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與救贖(林慈信) - 《復活與救贖:方法論的考慮》第32集 林慈信 博士
Resurrection and Redemption
Section 32
《復活與救贖》
第32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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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第17節
我們上一講 講完了
哥林多前書的第三章17節的上下文
就第三章第1節到第四章第6節整段
然後第三章第3節,第三章第6節
第三章的7~11節
第三章12~16節
第三章第3節是講到「永生神的靈」
在寫這封推薦信裡的工作
所以 基督與聖靈的工作是很密切的
第6節呢 是講到兩種的
約的對照
或者兩種的知識的對照
可是呢
這兩種是約的兩個的階段
兩個不同的階段約是如何執行的
第7~11節
靈和摩西是在新的約和舊的約
之間的重要的人物
繼續這個對照
(也就是)舊的約和新的約(的對照)
舊的約帶來死和定罪
為什麼呢
因為在以色列人的心上蒙了帕子
他們的心也(是)剛硬的
為什麼新的約裡面
帕子拿走了
因為當以色列轉向主的時候
帕子就拿去了
而且這個主啊
不單單指舊約的耶和華
(也)是指基督
好了
那為什麼到了第12節的時候
不再是聖靈和摩西相對照
而是基督與摩西相對照呢
第95頁下半
The integral function of v. 17a in the context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第17節上
就是主乃是那靈
在這整段上下文
這整段經文裡面的
重要的功能是什麼呢
is to provide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就是要為這個問題提供答案
that is
就是說
because the Lord is the Spirit
因為主就是靈
footnote 51
第51號註腳
In other words
(17a) has explanatory force
就是說在第17節上半節的希臘字de
是「解釋」的意思
解釋的意思
From the context XX is clearly the predicate,
not the subject
而從上下文來看「靈」
不是主體(語)
(而)是謂語
好 我們回到正文
Paul makes the preceding shift
from the Spirit to Christ
使徒保羅在前面
從「靈」轉移到「基督」
because in terms of the efficacy
of the new covenant
they are one
因為基督和靈
在新約生效這方面
是合一的
The conjunction between Christ
and the Spirit already indicated in v.3
老早在第3節已經提過的
基督和靈的關聯
and so, continually in the background
因此這整段經文在
背後都是有所關聯的
is here made most explicit and intimate
在這裡就最文明得說出
那關係就是最密切了
in terms of their redemptive activity
they are identified
基督與靈的救贖工作呢
是同一件工作
footnote 52
註腳52號
Hughes, in keeping with his understanding of v.6
finds here a reference to
(Christ as) ”the source of light and life”
候斯 根據他對第6節的理解
在這裡第17節
他認為保羅是指
基督是光和生命的來源的
候斯 哥林多後書註釋第115頁
However, the remark made a little
later concerning this verse is highly revealing
可是侯斯在後面又說了一句話
(是)關於17節的
對我們來說
說明了他的看法
Although, however,
there is in our judgment
no direct reference to the Holy Spirit here
侯斯說雖然在這裡呢
我們認為 保羅是沒有直接指聖靈的
yet there can be no doubt
可是 毫無疑問的是
that the operation of the Holy Spirit is implicit
in Paul’s argument
在保羅的整個的論述中
的含意就是
有聖靈的運行的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spirit’ and ‘Spirit’ accordingly
becomes a fine one
因此呢
「靈」和「聖靈」之間的區分呢
就很含糊了
p.116f
Is the distinction there at all?
