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從塵土到榮耀 - 52 - 提摩太前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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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塵土到榮耀(史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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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要來繼續探討新約聖經裡的書信。我們要簡短地看一下這三封書信,它們在歷史上被稱為使徒保羅的教牧書信。教牧書信就是保羅寫給提摩太的信,叫作提摩太前、後書,也就是保羅寫給提摩太這個人的兩封信,此外還有提多書。它們被稱為教牧書信是因為使徒保羅在這三封書信當中主要關注的重點之一,是地方教會在行政與治理上的秩序和諧。我們已經看到,保羅是一名宣教士,而且他在宣教的旅途中從事著建立教會的工作。以以弗所教會為例,當他建立教會的時候,他會從信徒中找出一些當地人,並且加以訓練,然後分別他們作長老,讓他們在當地教會做領導的工作。一般傳統上都認為,提摩太在保羅離開以弗所之後,被任命要去治理以弗所教會一段時間。
保羅跟提摩太之間的關係,在新約聖經裡也顯得相當突出。如果說聖經裡有什麼良師益友的榜樣,那肯定是保羅跟他心愛的門徒提摩太之間那段師徒關係。保羅對提摩太表達出來的個人關懷,在這些教牧書信當中以富有戲劇性的方式呈現在我們眼前,在提摩太後書當中尤其如此,因為保羅當時即將要被處以死刑,他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即將結束,便寫信給他心愛的門徒提摩太,於是我們這就看到了提摩太後書當中這種出自使徒保羅之筆的偉大情懷,他對提摩太和教會的關愛之情實在是相當感人。我們在教牧書信當中再次看到保羅發揮著任務神學家的職能,也看到他不斷地向那些影響初代教會的問題展開搏鬥,而這當中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會眾受到錯謬教義的影響。
而我對我們這個時代的情況感到十分訝異,因為我們幾乎一點也不想去關注純正的教義。我們大概是教會歷史上比較以關係為導向…應該說最以關係為導向的一代基督徒了。我的意思是說,我們總是想要把重點放在社群、團契和關係上。我們看到教義上的分歧很容易引發辯論、爭吵和分裂,於是我們就在許多領域中做出了一個結論,認定說:「看來我們不該涉足任何有關教義的研究,因為這麼做只會帶來爭議和分裂之類的結果。」但是這種觀念跟使徒保羅的思想其實是南轅北轍的,因為保羅總是認為,對上帝話語的真實理解,與人際之間美好的關係,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對使徒保羅而言,在教義和實踐之間強行做出分割,是一種錯誤的二分法。當教會開始在原有的環境中成長時,假教導的入侵令保羅感到十分擔憂。任何事業,尤其是處在成形階段的新事業,都有一個特性,就是似乎人人都想要把自己特定的觀點強加給這個尚未成熟的機構。所以我們在教牧書信當中會不斷地看到這樣的擔憂。
我們也看到,保羅出於關心而為地方教會的管理提出了指導方針。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出現的,是新約當中這段對於教會領袖所需具備的條件所定下的經典規定。提摩太前書第三章是這樣開頭的:「『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許多人在看過這個條件清單或資格列表之後,對於在地方教會擔任監督或長老的事情都感到相當絕望,說:「如果要我用這些標準衡量我自己,那我怎麼可能有資格取得這個如此神聖的職分或職位呢?」我讀到這些條件要求的時候,就有這種感覺。如果我們以絕對的意義來看待這些條件,那麼我們所有人顯然都不夠格在教會中擔任領導的職位。
有些專門研究新約聖經的學者提出了一個理論,他們認為使徒保羅在這封教牧書信裡的這個段落當中所使用的文體,是所謂的「頌文」。頌文的由來就是人們對英雄的公開喝采,或是在葬禮上發表的悼詞,用於讚揚某個人。在那種情境下,在我們公開讚揚某個人的過程中,無論是在他們的葬禮或其他場合,我們都傾向於放大他們在生活當中、或在生前所展現出來的最卓越的優點,並且以一種顯著的方式來加以強調,幾乎可以說是以誇張的方式把他們給理想化了。
