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宣教課程-保羅華許(32集) - 10.地獄1/2(保羅華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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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課 地獄1/2

我們要講一個很困難的教義,有關地獄的教育,我們現在已經教導了,因著罪使人與神隔絕,在我們的生命當中罪惡造成了許多的麻煩,只要我們活著的一天就還有機會悔改信福音,但聖經告訴我們有一天大審判的日子會臨到,人類就沒有機會悔改了,聖經說惡人會受審判,他們會被丟入地獄硫磺火湖中,所以罪惡的結果不僅是肉體的死亡而已,可能罪惡最可怕的結果是把人定罪在永恆的審判中。

在保羅華許的講稿上他會講一些,我要講得很清楚而且很指定,聖經裡頭講了很多有關於地獄的東西,但是我們必須要知道聖經講的是什麼,這個研究不會把我們所有的問題都解決,因為聖經沒有把我們所有的問題都解決掉,告訴我們充足有關地獄的事實,好叫我們知道地獄是個真實的地方,基督之外的人都要在地獄裡,那是永恆的,我們要竭盡全力不要去地獄,我們也要竭盡全力叫別人也別去那。

當我們講到地獄的時候新約裏頭有兩個很重要的字,[黑帝斯hades][格和那Gehenna]我們要講這兩個字

[黑帝斯]什麼意思呢? 這個字是從希臘文來的,在新約中出現了十次,大多數講的是死亡,普遍為講死人所居住的地方,但在[路加福音十六章23節]這個字講的是特別的地方,就是惡人受痛苦的地方,這兩個字[黑帝斯]跟[格和那]這兩個字之間的關係有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個觀點是:[黑帝斯]有人認為是惡人暫時所在的地方,直等到大審判的日子,當惡人跟他們復活的身體連合了,那麼神就會把他們送到永遠受審判的地方,就是[格和那],有些福音派基督徒是這麼相信的。

第二個觀點是:[黑帝斯]和[格和那]指的是同一個受痛苦的地方,就是最後大審判臨到之前,這些惡人靈魂會在這地方受苦,復活之後在大審判時,他們會跟復活的身體連和,就會回到同一個受苦的地方。

當一個人死的時候,在主裡死了,他的身體埋葬,他的靈上天堂,我們也相信惡人也是如此,當惡人死了,身體歸塵土,靈魂下到地獄,當義人復活的日子,義人的靈魂要跟榮耀復活的身體複合,就永遠與神同在了,但是惡人的復活,惡人的靈魂跟身體復合了,他的靈魂身體就一起下至陰間地獄。

[格和那]這個字在新約出現12次,這指著是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地方,就是欣嫩子谷,那是在耶路撒冷南邊,在亞哈和馬拿西這兩個惡王做王時,那是一個把自己嬰孩獻為祭的地點,他們把嬰孩獻給假神[摩洛],當約西亞做王時嬰孩獻祭就止住了,他就把欣嫩子谷給廢止了,那時就變成一個垃圾場和動物屍體,還有被處決的犯人,那地方總是在燒火,烏煙瘴氣有一大堆老鼠蛆又髒又臭,在基督的時代這個字用來指地獄,陰間,那是惡人最後受審的地方,永恆死亡的地方、玷汙、敗壞、苦難、就是這兩個字的意思。

當我們講到天堂的美好的時候我們用人的詞,人的話不能形容天堂是何等美好,我相信地獄也是如此,在聖經我們看到人的語言,很正確的,但沒有人的語言能夠形容地獄是何等可怕。

我們要了解地獄的時候,任何的試圖我們都要需要很謹慎,我們要照著聖經來研究,但聖經沉默時我們也抱持沉默,我們需要小心過去古典文學作品有關於地獄之描述,甚至現代媒體對於地獄之描述,因為不管古典現代地獄都是人想的,不見得這些形容是出於聖經的,一方面我們避免這樣的描述,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謹慎,我們也不要把地獄的可怕把它給輕忽了,根據聖經,特別是根據基督耶穌的教導,真有一個地獄,是可怕的地方,在痛苦,永恆時間的受苦。

有關地獄很重要的事情:

