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各種審判04:洪水審判全地(創6-8)
唐崇榮牧師
上帝主權掌管下的歷史進展
第三個審判是對全世界人類的審判,要透過洪水的審判建造一個新的族類。上帝的審判,是為了彰顯他的公義。當上帝看見地上的人罪惡很大,終日所想的盡都是惡,上帝定意審判全人類,除了被揀選的人與動物之外,上帝藉此重新整頓整個世界。上帝給了人類一百二十年,要人進方舟領受上帝的恩典。挪亞傳道一百二十年,但這不等於人會相信上帝的話,上帝所定的,人不願意它成就,挪亞看似是歷史上最沒有果效的傳道人。往往我們以為只要我們努力、禱告、盡我們的責任,我們一定能達到果效,但上帝最後的主權掌握人的生死,成就事情的成敗,決定歷史的方向怎麼走下去,只有挪亞一家八口度過這個難關,維持整個地球的存在與新種類的延續。
上帝決定的大過人的奮鬥。猶大是不能得救的,無論給他多少機會,因為他剛硬著心,上帝許可他剛硬的心得逞。新約的教訓也告訴我們:除非上帝自己動工,人不能因自己殷勤的工作達到成就,聖經概括而言:「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33:19),因為一切的一切都在上帝預定的旨意中才有成就的可能。挪亞的方舟預表耶穌基督把我們帶到祂恩典的懷抱中,預表上帝的救恩,挪亞一面建造方舟,一面傳福音,呼籲人進到方舟,領受救恩,得著生命的保障,但除了他一家八口,沒有人接受,因為不信他的權威與講道的內容,更不信他的預言會有怎樣的結果。人以自己的理性、經驗、主觀的判斷推敲他聽見的一切信息。上帝藉著挪亞傳的道,人聽不進去,「你憑什麼告訴我們日後一定會照著你所說的成就」。這世上的人被分為信與不信,信的人就在神的道中領受恩典,不信的人就在自己的過犯中領受審判。
挪亞一家八口成為餘種。「餘種」這個詞在《創世記》、《以賽亞書》、《羅馬書》出現過(創45:7,賽1:9,羅9:29)。餘種、上帝的預定、上帝恩典的主權的觀念,就在洪水的審判中顯明出來,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是信實的,是聖潔的,顯明祂自己是神聖的主。挪亞要在一百二十年內建造方舟是很困難的事,無論方舟的容量、建法(參:創6:14-16),上帝都規定了。無論是會幕的尺寸、方舟的容量、揀選的總數,都是上帝所預定的,「你要照著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建造百姓敬拜上帝的會幕」(參:出25:40;26:30;27:8,來8:5),方舟是第一次把上帝要做的事,多大、什麼形式、建造的規矩啟示後,人才去建。
昔日的洪水與今日的洪水
當上帝審判的時間到了,上帝使「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參:創7:11)。這幾天,我們聽到很多關於鄭州水災的消息。鄭州一連三天,每天下了兩公尺高的雨水。除了大雨強降,加上附近三個水壩洩洪,水的高度瞬間升高,人還來不及逃,水已經到達他們的頭。地鐵車廂裡究竟有多少人,沒有人知道總數。初步估計,在京廣隧道因水災而受難的人,大約六千五百多人。曾為世界最為信任的媒體,是法國的路透社;昔日路透社社長曾說:「《聖經》的記載比路透社的報導更精準」,世界最好的廣播公司見證聖經的真實比人的報導更可靠,然而很多媒體講的並不是實話。塞在京廣隧道的車有幾千輛,強雨降下來的時候,附近三個水壩都決堤了,鄭州遭受的災難太大了,鄭州這三天的降雨量等於一年的降雨量,這個城市氾濫成災。挪亞六百歲的時候,上帝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用天上地下的水毀滅人類,是人類史上的第一次;在末日,上帝要用燒著的硫磺火湖審判。
什麼是「應得的」?
