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歷殺戮的痛苦,就不能將罪「治死」(將罪治死|傅格森)

將罪治死(傅格森)

不經歷殺戮的痛苦,就不能將罪「治死」(將罪治死|傅格森)

將罪治死(傅格森)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汙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歌羅西書 3:5)

一場談話的結果會改變我們後來對其意義的思考方式。

我的朋友 ── 一位年輕的牧師 ── 在他教會的一次會議結束時,和我坐在一起,說:「在我們今晚離開之前,請帶我走一遍幫助人治死罪的步驟。」我們又坐著談了一會兒這件事,然後就去睡覺了;希望他和我一樣,都因著這段談話而感到很有蒙福。我仍然在想,他是以一個牧師的身份問這個問題的,還是因為自己有需要而問的 ── 或者兩者皆是。

你會如何回答他的問題?首先要做的是:翻開聖經。是的,求助於約翰歐文(好主意!),或者求助於其他一些已故或仍在世的人。但要記住,我們在這方面並不是只能依靠這些傑出的人所留給我們的資源。我們需要從「上帝的口中」受教,使我們學習要應用的原則既帶著上帝的權柄,也帶著上帝使它們發揮作用的應許。

我想到了幾段經文可以研讀:羅馬書八13;羅馬書十三8-14(奥古斯丁的經文);哥林多後書六14-七1;以弗所書四17-五21;歌羅西書三1-17;彼得前書四1-11;約翰壹書二28-三11。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經文中,只有兩處有出現「治死(置於死地)」這個動詞。同樣重要的是,這些經文中每一節的前後文的範圍都比「治死罪」這個單一的勸勉更廣。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這其實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觀察。

這些經文當中,歌羅西書三1-17可能是最適合我們的起點。

歌羅西教會是一群剛信主不久的基督徒。他們已經有了從異教皈依基督的奇妙經歷。他們已經進入了一個光榮、嶄新且自由的恩典世界了。如果我們細讀字裡行間的涵義,會發現他們似乎曾一度覺得自己好像已經得到釋放了,而且不僅從罪的刑罰中得到釋放,也幾乎從罪的影響中得到釋放了;他們的新自由是如此地奇妙。但後來,當然,罪又重新抬頭了。在經歷了恩典的「已然」之後,他們現在發現持續成聖的「未然」是充滿痛苦的。聽起來可真熟悉!

除非歌羅西教會牢牢地掌握福音的原則,否則他們就正處在危險之中,就像我們身處當今的福音次文化裡所面臨的危險一樣。(現在流行的福音次文化就是試圖用能立即見效、但卻治標不治本的手段來處理長期的問題。)因為在這個階段中,剛信主的基督徒很容易成為假教師的獵物;假教師會用新的應許來引誘他們,而這些新應許的內容就是一個更崇高的屬靈生活。這正是保羅所擔心的(西二8、16)。當時很流行各種從人而來的規條(西二21-22);它們似乎很屬靈,對於剛信主且認真的信徒而言最有吸引力了。但事實上,這些方法「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二23)」。新的方法是沒用的。只有了解福音如何運作,才能為對付罪提供足夠的基礎和模式;而這就是歌羅西書三1-17的主題。

保羅給我們提供了我們所需要的模式和節奏。就像奧運跳遠選手一樣,除非我們回過頭來仔細改善蓄力的動作、並藉此獲得足夠的力量將罪治死,否則我們不會成功。那麼,保羅是如何教導我們這麼做的呢?

首先,保羅強調說「熟悉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三1-4)。我們多麼經常在屬靈上失敗的時候,怨嘆自己忘記了自己真正的身份,也就是屬基督的人。我們有了新的身份。我們不再是「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不再是在肉體裡,而是在靈裡;不再受舊創造的支配,而是活在新創造裡(羅五12-21;八9;林後五17)。保羅花了不少時間來闡釋這一點。我們已與基督同死(西三3;我們甚至已與基督同埋,二12);我們已與祂一同復活(三1),而且我們的生命與祂一同藏在上帝裡面(三3)。事實上,我們與基督如此合一,以至於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也將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三4)。

我們若沒有著手去對付自己的罪,往往是由於屬靈的失憶症,忘記了我們新的、真實的、真正的身份。身為一個信徒,我是一個已經從罪的轄制中得到釋放的人,因此我是自由的,也有動力去與罪在我心中殘餘的勢力爭戰。