如果這確實是保羅的做法,那他就是在說:
「這就是我們期望在教會領袖身上發現的人格特質。沒有人完全符合這些特質,但是一個人若在某種程度、某種意義上彰顯出這些特質,那他們就是這種領袖的潛在人選。」關於這段經文所提出的一部分具體條件,教會在歷史上曾出現一些爭議,其中當然包括第一項:「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 這就是第一個線索,指出這段話是以理想化的用詞來呈現的,畢竟我們沒有人是完全無可指責的,所以使徒保羅這句話顯然不是在表達一個絕對的概念。
不過真正引發大量爭議的,是第二個條件:「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他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他並沒有加以解釋。他所要表達的意思,有好幾種不同的可能,其中之一就是說,離了婚的人不能作長老或監督。有許多教會就是採取這種立場,認為離了婚的人不能作教會裡的長老、監督或執事,就算是在離婚訴訟中被判定為無辜的那一方也不例外,反正只要是離了婚的人,都不可以在教會中任職。我說過,有許多教會都採取了這個立場。
既然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說「必須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那麼凡是離了婚、或是離婚之後再婚的人都不符合資格,而且再進一步解釋,就連妻子過世後娶第二任妻子的人也不符資格,這麼一來就引起了一個問題:到底為什麼喪妻之後再娶的人沒有資格在教會裡任職呢?所以我比較偏好另一個可能的解釋,就是說保羅在第一世紀的背景下所寫的這段話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作教會領袖的其中一個條件,就是奉行單配偶制。牧師、監督或長老絕不能奉行多配偶制,以免給基督徒群體招來毀謗。簡單地說,保羅這句話所禁止的是多配偶制。另一個引發爭議的條件則是「善於教導」。作監督或作長老的人究竟該多善於教導才夠呢?他們不必非得擁有博士學位或出類拔萃的天賦,但他們應當對屬上帝的事情有豐富的知識,並且要在某種程度上精通於將這樣的知識傳遞給他們的會眾。
同樣,我們也在第8節讀到:「照樣,執事也必須莊重,不一口兩舌,不酗酒,不貪不義之財,用清潔的良心持守信仰的奧祕。他們也必須先受考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才讓他們作執事。照樣,他們的妻子也要莊重,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就這樣,使徒保羅在這裡以及提多書當中制定了作教會領袖的條件。這確實是一個相當高的標準,也是每一個要在教會當中擔任要職並作領袖的人都應當努力達到的標準。
我說過,保羅寫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是他在即將離世的時候寫成的,而他在其中對提摩太表達出來的關愛之情,我們在閱讀的時候都能相當清楚地感覺到。要記得,提摩太當初是被保羅招募來的,保羅招募他來加入宣教的旅程,因為保羅先前必須處理一個不怎麼令人稱羨的事情,也就是開除他其中一位宣教夥伴,一位曾在他之前的宣教旅途當中與他緊密合作的重要助手。我說的就是約翰‧馬可。而且我們都知道巴拿巴和保羅在約翰‧馬可的事情上曾有過一些爭論,原因在於約翰‧馬可在這個特定的領域上並沒有合格的表現。
每當我聽到有人遭遇失業或被開除這種艱難的事情時,我常會想到這件事。我們認為「失業」這件事簡直是一場大災難,但是在上帝的護理中,當一個人失去了某個特定的工作時,他可能會認為這是一場大災難,不過更恰當的觀點則是將其視為上帝護理的作為,上帝通過這樣的作為來促使當事人改變投入心力的方向,使當事人轉而聚焦於一個更適合自己、也更能達成上帝旨意的工作。此處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
約翰‧馬可是一位徹底失敗的宣教士。使徒保羅必須把他開除。這個開除的決定產生了兩個結果。第一是提摩太的出現,他取代了約翰‧馬可,並且對早期教會的發展而言成為了一個具有十足重要性的人。第二個結果則跟約翰‧馬可本身有關。他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了,於是他回到家去,拿起筆來,跟使徒彼得合作,寫下了馬可福音,這個著作造就了歷世歷代的教會。就這樣,上帝促使約翰‧馬可轉換跑道,並且大大地使用了他,使他成為全教會的一大祝福。