第一:地獄是一個從神恩惠的同在之外的地方。

對基督徒什麼是最可怕的思想呢?不是要下地獄永遠的焚燒,乃是會與基督隔絕,很多人說我寧可在地獄硫磺火湖跟基督在一塊,也不要住在一個樂園裡但沒有基督,但非信徒並非如此他不要跟基督在一塊,他不要與神同在,他要脫離神,但他不知道他所說的是什麼,就像一個人站在高樹頂端,站在樹枝上看,他正在把樹枝給鋸掉,就像一個人在醫院,全身用生命維持器,當她醒後他要把維持器給拔掉,但這是維持她生命的機器阿,這是我們最需要明白的,人常常會說,天堂是天堂因為神同在,地獄是地獄因為神不同在,那是不對的,沒錯,天堂是天堂是因為神同在,地獄是地獄也是因為神同在,但不是以祂恩惠同在,而是祂憤怒的同在。

還有一件事我要你們明白,當我們說在地獄中神在祂憤怒充滿當中,我們不要以為在地獄裡是沒有思想殘酷的刑罰,在地獄裡頭人不是被無情的或是沒有意志,思想的被虐待,人是被完美的公義審判的地方(罪有應得),完全公平的,他們所得是他們當得的完美的報應,有人說太好了,他們不懂他們配得什麼,因為很多傳道人沒有把罪顯明出來。

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9節

1:9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這裡說會離開主的面,但其他經文會說,這不是說主不在那,而是離開主恩惠的面,有一個隔離沒錯,在地獄裡沒錯,是與神的慈愛善良隔絕,所有的罪人所得到的是神完全公義的審判。

我要你想一件事情,我們知道離開了神什麼都不能存在,神沒有造了個世界然後就跑掉了,正統基督教信仰相信,神不僅創造世界,而且祂必須拖住他,如果神不拖住,這世界馬上崩潰沒有了,我們之所以能夠呼吸,因為神給了你氣息,離開神的能力我們就不能生存,想像在地獄的人,他們不要神,神就給了他們自己所要的,但是他們與生命的源頭隔絕了,把自己給切斷了,所有的美好的完全的美善的禮物,都是從神來的,他們不是與神隔絕而已,更是與神所賜的一切美善的美好的禮物。

馬太福音七章23節

7: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祂把他們打發走,離開我去吧! 是 他們會離開祂,然後進入地獄,但是除了神的能力拖住他,他能夠在地獄生存嗎? 他們自己本身並沒有生命阿,他們是從神那恩惠的面中被打發離開,地獄是從神而來的憤怒。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0節

25: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這裡講到被神離棄了,最可怕的事情,就是他們所得的是他們所要的,但他們不知道他們所要的是什麼,在這世上沒有一處神不同在,這世上沒有一處神普遍恩典不是顯明的,但在地獄沒有神的普遍恩典,沒有神的恩惠的同在,人完全被神任憑他們在敗壞中。

啟示錄十四章9~11節

14:9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
14:10這人也必喝 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 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
14:11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

他們所經歷的憤怒是從神而來的憤怒,他們是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受痛苦,他要在羔羊面前受苦,這我們很難理解,從一個角度他們離開了,被神打發走了,從另一個角度他們不能逃脫,神把他們一方面趕走,但他們不能逃離神的面,說過一個大石頭把他翻過來很多蟲亂爬,這就是地獄可怕之處,石頭翻過來了,但沒有地方可以逃脫,他們從神的面被隔離,他們跟神沒關係了,但他們逃脫不了神的面,或者神的憤怒。

(這邊說到的是與神恩惠的面隔絕了)

我們接下來要講在地獄裡的痛苦

(接下來我讀)我們不可能對神的話語忠心,特別是對耶穌的話忠心,如果我們忽略了地獄的教義,耶穌自己形容地獄是一個難以形容受苦的地方。

我聽過一個傳道人說,當有人問為何你不傳講地獄的教義呢? 他說:我們只要講耶穌的話,我們要講耶穌的愛,我只有兩個可能的結論 1.他們是無知的人 2.他們在撒謊。為何這樣說,耶穌講地獄多過所有其他的人放一起都沒他多,若不是耶穌基督的福音,我們就不知道有關地獄的事情,舊約沒有講很多有關地獄的事,其他新約作者也不多講地獄,幾乎我們所有知道有關地獄的事都是耶穌所說出來的,如果我講地獄有人可能指著我說,你這人太殘酷了,你不愛人阿,你成天憤怒,我是個人,我也會犯罪,我也失敗,所以他們講的也是對的,但他們不能說耶穌吧,耶穌常常講地獄,但沒有人比他更慈愛了,沒有人比他更憐憫了,所以這就顯明我們的思想往往何等的扭曲,如果你所愛的人得了癌症,如果醫生採取緊急行動他們可能得救,但如果醫生不願意告訴你你得了癌症,他不講,他不要讓人覺得不好受,那你所愛的這個人就會死掉,愛是說誠實話,如果我愛你我會說誠實話既使你恨我,耶穌的愛超過任何人,但他講地獄也超過任何人,而且我相信地獄是何等的可怕,只有主耶穌能夠清楚說明。