聖經說在挪亞的時代,因人罪大惡極,上帝審判全人類,上帝之所以審判是因為人的罪惡,人所做的事都是人要受審判的原因,「耶和華啊,祢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參:羅3:4)。因為上帝是聖潔的,所以上帝責備人;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所以上帝審判人。人不覺悟自己所犯的罪,但你所犯的罪是上帝非常清楚的。你以為犯罪是你應當有的特權,但你犯罪之後,你要遭受審判才是你應當得的。聖經讓我們看見浪子離開父親以前,他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路15:12),換句話說,他認為領受父親的家業是應該的。第二處提到該得的,是在十字架上的強盜,當時有兩個強盜被釘在耶穌的左邊與右邊,原本都藐視耶穌,聖靈轉變其中一位強盜的思想,這人從此認識自己的罪惡,說了一句話:「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我們是應該的,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參:路23:41),他明白一個人該受的與不該受的是什麼。保羅說:「我所領受的恩典是我不配得的,不是行為的功勞,也不是當得的工價。」(參:羅4:4;11:6)全本聖經前後一貫把上帝的公義、刑罰、恩典施行出來的時候,上帝完全沒有錯誤。
香港基督徒仿製方舟模型
當挪亞聽見上帝要審判全地,照著上帝的吩咐宣布審判的預言,一百二十年以後,沒有一個人在他的呼喊中進到方舟,新約用一句話形容:「挪亞定了那世代的罪」。鄭州並不小,有七千多平方公里,鄭州的地很大,卻在三天降雨下造成幾千個人死亡。當上帝的審判臨到挪亞的世代,當時四十晝夜下著大雨,許多高山被洪水覆蓋過去,停在地上的方舟於是浮在水面上。造船廠建在海邊,讓船方便下水。有些人說:「挪亞是在山上建方舟」,這句話違背常理,如果是在山上建方舟,試問要怎樣把船推進海中?除非當時的人相信水會沖上來,升到高山上。聖經沒有這樣的記載,我們就不能隨便做推論與結論。聖經只說水位越來越高,把方舟從地上漂起,直到水從地上消退之後,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參:創7:17;8:4)。
到了一九一三年,俄羅斯的飛機經過亞拉臘山,看到像方舟的物體,等戰爭結束後派探險隊要找方舟,但找不到,因為離看到的時間已經隔了幾年,但有些人找到幾塊歌斐木,被證明方舟的存在是可能的。香港有一個基督徒的探險隊,我見過他們,他們組了一隊到土耳其東部找到一些線索,認為這叫做方舟,他們在香港的馬灣建造方舟的模型,大到就像原先的一樣,非常大,大概一百五十公尺,等於我們樓上的大禮拜堂的兩倍大,全世界最大的方舟模型是在香港島到新界下面的小島。雖然很多非基督教人士不要看方舟的模型,因為他們根本不相信,但進去看的人知道這是非常偉大的模型。有一批基督徒花了很多錢把方舟建起來,為了使世上的人相信聖經的真實性。當水退了之後,這船就在土耳其的亞拉臘山上經過幾千年。
不能用人的感情強解「耶和華的後悔」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6:5-6)上帝知道未來嗎?知道。上帝有沒有悔不當初?沒有。上帝有沒有可能因為做錯事而後悔?不可能。那麼,為什麼聖經出現「上帝後悔」這個名詞?難道只有這一次提到上帝後悔嗎?不止,在創世記、出埃及記、撒母耳記、約拿記,都曾提到耶和華後悔。上帝後悔的時候行了什麼事,你才能追溯上帝的心情。通常後悔一定是很難過的,因為先前不知道而做錯決定,「我後悔到這個地方」、「我後悔搬到那個國家」、「我後悔跟這個人結婚」,人類的後悔都是很難過的。耶和華的後悔,不是因為祂有什麼計畫事後需要修正,而是表示耶和華的心中非常難過。一個人後悔的時候,是比其他不需後悔的時候,痛苦更深、更難受。
我們是人,上帝是上帝,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思想、經驗套在上帝的身上,一個人如果這樣做,就表示他盼望做上帝,又盼望上帝被他指揮。我們要從「上帝是上帝,上帝是永不後悔的」這個層面來看。決不後悔的上帝說祂後悔立掃羅為王(撒上15:11;15:29),這句話是很反合性的。上帝的後悔與不後悔之間的統一,是反合性的統一,我們不能人的感情強套在上帝的身上,來解釋這裡上帝的後悔的意思。
審判與恩典之間的轉換,叫做「上帝的後悔」
