」就是這意思
這事已經開始了
但還在持續進行
約壹五11:
「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
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
祂怎麼賜永生的呢?
祂以話語
將生命吹進人死亡的靈魂
他們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
就要活了
聽見祂聲音的人
靈性就要活過來
這是祂的作為
祂將死人喚醒,得著生命
以弗所書二章
保羅談到死亡
他說: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
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而上帝叫人活
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這是上帝所行的神蹟
而這項神蹟伴隨著
罪人因信敞開心扉接受基督
這就是靈性的復活
耶穌說「這是我所做的」
這位加利利的木匠
站在猶太領袖面前
祂穿得和平凡人一樣
就是當時本地人所穿的
祂的頭上沒有光環
從祂身上也看不出
超自然的現象
祂宣稱自己能使人
得著屬靈生命
祂宣稱能使靈魂重生
並預備他們合適進行上帝的國
這是驚人的宣告
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更是在褻瀆上帝
轉移到身體的復活
上帝不僅永恆地、
且特別透過道成肉身
賜給子叫人活的大能
更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
因為祂是人子
祂是有權行最終審判的人
祂被稱為人子
為什麼?
因為身為人,才能夠審判
讓我來解釋一下
復活並不具有人的要素
使死人復活
並沒有人的要素
但要審判人
就必須身為人才可以
人的審判者
必須由人來擔任
因為祂不僅有上帝的全知
更有人類的親身經歷
祂的審判
因為有了上帝的全知
和人類的經歷
而成為完全的審判
因為祂和我們一樣
在凡事上受過試探
卻沒有犯罪
因此祂是完美的審判者
因為祂曉得
只有上帝知道的一切事
祂也身為人子
親身克勝了人的一切試探
有過人的一切經歷
「人子」來自於但以理書七章
用來指彌賽亞
有審判權賜給祂
使祂能行審判
事情是這樣的
靈性的復活隨時都在發生
但身體的復活不同
是發生在未來
不要以為希奇
不要對我所說的感到驚奇
祂說「時候要到」
而不沒有說「現在就是了」
這是未來才發生的事件
「時候要到
凡在墳墓裏的
都要聽見祂的聲音
就出來
行善的,復活得生
作惡的,復活定罪
請記好了
所有人都要復活
或是復活得生
或是復活定罪受審
所有在墳墓裡的人
都將聽見祂的聲音
這會發生在未來
將來所有曾經活過
後來死了的人都要復活
那群被提的人
就是教會被提的時候
是唯一的例外
因為他們不會死
而是指直被接到雲中
在空中與主相會
這記在帖前四章
但歷史上每過曾經死亡的人
都將死裡復活
你說,等一下
人還需要剩餘的屍骨
來重建永恆的身體嗎?
用不著,因為在大部份的情況下
歷時太久
屍骨已經不在了
而這段聖經的意思是
將來會有物質的身體
會組織在一起
以領受永遠的靈魂
那是永恆的靈魂
若現在不與上帝同在
就永遠不得與上帝同在
若現在不在天堂
就要永遠在地獄裡
每個人最終都會
進入有身體的狀態
林前十五章描述說
身體有不同種類
上帝會預備一種獨特的身體
是為信徒所預備的
像基督榮耀的身體一般
(腓三20)
使我們合適住在天堂
另外也有一種身體
讓人合適下地獄
所以當你想到地獄
可別以為是裡頭都是
沒有身體的靈魂四處飄蕩著
這樣一來
哀哭切齒只是種譬喻
反倒要想到
地獄裡頭有的是真實的身體
在永遠受真實的折磨
每一位曾死過的人
都要復活
而令人吃驚的重點在於
耶穌對他們說
那叫眾人復活的
就是我
這樣的能力超乎想像
任何瘋狂的恐怖份子
都能把人炸成碎片
但有誰能把
所有人都組成原樣
使曾經活過的人復生
並且仍與過去相似
再使永活的靈魂回到身體裡
這是何等的大能
耶穌說,我有這等能力
最終的復活
得用上這等能力
基督的死讓我們預見了這能力
太二十七
當祂去世時,你還記得
墳墓打開了
有聖徒復活,從墳墓中出來
這讓我們預見了路加所說
義人的復活
以及另一次
是惡人的復活
這就像是帖前四章所說的
死人首先復活
這是復活的第一階段
接著在大災難的尾聲
舊約時代的聖徒
和受苦的聖徒
這是第二階段的復活
再來
是千禧年的復活
在千禧年期間死了的聖徒
將復活
因此義人的復活
也就是復活得生
有好幾個階段
會從教會被提
持續到千禧年未了
千禧年有一千年
大災難有七年
我們不知道在災難開始到被提
會持續多久
所以這裡的「時候」
是很長的
這裡的時候,不是一小時
而是一個時代
其中有教會被提時
義人的復活
也是災難的結束
但以理書論到這題目
然後是千禧年王國的復活
復活定罪
或復活受審
或惡人的復活
這都要在基督千年掌權結束時
在白色大寶座前
一次成就
如同啟示錄二十章所說的
死了的人,無論大小
都站在寶座前
都帶著物質的身體
適合進到永恆的地獄
他們的審判者耶穌說
這些都是我的作為
我叫人復活
並決定他們的永恆結局
這是何等權能
你們以為祂站在拉撒路墳前
喊著:「拉撒路,出來」
就很了不起了
那麼當數十億個拉撒路又如何?