我給你兩個名子,耶穌提到地獄陰間用兩個字

路加福音十六章28節

16: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痛苦的地方,一個人受折磨受苦的地方,總是在那受苦。

馬太福音八章12節

8:12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哀哭切齒的地方

我的兩個髖關節都已經取代了,所以我的身體裡面有很多金屬,我不能夠形容那個多痛苦,我還記得那時候動手術時我的牙齒都互相磨掉了,痛到一個地步,耶穌形容地獄就是如此,那是哀哭切齒的地方。

再回到啟示錄十四章9~11節,從第10節開始

14:10這人也必喝 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 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

神的憤怒澆奠在他們身上,不只是澆出來,而且是澆奠在他們裡面,他們必須要喝憤怒的酒,全部的烈怒酒都要喝下去,他們也受苦,記得財主在地獄裡他在那受折磨,他不要他的家人兄弟來,那是個可怕受折磨的地方,對我來說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就是他們必須喝下那神大怒的酒,不只是傾倒出來而是傾倒進去。

我們要看幾件很重要的事情

馬太福音十一章21節

11:21「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11:22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11:23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譯: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11:24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我要你思考,他這裡似乎在說,雖然所有人都會有地獄受苦,但是在程度上會有不同,有些人會受苦多過別人,他們會因著行為,照著所行的受審判,不是說有人會在地獄裡頭還過得輕鬆,不是這個意思,記得亞當犯一個罪全世界因此被定罪,這就是神何等恨惡罪惡,但我們必須理解有些人受苦更多更大,就是那些接受真理越多的責任就越大,那些更邪惡的人也受更大的苦,有時候保羅華許在佈道時,在講台上說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也許你們當中有些人現在離開會更好,因為當我講完這篇道,你的責任就更大更無可推諉,你就沒有任何藉口了,你會永遠記得今天晚上你聽見的,因為我告訴你真理你卻拒絕了他,給的越多要的越多。

看路加福音十二章47-48節

12:47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12:48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這是整本聖經一貫的道理,所有的人都會受到審判,所有人都沒藉口,但有些人責任更大,有些人會受到更重的審判。

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4節

23:14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

我們看到法利賽人要受到更重的刑罰,在這情況他們利用宗教來傷害別人。

我們在看看一個很重要的教義在羅馬書裏頭

別人會問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

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怎麼辦呢?沒見過聖經的人他的結局如何呢? 有些基督徒慧說他們沒有問題啦。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不應該傳福音給任何人聽了,因為他們對聖經一無所知所以就沒事了,寧可讓他們繼續留在無知當中,如果我們教導他們聖經,他們不信的話就下地獄了,你看這樣的想法是何等愚昧。

這裡我要你看到

羅馬書一章18節,

1:18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神沒有說人是無知的,他說他們壓抑他們明知的真理,他們要把真理趕的遠遠的。

羅馬書一章19節

1:19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聖經沒有說所有人都知道福音,也沒有說所有人都知道神的律法,但聖經的確這麼說,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所有人都知道有神,所有人都知道有一位獨一的真神,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了,神造我們好像是裡頭就有他的手印指紋,所有的人都知道有神,在神面前人要交帳,在他們裡面有了良心印證,所造之物也證明了。

羅馬書一章20節

1:20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我們總是喜歡把人當受害者,因為他們無知所以做壞事,但聖經說不,並非如此,他們知道所造之物也印證了他們的知識他們知道神,所以問題何在?

第一.

為何人無可推諉? 不是因為他們對神什麼都知道,乃是因為他們拒絕了他們已經知道的。

範例一.