上帝的慈愛是永遠的,上帝的公義是永遠的,上帝的慈愛與上帝的公義都是永恆的。一個原本當受上帝審判的人,上帝應當用公義審判他,但當他悔改,上帝就不把公義的審判加在他身上,這個人就從領受原本當受的審判,轉為領受原本不當受的恩典。「審判與恩典之間的轉換,叫做上帝的後悔」──本來應該給的審判,現在改為恩典,「我本當受上帝審判,現在卻領受了上帝的恩典;我本來應當滅亡,現在卻得到赦免」,對這個人而言,上帝後悔了。所以,你不能把人的情感與經驗強套在上帝身上,說他做錯事而後悔。當上帝差遣約拿到尼尼微宣講悔改的道,原本應當被審判的尼尼微城,上帝施與赦免,對人而言,上帝好像後悔,從本來的審判變為施恩,約拿向上帝大發脾氣,「祢對我說上帝要審判,結果我傳了以後,祢不審判,祢是羞辱我嗎?」
傳道人最勇於對上帝不滿的,就是約拿。當我們的孩子對我們沒有禮貌的時候,我們生氣得不得了。當人對創造他的上帝發脾氣的時候,上帝問約拿:「你向我這樣發怒是應該的嗎?」他說:「我發怒至死都是合理的。」上帝許可人反叛祂,怪責祂,與祂唱反調,但上帝不會因為你反對祂、與祂唱反對,祂就失去祂的權威,祂還是高過人的權威。我讀神學的時候,老師要我們寫下我們最佩服的先知是誰,我寫我最佩服的先知是約拿,並且列出其他同學沒有寫的原因,我的答案是最原創與有道理的,「如果約拿不寫出自己怎樣抵擋、反叛上帝,被丟在海裡,被魚吞下肚,然後才到城裡傳道,就沒有人知道這件事,他的坦白是我最佩服的。約拿對上帝的怒氣,以及上帝對他的怒氣所啟示的真理,如果他沒有寫下來,沒有人知道。」這是我在神學三年級時的事。
上帝對尼尼微的意念,從審判轉為施恩,從這件事我慢慢覺悟到什麼叫做「上帝的懊悔」。當人在地上終日所想的都是罪惡,上帝從恩待人到審判人,這樣的轉換,叫做「上帝的後悔」。上帝可以用公義對待你,也可以用慈愛對待你,這是他的自由所能做到的,而不是我們可以反對的。上帝改變嗎?上帝的公義不改變,上帝的慈愛也不改變,上帝是唯一可以轉換祂的公義、慈愛的自主者。當上帝從刑罰轉為施恩,祂的兩個本性都沒有改變,祂有絕對的自由決定祂要怎樣對待人,這叫做「上帝的後悔」。
這個滅絕不是絕對的,而是要留下餘種
這第三次審判,上帝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同時留下餘種得以存活,上帝賜給他們新生命的本質與預定的恩典,這個滅絕不是絕對的,而是要留下餘種。在滅絕之中,上帝顯明祂的審判。上帝在審判中留下恩典,上帝在憤怒中留下祂的慈愛,上帝在滅絕之中留下祂的餘種,使這些存下的人成為新的盼望。上帝後悔降災之後,又留下餘種,留下新的盼望。上帝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叫風吹地,水勢漸落,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挪亞放出烏鴉後,又放出一隻鴿子,要看看水從地上退了沒有。但遍地上都是水,鴿子找不著落腳之地,就回到方舟挪亞那裡。挪亞又等了七天,再把鴿子從方舟放出去。到了晚上,鴿子回到他那裡,嘴裡叼著一個新擰下來的橄欖葉子,挪亞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他又等了七天,放出鴿子去,鴿子就不再回來了。
上帝留下餘種可以重新繁衍,為要應驗新天新地將會來臨的應許。世界人類命運的前途非常可怕,但上帝不滅絕,上帝要降下新天新地,給我們有新的盼望,使我們藉著義與上帝同住。這是第三次的審判給人最大的啟示:上帝不會永遠滅絕我們,有一些人要滅亡,但有一些討上帝喜悅、遵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遠存在。約翰壹書告訴我們:「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這次疫情讓我們看見很多人就這樣滅亡,被上帝許可結束他們的生命,甚至基督徒也死在瘟疫之中,但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留下一些人,包括你與我,以後我們要做的事情,我們要謹慎求主帶領,以致我們還領受恩典的人,不是把上帝給我們的恩典當作徒然的、應該的,我們要對上帝說:「祢既然稍留餘種,祢要我在世上做什麼?」
世人犯罪做惡,上帝賜下審判,也留下恩典,使餘種可以活下去,繼續生存,成為新的國度、新的盼望,好使新天新地降臨。求上帝幫助我們了解這第三個審判所要帶給我們的信息。「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求主使我們戰驚作成上帝的旨意,使我們在地上為主發光,把新生命的果子彰顯出來,等候基督再來的日子,在永活中與主同在,直到永永遠遠。
錄影:本次主日崇拜錄影 https://youtu.be/JyN5NGs2_Ro
內文:編錄自20210725主日崇拜信息內容,未經講員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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