我們的作者Gaffin就說
其實這裡究竟有沒有
「靈」和「聖靈」的區分呢
Hodge, less consistently
sees that the references in v.17 are to the Holy Spirit
赫智他的論點沒有那麼一貫 他說
在第17節所指的是聖靈
好 第52號註腳結束
剛在正文在講的是
基督和聖靈的救贖工作
成為是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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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view of the integral place of v.17a
in this passage
with its pervasive historical orientation
既然
這整段的經文主要的導向
是救贖歷史
而第17節(中)
「主乃是那靈」
是扮演那麼關鍵性的角色
it is clearly unwarranted
to understand this equation ontologically
因此呢
若把這個主就是靈
是從本體論來說呢
是完全沒有根據的了
By the same token
基於同一個理由
the elements of thought found
in 1 Cor15:45 are present here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45節那裡
所有一些的思想
在這裡也有的
an integration
in the exercise of redemptive functions
expressed as oneness
這裡 「基督」與「靈」他們救贖的功能
是怎麼樣的整合在一起
保羅稱這個作為一個的工作
and a oneness, in tum
resting on a pneumatic
transformation of Christ’s person
這個的合一是因為
基督怎麼樣的
改變了基督人性方面的位格
so thorough
是那麼徹底的改變
that he and the Spirit are identified
以至於保羅可以說
主和靈 就是一
The Lord is the Spirit
主就是靈
because he became life-giving Spirit
因為祂成為叫人活的靈
Vrs. 17b and 18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7節下
還有第18節
我們先來讀一讀
讓我們記得這裡是講什麼的
第17節
主就是那靈
第17節下
主的靈在哪裡
那裡就得以自由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
得以看見主的榮光
好像從鏡子裡反照
就變成主的形狀
榮上加榮
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Vrs.17b and 18 substantiate
this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三章17節下和第18節呢
是支持這種的解釋的
就是說基督和靈成為一
不是在本質上成為一
不是在位格上兩個變一個
不是的
乃是指三一真神
在永恆所定的這個救贖計劃裡面
子和靈要扮演的角色
成為一
這個角色就是economic的意思
The Spirit of the Lord(17b)
而主的靈
17節下半 主的靈
expresses a distinction
就表達了主
和靈就是不一樣的
showing that the equation just made
is not intended
in an absolute ontological sense
就指出
上面那個主就是靈
那個等同呢
就不是指一種
絕對的、
本質上、本體論意義上的等同
不是的
不是聖子變成聖靈
聖靈變成聖子
不是的
And the mention of freedom
clearly maintains the functional tone
而這裡提到「自由」
就是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
很清楚的
就是堅持著這種
子和靈功能方面
那種的語氣
Along with glory, righteousness, and life,
it is one of the blessings of the new covenant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work of the Spirit
自由和榮耀
公義和生命
都是新的約裡面的福分
都是與靈的工作
有密切關聯的
我們來看一系列的經文
Romans 8:2
因為賜生命靈的律
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釋放 自由
refer to Galations 4:21-5:l
參考加拉太書第四章
從第21節一直到第五章第1節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
請告訴我
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因為律法上記著
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
一個是使女生的
一個是自由之婦人生的
然而那使女生的
是按著血氣生的
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
是憑著應許生的
這都是比方
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
一約是出於西奈山
生子為奴 乃是夏甲
這夏甲二字
是指亞拉伯的西奈山
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
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
都是為奴的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
她是我們的母
因為經上記著
不懷孕、不生育的妳要歡樂
未曾經過產難的
妳要高聲歡呼
因為沒有丈夫的
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弟兄們
我們是憑著應許做兒女
如同以撒一樣
當時 那按著血氣生的
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
現在也是這樣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
是說
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
因為使女的兒子
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
一同承受產業
弟兄們 這樣看來
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
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基督釋放了我們
叫我們得以自由
所以要站立得穩
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
還有加拉太書第五章13節
弟兄們你們蒙召 是要得自由
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
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總要用愛心 互相服侍
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因為情慾和靈相爭
靈和情慾相爭
這兩個是彼此相敵
使你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但你們若被靈引導
就不在律法之下
跳到第21節
行這樣事的人
這些犯罪的事
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
仁愛、喜樂、和平
忍耐、恩慈、良善
信實、溫柔、節制
這樣的事 沒有律法禁止
Similarly
同樣的
the transformation of believers described in v.18
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8節那裡
所描述的
信徒們所經歷的改變
第18節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
得以看見主的榮光
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
榮上加榮
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the transformation,
the removal of the veil
vv. 14, 16
還有第14節和第16節
帕子的除去
takes place …
是藉著主
就是靈而成就的
However exactly the two nouns in this phrase
are to be related
不論18節這個「主」
和「靈」這兩個字
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they bring into view a close conjunction
between Christ and the Spirit
in the work of redemption
總之它們在救贖工作上
把基督和靈
緊緊地連在一起
a conjunction explained
by the equation of verse 17a
這種的密切的連結
就是17節 主就是那靈
這句話所解釋的
No. 2
第二個問題
On what is this functional identification
in v.17 based?
在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
主和靈在功能上的合一
是根據什麼呢
If this oneness has a
redemptive-historical character
when does it begin?