10個不同階層對真理的認識,我來到你面前跟你講第一個基本的,你拒絕他,完全拒絕,當你審判的日子,你說我有藉口阿,他沒有把10個階層的真理都告訴我啊,他只告訴我一個,審判官會怎麼回應? 為什麼要告訴你10個階層,最基本的你都不接受了,所有的人都拒絕了他所有的知識,沒有人會跟著證據去追尋。

範例二.所造之物

大自然應證了有個創造主,但人拒絕上帝,比如說:某天有人問ㄟ你這手機很不錯耶,哪裡買的,我說我沒有買阿,他問:那哪裡拿到的呢? 這個是在地上撿到的,這一定有人丟掉的,我說不,我在一個垃圾場旁邊找到的,他說手機是怎麼跑那去的? 我說我不知道,但是我想應該是這樣,我相信一個很強烈的風吹過垃圾場,把各種材料撿起來,意外的偶然的全吹到一塊,自然產生了手機,你會說你瘋了,看人做了什麼事,我們人怎麼來的,人的每個發展過程都是偶然意外,我的手指甲都比手機更複雜。

羅馬書一章21節

1: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1:22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1:23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這些人說有上帝祂創造天地,你問他們那是哪位神啊?他們拿起青蛙,這是我的神,真有人拜青蛙,青蛙創造天地,你說人創造天地也不可理喻阿。

受造物  

橢圓: 人橢圓: 神人在中間,神在上面,受造物在人的下面,但人拒絕了比他更高的神,他做什麼呢? 人敬拜比他低級的動物,人拒絕敬拜創造的神,但人會敬拜青蛙或是小蟲,他會砍下樹來,然後用樹做偶像,用一些木頭來做燃料燒他的飯,然後另外一塊木頭做成假神來敬拜,如果有人稍微想想的話。你說那是野蠻人,不,今天有人在敬拜水晶,paul washer在幾個禮拜前在埃及,我進到金字塔的最裡面,有一個從歐洲來的女人,那裏有個墳墓,她再向那個墳墓禱告,她看起來像一個很文明歐洲的女人,看到嗎? 為什麼人要拒絕至高榮耀的上帝而去敬拜一些低級受造物,原因是因為青蛙不能指揮我做什麼,我們要一個不能告訴我們該做什麼的神,我們自己要做神,至少要造出一個我們能自己控制的假神,問題在此,不是知識的問題,乃是意志的問題,我們知道有神,我們拒絕祂,因為祂是美善的,我們是邪惡的。

羅馬書二章14-16節

2: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2:16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為什麼人無可推諉呢?

  1. 因為當神造人,神就把認識他的知識放在人的良心裡。
  2. 且外面的受造之物也應證了神的同在。
  3. 神把祂的律法寫在每一個人的心版上。

叫人驚訝,幾乎世界上每一個文化,民族,殺人都是錯的,說謊是錯的,犯姦淫是不對的,為何會不約而同呢?這些完全不同的民族文化,不約而同,因為神把祂的律法寫在心板上,正義感從哪來的?

例子:有個人在北京大街走,口袋裡掉出張紙來,警察抓住他,因亂丟紙判無期徒刑,另一個人在北京殺了四個人,法官給他當兩天義工就可以自由了,當人聽到這樣的審判我們會說什麼? 這不公平阿,這不公義阿,你怎麼知道是不公平,除了神已經把公義感放入你心,神按祂形象造人,人無可推諉,這段經文我相信在審判的日子,所有的謊言會被拿走,所有的人都會認識到他們的確知道,認識神,他們所有的時間都在自欺,我們知道非常清楚人知道神,我們之所以沒看見,因為我們不願意看見,我們不要看見,因為我們是邪惡的,所以人是沒有藉口的,正如你在宣教工作中,有人會講中國非洲很多人在等候聽神的事情啊,但沒有人跟他們講啊,你知道這不是事實,你到一個村傳基督,他們拿著棒子石頭把你給趕出去,稱你為傻瓜,儘管如此,一定會有人遲早他們會相信,神會呼召祂的百姓出來。

我們來看看地獄裡頭永無止盡的刑罰:

這是地獄最可怕之處,這也是令人拒絕地獄存在的原因,甚至不相信聖經的人說,如果地獄是暫時的我不會對地獄有那麼大問題,受一段時間的苦然後就可以出來了,怎麼可能永遠,這不公平,我們要想一想,首先,我們不明白罪是何等可怕,我們沒想到罪惡那麼可怕,因為我們罪是觸犯了一位永恆偉大無限的神,所以我們配得永遠的審判,罪是可怕的,因為我們得罪的是上帝,配受一切榮耀頌讚的神。

例子:如果我告訴陳鴿弟兄,陳鴿我要打爆你,我們在開玩笑,沒有任何的律法,能夠禁止,沒問題,但是如果我到美國總統面前,就算我開玩笑,我要把你打倒,保鑣馬上會丟我進監獄,為什麼? 因為他的身分,他是總統,你不能夠講話輕漫。

