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 2 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3 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5 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翰福音十九章1-7節)
你們看這個人Ecce homo(麥安迪)
第一節說,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在羅馬的法律制度裡,鞭打有三種程度,都非常痛苦;一種是針對較輕的罪,一種是針對中等程度的罪,另一種則是針對極重的罪。當時的人都知道,這三種程度分別是一、二、三。第三種可憐到什麼地步呢?若是最嚴厲的刑罰,人甚至可能會因此死亡;也就是在把你釘上十字架之前,先把你打到幾乎半死。有些人確實會因此喪命。學者會辯論,耶穌基督所受的是哪一種鞭打,而多數歷史研究認為,應該是最嚴重的那一種鞭打。因為我們看到士兵如何虐待他,以及後來他背著十字架時顯得非常虛弱,這些都支持這個看法:他已經因為被鞭打而受到極重的傷害。

我們也可以注意到,新約沒有特別強調鞭打的細節。人們喜歡拍一些電影,也不一定可靠;或者畫一些圖畫,但新約真正要我們知道的是:他受了苦,這是他受苦的開始。我們為什麼沒有強調細節?這是出於一種尊敬、一種聖潔、一種偉大。人竟然鞭打上帝的兒子,而新約只用了兩個字:「鞭打他」。
接著,從二到三節,我們看到這些士兵開始虐待他,而彼拉多容許他們這樣做。羅馬士兵恨猶太人,可以說他們之間的關係十分糟糕,因為猶太人也恨他們。你可以想像,一個羅馬士兵在那個社會中,幾乎每個人看著你都是恨你的,不希望你留在那裡;而且偶爾會有猶太人謀殺士兵。當你沒有防備的時候,他就從後面刺殺你,所以他們彼此不信任。這有點像你在國外打仗,那些人不希望你在那裡;當地人和士兵之間建立的是非常惡劣的關係。所以,這些士兵聽見耶穌基督被稱為猶太人的王,就更想要虐待他、嘲笑他、諷刺他。
第二節說,他們先做了一頂荊棘冠冕。古代有不同種類的冠冕;例如你在奧林匹克比賽中得第一名,就會得到一種冠冕。這裡的冠冕,應該是他們所說的 the radiant crown。我在你們的週報裡,讓你們看見他們的硬幣。這枚硬幣上有奧古斯都的像,這種冠冕應該叫作 radiate crown,因為你看它的樣子,就像是一頂可以用荊棘做成的冠冕。如果你是醫生,可能知道什麼是 radiate crown;若你是醫生,你就會知道,這叫作「Corona radiata」(放射冠)。

當時,這是他們給偶像、給神明戴上的冠冕,所以這有點像是最榮耀的一種冠冕。因為他們說,這代表太陽的光芒從你的頭發出來。如果你看奧古斯都旁邊,也會看見兩顆星星,代表太陽和星星都是從他發出來的。
奧古斯都活著的時候,並沒有說自己是一位神明;但是這是他的曾孫,也就是第四代皇帝所鑄造的硬幣。他鑄造這枚硬幣,就是要表明他的曾祖父像一位神明一樣,所以他才用這種方式來描繪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