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人算什麼 - (01:21:21) - 第四集 恩典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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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介紹……………………………………………………………………………………………………… 1
  2. 永恆旨意 …………………………………………………………………………………………….. 2
    1. 時間                                                                       2
    1. 三位一體                                                                 3
    1. 成就                                                                       4
  3. 護理 …………………………………………………………………………………………………….
    1. 罪                                                                            7
    1. 中保                                                                       9
  4. 元素 ……………………………………………………………………………………………………. 12
    1. 上帝恩慈                                                              12
    1. 人類忠誠                                                              14
    1. 後果                                                                  17
  5. 治理 ……………………………………………………………………………………………………. 19
    1. 亞當                                                                       20
    1. 挪亞                                                                         20
    1. 亞伯拉罕                                                                 21
    1. 摩西                                                                       21
    1. 大衛                                                                       22
    1. 耶穌                                                                         22
  6. 結論 ……………………………………………………………………………………………………. 24

介绍

    19世紀查爾斯·狄更斯發表了他的小說《雙城記》,在故事即將結束時,主人公身陷監獄,等著被處決。但朋友們秘密設計營救他,讓一個自由人與他交換身份。結果這位囚犯得到釋放,讓他自由的那人自願代替他而死。在很多方面,這場景與基督徒對恩典之約的經歷十分相似。人類墮落犯罪,令我們所有人都落在死刑判決之下。但是,在恩典之約中,耶穌成為我們的中保和代表。祂在這個地位上做了我們無法做的事情。祂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死,就免除了我們的死刑判決。靠著祂的義,祂贏得了上帝的聖約祝福,與我們分享這祝福。結果,我們不是死在罪中,現在而是靠上帝的恩典在基督裡活著。

    這是我們人算什麼? 這一系列的第四課,這系列探索的是神學方面的人論。我們給這一課定的標題是“恩典之約”,因為我們要關注我們墮落犯罪之後,上帝與人類建立的充滿恩典的聖約關係。

在人類歷史開始時,上帝通過亞當與人類立了一個聖約,這常常被稱為“行為之約”。這聖約可以讓人得生命。但亞當破壞了這聖約的條件,我們全人類都落在罪的咒詛之下。感恩的是,上帝並沒有撇棄我們在有罪的光景中,讓我們沒有盼望。祂而是作出額外的應許,以此管理祂與人類的關係,在神學家常常稱為“恩典之約”的聖約中實現了這些應許。 韋斯敏斯德信條,第 7章第3段是這樣描寫恩典之約的目的:

主就願意立第二聖,普通稱恩典之憑此將生命與救恩藉耶基督白白賜給罪人,要他信耶基督而得救。

    當這信條說這聖約普通稱為恩典之約,它指的是這個術語出於神學家,而不是聖經。但這不應讓我們感到擔憂,因為許多其他的術語,例如“三位一體”也是如此。由恩典之約這術語概括的觀念,是牢固建立在聖經之上的。

    對那些對耶穌有得救信心的人來說,恩典之約修補了我們因亞當的罪遭受的破壞。它是根據在基督裡上帝的憐憫給人赦免和救贖,以此做成這一點。

    我們論述“恩典之約”的這一課要分四部分。首先,我們要探索這聖約的背景,就是上帝的永恆旨意。第二,我們要從上帝護理的角度描述它的起源。第三,我們要描述它的元素。第四,我們要縱覽它在歷史上的治理。讓我們首先從上帝的永恆旨意開始。

永恒旨意

    恩典之約紮根在上帝為歷史制定的亙古計劃當中,神學家把這說成是上帝的“永恆旨意”,或“亙古預旨”。從上帝亙古預旨的角度看,恩典之約是出於三位一體上帝三個位格之間的安排。

    甚至在上帝創造世界之前,祂已知道人類會墮落犯罪。鑒於這事實,祂制定了一個計劃,拯救我們。這計劃涉及三位一體上帝全部三個位格,祂們委身自己去做拯救我們工作的不同方面。福音派的傳統對於祂們所做的準確委身並無一致看法,但我們都認同,上帝計劃通過基督代替我們死救贖罪人。

上帝在世界始,始的候已經計劃如何待人。所以,在祂創造的候,祂為基督做了劃,並不是事後的想法;比如,在一始耶就要來救,解決罪的問題。因此我在聖中看到,上帝已了一位女人的後裔,後裔要成踐踏蛇的的那一位,踐踏罪的那一位。當聖經講到女人後裔的候,它指的是耶基督的降生,是我在聖誕節的故事所知道的。就是上帝從亙古的去制定的劃。

— 穆摩·勀薩歐教授

    為了達致我們這一課的目的,我們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與救贖我們有關的上帝永恆旨意的三個方面。首先我們要看上帝制訂這旨意的時間。第二,我們要思想三位一體不同成員要擔當的角色。第三,我們要聚焦上帝永恆旨意在恩典之約中的成就。讓我們首先來看這協議的時間。

時間

    上帝救贖人類脫離敗壞和我們罪後果的計劃,是在祂創造宇宙之前就已制定。像以弗所書3章11節這樣的的地方提到了這時間,這節經文講到上帝永恆旨意在歷史上由耶穌成就了。帖撒羅尼迦後書2章13節說,我們是從起初蒙揀選得救,提摩太后書1章9節和10節講到上帝在萬古之先賜給我們的恩典。

    例如,請聽保羅在以弗所書1章3到4節所寫的:

主耶基督的父上帝……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使我面前成,無有瑕疵。(以弗所13-4

保羅在這裡說,我們的救贖是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決定的。我們在以弗所書1章11節看到:

也在裡面得了基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旨意所定的。(以弗所111

    在這裡,以及在新約聖經其他幾處經文中,上帝拯救的預旨這說法是希臘文proorizo (prah-ah-REE-zō) proori,zw這一個詞。這術語通常譯為“預定”。按上下文,這指的是上帝亙古拯救的旨意是預先定好的,是在世界開始前決定的。proorizo proori,zw這詞也出現在像羅馬書8章29節和30節,以弗所書1章5節這樣的地方。

    不同的神學傳統對上帝拯救的永恆旨意有不同理解。一些傳統教導說,上帝並沒有揀選具體的人,而是簡單宣告所有要接受基督的人都要得救。其他傳統認為,上帝沿著時間長廊向前看,認出那些具體的人,是祂知道要相信祂的。還有其他傳統相信,上帝揀選具體的個人,這完全是根據祂的美意,祂對他們的選擇保證了他們要來相信基督。但我們所有人都能同意,上帝決定拯救罪人,這是祂在創造世界之前永恆旨意的一部分。

    在從時間的角度看了上帝永恆旨意之後,就讓我們來看三位一體的成員擔當的角色。

三位一體

    上帝救贖的亙古計劃包括了三位一體所有三個位格的作為。聖父制訂出這協定,因為祂願意救贖墮落的人類脫離罪的咒詛。具體來說,聖經說是聖父計劃要拯救我們。例如,保羅在以弗所書3章10和11節教導說:

……都可以知道上帝各的智慧。都是照著上帝在我主基督耶裡所成就的永恆的旨意。(以弗所310-11

    按照保羅的說法,是聖父 永恆旨意要通過耶穌基督做成我們的救贖。我們在以弗所書1章4節,帖撒羅尼迦後書2章13節,以及彼得前書1章20節這樣的地方看到同樣的事。

    相應來說,聖子同意在祂完全的神性之上加增一個完全的人性,讓祂能代替罪人而死。這就是在提摩太后書1章9節,保羅說我們在萬古之先在聖子裡領受了恩典的原因。我們在約翰福音17章4和5節看到類似的說明。 

    正如上帝永恆旨意為聖父和聖子定下了角色,它也為聖靈決定了角色。聖靈同意讓聖子有能力做工,給祂加力量,並且把救贖應用在聖子救贖的人身上。請聽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章13節所說的:

主所的弟兄,我上帝;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叫你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成,能以得救。(帖撒尼迦後213

    保羅在這節經文表明,聖父的揀選是從起初,就是創造之前的揀選。這計劃包括了聖靈同意施行救恩在我們身上,使我們成為聖潔的工作。而且主這名字在這裡很有可能指的是耶穌,因此這裡三位一體所有三個位格都提到了。

三位一體所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去和在都參與拯救我的工作。聖父在亙古的劃要拯救我,儘管我會成何等不堪的人,揀選祂的百姓,在恩典裡揀選,在基督裡揀選,與聖子立聖子可以來救。正如耶翰福音17章的禱告所把我們賜給聖子,聖父在亙古始之前——在始之前已把我們賜給聖子來了,取了我的人性,獻上我們應當獻、卻未能獻上的服,把自己獻上作祭物,又活了。就這樣來做成的救聖父是制訂計劃的那一位,定下旨意的那一位,聖子的那一位。聖子是做成拯救我的那一位。聖靈是把拯救用在我身上的那一位。的石心活來,使他們變得柔,可以接受上帝話語的那一位,賜給能力相信和信靠基督,因此在生命上與基督合。

— 丹尼斯·約翰遜博士

    思想了上帝永恆旨意的時間,與此相關的三位一體的各位格之後,讓我們來看這旨意在恩典之約中的成就。

成就

    上帝永恆旨意,就是祂計劃在歷史上要發生的事。恩典之約成就了這計劃的一部分。三位一體的各個位格總是知道人類要墮落犯罪,祂們總是打算要通過基督的生、死、埋葬、復活和升天來救贖人類。祂們在祂們永恆旨意中定旨這些事要發生。他們通過恩典之約在歷史上施行這旨意。

    例如請思想,聖父在亙古定旨我們在基督裡得救贖,然後在恩典之約中成就了這定旨,差遣聖子和聖靈做祂們的工作。祂也指定聖子擔任彌賽亞或基督的職份,這職分對祂的救贖工作來說是必不可少。彼得在使徒行傳2章36節對猶太人說:

們釘在十字架上的位耶,上帝已祂為基督了。(使徒行236

在約翰福音5章36節,耶穌祂自己說:

父交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翰福音536

耶穌在約翰福音6章38節補充說:

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翰福音638

顯然,當聖子上帝,耶穌基督來做祂拯救的工作,祂是在執行聖父的計劃。我們在約翰福音3章34節看到,聖父也把祂大有能力的靈給聖子,是沒有限量的。正如希伯來書10章5節記錄的,祂也為聖子預備了完全的人性。

    在上帝的兒子這一方,祂也履行了祂在亙古中同意的協定,救贖人類。祂隱藏了祂屬上帝的榮耀,給祂完全的神性加增了完全的人性,活出完美的人生,為人贖罪而死。請聽保羅在腓立比書2章5到8節的解釋:

基督耶……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人的式;既有人的子,就自己卑微,存心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25-8)

    耶穌道成肉身,為要完成具體的目的,就是死在十字架上,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提摩太后書1章9和10節表明,祂為墮落的人類提供了這恩典,成就上帝永恆旨意。請聽希伯來書2章13到17節是怎樣說的:

:“看哪!我與上帝所我的兒女。”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希伯來213-17)

    作者在這裡解釋以賽亞書8章18節,說它指的是聖子來,為聖父之前給祂的人死,作他們的贖罪祭,成就他們在亙古定下的旨意。我們在羅馬書8章3到4節,加拉太書4章4到5節看到類似的陳述。

    聖靈也做成祂在上帝永恆旨意中安排的那部分工作。正如馬太福音1章20節,以及路加福音1章34和35節記載的,當聖子在祂母親馬利亞腹中時,聖靈孕育聖子的人性,在聖子的道成肉身和後來的作為方面使聖子有能力,加給祂力量。希伯來書9章14節告訴我們,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聖靈也加給祂能力。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11節教導的,聖靈在基督復活這件事上起到了幫助作用。

    除此以外,聖靈也不斷履行祂同意的,把救恩應用實施在我們身上。正如我們在約翰福音3章5到8節,提多書3章5到7節看到,祂重生我們的靈。我們在羅馬書7章6節看到,祂加我們能力抵抗罪。哥林多前書12章11節說,祂賜給我們屬靈恩賜,這是我們得救的一部分。以弗所書1章13和14節教導,祂使我們的得救穩固。我們可以概括聖靈的工作,說祂是三位一體中的那一位,給聖子在世界上拯救的工作加力量,把聖子的這工作應用在這世界上。上帝的大能無論在何處顯現,拯救無論在哪裡得以實現,聖靈都是在成就上帝為救贖我們制訂的那永恆旨意。

    上帝救贖我們的永恆旨意,也應大大安慰我們這些相信的人。這提醒我們,我們在歷史上看到的悲劇,包括耶穌基督被殺,並不是上帝掙扎著要解決的難題,這並不是上帝未曾預見的危機,要祂有創意地解決。它們而是祂設計的障礙,為了成就祂更大的救贖旨意。所以不管我們生活中發生了什麼,並且許多可怕的事確實發生,將要發生,上帝都有一個計劃。這計劃要通過恩典之約,毫無失敗地把相信的人帶到拯救和榮耀當中。

    思想了在上帝永恆旨意中恩典之約的背景,就讓我們從上帝護理 的這角度探索它的起源。

护理

    與在創造世界之前決定的上帝永恆旨意形成對比的是,上帝的護理是上帝在歷史 當中對創造界的保守和治理。它涉及上帝與宇宙一切的互動,具體強調與他的創造的人,以及他們行動的互動。因此當我們想到上帝要給人拯救,以此回應人類犯罪,我們就是從護理的角度來看恩典之約。

    我們要看兩種觀念,從護理的角度來講恩典之約。首先,我們要探索人的罪如何讓恩典之約變得必不可少。第二,我們要看基督作為恩典之約中保的角色。讓我們首先來看,我們的罪如何使恩典之約變得必不可少。

從歷史方面來看,要恢復人的能力,實現創世記1章26到28節的文化使命,恩典之約就必不可少。正如我們在前一課看到的,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聖約的條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禁果。上帝作出回應,就是咒詛人類,這導致我們生命敗壞,與上帝及其他人隔絕,在身體和靈魂上死了。