假如這兩個位格的工作的合一
是有著一種救贖歷史的性質
那麼
它是在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This question can only be answered
in the light of the affinity with
唯一回答這個問題的方法
就是參考這節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節
之間的類似
這個是我們已經注意到的
Both verses are pivotal
in contrasts where a redemptive-historical
outlook is determinativ
兩節經文都是在一種的對照裡面
有關鍵性的地位的
兩處經文的對照
都是由一種
救贖歷史的觀點所決定
functioning to explain the dynamic
in the realization of the final order,
the new creation
這個救贖歷史的觀點
它的功能就是要解釋
在最後的宇宙之時
新創造實現的時候
究竟是依靠什麼動力的
Seen in their respective contexts
are closely correlative
我們若把哥林多前書
第十五章第45節的第三部分
就是末後的亞當成為叫人活的靈
和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7節上半節
主乃是那靈
假如我們把這兩段經文
從它們個別的上下文來看的話
我們就看到
它們兩者是有著密切關聯的
so that it is difficult to evade
the conclusion that
因此這很難避免一個結論
這個結論就是說
the identification expressed in the latter
dates from Jesus’ resurrection
這個主和靈的合一
就是從耶穌的復活開始
Because at his resurrection
He became life-giving Spirit,
now He is the Spirit
因為耶穌在祂復活的時候
成為叫人活的靈
所以現在主就是靈
this conclusion is confirmed
in the immediate context
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
上下文這裡
是證明這個結論的
The new covenant glory emphasized throughout
在這整段的經文 不斷的所強調的
(是)新的約的榮耀
vv. 7- 11
第7~11節
esp. 10, 11, 18; 4:4, 6
特別是三章第10節、11節、18節
還有第四章的4節跟6節
and its concommitants
還有這個新約的榮耀
與它同時伴隨著的是
life 生命
righteousness 公義
and liberty 還有自由
derive from the Lord, who is the Spirit
都是源自主
而主就是靈
還有四章4~6節
Now 1 Cor 15:42ff show clearly
那麼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42~49節
很清楚的指出
that the bestowal of these benefits
depends on the last Adam
as he has been invested with glory
and made life-giving Spirit at the resurrection
這些的好處的賜下
都是在於末後的亞當
就是祂 有神賦予祂的榮耀
在祂的復活的時候
也成為叫人活的靈
Accordingly
因此
while the resurrection is not mentioned explicitly,
雖然在第三章第1節到第四章的6節
保羅沒有明文的提到復活
to the dependence of the blessings
given under the new covenant
on the glorified and living Christ,
that is, the Christ who is what
he is by virtue of resurrection
雖然如此
但是三章1到四章6節這段經文呢
是一段比較延長的見證
來見證 在新的約之下所賜的福份
都是靠著那位被榮耀的、活的基督
也就是
這位基督
因為祂的復活的緣故
成為現在何等的基督
就是自由、公義、生命、榮耀都是
因為基督的復活
因為基督的復活
所成為怎麼樣的基督
所以新的約裡面有
這麼多榮耀、生命、公義等等
Conclusion
結論
就是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的結論
the centrality of the historical factor
in 1 Cori 15:45 and 2 Cor 3:17
needs to be emphasized
我們必須強調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45節
和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
歷史的因素是核心性的
especially in view of the abiding tendency
to read Paul in terms of dogmatic conceptions
which, although in themselves biblical,
obscure this point
特別是因為
多年來 人們讀保羅的書信
都是根據系統神學的概念
來解讀保羅
這樣子呢
就讓這個要點
隱蔽了
雖然這些的概念是合乎聖經的
但是卻隱蔽了這一點
the identity affirmed in these verses
is not an aspect
of the eternal, onto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Christ and the Spirit
這裡主乃是靈
所宣告的合一
不是 基督和聖靈在永恆裡
一種的本體上的關係的合一
不是的
It is not “an identity of essence and power” (Hodge)
這裡不是一種
本質上和能力上的認同或者合一
好像赫智所說的
rather
反之
it is a being one
which is based on a becoming one
基督和靈是一
是根據基督成為靈
a oneness of the Spirit and the last Adam
(the incarnate Son) dating from his resurrection
就是說從基督的復活開始的
靈和最後亞當的合一
就是靈和這位道成肉身的聖子的合一
It is a functional, dynamic identity
這個的合一 是功能性的
是充滿著活力的
Consequently
因此呢
the unity of Christ and the Spirit in saving activity
is not to be delineated
exclusively in terms of their common divinity
and eternity
因此
要勾畫出基督和靈
在救贖工作上的合一
不僅僅是因為他們都是神、
都是永恆的
不是的
Where this is not appreciated
若不體會這一點
the historical character of redemption
so basic for Paul is seriously undercut
就必定嚴重地削弱了
使徒保羅很基本的概念
就是 救贖是歷史性的
An ontological interest has a definite place
‘in Paul’s christology,
as we shall presently see
我們下回馬上就可以看到
使徒保羅在基督裡面肯定
有本體論的關注
這有他肯定的地位的
but to read these verses primarily
in terms of that interest
results in an impoverished understanding
of his soteriology as a whole
可是
假如我們僅僅是、或者主要的
從這個本體論的關注
來讀這個經文呢
結果就是
對整個保羅救贖觀的理解
就更加的貧乏
我們下一講開始講
羅馬書第一章第3節和第4節
林慈信博士,西敏神學院神學碩士,天普大學歷史系哲學博士,加州洛杉磯「中華展望China Horizon」創辦人。致力於護教與神學信仰的工作,在神學、宣道學、及歷史學等都有相當的造詣。林牧師不僅著力於出版歸正信仰的書籍,並且發表至少500篇的論文。著重系統神學、護教學、清教徒的成聖神學與聖經輔導學等;同時任教於美國國際神學院、西敏神學院、聖約神學院等校。推動聖經輔導不遺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