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全備的基督 - 05 - 恩典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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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悔改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把悔改作為信靠基督的條件是對福音的歪曲。在本課中,傅格森博士彌合了精華爭議中的一個巨大分歧:悔改和信心之間的關係。
這是傅格森博士在《全備的基督》系列中第五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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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好的,在上次課堂中我們一起探討了創世記第三章開頭的經文以及創世記第三章中異乎尋常的事件,就是蛇曲解了神的性格。你還記得我們曾說過,這就是律法主義的本質,就是把神慈愛的品格——為父的慈愛與祂的律法切割開來,我們的眼睛只盯著律法看,仿佛它們只是赤裸裸的誡命,而不是直接來自我們天父的命令,很顯然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因此,儘管我們經常在聖經中讀到撒旦的狡詐和欺騙,但有時我們並沒有意識到這對聖經的敘述影響有多麼深,而這就記載在創世記第三章的起頭經文中,描述了蛇是如何把夏娃首先引向了律法主義,然後再引誘她陷入反律法主義。以一種非比尋常的方式,創世記第三章強調了這兩種錯謬是多麼密切相關。我們常常傾向於認為,這兩種錯謬是完全彼此對立的,因此需要不同類型的屬靈良藥以便將人們從其中解救出來。但隨著我們的深入研究,我想我們會發現在福音中,無論是“律法主義”或“反律法主義”都是用完全相同的良藥來處理的,特別是使徒保羅。在今天的課堂中,我希望我們稍微回朔先前的討論,關於救贖的次序,恩典次序的討論在整個關於《奧赫特拉德信條》以及後來的《現代神學精華》的爭論中所浮現出來的問題是:我們要先離棄罪並且悔改,為了預備自己相信主耶穌基督。

然而,波士頓和他的朋友們借著《奧赫特拉德信條》認為這是一種無助於理解福音信息的方式——就是把悔改誤放在首位,當然,這會使許多基督徒感到緊張。顯然,他們擔心的是像波士頓、拉爾夫·厄斯金、埃比尼澤·厄斯金這樣偉大的傳道人或教師會把人們帶到反律法主義當中去,擔心他們對神的律法、對認罪對信心都沒有正確的定位。他們辯護:悔改不在信心已先,不是來到基督面前的先決條件,正如他們想強調的,持續的成聖是無法對人的稱義錦上添花的。對某些人而言,這是令人害怕的想法,你若不堅持,人們若不為自己的稱義和成聖添加些什麼,那麼人們豈不放縱自己嗎?你若在成為基督徒的第一天被稱義了,如同你身為基督徒的最後一天,而你卻對人們說:在這期間你可以放縱自己,那麼你就可以理解這種緊張。但同時你也可以理解,為要消除這種緊張,他們認為人在信耶穌基督之前必須滿足某些條件,這是對水源下毒,而不是提供福音的純淨水,這與人們如何理解所謂的“救贖次序”有著很大的關係。

在對罪人實施救贖的過程中,救恩以稱義的方式施行在我們身上,以重生、收養、成聖、堅忍和得榮耀施行在我們身上。救恩降臨在我們這些悔改並相信福音的人身上,這不正是聖經中所使用的措辭嗎?你們應當悔改,相信福音,不正是向我們表明悔改在相信以先嗎?你還記得我們之前談到的“救恩次序”嗎?我們常常它設想為一個金鏈,就其本質而言是一個由多個環組成的金鏈,一個環緊扣著另一個環。但在一個鏈條中,所有的環並非都是彼此相扣的,而是一個接著一個連成一串相扣的進程。在我看來,這種看待事物的方式,通過精心設計的金鏈視角來理解救贖的施行,將金鏈視為組織原則,這就幾乎不可避免地意味著你要麼把悔改的環節放在信心前,要麼把信心的環節放在悔改前。當你這樣做的時候,你已經產生了一種看待事物的特定觀點,在我看來,這種觀點很可能會把你引入歧途。