想像上帝,你不是得罪無名小卒,你得罪的是神,他是無限配得我們順服敬拜,但是你不順服祂。

另外一件要你想的事情,為什麼地獄是永遠的?地獄的人不會悔改,他們不是到地獄說對不起,讓我出來吧,他們下地獄因為他們恨神,當他們在地獄他們還會恨神,他們寧可在地獄永遠受苦也不願意向神屈膝稱臣,這就是他們恨神恨到這樣的地步,當他們活在世上的時候他們恨神,盡管如此,神的普遍恩典約束了他們的邪惡,但地獄裡沒有任何約束,他們就變成他們該變成的樣子,邪惡的妖怪,神完全任憑他們,任憑他們放縱肉體的情慾,其中一個問題,你不應當像基督徒想像地獄這樣,地獄對你來說是很可怕的,因為你從神的恩會面光中被隔絕了,你從義被隔絕了,神會任憑你在道德的敗壞跟不義中,太可怕了,但不信主的人他的眼光不一樣。

例子:

亞洲有些地方,有些小女孩被賣做妓女,那些從美國歐洲的男人就跑過去,去享受一番,想想,他們去那這些小女孩被強姦,這些醉酒的人,吸毒,做很可怕的事情,如果你起來發現你在那個地方,你會享受嗎?會嗎?或者你會嚇個半死,你會嚇個半死的,但從美國來的人去那享受一翻,他們愛宴樂,他們愛你所恨的,他們恨你所愛的,你現在愛神的公義,他們卻恨他們寧可到任何地方去也不要到神面前來,你恨惡他們道德的敗壞,他們卻愛。這樣生活的男人,他們受苦他們沒有平安,他們活得很痛苦,他們就越來越糟,但是他們還是喜歡那種宴樂,看到嗎?他們不願從其中得到解脫,某個程度來看,我相信地獄就是如此,我相信你打開地獄的大門,你說:出來吧,你只要承認基督是主,他們會把門關上,我寧可在地獄腐爛也不願意屈膝向神下拜,撒旦就是很好的例子,他知道他必輸無疑,想想,他知道他必敗,他知道他會被丟火湖,但他不悔改,他變得越來越糟糕,這就是人墮落的能力,當我們講到地獄是用永恆的,不是說很多人在地獄等著要出來,他們寧可在地獄受苦,因為他們如此恨上帝,這把一切都改變了

甚至在路加福音十六章24節

16: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財主在地獄之中,他說去提醒他的弟兄們,你看他沒有悔改,他沒有降卑下來,他吩咐亞伯拉罕叫僕人去給他水喝,他沒有因著自己所犯的罪憂傷痛悔。

你看羅馬書一章24節 神任憑人

1:24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1:26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1: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想想世界上最邪惡的人,他任憑自己放縱情慾,他仍然被神的普遍恩典所約束住,但在地獄恩典的約束被拿走,他成了一個道德上的大壞蛋。

當我們講到地獄是永恆的,如果不明白人的本性是敗壞墮落的,我們就會說不公平,但是我們真正明白人的本性,我們就知道這是公平的,為何地獄是一直不斷的呢?因為在地獄的人繼續恨神,所以這改變一切。

這裡會讀幾個名子有關於地獄的:

馬太福音十八章8節:永火

18: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6節:永遠的刑罰

25: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9節:永遠沉淪

1:9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這不是說他們不存在,一了百了,不是這意思,意思是他們進入一個毀滅,這個毀滅是不斷的被毀滅而且不斷的受痛苦受折磨。

我們看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6節

25: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你會嚇一大跳多少基督徒他們自稱基督徒,但他們不信地獄是永遠的,他們相信基督徒死了就一了百了,但有個大問題。

第一:這樣的觀點否定了耶穌的教導。

第二:也與46節所說的矛盾。

這裡說到永刑與永生,所以我問他們,永行是不是永永遠遠? 他們說不是這個意思,又問那永生是不是永永遠遠呢? 他們說是,我說你不能只相信一個不相信另一個阿,要不然永生就不是永生,要不就是永刑就是永刑。

馬可福音九章47-48節

9:47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 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
9:48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這裡說他們不論在哪,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如果惡人僅是一了百了沒了不存在,人死如燈滅,那為何不把火給滅了,沒理由再有火了,因為火是不滅的,正如馬太福音十八章8節。

18: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啟示錄十四章11節

14:11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

他受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啟示錄二十章10節

20: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看到嗎?是永永遠遠的,是真實的,我們必須要警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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