人類完全該受上帝咒詛,但這些咒詛帶來一個問題,畢竟上帝造人類,是作為祂的形象反映祂的榮耀,作管理的人,要把祂的天國擴展涵蓋全地。在我們墮落的光景中,我們不能令祂滿意地做這些事。我們的敗壞使我們不能 討祂喜悅,甚至使我們不想 討祂喜悅。我們被隔絕,使我們不能來到祂面前,使我們不能與人合作,在全世界建造人類文化。死亡使我們不能享受上帝國度各樣的祝福。

但上帝並沒有把我們撇棄在悲慘的光景中,讓我們沒有盼望。面對這些巨大的難題,上帝的解決方案是救贖我們。祂沒有收回祂對亞當和夏娃的聖約審判,但確實約束這審判,沒有讓他們當時在現場馬上死去。除此以外,祂施恩要救贖他們,上帝提出的這救贖,表現在祂對蛇的咒詛上。上帝在創世記3章15節對那條蛇說: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仇。女人的後裔要你的;你要他的跟。315

    上帝在執行聖約審判時,應許夏娃的一個人類的後裔最終要傷蛇的頭。啟示錄12章9節指出這條蛇就是撒但。所以,創世記的應許是上帝預言,告訴我們有一個人要最終征服撒但犯罪的國。這人要拯救人類,救他們脫離罪的壓制和定罪。神學家通常用拉丁文protoevangelium 這術語,或希臘文proto-euangelion這同一個意思的說法來指這宣告,兩個說法的意思都是“原始的福音”。這原始的福音標誌著恩典之約在歷史上的開始。

    伯克富生活在1873年到1957年之間,在他的《系統神學》第2冊第3部分第3章解釋了這聖約的恩典性質,請聽他在當中是怎樣講的:

可以稱恩典之,因上帝在它當中容一位中保履行我義務;因祂親自在他聖子身上提供了中保,位中保滿足了公的要求;靠著在聖靈作明的他的恩典,他使人有能力活出他任。源於上帝的恩典,靠著上帝的恩典得以行,通上帝的恩典在罪人的人生中實現。它自始至都是罪人的恩典。

    在上帝起初與亞當立的聖約中,人類的祝福和咒詛完全取決於我們的行為。如果我們順服,我們就蒙福;如果我們悖逆,就受咒詛。這就是上帝與人類立的第一個聖約被稱為“行為之約”的原因。但恩典之約不同。它不是取決於我們的行為,而是取決於耶穌的行為。耶穌為我們實現了上帝聖約的條件,然後祂施恩,與祂拯救的人分享祂聖約的祝福。

在我們的神學裡,我們有時講到行為之約,這是上帝在墮落之前與亞當立的聖約,還有上帝在人墮落之後與罪人立的恩典之約,以此賜給他們、賜給我們那在耶穌基督裡極大的救恩。很重要的就是區分這兩個聖約。在這兩個聖約中有一些不同的事情發生,它們也以某些非常重要的有機方式互相聯繫。從認識二者分別的角度來說,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聚焦“行為”和“恩典”這兩個術語。我們可以說行為之約完全關乎律法,而恩典之約向我們宣告福音。但即使這樣說的時候,很重要的就是要看到它們的關係,因為這並不是仿佛上帝在我們墮落之後完全取消了行為之約。這並不是仿佛上帝說:“罪其實並不重要,”或“遵守我的律法,這其實並不重要。” 恩典之約好消息的一部分,就是基督實際上來了,祂遵守了上帝的律法。基督已經遵行了行為之約的一切要求,已經完全遵守了上帝的律法,也承受了悖逆這律法要受的刑罰。所以,當我們看恩典之約中的基督,我們就奔向祂,相信祂是確實成就了上帝原初要人類成就的一切。

— 大衛·范鑄尼博士

    從護理的角度來看,我們犯罪時上帝本來可以完全定人類的罪。但正如我們看到的,這並不會成就祂為我們所定的旨意。不幸的是,行為之約並沒有提供一種方法,讓人對聖約的悖逆可以得到赦免。更糟糕的是,上帝不能簡單忽略行為之約,因為這聖約是莊嚴的起誓,上帝不能違背祂的起誓。

    所以,上帝呈現出恩典之約,作為對這難題的解決方案。我們可以把恩典之約看作是對行為之約的擴充和延伸。恩典之約包含了行為之約所有的條件,包括這約從上帝而來的恩慈,對人類忠誠的要求,以及各種後果。在這方面它保存了行為之約。但它也引入了更多上帝的恩慈,對人忠誠更多的要求,以及更多的後果。這些是加上的,提供了對我們的救贖之道。

    在看了上帝的護理要求把恩典之約作為對人的罪的回應之後,讓我們聚焦基督在這聖約中中保的角色。

中保

    行為之約取了典型的宗主附庸條約的形式,立約雙方的關係相當簡單。上帝是宗主,人類是附庸。亞當是上帝附庸百姓的頭或代表。

    在恩典之約中,相同的雙方繼續保持他們的地位。上帝仍然是宗主,人類仍然是附庸,至少在一開始的時候,亞當仍然是人類的頭或代表。但除了這雙方,上帝的兒子,三位一體的第二個位格加入了這聖約,作這聖約的中保。聖子作為中保為上帝的約民代求。祂承擔了我們的罪當受的責罰,使我們與上帝和好。祂代替我們承受聖約的咒詛,以此保守了聖約的整全和祂百姓的生命。類似地,通過祂順服聖約對人類忠誠的要求,聖子就為自己贏得了聖約的祝福,然後與祂救贖的罪人分享這些祝福。

    伯克富在他寫的《系統神學》第2冊第3部分第3章 講到這聖約的中保時,他想到聖子作為中保的角色。再次請聽他解釋的這部分:

這聖約可以被稱為恩典……因為上帝……容許一位中保履行我們的義務;並且因祂親自在祂聖子身上提供了這中保。

恩典之約一開始設立的時候,那時還是在伊甸園裡,當上帝一開始要把救贖賜給亞當和夏娃的時候,聖子就開始擔任這聖約的中保。從那時起祂繼續做中保的工作。貫穿舊約時代,祂的中保工作為舊約聖徒提供了赦免和拯救,這一切都是以祂應許的將來工作作為基礎。沒有一個人是靠著自己的功德或價值得救,因為沒有一樣順服的行為能消除我們的罪。得救的人從來沒有一個是靠著獻祭的動物為根據,因為沒有一樣動物的死是真正充分代替人類。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希伯來書10章11節這樣說: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希伯來書1011節)

正如保羅在歌羅西書2章17節解釋那樣: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羅西書217節)