在你閒暇的時候呢,你應該針對悔改和信心做些研究。國度的福音被傳開了,或者說基督的福音被傳開了,然後呼召那些聽到福音的人要悔改,就一個詞:悔改。這是否意味著你只需要悔改但不用相信?也有一些情況,人們傳講福音後,會呼召人要相信。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當信主耶穌基督,沒有提到悔改,這是否意味著我只要信卻不用悔改呢?那又要如何處理這樣的景況,福音被傳講了,也呼召人要悔改並且相信。那又要如何解讀保羅在雅典講道的例子?你還記得在使徒行傳第17章的末尾,保羅宣講了耶穌基督的復活,然後他說:神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你還記得經上是如何描述某些人的反應的嗎?保羅沒有叫他們相信,而是告訴他們要悔改。在緊接著幾節經文中,我們得知有一些人信了。那麼,你要如何整合這些陳述?是否有衝突矛盾?不,這裡沒有矛盾。我不知道你是否熟悉“重言修辭法”,我不確定今日的學校是否會教導這修辭,也許在講英文的學校從未教過也說不定,它來自希臘語,是指通過兩個詞表達一個意思,也就是說,當你要表達一件事,但卻用兩種表達來呈現一個整體。

在新約中,悔改和信心這兩個詞本質上就是一種重言修辭法,也就是從兩個角度來看待來到基督面前的事實。一個角度與罪惡的生活有關,另一個角度與主耶穌基督的關係有關,因此有的時候,其中一個詞就能代表兩個詞。當信主耶穌,你就必得救,意思是,當你信主耶穌基督了,你就會遠離罪惡。若不離開你原來的處境,你就無法往耶穌基督那裡去。或者說以悔改來回應福音,以悔改來回應福音是什麼意思呢?好的,意思就是要憑著信心往耶穌基督那裡去,但也是從脫去舊的生活方式。或者悔改並相信福音的觀點來看,完全相同的一件事。換句話說,悔改和信心不是像金鏈上的兩個環扣在一起,導致我們疑惑:到底第一個環是悔改然後才是信心,還是第一個環是信心然後才是悔改?不,悔改和信心不是兩個空中樓閣的抽象概念,它們只是用來描述當我們與耶穌基督聯合並信靠他時,會發生什麼事。不撇棄過去,我們就無法來到耶穌面前,除非我們來到耶穌面前,否則我們無法撇棄過去。或者也可以這樣說——這也是加爾文和《西敏信仰告白》所強調的重點之一,悔改對於救

贖是必須的,但悔改並不是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的措施。悔改——真正的悔改,是在信心的背景下產生的,是當我們在福音裡,對神與對耶穌基督的恩典有所回應的背景下所產生的,這就是為何保羅說,最終,律法本身不能引導我們產生福音性的悔改,它也許可以定我們的罪,但人的回轉需要神的仁慈和對救贖的盼望。請聽《西敏信仰告白》是怎麼說的,在第15章:悔改得生命是一種福音性的恩典。罪人借著悔改,看到、也感受到自己的罪不但危險,而且他的罪是何等污穢可憎,違背了神的神聖本性和公義的律法,又知道神在基督裡向悔改之人所顯的恩慈,就為自己的罪憂傷,且恨惡自己的罪,以致轉離一切罪惡,歸向神,定意竭力按照神一切誡命與神同行。換句話說,並沒有所謂的“真正的福音性的悔改”,除非人有察覺並且信靠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應許與憐憫,而正是這轉化悔改的過程,憑藉聖靈的大能,將我們所要完成的工作轉化為我們在內心所產生的回應,使我們從罪惡的生命轉向,真正信靠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在《現代神學精華》中,有一場非常有趣的討論,這是Nomista律法主義者和名為Evangelista的牧者的對話。請聽,Nomista——律法主義者說:然而,先生,你看!(他引用聖經)在基督要求一個人來到祂面前之前需要他先感到口渴,我想,如果沒有真實的悔改,不可能產生這種饑渴,口渴的人要到基督那裡取水喝。傳道人引用了相關經文啟示錄22:17,約翰福音6:37,他說:你認為什麼是悔改呢?律法主義者回答說:我認為是人在神面前謙卑自己,因自己得罪神而憂傷痛悔,並要轉離這些罪,轉向神。傳道人接著說:那麼你能讓一個人在相信基督之前就真正做到這些嗎?律法主義者接著說道:當然,這些是他必須符合的條件。然後傳道者說,你幾乎可以感受到他的勝利,那麼我誠實地告訴你,你是在讓他做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為一切敬虔的謙卑,都是來自於他們良善父神的愛,所以恨惡那令神不悅的罪,若沒有信心,這是不可能的。因此,你看到了重點所在,真正的悔改總是發生在使人得救的信心中。因此有人對精華人和他們的同伴所提的問題是:所以人不需要悔改了嗎?但這完全是誤解,不是嗎?他們不是說人不需要悔改,他們說的是,若沒有充滿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那麼它就是律法性的悔改,不是福音性的悔改。

