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My Place Condemned He Stood耶穌的死之所以有功效,就在於他「替代」我們受「刑罰」(JI巴刻).jpg

祂替我受刑罰(JI巴刻)

耶穌的受難

神學術語「受難」來自希臘詞 pascho,意思是受苦,指耶穌的受苦和死亡,從他被逮捕的那一夜開始。使徒信經中這樣提到耶穌的受難: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降在陰間。」

大多數基督徒對耶穌被捕、受苦以及被釘十字架的故事很熟悉,所以在此,我們不再討論細節的問題,而是集中在耶穌遭受這些事情的原因。

關於耶穌的受難,聖經解釋說,這是教導耶穌去順服、得到父上帝稱讚所必需的。希伯來書5章8節這樣說:

彼得也在彼得前書2章20到21節這樣說:

透過耶穌的受苦,基督完成了父上帝的旨意,並使自己得到上帝的喜悅。透過完全地順服父上帝,耶穌得到了永恆的獎賞,現在,將這些獎賞榮耀地與我們分享。但是基督在彼拉多手下的遭遇,並不僅僅是受苦而已,並且持續到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或許是基督卑微工作最顯著的部分,而且有好的理由,正是他的死代替了我們的罪,成就了我們的救恩。

主耶穌為罪受死,這是貫穿整本新約的要點。他的死之所以有功效,就在於他「替代」我們受「刑罰」。「替代」意味著他站在我們的位置上;「刑罰」則是指他在我們的位置上,承受了審判與刑罰。這原本是我們因違背神律法而應得的,這刑罰是因我們違背律法理當承受的後果。神的本性就是如此,這正是祂聖潔真實的彰顯。祂的本性就是:哪裡有罪,哪裡就必須刑罰。而神所計畫奇妙、慈愛又智慧的救恩,就是把刑罰從我們這些罪人的肩上挪開,轉移到祂全然無辜、毫無瑕疵、成為肉身愛子的肩頭上。如此,他便成全了整本舊約中所要求那毫無瑕疵之動物祭牲的模式。——JI 詹姆斯・巴刻博士

使徒保羅常常描述耶穌釘十字架是福音的中心,很多經文中都可以看到這一點,像羅馬書6章6節、哥林多前書1章17和18節、加拉太書6章14節,以及歌羅西書1章20節。我們來看看加拉太書2章20到21節,作為一個例子。

基督的死是完成我們救恩的中心工作,由於這個原因,它一直是歷史上福音傳揚的中心事件。

耶穌釘十字架之後,他的身體被安放在一個墳墓裡,在那裡死亡狀態持續了三天。作為一個完全的人,耶穌經受了一個正常人的死亡經歷。使徒信經用「降在陰間」這句話記載了這個事實。這個時候,耶穌的屍體一直在墳墓裡,但是他的靈魂卻下到了死人去的地方。

在此,我們應該提一下,不是所有現代的神學家們都同意「降在陰間」所表達的含義,現今很多的教會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只是說耶穌被埋葬了。但是很清楚,這好像不是使徒信經所要表達的含義。一方面,使徒信經同時提到了耶穌被埋葬,而且降在陰間。顯而易見,這兩個短語是分開的,而且是連貫的歷史事實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