你知道,當我們意識到我們是靠基督在歷史上的作為得救,我們非常本能就會問自己的一個問題,就是舊約聖經的聖徒如何得救?他們是得救的嗎?他們是通過基督成就的這作為得救嗎?雖然這件事當時還沒有發生。還是上帝也許在那時候是按照不同的基本原則行事?聖經告訴我們,他們是因信得救,他們相信上帝對他們的應許。這對他們的得救來說是充分的,但上帝是根據什麼向一位表明得救信心的舊約聖徒傳遞救恩?他們不知道的,就是一切拯救那必不可少和獨特的基礎,就是耶穌基督的功德,所以在一種意義上,他們是無名的基督徒。他們活著的時候沒有完全得知他們得救的根據,但我們可以確定,天下沒有別的名,在十字架之前或之後任何人可以靠著得救。

— 戈蘭·斯高靳博士

    舊約聖經的條例象徵著上帝百姓憑信心所行的。但這些條例的能力,在於聖子中保的工作。這就是正如我們在約翰福音8章56節看到,亞伯拉罕歡喜看到耶穌日子的原因。這就是新約聖經中如此多人物宣告摩西和眾先知解釋了耶穌要來做的工作的原因。亞伯拉罕在路加福音16章29到31節耶穌關於拉撒路和財主的比喻當中作出這宣告。腓力在約翰福音1章45節說了同樣的事。保羅在使徒行傳26章22節,28章23節說明了這一點。在路加福音24章27節,耶穌復活後,在前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在路加福音24章44節對聚集的門徒解釋了這一點。

    聖子在恩典之約裡的中保工作,是集中圍繞祂作為耶穌道成肉身,活出完全信心和順服的生活,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祂從死裡復活,以及祂升天。祂作為恩典之約的中保,代表我們成就了行為之約,保證我們要領受這聖約的祝福。

保羅在羅馬書5章12到19節把亞當在行為之約中的角色,與聖子在恩典之約中的角色做了對比。他這樣對比,是讓人看到聖子作為中保的角色如何成就了這兩個聖約。他在12到14節開始解釋亞當的罪已經把全人類投入到罪和死的咒詛之下。在這一段結束的地方,他表明亞當和耶穌擔當著類似的聖約的角色。他在羅馬書5章14節寫道: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象。(羅馬書514節)

然後保羅在羅馬書5章15到19節論證說,作為我們聖約的代表,亞當和耶穌有對應卻是相反的歷史。亞當的歷史圍繞著罪、失敗、定罪和死亡展開。在亞當裡,人類領受了給我們的聖約的唯一後果,就是定罪。請聽保羅在羅馬書5章15到19節關於亞當的話:

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馬書515-19節)

     在亞當裡全人類都被定罪,因行為之約完全是建立在公義之上,並沒有提供一種憐憫和饒恕的機制。它並沒有提供一位中保。所以我們一旦被定罪,在行為之約中就沒有人能做什麼,逆轉我們的定罪。

    但保羅在同一段經文中也解釋說,在亞當失敗的方面耶穌成功了。耶穌的義行給我們帶來好處,因為恩典之約確實提供了一種憐憫和赦罪的機制。這機制就是上帝兒子耶穌基督的中保工作。結果就是,耶穌的歷史是圍繞順服、公義、稱義和生命展開。現在請聽保羅在羅馬書5章15到19節關於耶穌的話:

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5-19節)

在恩典之約下救贖成為可能,這是因為耶穌不僅僅是我們的代表,也是我們的中保。這使祂能除去我們個人、個別的罪責。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9章15節看到的:

祂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希伯來書915節)

而提摩太前書2章5到6節說:

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摩太前書25-6節)

耶穌恩典之約中保的角色,真是讓人感到驚奇。我要說,首先主耶穌是祭司和祭物,開啟了恩典之約,如果你願意,也可以說這是新約。在最後晚餐的時候,主耶穌在福音書中解釋了祂獻祭的死有雙重意義。是的,這是一種贖罪的獻祭,祂在當中代替我們承受聖潔上帝對我們罪的忿怒,使我們可以逃脫這忿怒,但祂也描述祂的死是立約的獻祭。祂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非常清楚說明,祂的血開啟了新約。就這樣,祂的死是引入新約時代的獻祭。所以耶穌一方面是獻上祭物的祭司,然而令人感到驚奇的是,祂自己就是那祭物。

— 查爾斯·誇爾斯博士

    耶穌完全是上帝,完全是人作我們聖約的中保這角色,使祂能代替我們死,為我們的罪贖罪。因在恩典之約中,人們總是可以用此方式對付罪,這就絕不需要由上帝的護理引入另一個聖約,另一個聖約的代表,或另一位中保。

    目前在我們這一課,我們已經從上帝永恆旨意和上帝護理的角度思想了恩典之約,現在讓我們轉來看第三個主要話題,這聖約的元素。

元素

    我們開始學習神學方面的人論時,曾聚焦人類的起源。作為討論的一部分,我們從古近東宗主-附庸條約通常共有的三個元素方面,描述了人類起初與上帝的聖約。這些條約包含有宗主對附庸的恩慈,宗主要求附庸的忠誠,以及附庸對聖約忠誠或不忠誠的後果。有了這些元素,古近東的約就成了國家之間有約束力的法律。

    上帝與人類立的聖約也類似。起初與亞當立的聖約——行為之約——是建立在上帝對我們的恩慈之上。例如,祂創造了我們的始祖,向他們頒佈管理創造界的權柄,給他們食物和居住的地方。上帝也要求人類發自內心履行祭司和君王的義務,以此表現出人類忠誠。除其他事情以外,上帝也要求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服侍祂,擴展祂國度的邊界,充滿全地。這聖約的後果,包括如果亞當和夏娃信靠和遵守這聖約就要蒙福有更豐盛的生命,如果他們不信靠和違約,就有死和定罪的咒詛。恩典之約保留了從行為之約來的所有這些元素,但也鑒於人類的罪性,以及基督的中保工作,將這些元素加以擴充。

    我們要按順序探索這些擴充元素的每一樣。首先,我們要思想恩典之約中的上帝恩慈。第二,我們要思想這聖約要求的人類忠誠。第三,我們要思想這聖約的後果。讓我們從上帝恩慈開始。

上帝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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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許多方面來看,上帝恩慈是恩典之約最顯著的特徵。良善和仁慈促使聖父差遣聖子作為我們的中保,促使聖子歡喜接受這任務。恩慈也促使上帝設計出一種聖約的安排,在當中祂要親自實現我們不能實現的條件,使我們能得到我們絕不可能賺取的賞賜。這就使得福音的宣告成為如此的好消息——赦罪和得生命這無價的恩賜是白白賜給我們的。我們事奉一位偉大和充滿慈愛的上帝,祂已莊嚴起誓,要對我們施行恩慈。

    上帝恩慈是聖經啟示的恩典之約的第一部分。在創世記3章14到19節,當上帝首先執行行為之約的後果時,祂彰顯出極大的恩慈。行為之約說亞當和夏娃,以及與他們一起的全人類,如果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就會被處死,這樣的刑罰是公義的。但是當上帝發出審判,祂用祂的憐憫、良善和仁慈調和祂的公義。第一次恩慈,就是祂讓人類活著。祂容許我們繼續生養眾多,充滿全地。祂容許我們繼續耕耘土地,種出足夠食物,使我們能生存下來。最重要的是,祂應許要為我們派遣一位救贖主,逆轉罪的咒詛。正如祂在創世記3章15節對那條蛇說的: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節)

