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和好的生命(傅格森)
別忘了,保羅在腓立比被人打了一頓之後,在離開當地之前,他有什麼樣的堅持?他基本上是堅持對方道歉,因為對方毆打的是一位羅馬公民。後來當他在耶路撒冷,眼看再次要被人毆打的時候,他做了什麼?“我是羅馬公民,我要上告於該撒。”所以,聖經教導我們應當行使自己在群體中的權利,我們應當以基督徒的身份行使我們在群體中的權利。不過耶穌也想要教導我們,在我們的個人生活中,不分男女老幼,我們都不該把這樣的原則視為生活必需品,總是強硬地堅持著自己的權利。耶穌也給了我們一系列的例子。我認為,對於今天生活在美國的我們來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因為儘管我們最初並不是一個以權利為驅動力的民族,但我們如今已經成為一個以權利為驅動力的社會了。以往的觀念是:我們受侍奉的特權驅使、受群體生活的特權驅使,我們經歷著許多特權,但如今這全部都被拋諸腦後了。現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有我的權利”。特別是在這件事情上,福音再次教導我們要反文化之道而行。在我們所處的這個社會中,人們以近乎神經質的方式強調個人權利的行使。也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當人們遇到一個在生命中享有莫大平靜安穩的個人或群體時,會感到十分訝異。這群人知道自己在基督裡的身份為何,並且將自己一切的權利都交給了耶穌基督,因此不會堅持自己的權利。這會促使人們問道:“你們為什麼如此不同?你們為什麼跟我們不一樣?你們為什麼不堅持自己的權利?”這顯然是一個做見證的完美機會,對不對?因為我們能夠說:“我的主,也沒有堅持祂自己的權利”。別忘了,保羅在羅馬書中是怎麼說的:“祂不求自己的喜悅”,或是腓立比書第二章寫的,祂雖然有上帝的形像,有一切的權利和神性,但祂並沒有說:“父啊,我有我的權利”,反倒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難怪天父將祂升為至高。這是一個似非而是的道理。以耶穌為例,祂正是因為不堅持自己的“權利”,才得以享受作為天父兒子的一切權利與特權。耶穌要我們也開始這樣的思考。祂給了我們一些例子,幫助我們理解祂到底在說什麼。當基督徒自身的人格尊嚴受到冒犯的時候,該怎麼回應呢?耶穌祂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我得說,我認為耶穌這段話是在講論原則。有一些人,如果你被他們打了右臉之後,又把左臉轉過來,他們真的會再打你一巴掌。耶穌並不是說:“去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祂也不是要我們作個傻子。祂所說的原則是這樣的,首先你會注意到,耶穌特別提到了右臉被打的情形,別人打你右臉的時候是用手背打的,而這就是最嚴重的羞辱。耶穌說:“當人們用這種方式羞辱你的時候,你要站穩,讓對方能夠再次羞辱你和貶低你,如果對方真的有意如此的話”
以耶穌為例,祂正是因為不堅持自己的“權利”,才得以享受作為天父兒子的一切權利與特權。
活出和好的生命
通過耶穌基督,我們與上帝的和好改變了我們在世界和永恆中的生活方式。在這堂課中,傅格森博士通過解釋耶穌所使用的例子來教導我們如何活出一種總是指向耶穌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