這樣說來,第一條原則就是:了解、安息於、並仔細思考你的新身分,並根據這個新身份採取行動;這個新身分就是:你是在基督裡的人。

第二,保羅繼續揭露罪在我們生活中每一個領域的作為(西三5-11)。如果我們要用聖經的方法來對付罪,我們就不能犯這個錯誤:自以為可以只把心力侷限在我們生命中一個失敗領域就好。相反地,所有的罪都必須處理。因此,保羅談到了罪在個人生活(5節)、日常公共生活(8節)和教會生活(9-11節;「彼此」,「這裡」,即在教會團契中)中展現出來的樣子。治死罪的挑戰就像節食的挑戰一樣(節食本身就是一種治死情慾的形式!):一旦我們開始這麼做,我們就會發現我們之所以超重的原因可說是五花八門的。我們其實是在對付自己,而不是單純地在控制卡路里而已。「我」才是問題所在,而不是洋芋片!將罪治死,是整個生命的改變。

第三,保羅的講解為我們提供了治死罪的實際指導。有時,保羅似乎只是給出勸勉(「要治死……」,三5)而已,沒有給出「實際」的幫助、告訴我們該如何去做。今天的基督徒常常是先去看保羅在聖經裡告訴他們該做什麼,然後再去當地的基督教書店翻書尋找具體的做法!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分叉呢?可能是因為我們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去思索保羅所說的話。我們沒有把思緒深深地沉浸在聖經裡。因為保羅寫信的特色就是:每當他發出一個勸勉的時候,他都會提供一些提示來告訴我們該如何將它付諸實踐。

這裡的經文當然也是如此。請注意這段經文如何幫助我們了解「該如何做?」的問題。

  1. 學會承認自己真實的罪。要實話實說。要說「放蕩的性生活」,而不是「我正受到一點誘惑」;要說「不純潔」,而不是「我正在與我的思想生活作鬥爭」;要說「貪婪,也就是拜偶像」,而不是「我想我需要調整我的優先次序」。這個模式出現在這整個章節裡。這多麼有力地揭開了自欺欺人的面紗啊!並幫助我們揭開潛伏在心中隱秘角落裡的罪惡!
  2. 認清你的罪在上帝面前的真面目。「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三6)。」屬靈生命的大師們提到說要把我們的情慾拖到十字架上(儘管我們的情慾會使勁反抗),拖到承受憤怒的基督面前。我的罪會帶來上帝的不悅,而非長久的快樂。藉由犯罪所導致的懲罰,來認清你的罪的真面目。我們太容易認為基督徒的罪比非信徒的罪更不嚴重了。「它已經被赦免了,不是嗎?」如果我們繼續活在罪中,就表示我們的罪其實沒有被赦免(約壹三9)!要以天上的角度來看待罪,並感受自己曾經活在其中的恥辱(西三7;另見羅六21)。
  3. 認識到你罪與你的身分是不一致的。你脫去了「舊人」,穿上了「新人」(三9-10)。你不再是「舊人」了。你「在亞當裡」的身份已經消失了。「我們的舊人和祂[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可能是指『被罪支配的身體裡的生命』]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新人要過新的生活。任何不符合新生活的行為,都與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互相矛盾。
  4. 將罪治死(西三5)。就這麼「簡單」。拒絕它、餓死它、抗拒它。不經歷殺戮的痛苦,就不能將罪「治死」。此外別無他途!

但請注意,保羅把這放在一個非常重要的、更廣泛的背景中。我們無法在脫離福音的積極呼召(positive call)之下去獨立地完成「將罪治死」這個消極的任務(negative task);而福音的積極呼召就是要我們「穿上」主耶穌基督(羅十三14)。保羅在歌羅西書三12-17中闡明了這一點。把房子掃得乾乾淨淨,只會讓我們更容易受到罪的進一步入侵。但當我們明白恩典福音的「榮耀交換」原則時,我們就會開始在聖潔方面有一些真正的進展。當罪惡的慾望和習慣不只受到抗拒、還被替換成了像基督的恩典(三12)和行動(三13)時,當我們不僅在個人生活中、也在教會的團契中(12-16節)穿上基督的性情和祂那以愛聯絡的全德(14節)時,基督的名和榮耀在我們身上和我們當中就得到了彰顯和高舉(三17)。