你會記得,這審判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就是最後有一個人要征服撒但的國度,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咒詛。單單這預備已經是一種奇妙恩慈的禮物。但上帝更多多加增祂的恩慈,後來人發現,這位救贖主就是聖子上帝祂自己。耶穌同意在十字架上親自承擔我們的罪。甚至在祂道成肉身之前,祂已同意作恩典之約的中保或擔保。除此以外,聖靈也加增這恩慈,同意在有罪的人類當中動工,帶領我們來相信,使我們可以領受這救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2章12到14節講到聖靈工作的這方面。他寫道:

我們所領受的……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哥林多前書212-14節)

我們在約翰福音6章63到65節,以弗所書2章8到9節這樣的地方看到類似的觀念。

    當然,各樣的神學傳統並不總是認同聖靈是如何動工帶領我們歸信。我們可以以兩條道路為例說明聖靈使人歸正的工作。一條道路代表接受基督作救主,另外一條代表拒絕祂。所有福音派基督徒都認同聖靈護理的工作讓人遇見福音,要面對這決定。但對於聖靈在這過程中的參與程度,人們至少有三種主要觀點。

    第一種觀點,一些神學傳統相信人類有天然的能力,能選擇得救的道路或滅亡的道路。按照這種觀點,聖靈護理的工作集中在帶我們來與福音相遇。

    第二種觀點,認同聖靈安排我們的生活,使我們與福音相遇。但這種觀點也認為墮落的人類缺乏本身的能力,不能積極回應福音。在我們墮落的光景中,我們總是選擇毀滅的道路。所以,根據這種觀點,聖靈提供了先在的恩典,就是在得救信心之前臨到的恩典,使我們有能力選擇得救的道路。一旦我們領受了這種恩典,這兩條道路對我們就都是敞開的,我們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基督。

    第三種主要的觀點,認同聖靈使我們與福音相遇,我們缺乏本身的能力選擇生命。但按照這種觀點,聖靈為祂揀選要拯救的人提供了不可抗拒的恩典。這種恩典不僅使我們有能力選擇得救的道路,還實際確保我們要選擇這條道路。

無論我們採納哪一種觀點,所有的福音派人士都認同,聖靈的工作是上帝對我們恩慈良善的作為。

    在思想了上帝恩慈是恩典之約的一個元素之後,讓我們把注意力轉向人類忠誠。

人類忠誠

    恩典之約和行為之約一樣,要求人絕對順服上帝。事實上,恩典之約對人類忠誠的要求實際是加增了。我們在本課後面部分探索這聖約的治理時,要更深入來看這觀念。現在我們只要說明這要點,就是恩典之約要求人發自內心的忠誠。

    在行為之約下,對人類忠誠的要求需要成就兩次。第一,要由我們聖約的代表亞當成就。如果亞當完全對上帝忠誠,祂的順服就要被算作是人類集體的順服。雖然亞當在這方面失敗了,恩典之約卻繼續要我們為這標準交帳。我們不能只是因為我們不能改變我們的過去,就逃避它的審判。

    第二,行為之約也要求我們個人忠誠。例如,夏娃並沒有只是作為亞當族類的一部分接受審判,她也是為自己的行動接受審判。這表明上帝要求她個人順服。例如,有可能亞當已經順服上帝,但他的其中一位後裔墮落犯罪。在這樣的情形裡,雖然這罪不會定全人類為有罪,但會定這犯罪的人為有罪。

    但是,恩典之約其中一處美好的恩慈,就是耶穌作為我們聖約的元首和中保行事。祂作為我們聖約的元首,已經通過祂完全順服上帝,滿足對人類集體忠誠的要求。祂作為我們的中保,代表我們每一個人,因此滿足了對個人忠誠的要求。無論我們在哪方面犯罪,祂已接受了定罪。無論祂在哪方面忠誠,祂都是把祂的忠誠算在我們的賬上。所以,雖然恩典之約對人類忠誠的要求提高了,滿足這些要求卻變得更容易得多——因為我們的中保耶穌,代表我們滿足了這些要求。

我認為,在思想我們對上帝忠誠這問題時,我們首先要認識到,沒有了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彰顯的恩典,我們就不會有能力對上帝忠誠。我認為首先要從這裡開始,就是認識到我們需要依靠一種在我們之外的能力或恩典。我們需要明白的就是,如果我們以為忠誠出於我們自己裡面,不需要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為我們做成的工作,雖然我們如此迫切努力要忠誠,但我們就要失敗。所以我們需要看另一位的忠誠。我們需要看這事實,就是耶穌基督是那位完全的僕人,祂來滿足律法根本性質的要求,那忠誠、那信實、那效忠、那順服,那服侍現在都算為是我們的了。

— 司提反·岩博士

    神學家約翰·衛斯理 生活在1703年到1791年之間,他在他的第六篇講道《信心的義》第1部分第8段描述了上帝對人忠誠的要求。請聽他是怎麼說的:

嚴格來說,恩典之約根本不要求我們做什麼,我們得稱義,它是絕對必不可少;只要相信祂,祂為了祂兒子,以及祂已作成的挽回祭的緣故,“稱不作工的罪人為義。”

衛斯理在這裡訴諸於羅馬書4章5節,證明恩典之約絕對要求我們個人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相信上帝在基督裡為我們成就的救恩。在這方面,衛斯理認同我們之前看過的韋斯敏斯德信條第7章第3段。請再次聽它是怎樣說的:

主就願意立第二聖約,普通稱為恩典之約。祂憑此約將生命與救恩藉耶穌基督白白賜給罪人,要他們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福音派人士認同,要得救,我們絕對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得著對上帝的得救信心,這是完全與聖經教導一致的。只舉一個例子,請回想記載在使徒行傳15章36節到18章22節的保羅第二次宣教旅行。在這旅行期間,保羅和西拉因傳講福音被關在腓立比的監牢裡。但在大約半夜時,一場地震讓他們脫離鎖鏈。獄卒想當然認定他們逃跑了,正準備自殺,保羅大聲對他說住手,因為囚犯已經選擇留下。他們對這獄卒生命的關心如此大大感動了他,以至於他馬上要歸信基督教信仰。請聽在使徒行傳16章30和31節,這獄卒與保羅和西拉之間的對話:

獄卒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使徒行傳1630-31節)

基督在恩典之約中的中保工作如此有效,以至於滿足了上帝對我們的所有聖約要求。就連我們的信心,聖經也把它算作是我們所做的一種積極工作。我們的信心只是上帝通常使用的手段,把基督的義算為是我們的義。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上帝已經降低了祂聖約的要求。這肯定不是讓我們去自由犯罪。相反,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15節對門徒說的: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節)

英國清教徒牧師沃爾特·馬歇爾生活在1628年到1680年之間,在他的著作《成聖的福音奧秘》 “指引8”或“第8章”中講到這問題。請聽他是怎麼說的:

這確實是我們得救脫離行為之約捆綁的一部分,但它的目的,不是讓我們可以自由犯罪(這是最糟糕的奴役),而是讓我們可以全守這使人得自由的至尊律法……他們想要得到的這一種拯救是多麼奇怪,竟然不在乎聖潔!他們想要得救,卻全然死在罪中,與上帝的生命隔絕,喪失上帝的形象,被撒但的形象弄得畸形,作牠的奴僕和附庸,為要滿足他們自己污穢的私欲,完全不合適在榮耀中以上帝為樂。這樣的一種拯救絕不是用基督的血買贖的。

    總是有一些基督徒,他們認為只要我們承認相信耶穌,就無需擔心是否要順服上帝。但聖經清楚表明,上帝仍要求真正相信的人彰顯出對上帝愛和真誠的忠誠。我們有這樣的忠誠,部分是通過繼續對耶穌有信心,部份是通過順服上帝聖約的律法。我們在像雅各書2章22到25節,啟示錄14章12節這樣的地方看到這一點。

    確實,如果我們真正相信福音,我們就不會不得救。耶穌的獻祭確保我們絕不會落在上帝的咒詛之下,祂完全的忠誠確保我們要領受恩典的禮物,就是許多聖約的祝福——例如罪得赦免和永生。但我們的行動仍然對今生和來生有聖約的後果。例如希伯來書12章5到11節教導說,在今生我們犯罪的時候,上帝用愛管教我們。而且我們自己個人的忠誠——即使在今生不完全——卻要在來生給我們帶來上帝的賞賜。我們在馬太福音6章20節,馬可福音10章21節,以及路加福音12章33和34節看到這一點。

    所以,當我們思想恩典之約裡人的忠誠,至關重要的就是要記住,耶穌已經全然除去我們的咒詛。只要我們繼續向祂忠誠,我們就絕不會承受上帝的聖約持續到永遠的消極後果。但我們仍有義務不犯罪。類似地,我們許多祝福是由基督買贖得來,並不取決於我們個人的忠誠。即使如此,這聖約仍然使我們有義務要順服祂。

我們是通過相信耶穌基督靠著恩典得救——沒有其他方法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一些人可能會問:“那麼你順服祂的動力是什麼?你愛的動力是什麼?”我認為這動力實際上是來自於以下幾處經文。當然這些經文都出於以弗所書第2章,那裡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所以,如果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我認為你可以不斷看到這一點——我們就會行好行為。現在問題來了,如果我們沒有好行為,我們是怎樣的人?我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問題,我們真的是憑著相信耶穌基督靠恩典得救嗎?

— 馬太·弗瑞德曼博士

    現在我們已經看了上帝恩慈和人類忠誠這兩個元素,就讓我們來看恩典之約的後果。

後果

    從司法的角度來看,恩典之約包括並且擴展了行為之約一切的後果。正如保羅在羅馬書5章12到14節教導那樣,死仍然是亞當的罪帶來的一種集體後果,這和行為之約是一樣的。我們仍然也要為我們個人的罪受苦,正如亞當和夏娃在創世記3章16節到18節受苦一樣。而且現在基督已經來到,這聖約的咒詛已經加重了。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10章28到30節看到的: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希伯來書1028-30節)

    同樣,恩典之約也包括和擴展了行為之約的祝福。在行為之約中,亞當和人類如果順服上帝,就要得到在地上的永生。事實上,他們從伊甸園中被驅逐出去,為的是不讓他們吃生命樹上的果子,確保他們不會永遠在罪中活著。而恩典之約恢復了這種祝福,形式是在身體上和靈魂裡永遠活著。它應許說最終我們要住在新天新地裡的地上樂園。我們甚至就像約翰在啟示錄21章1節到22章5節預見那樣,可以重新來到生命樹面前。

    但不僅如此,我們在恩典之約之下得到的救贖提升了我們的祝福,超過了上帝在行為之約要給我們的祝福。例如,在我們得救贖的最終狀態中,犯罪的可能性,以及罪的後果要被完全徹底地除去。

    在之前一課,我們提到生活在主後354年到430年之間的希坡主教奧古斯丁的教導。他描述人類起初無罪的狀態是posse non peccare (POS-sā non peck-CAR-ā),意思就是人類有能力不犯罪。但在行為之約下,他們也有能力犯罪 , 或posse peccare (POS-sā peck-CAR-ā)。奧古斯丁教導說,通過我們在基督裡的救贖,我們最終要達到non posse peccare (non POS-sā peck-CAR-ā)的狀態,這拉丁文的意思是沒有能力犯罪。這狀態甚至要比我們在行為之約下最好的狀態要好得多,因為這要確保我們永遠得到上帝的祝福。

    而且,在恩典之約下,我們現在的祝福包括了與基督聯合。保羅如此被這觀念吸引,以至於他貫穿他的書信不斷提到這一點。像“在基督裡”,“在基督耶穌裡”,“在主裡”,“在祂裡面”這樣的說法,在他的書信中出現超過一百次。一些神學家理解這與基督的聯合是涉及到聖約的代表。其他人則是從一種屬靈的聯合的角度來理解。還有人相信這包括這兩樣。但是,無論如何,我們與我們中保耶穌基督的聯合帶來一種個人的關係,改變了我們生命的每一個方面,讓它變得更好。它的祝福遠超我們在行為之約中原本可能領受的。畢竟我們現在領受了基督祂自己作為上帝完全的兒子,祂國度的君王贏取的一切,而不僅僅是我們自己能賺得的祝福。

    當然,我們不能忘記這祝福,就是如果我們相信耶穌,祂就代替我們承受了聖約的咒詛。我們犯罪時,我們仍然違背上帝的聖約,承擔這聖約負面的後果。但上帝不是懲罰我們,而是把我們的懲罰加給耶穌。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對付了這懲罰。所以對相信的人而言,恩典之約沒有咒詛,只有祝福!因著這事實,從前的神學家有時把亞當的罪說成是一個“幸運”或“有福”的事件。肯定的是,他的罪是邪惡的,上帝定他的罪是公義的。但恩典之約中的救贖要比人類原初的光景好得多,以至於實際上我們因著亞當已經犯罪而變得更好。

經院派神學家阿奎納,出生於大約主後1225年,於1274年去世。他在他的《神學大全》卷3,問題1,3條,對第3條反對意見的回應中,描述了這事實。請聽他是怎麼說的:

沒有理由認為人類的本性為何不能在犯罪之後提升到更高地步。因為上帝容許惡發生,為的是從中帶來一種更大的善;因此經上寫道,“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因此我們也……可以說:“哦何等有福的過錯,換來如此偉大的一位救贖主!”

