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的設計──重拾人受造的形象(理查德 柏瑞特)
第1章 尋找人在神國度中的地位
前幾年前,我偶然在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題目叫前做《做人的諷刺》。這篇專欄報導了兩件令我終身難忘的事。
在第一個故事裡,有一位年輕的女子獨自坐在一個旅館的房間裡。她離開了丈夫和兩個孩子,和另外一個男人同居。不過在那天晚上,她被新歡拋棄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丈夫、她的兒女,現在連她的情人也跑了。在極度絕望之下,她把一支點三八口徑的手槍放進嘴裡,扣動了扳機。員警在床頭櫃上找到一張絕望的字條。皺巴巴的紙上寫著說:「不要為我哭泣,我根本不是人。」
當天晚上在同一家旅館發生另外一件事。就在幾層樓以下,有一群支持新紀元運動的人群在聚會,在幾番激動的演講之後,有一位知名人士帶領群眾同聲呼喊:「我是神!我是神!我是神!」這篇文章的結論是:「做人的諷刺就是,在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方,人竟然對自己有這麼矛盾的看法!」這位專欄作家說得很對。這些事件生動地描寫了人類存在的最大諷刺。我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看待自己。有些人自卑到連一分鐘都活不下去,又有一些人自大到高舉雙手讚美自己的神性:一個說「我什麼也不是。」另一些人說「我是神。」
到底哪一個才是事實?人生的意義何在呢?
在這本書裡,我們要從基督徒的角度來探討人生的意義。當我在許多不同國家的基督徒團體從事教導的時候,經常遇見有一些成熟的基督徒對自己的認識少到令我十分驚訝。即使那些熟悉聖經,又有堅固的純正信仰的基督徒,對聖經裡涉及到他們自己是誰的教導也不甚明瞭。假如你問一群基督徒,人類在上帝國度裡的地位是什麼?你得到的不是陳腔濫調的回答,就是十分茫然的眼神。我們花很多時間研究上帝和祂的誡命,卻不常注意聖經裡說到有關我們自己的事。
如果我們仔細讀聖經,就會發現聖經的作者不但深切關心上帝的事,也深切關心人類的事。許多基督徒對於舊約聖經裡的許多故事沒有談到上帝而感到訝異。事實上,以斯帖記一次都沒有提到上帝的名字。但是,我們更能從每一段聖經的敘述裡找到一個重點:聖經的故事都談論人,包括他們的起源、成功、失敗、失望、盼望或命運。甚至像詩篇這樣一本關於禱告和敬拜的書卷,也不只講到上帝。人反而是經文裡一再重複的主題。在新約裡,耶穌更直接教導人關於生命的事,且比有關上帝的事更多。新約的書信也是如此。當然,它們也教導關於上帝的事,但它們從來都是同時教導有關人類的事情。聖經是一本啟示上帝的書,但它也講到許多關於你我的事。
我們應該怎樣瞭解聖經對人類生存的關注呢?改教家加爾文可以幫助我們明白聖經對我們的關切。他在《基督教要義》一書裡,一開始就準確地指出:我們只有在認識上帝是誰之後,才能瞭解我們是誰。上帝是創造者,而我們是祂的創造物。我們若不根據這個認知來看自己,就永遠無法明白作為人類的意義。同時,加爾文也相信,我們只有對自己瞭解更多才可能對上帝認識更多。人類是上帝創造的最高峰,比任何其他的受造物更能奇妙地彰顯上帝。所以我們是在「對上帝的認知」中認識自己,在「對自己的瞭解」中認識上帝。
很不幸的,今天許多基督徒捨棄加爾文這種平衡的看法。許多敬虔的基督徒為了抵抗當代人文主義者「以人類為中心」的傾向,常常走到另外一個極端,忽略了人類的重要性。當然,我們讀聖經的時候應該以認識我們的創造主為第一優先,這是理所當然的。耶穌也親自說過最大的誡命是:「你們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馬太福音廿二37)。不過,在對上帝有正當關注的同時,也會產生對人的認識。正如耶穌說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廿二39)
對許多信徒來說,學習聖經裡有關人的教導,常被放在一個非常次要的地位。可是耶穌卻認為兩者的重要性是不相上下的。如果你不能瞭解一方,對另一方也不會有準確的觀念。總而言之,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神學,若不能對人類有認真的關注,就不是真正以上帝為中心。p.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