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恩典與福音:凱波爾論普遍恩典(范泰爾)

第二章 凱波爾論普遍恩典

現在讓我們來解析凱波爾的巨著。遺憾的是,我們不能從加爾文開始(請參考Herman Kuiper博士所寫的博士論文《加爾文論普遍恩典》,1928)。 我們甚至也無法討論巴文克(Herman Bavinck)博士所寫《普遍恩典》的小冊子,只能偶爾在一兩處提及。巴文克早期曾發表一場演說,題目是〈基督教與教會的大公性》(1888年出版),他為了加強自己在那篇演說中所提出的觀點,而寫下了這本小冊子(1894年出版)。在那篇較早的講章中,巴文克公開宣稱:真正體現了基督教會大公性的,是更正教,而不是羅馬天主教。與此一致的是,巴文克在《普遍恩典》一書中說:「藉由普遍恩典的教義,改革宗(神學家)一方面保持了基督教的獨特性和絕對性,另一方面,也極力推崇上帝所賜給罪人的一切美善之事。如此,他們不僅堅持了罪的嚴重性,同時也主張天然人的權利。而且這樣一來,他們就獲得保護,免於受到伯拉糾派和敬虔主義的影響。」(p.29)

凱波爾的著作也有類似的目的。正因為他急欲強調基督教真理的大公性,促使他和巴文克提出了這個普遍恩典的教義。首先,我們將努力找尋凱波爾有關普遍恩典教義的一般特徵。此處我們遇到一個困難,就是他的看法似乎也一直在調整。在他名為 De Gemeene Gratie 的三卷巨著的第一卷中,他企圖用較消極的詞彙來界定普遍恩典的定義;但在第二卷中,用詞就比較積極了。在第一卷中,他說到普遍恩典的本質,就是上帝對罪在歷史中的發展,有特定的抑制;在第二卷中,他說到普遍恩典的本質,乃是「罪人藉著上帝所賜與的恩賜,在歷史中能夠取得某些積極的成就」。

看來凱波爾關於普遍恩典的觀念是逐漸發展的,既包括了積極的方面,也包括了消極的方面。我們將依次查考這兩方面,盡可能把它們歸納成一個完整的觀念。凱波爾認為,對罪的毀滅性過程加以抑制,乃是普遍恩典教義的精髓。他清楚指出,普遍恩典和特殊恩典一樣,都是以罪人的全然敗壞這教義為前提。

人從一出世,就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補充道:「人在死亡之後,就是肉體的腐化過程。但真正受到抑制的,乃是人心的腐化過程,這抑制是部分而非全部的。為什麼不全部加以抑制呢?這是為了使罪的破壞性的可怕結果得以顯明出來,同時也是為了使神原本創造的豐富與美好,以及祂在罪人身上所顯明的重建大能,可以得著稱讚。」(De Gemeene Gratie, Leiden, 1902, I, p. 243)。他稍後指出,整個普遍恩典的教義乃是以人的全然面敗壞這個事實為前提的(I,p.248)。

不管是普遍恩典還是特殊恩典,都是以人的全然敗壞為前提。二者之間的不同,是從它們在完全敗壞的人身上所造成的不同果效顯示出來的。凱波爾說,重生是神賜給人的特殊恩典,把罪的癌症連根拔除。

特殊恩典在原來被罪所盤踞的地方,賜下永生的大能。「但普遍恩典所作的並不是這一類的工作。它是抑制,而不是撲滅。它是馴服,而不是改變本質。它用皮帶束縛人的罪性,因此一旦這個限制被挪開,罪惡又會捲土重來。它修剪亂長的枝條,但並不醫治根本。它任憑人自我的內在衝動仍然傾向邪惡,只是阻止邪惡完全爆發出來。因此,普遍恩典是一種限制性的、攔阻性的、抑制性的力量,是一種剎車裝置。」p.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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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泰爾在這本書中論到普遍恩典與福音的關聯性。他提出了基督教的歷史觀,檢視凱波爾(Abraham Kuyper)、豪克摩(Herman Hoeksema)及其他人對普遍恩典的辯論。

作者介紹

范泰爾(原名 Kornelis van Til)1895-1987

出生於荷蘭格魯特加斯特(Grootegast),是伊特·范泰爾(Ite van Til)和克拉西娜·范德芬(Klasina van der Veen)夫婦的第六個兒子。他的父親是一名奶農。十歲時,他跟隨家人搬到了美國印第安納州的海蘭(Highland)。他是家族中第一個接受高等教育的人。

1914 年,他進入加爾文預備學校(Calvin Preparatory School)就讀,後來畢業於加爾文學院(Calvin College),並在加爾文神學院(Calvin Theological Seminary)學習了一年,當時他的老師是著名的路易士·柏克富(Louis Berkhof)。不過,他後來轉學到普林斯頓神學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最終獲得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的博士學位。

范泰爾曾在普林斯頓神學院任教,但後來加入了一批保守派學者,一同創立了西敏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他在那裡任教長達 43 年,主要教授護教學和系統神學,直到 1972 年退休,之後仍偶爾授課,直到 1979 年才完全停止。他從 1930 年代起便是正統長老教會(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的牧師,並一直擔任這個職分,直到 1987 年去世。

在正統長老教會內,范泰爾曾與戈登·克拉克(Gordon Clark)爆發激烈爭論,這場爭議被稱為「克拉克—范泰爾之爭」(Clark-Van Til Controversy),焦點圍繞著「上帝的不可知性」(God’s incomprehensibility)。據約翰·弗瑞姆(John Frame)所說,這場爭論中,兩人都沒有發揮最佳水平,也都沒有真正理解對方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