    恩典之約為上帝與祂百姓的關係增加了如此多的奇妙元素,聖約的祝福幾乎無窮盡。因著上帝要給人的救贖,以及祂設立自己的兒子作我們的中保,上帝的恩慈就大大加增。這聖約對人忠誠的要求,由我們的中保代表我們滿足,我們領受了祂的聖靈,給我們加力量,在信心、順服和聖潔中長進。對相信的人來說,聖約的咒詛完全消除,而聖約的祝福因著我們在耶穌自己的產業中有份而得到增強。亞當在行為之約中的失敗讓人處在上帝面前的一個可怕位置。但是,我們通過恩典之約得到的救贖遠遠補償了這一點。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從恩典之約與上帝永恆旨意的關係,它源自於上帝的護理,以及它的元素這些方面討論了恩典之約。現在,我們來看最後一個主要話題:它在歷史上的治理。

治理

    恩典之約是通過不同聖約的代表實施管理或治理。我們思想恩典之約在歷史上的治理時,很重要的就是要認識到,不同的神學傳統用不同方法定義這些治理。經常這些分歧環繞著它們如何定義上帝的聖約子民展開。例如,一些人相信只有相信的人才包括在恩典之約中。其他人則相信它包括相信的人和他們的兒女。其他人從不同角度看這話題。他們描寫一種聖約的治理的累積順序,一開始的包括全人類,後面隨著每一個接續的聖約變得越來越有排他性。人們還有其他觀點。

當我們從整本聖經正典,貫穿救贖歷史來思想上帝的國度……在你看聖經不同的聖約,達到它們在基督裡的高潮時,就會發現聖約的治理有了改變。例如,特別是在舊約,當上帝把祂的拯救計劃通過以色列民帶進舊約,祂首要是通過一個民族,首要是通過一種神權統治做工,由這民族有形表現出來,通過這民族,他們要帶出彌賽亞的降臨,主耶穌的降臨,你看到這國許多的治理,是在具體的地方、地點、土地,在具體的治理和管制之下等等,與這國度聯繫在一起。然後,當你思想它在基督裡的應驗,當你看到這國度在新約裡的成就,就會看到一些改變。基督很明顯是那位君王,是祂應驗了舊約的預表和影子,祂成就了大衛和摩西的角色。祂是那一位,借著祂的生、死、復活開啟這國度,把上帝拯救的統治帶到這世界上,然後,帶來一種跨國的群體——我們稱之為教會,那一個新人,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一起——因此祂現在是在教會裡,通過教會實施治理。雖然祂升天回到天上,祂仍然是在教會裡、通過教會實行統治,但不是像過去以色列那樣的神權統治。這就是其中一些改變,隨著在舊約上帝的統治通過以色列進入這世界,現在在教會裡的基督身上達到高潮,教會現在把國度的福音帶到這世界最遙遠的地方,宣告說“君王已經降臨!在祂再來,完成拯救,也實施審判之前,人們就該進入祂拯救性的統治。”

— 司提反·威樂姆博士

    為了達到我們這一課的目的,我們要聚焦福音派人士通常認同的這聖約歷史治理的部分。具體來說,我們要看上帝的聖約在它主要代表或元首——亞當、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和耶穌之下的發展。我們也要看它的歷史發展是如何指向上帝為人類所定旨意的實現。

亞當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恩典之約是在創世記3章15節,在亞當墮落犯罪之後,馬上就與亞當立的。因為亞當在此時是聖約的元首,神學家通常把這說成是這聖約的“亞當治理”。這治理為人類提供直接的機會,恢復我們與上帝的關係。通過這和好,我們可以再一次集中精力在全世界建造上帝的國度。這目標顯然不僅通過上帝拒絕摧毀我們,而且也在創世記4章25節到5章32節接下來對亞當忠誠後裔的記載中表明出來。 請聽這一段如何從創世記4章25和26節開始:

亞當的妻子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世記425-26節)

    人類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這表明他們決心要履行他們對祂聖約的義務。接下來的家譜證明他們在成就他們生養眾多,用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人遍滿全地的義務。事實上,“形象”和“樣式”這些詞就是創世記5章1和3節使用的。

挪亞

    在亞當之後,上帝在洪水之後與挪亞確立這聖約。創世記6章18節和8章21到9章17節提到挪亞的治理。正如我們在前一課看到的,這治理明確融入了亞當治理的所有條件。你會記得上帝在創世記6章18節對挪亞說:

我卻要與你立約。(創世記618節)

在這裡,立這一個詞是希伯來文動詞qum (KŪM) ~wq的翻譯,這是用來證實一個已存在的聖約的常用詞。

    挪亞的治理也擴展了聖約的祝福,增加了上帝的應許,就是再也不會用洪水摧毀這地。上帝甚至提供了彩虹作這聖約的記號。祂以這方式保證,總會為地球上的生命提供一個平臺,讓相信祂的百姓可以追求祂的聖約祝福。

上帝也向挪亞和他的家人頒佈了祂向亞當和夏娃頒佈的同樣命令,再次證實了祂為人類設立的國度目的。祂在創世記9章1節對他們說:

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世記91節)

亞伯拉罕

    在挪亞之後,亞伯拉罕是下一個主要代表,代表上帝的約民。創世記15章1到21節,以及17章1到21節提到亞伯拉罕的聖約的治理。在亞伯拉罕之下,這聖約包括了從挪亞治理而來的條件,增加了這些事情,如上帝應許要把亞伯拉罕的後裔變為一個大國,通過他們祝福萬民。在這治理期間,上帝啟示祂通過亞伯拉罕的後裔——特別是以色列民成就祂為人類定下的旨意。具體來說,他們要領受命令,把上帝的國度擴展到全地。正如保羅在羅馬書4章13節所寫的:

因為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羅馬書413節)

我認為保羅說的,就是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或他的產業要包括全世界,其實並沒有任何新的地方。他不是在提出一種新的解釋,他是繼續講上帝從亞伯拉罕那時開始的故事。上帝從亞伯拉罕開始的這救贖的約的工作其實包括了整個計劃。我認為你可以在創世記12章前三節經文看到這一切的萌芽形式。你看到上帝對亞伯拉罕他自己這人具體的應許:他要成為大國,他的後裔要成為這國,他的名字要為大。然後,在第3節最後擴展包括全世界:“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就這樣,我們看到亞伯拉算得上是為整個計劃設定了發展輪廓,到了某個時候要擴展到全世界。保羅就是這樣說,在上帝開始新工作,把聖靈澆灌在教會身上的時候,我們看到這救贖計劃的一個新階段或新部分終於得到實現。

— 馬可·紹熙博士

摩西

在亞伯拉罕之後,下一個主要的聖約代表就是摩西。在出埃及記19章到24章這樣的地方概括了摩西治理的條件,整卷利未記和申命記有詳細的描寫。

在像申命記4章31節和7章8到13節這樣的地方,面對摩西,上帝是在亞伯拉罕的治理上建造,證實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祂也為以色列國提供了架構,把祂律法廣泛制訂成為法典的第一個版本賜給他們。當然,祂重新指引他們,讓他們完成在全世界建造祂國度的任務。正如摩西在申命記28章1節對百姓說的那樣: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申命記281節)