到了寫提摩太後書的時候,保羅即將面臨處決。我們可以說,他在這封信中把他的心力、關注和熱情都聚焦於他的徒弟提摩太。我們幾乎可以把這封信視為保羅的遺囑,保羅在這封信中對提摩太說:「提摩太啊,我離世的時候到了。你將在教會裡承擔愈來愈多的責任和領導工作。我在這封信裡寫的是你必須謹慎處理的事。我也必須在其中給你一些警告,使你對某些事情有所防備。」
我們也在其中再次看到保羅對真理的關注。他在提摩太後書第三章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使徒保羅這番話所指的並不是異教世界的墮落,而是教會當中所將發生的情形。屆時教會裡的假信徒將依然保有敬虔的外貌,有華麗的偽裝,也仍然接納正統的信條,但這只是外在的形式而已,並不具有敬虔的實質。保羅說:「這等人你要躲開!」
他又在第10節接著說:「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以及我所遭遇的逼迫、苦難……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
保羅講這番話,是在強調「合乎聖經的傳統」有多重要,這件事在希臘文當中叫作paradosis,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傳承」。保羅在這封信裡所強調的傳承,是真理在整體上的傳承,而且這樣的傳承必須代代相傳。我們在研讀舊約聖經的時候也看到了這樣的事。我們讀到上帝在舊約聖經裡熱切地叮囑祂的百姓以色列,為的是確保祂所傳達給祂百姓的律例能夠傳承給往後的每個世代,所以祂要父母好好教導孩子明白這些事情。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聖經是非常保守的,但並不是反對一切的改革,而是堅持正統,要我們負起責任來持守並延續完整的真理,這真理並非根基於人類的傳統、人類的意見,或人類的見解,而是根基於一切真理的源頭,根基於上帝本身。而保羅在這裡所談論的內容,就是我們所謂「使徒性的傳統」。
所以保羅對提摩太說:「你所學習的,要好好存在心裡。要記得你是跟誰學的。」接著保羅提到提摩太母親與外祖母的信心,然後提到這個傳統的終極來源,也就是聖經本身,並且做出了這個偉大的聲明:「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於是這個聲明就成為了聖經自我見證的標準經文。意思就是,聖經的這段經文宣稱說它本身就是上帝默示的話語,整本聖經都是上帝的默示。保羅在這裡所談論的就是聖經的根源,聖經的根源並不是出於人類的能力,而是來自於上帝自己的意念。
接著,在這封信,在這封教牧書信的最後,保羅以一個嚴肅的私人囑託作為結尾,就在第四章:「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祂的顯現和祂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做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
你看,關於使徒保羅對提摩太提出的這個囑託,其迫切性主要聚焦在哪裡?聚焦在「傳道」這件事情上,保羅囑託他忠心且勇敢地傳道,並且要有百般的忍耐與耐心,因為知道凡是忠於這真理的人都必定會遭受逼迫。正如舊約先知受苦受難,忠於真理的人也將必須持續地與假先知搏鬥,因為假先知總是在傳揚與教導人們想要聽的信息。在上帝面前,我們最不該有的情形就是耳朵發癢。這裡所說的「發癢的耳」指的是一個熱切的渴望,渴望聽到扭曲上帝真理的事情。最後是第6節,保羅的絕筆:「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這封信寫完之後不久,在尼祿皇帝一聲令下,保羅便在羅馬人的刀下遭到處決,應驗了這個預言。他的生命就像被澆奠一樣,他是這樣子看待自己的一生。還記得嗎?在他寫給羅馬教會的信裡,他說我們要將自己獻給上帝當作活祭,並說這是我們理所當然的侍奉。使徒保羅不只這樣傳講,也以身作則,並為此而死。他獻上生命,作為獻祭給基督的頌讚。以後當我來到人生的盡頭和事奉的結尾時,我真希望我也能問心無愧地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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