這些就是我和那位朋友在那個難忘的傍晚所談的事。後來我們沒有機會問對方:「你過得如何?」因為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談話。幾個月後,他去世了。我常常在想,他在去世前的這幾個月當中過得如何。他問話中那種對個人生活和對牧者職分的懇切關心,仍在我腦海中回蕩。它們帶給我的勸勉,就像查爾斯西緬(Charles Simeon)說他從他非常喜愛的亨利馬丁(Henry Martyn)畫像的眼睛裡感受到的勸勉一樣:「不要虛度光陰!」

本文原刊於《桌邊談》雜誌。這是《桌邊談》雜誌:治死惡行系列的第一章。

傅格森博士是林格尼事工的教學夥伴與改革宗神學院的系統神學校長教授。他有許多著作,包括《成熟》(Maturity)、《聖靈論》、《全備的基督》、《唯獨在基督裡》、《奉獻於神》(Devoted to God)、《日光之上》、《磐石之上》、《字字珠璣────細讀腓立比書 》、《字字珠璣────細讀以弗所書》。

許多基督徒都聽過這麼一句話:「聖靈是三位一體中被遺忘的位格。」這種說法忽略了教會目前的真正問題,而這個問題在過去幾代教會中並不存在。基督徒知道聖靈,但與對聖父或聖子的認知不同,基督徒並不真正知道聖靈是誰。在這個系列課程中,傅格森博士將通過探討聖靈的身分、聖靈的性情與本質等問題,以及探討我們作為基督徒如何認識祂並與祂相交。

目錄:

  1. 從混沌到秩序
  2. 上帝的榮面
  3. 耶和華的靈
  4. 聖靈的內住
  5. 聖三一的團契
  6. 支持者
  7. 活水的江河
  8. 從天而來的重生
  9. 從天而來的保惠師
  10. 順從聖靈而行
  11. 內在的嘆息
  12. 使人成為嗣子的靈

聖靈是誰?傅格森 (觀看與下載)

包含MP4影片下載(繁體)、收音檔MP3(華語)、與學習指南PDF下載

林格尼爾-聖靈是誰?辛克萊.傅格森-Who-is-the-holy-spirit,-Sinclair-Ferguson

加爾文說稱義是「信仰的主軸」或「翻轉信仰的主要關鍵」。他繼續說:「除非你先了解自己與神的關係為何,以及明白什麼樣的審判要臨到你,否則你就沒有基礎……使你得以培養對神的敬虔。」這句話說的沒錯,意即我們在神面前的稱義地位,不能是敬畏神的「眾多動機之一」。這地位必須是我們一切思想、感受及行事的基礎;否則,我們天生的思考模式(即認為神不是為我們好),就會將我們拉回到行為之約。

然而,若我們的主要問題真是「不信神的慈愛與良善」,那麼當我們說:「你只需相信自己已被稱義,就能邁向成聖」,這就將問題過於簡化了。這種想法會導致你試著用較少強調律法的方式,來治療律法主義的病症。你需要的不只是抽象地相信自己免受律法方面的刑罰,也需要更新自己對神的看法。然而,約翰·歐文在他論到治死罪的著作中提到,這問題的答案也不只是:「你只需更努力成為聖潔,就能邁向成聖。」歐文主張,有罪行為的根源,是在於沒有能力去恨惡罪惡本身,而這無能是起源於一種傾向:只將順服當成避免危險和過好日子的手段,而非藉著順服來表達我們愛慕和認識耶穌本身。

因此,若要在恩典中長進,不能只是更加相信我們已被稱義,雖然我們應該每天默想這個事實;從更全面的角度來看,這長進是基於我們將恩典的福音運用在罪的根源上,來對付人心不信任神的良善,以及過度愛好其他事物(除了救主以外的事物)。當我們注視基督在福音裡的榮耀時,就會重新排列我們內心喜好的事,以致我們在祂裡面得著最大的喜樂,而其他一直轄制我們生活的事,也就沒有能力再奴役和捆綁我們。這種成聖是出自更深入地瞭解福音,但這不只是告訴自己「已蒙神接納和赦免」的基本真理而已。傅格森將透過本書指出,把這整件事情弄清楚,對講道及牧會果效有多麼重要。

全備的基督 提摩太凱勒·序 p12-13

基督徒長期以來難以釐清「行為」與「恩典」、「律法」與「福音」之間的關係。這困難不僅出現在我們的系統神學裡,也發生在我們的講道和教牧事工中,最終也出現在我們的內心深處。作者以一種引人入勝且平易近人的方式,精彩地講述歷史上的「精華爭議」(Marrow Controversy),讓我們認識「律法主義」和「反律法主義」的本質,以及如何藉著福音來脫離這兩者的捆綁和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