    在摩西那時候,地球大部分地方已經充滿了帶著上帝形象的人,但地球還沒有準備好作為上帝的國發揮作用,因為人類仍然公然叛逆上帝。因此在摩西之約的治理之下,以色列要通過傳遞上帝真理的信息,把救贖帶給萬民。如果他們成功了,上帝忠誠的百姓就要代表祂治理全世界。

大衛

    在摩西之後,接下來一個主要的聖約發展是從大衛開始。撒母耳記下7章,詩篇89篇和132篇描寫了大衛的治理。在大衛的日子,上帝確立摩西之約的治理,但祂也啟示了那最大的聖約祝福要在大衛和祂王朝繼承人的統治下得到實現。 正如我們在詩篇89篇3到4節看到的:

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詩篇893-4節)

耶穌

    在大衛之後,下一位和最後的聖約的代表就是耶穌,現在仍是耶穌。和這聖約之前按聖約治理代表的人命名的治理不一樣的是,耶穌的治理通常被稱為是“新約”。這名字原來出自于耶利米書31章31節,由希伯來書8章8節引用。耶利米教導說上帝最終要建立一個永遠和牢不可破的聖約,在這聖約當中祂的百姓要領受祂所有聖約的祝福。在耶穌被捕那一晚,在最後的晚餐期間,主祂自己說祂要釘十字架確立這新約。路加福音22章20節記載了耶穌對門徒的話:

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20節)

    新約一詞中翻譯為“新”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單詞——希伯來文是chadash (ckhah-DAHSH) vd’x’,希臘文是kainos (kī-NOSS) kaino,j——也可以譯為“更新”。聖經講到這新約是恩典之約的一種治理時,意思肯定就是“更新”。這觀念就是,上帝正在通過一種新的聖約的治理更新或重新確立祂與百姓的聖約,而不是放棄祂起誓要遵守的那聖約。

    這聖約治理更新的實質很清楚表現在整卷希伯來書當中,希伯來書把恩典之約從前摩西的治理與在基督之下那新的和最後的治理做了對比。例如,希伯來書5到7章把舊的利未人祭司職分與耶穌新的祭司職分作了對比——這祭司職分復興了舊約祭司-君王麥基洗德的傳統。希伯來書8章引用耶利米書31章,表明新約要比舊約更美。耶利米書31章的上下文清楚表明,這原初的預言指的是摩西之約治理的祝福要得到恢復與更新。

作者在希伯來書8章最後引入了由主耶穌獻祭擔保的“約”這說法。請留意作者說的就是,耶穌已經做成了偉大的工作,因現在祂是一個更美的約的中保,這就意味著這聖約本身是更美。這可以理解為是與之前的聖約不延續,因此可以按照一個全新的聖約加以理解。但其他人相信它是延續、應驗了舊約聖經的那聖約。作者在8章,以及接下來的地方講到先知耶利米在耶利米書31章提到的那約。他說時候將到,那時耶和華要建立一個新約。讓我清楚說明這一點,對耶利米來說,這新約要在將來發生,因此在這裡我們看到一種對比:這是一種延續還是全新的事情?這就是兩難的地方。作為基督徒,我們對這問題有不同看法。我個人的意見就是這新約是延續,因為按我看的,耶和華總是在祂百姓中動工,貫穿人類歷史在祂的猶太民族和後來祂的外邦人百姓當中動工。人一直以來都是靠恩典得救。 不同的地方在於,在舊約聖經時耶穌還沒有獻祭,因此舊約的百姓不能像我們現在這樣回望。我們現在有一個更美的聖約,因為拯救已經做成,我們不應害怕失敗,因為耶穌已經為我們每一件罪做成了赦罪。所以這聖約是更美的,但它也是新的,意思就是說現在沒有律法放置的障礙或局限。我們並不需要同樣的祭物,我們並不需要同樣的飲食條例,我們並不需要同樣的節期等等。現在每一件事都是通過信心,信靠耶穌。因此在8章結束的地方,作者說這新約已經廢除了前面的聖約,那廢除的和慢慢變舊的很快就要消失。因此舊約已經過去,新約是它的延續。

— 阿爾文·帕迪拉博士

    新約這更新的實質也在希伯來書9章15節清楚表明出來,作者在那裡說:

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希伯來書915節)

    正如這節經文表明的,“新”約治理保持了與“前”約或“舊”約治理的延續性。具體來說,這新的治理已經還清了罪的舊債,應驗了從前關於產業的應許,它是通過它的中保成就了這一點。

呈現在新約中那極大的擴展,就是中保代表祂的百姓最終滿足了聖約的條件。例如,祂在路加福音2章21節接受了亞伯拉罕之約的割禮。祂確立和遵守了摩西律法,我們在馬太福音5章17到19節,路加福音24章44節,以及羅馬書8章4節看到了這一點。祂繼承了大衛彌賽亞的職份,馬太福音1章1節到25節證實了這一點。

而且,因著遵守了所有這些聖約的條件,耶穌就繼承了它們所有相關的祝福。我們在羅馬書4章3到25節,加拉太書3章14到16節,還有許多其他地方看到這一點。但是最特別的部分,就是耶穌獲得這些祝福,為的是與我們這些祂忠誠的聖約百姓分享。在我們聖約的中保和聖約的元首基督裡,每一個聖約治理要求人一切的忠誠都得到了實現,我們領受了每一個治理的各樣祝福。

    目前基督還沒有與我們分享祂的一切祝福。但是,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1章13和14節所寫的,祂已經賜我們聖靈作為擔保憑據,保證我們將來要繼承產業。耶穌再來的時候,祂要在上帝地上的國度裡與我們分享祂的一切祝福。當人類建立這國度的任務最終在啟示錄21章1節到22章5節描寫的新天新地完成時,一切的祝福就發生了。現在,聖靈加我們能力建造上帝的國,預備我們的心享受祂永遠的同在。

结论

    在關於恩典之約的這一課,我們探索了上帝永恆旨意,看到它的時間,三位一體各個位格的角色,以及上帝旨意在恩典之約中的成就。我們已經思想了這聖約是上帝護理的作為,聚焦來看人的罪,以及基督是我們的中保。我們描述了恩典之約的元素,包括了上帝的恩慈,人類的忠誠,以及祝福和咒詛的後果。我們縱覽了在亞當、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和耶穌之下恩典之約在歷史上的治理。

    貫穿神學的人論這一系列,我們已經追溯了人類的光景,從我們原初是上帝形象無罪的狀態,到我們作為墮落罪人受咒詛的光景,再到我們在耶穌基督裡蒙恩得救贖。我們也已經看到上帝帶領我們經過這些階段的旨意是美好和恩慈的,祂並沒有不先決定拯救我們,就容許我們承受罪的後果。在我們得救贖的光景中,我們就是在祂要我們生活的地方,好讓祂能完成這計劃。我們已經得著屬靈力量,繼續完成我們人類始祖領受的建造國度的使命。我們各樣的過犯已經得赦免,免除了各樣聖約的咒詛,所以,現在留下來要做的一切,就是為著祂的恩慈讚美祂,活出對祂的聖約忠誠,等候我們在新天新地最終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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