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公義的神怎樣能同時赦免罪孽又秉持公義呢?答案就是十字架(聆聽救主恩言(博愛思&萊肯))

付出巨大代價的赦免(博愛思)

一位公義的神怎樣能同時赦免罪孽又秉持公義呢?答案就是十字架(聆聽救主恩言(博愛思&萊肯))

第一章 神的心

付出巨大代價的赦免(博愛思)

著名的「遺言」


我一直感到遺憾的是,耶穌的十架七言被稱為祂的「遺言」,因為這可能不經意地暗示耶穌並沒有復活,也因此再也沒有說別的話了。耶穌當然復活了。基督教的存在正是這個驚人事實的最好證明之一。並且在耶穌復活後、升天以前的四十天裡,祂說了更多的話。若真要說遺言,這些話才是真正的「遺言」。另一方面,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的話雖然被誤稱為遺言,仍具有重大意義,原因有幾個:(一)這些話表明耶穌保有清晰的各部分官能,直到最後一刻將自己的靈魂交付神;(二)這些話表明耶穌知道自己的死是世人的贖罪祭;(三)這些話表明耶穌知道自己的死將有效地贖罪。祂對自己的作為感到心滿意足,而不是絕望地死去。此外,這些話也表明,即便耶穌在最痛苦的時候,祂仍關愛他人。


耶穌的十架七言是:


(一)「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

這話是祈求神赦免那些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人。這話顯出救主的仁慈心腸。


(二)「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3)

這話是對相信的強盜說的,是得救的可靠應許。這話表明,人只要一息尚存,都來得及信耶穌並得救。


(三)「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

耶穌在此將母親馬利亞交託給門徒約翰照顧。這些話顯出耶穌關心祂的親屬。


(四)「我渴了。」(約十九28)

這話顯出耶穌真實的人性,這也表明祂關心自己死亡的每一方面都要符合聖經對祂的預言。


(五)「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可十五34;太二十七46)

這話最令人震撼。這話最能顯明在十字架上真實發生的事情。這話傳達贖罪的本質,以及神為我們的救恩所付出的代價。


(六)「成了!」(約十九30)

這句話最為重要,因為它不是指耶穌的生命結束了,彷彿說「完了」,而是指祂完成了贖罪祭。正由於耶穌徹底完成了贖罪,我們才有得救的確據。


(七)「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路二十三46)

這話顯出耶穌全權掌管自己的生命直到生命的結束。這話也顯明祂自己與父神的關係(先前在某種意義上受破壞),在此刻復原了。

付出巨大代價的赦免


耶穌在十架上的第一句話還有另一個重點:這不僅是祈求赦罪大恩的禱告,更是要為其付出巨大的代價。這是由於赦罪大恩絕非廉價,因為神是神,是聖潔公義、統管宇宙的主宰,而公義的神必須行事公正。即使是神、尤其是神,必須行公義。
何謂公義呢?行公義就意味著懲罰罪行,審判惡者。在這種處境下,如果神行事公正,毫不屈枉公義,那麼,審判官彼拉多、行刑的兵丁、策劃陰謀的領袖、以及呼喊要釘死耶穌的人,都當受懲罰。因為他們的罪孽深重,他們殺害神的獨生愛子,所以理當在地獄裡為自己的罪孽受刑罰。我們可以理解,神可能想要不付任何代價就赦免罪孽;換作是我們,也是如此。誰不想作寬宏大量的好人?但一位公義的神怎樣能同時赦免罪孽又稟持公義呢?答案就是十字架。這就是為什麼這句禱告是從十字架上發出來的,而不是在這之前或在其他情況之下。因為耶穌代替罪人而死,代替了你和我,所以祂才能夠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神之所以能夠赦罪,是因為祂不是忘記罪、或忽視罪;祂乃是解決罪。祂預備對罪施行公義的刑罰;但祂將刑罰施行在自己兒子身上,而不在罪人身上。神的心意本是如此:廣施赦免卻付出亘大的代價。對於那些習慣世俗思想更甚於聖經教訓的人來說,這話聽起來不太正確;但這最好是千真萬確的,因為這是我們唯一的盼望,讓我們在死後、必須為自己的一生交賬時,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我們無法為自己辯解、說自已是無罪的,因為我們並非無辜之人。我們唯一的盼望就是,耶穌基督代替我們死了。我們可以相信這話嗎?可以的,因為神自己促使我們相信這是真的。聖經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這不僅是神的心意,更是整個基督教的核心。p.12-13.16-17

聆聽救主恩言–十架核心要義

耶穌為祂子民在十架上所成就的工作極其重要

沒有十架就沒有基督教!

本書能使我們的雙膝跪在被殺的羔羊面前。作者以基督釘十架來震撼、挑戰、安慰我們。不論你是初信主、或是成熟的基督徒,「十架面前」對你來說都是最好的位置。請慢慢地、以禱告及默想的方式來讀這本書,讓這奇妙、驚人的真理深入你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