其中包括信徒和非信徒
而雙方的差別就在於
行善的,復活得生
作惡的,復活定罪
短短幾個字
就足以表遠清楚
這樣的對比
何其重要
有人會說,等一下
你是指我們復活得生
是因為行善嗎?
我還以為得救
是本乎恩,因著信
而不是因著行為
你說得沒錯
無人能靠行律法得稱義
但這不是這經文的重點
這我們都很清楚了
我們聽見祂一再說
相信、相信
信的人,有永生
你會說
那麼祂為何拿行為出來比較
答案就是
這是祂唯一能作比較的
信徒的信
無法與非信徒的信作比較
因為非信徒
毫無信心可言
信徒的生命
也無法與非信徒的生命相比
毫無生命可言
他們是死的
唯一能比較的是行為
因為這是唯一雙方共有的
我們有信心
他們沒有
雙方都有行為
你的行為最終會證實
你是否得救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透過人的行為就可以認識他們
信徒的行為是ta agatha
是美好的事
非信徒的行為是ta phaula(惡)
是無價值的事
信徒的信心
顯明在他們的善行上
透過聖靈在他們裡頭動了善工
更新性情
證明他們有永生
且將來要復活
享受永生
非信徒所擁有的
全是無價值的行為
這證明他們是靈性死亡的
他們將要復活
接受定罪
有兩種身體復活
一種復活得生
一種復活定罪
在基督裡得著靈性復活的人
將來要復活得生
那些終久不信
靈性死亡的人
將來要復活定罪
現在問題來了
你正朝哪種結局走去?
你要怎麼改變自己的結局?
你只有一件事可做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
就有永生
不至於定罪
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如果你想要出死入生
逃避審判,得享福分
你必須聽見關乎基督的事
並相信
上帝論基督所說的一切話
上帝在聖經裡所啟示
關於基督的一切事
信靠基督
你必須這樣做
你會說:「等一下
你剛剛不是說
這是上帝的工作
唯有上帝能喚醒死亡的靈魂嗎?」
沒錯,聖經是這麼說的
這是上帝的工作
這是上帝單方面的工作
但有一方面我們無法完全理解
在我們看來似乎矛盾的是
這樣的工作
從來少不了人 心裡願意相信
你所能做的
就只要向上帝呼求
求祂向你說話,賜你生命
並賜你信心
得以相信
我們一同禱告
主啊,這些是概念何其偉大
超越我們所能理解的
耶穌這人竟然是賜生命者
不僅在過去和現在
到將來更要叫眾人復活
或是復活得永生
或是復活被定罪
這是何等能力
實憂叫人震驚
但除此之外
我們不單想到祂的能力
也想到祂的憐憫和恩典
上帝啊,我們感謝祢
有這麼一天
上帝的兒子的聲音
從天上顯明出來
直入我們靈魂之中
向我們說話
吹入了生命
我們信了
於是出死入生
主啊,我們只能說
我們不完全明白這奧秘
但我們確實知道
這是祢說的話
這是祢的作為
但我們有責任相信
我們願意相信
耶穌所說關乎自己的一切
信靠耶穌之名
就是信靠祂所說的一切話
祂對說關乎自己的一切
我們還必須相信
祂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
替我們受刑罰
並且復活,叫我們得以稱義
並且升天,來到父的右邊
從那裡差遣聖靈
並且將來要從那裡再來
建立祂的國度,施行審判
父啊,我要求祢彰顯大能
運行在人心裡
向那靈性死亡的人說話
在我們當中
有些人來到恩典教會一段時間了
他們開始對自己的不信
處之泰然
自己毫無沒有改變
在他們看來並不成問題
他們對耶穌和福音
幾乎不感興趣
他們已經這段
好長一段時間了
他們開始感到安逸
也不怕審判
但審判將到
也願他們能明白
祢的寬容忍耐
並不是要叫他們感到安逸
而是要領他們悔改
求祢今日施恩
向死亡的心說話
喚醒人們的信
叫人信靠基督
願罪人呼求說
「上帝啊,賜我信心
使我能信基督,接受祂
賜我生命,好脫離死亡
救我脫離永遠的刑罰
免於復活定罪
使我列在那些復活得永生的人之中」
這是我們現在的禱告
父啊,我們求祢動工
我們今天將深奧經文的簡單解釋
擺在祢面前
我們求主做那
我們做不到的工
就連聽的人自己也做不到的工
就是使人心產生真正的轉變
求祢做大工
我們要感謝稱頌祢
我們是奉祢兒子的名禱告

約翰麥克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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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麥克阿瑟(麥卡瑟)是加州太陽谷恩典社區教會(Grace Community Church in Sun Valley)牧師—教師,主人神學院(Master’s College and Seminary)院長,著名的聖經教師和特會講員。著作超過一百五十本。包括《耶穌所傳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麥種)、《麥卡瑟新約註釋》(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series)和《麥卡瑟研讀本聖經》(MacArthur Study Bible)。同時也負責「賜你恩典」(Grace to You)機構。該機構事工包括製作全球性廣播節目及電視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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