奇怪的是,當“精華爭議”發生時,湯瑪斯·波士頓正對他的會眾講了一系列關於悔改的講道。他們當然相信悔改的必要性,但他們明白,悔改不是我們來到基督面前的管道,悔改可以說是,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的另一面。因此,如果人們以時間順序來思考悔改和信心,精華人就會說,你有落入律法主義的危險,你的危險是你對悔改的看法是不符合福音的,你需要把悔改放在福音裡,在神的恩典的背景中。加爾文贊同這種觀點,他說:除非人知道自己是屬神的,否則斷不能誠心誠意地悔改,但在人接受神賞賜的恩惠之前,他絕不會真正確信自己是屬神的。我認為這在某種程度上帶我們回到了“等候的父親”的比喻,或者說“兩個兒子”,又或是《浪子回頭》的比喻。這比喻的信息是什麼呢?這個信息是耶穌連續講了三個比喻,向那些只相信自己並鄙視耶穌將憐憫和救贖白白地賜給罪人,因為他們堅持說:不,他們尚未準備好要接受福音,還不夠好到能接受福音,他們沒有悔改,所以他們沒有資格聽福音。於是耶穌就講了這三個故事:一個牧羊人丟失了一百隻羊中的一隻,他就出去找那只迷途羔羊。有一個婦人有十塊錢,丟失了一塊,她就出去找。有一位父親有兩個兒子,卻失去一個。有一種加劇的張力,對不對?若你丟了一隻羊,你還有九十九隻,若你丟了一塊錢,那你還有九塊,但若失去一個兒子,那就只剩下另一個兒子了。然後在那個遠方的異鄉,是什麼導致了那身處異鄉的兒子悔改呢?是他回想起他父親家裡有食物,這是在他的經歷中發生過最神奇的事。他當時走到生命的盡頭,他沒有說,我想我需要悔改,他說的是,我的父家口糧有餘。正是這種想法——在這個故事中顯出一個可能性,他的父家也許能滿足他的需要,首次引發他想要回家。或者用神學術語來說,就是神的憐憫喚醒了他生命中最初的信心,促使他想:我要回轉,我要回家,我要悔改。當他開始這樣做的時候,有件我覺得非常有趣的事發生了,此時他對父親的仁慈和憐憫的感受被喚醒了,當他踏上回家的路,他還在排練他的小劇場,你能理解,因為你也曾做過,也許你小時也做過,你在學校做了一些非常調皮的事情,在回家的路上你一直在想,我要如何向爸爸交代?而這個浪子對父親的交代是這樣的: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他的想法是什麼呢?雇工是能賺取工價的人,他所想的是父親,若你把我當做一個雇工,也許有朝一日,我能償還這筆債務。也許這只是我自己的經驗,但我認為這就是許多人真的被喚醒時會發生的事,這也曾發生在我身上,在我年輕時靈性被喚醒,我就馬上下決心要為神做更棒的事。你看到他還在排練說詞,他的家顯然是在山上,他快到家了,卻還在排練說詞。然後他父親從山上飛奔下來,兒子立即就說——因為他已經把講稿背得滾瓜爛熟了,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然後他的父親就緊緊抱住他,事實上在一些較早的譯本中,添加了一些在原文中並不存在的詞,有些抄寫員在抄寫路加福音第15章時想,當他開始回家時,他說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一定是遺漏了這句話,讓我把它加進去。但是在原文中,他的父親就是緊緊抱著他,他沒能說出…在他說出“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之前,他已在愛中擁抱了浪子,他轉頭吩咐:快把袍子拿出來,也把戒指拿出來,把肥牛犢宰了,他依然緊緊地抱著這孩子,他不讓他的孩子說出: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這仿佛是天父恩典的寫照,但話說回來,在這個比喻中,這位父親所代表的其實是耶穌,不是嗎?在路加福音15:1,他們所批評的是耶穌,在某種程度上,比喻中的父親代表了耶穌,人若看見了耶穌,就是看見了天父。還記得約翰福音說的嗎?所以這裡講的是耶穌,是耶穌擁抱我們,當我們想說:哦耶穌,我會更努力的,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更努力,讓我可以取悅祢,讓我重新贏得你的恩惠。他只是將我們緊緊抱住,然後說:我的孩子,你曾經失喪,如今被尋回,是死而復活。那些做了大量研究的學者們,不僅在新約文本方面努力,也理解古代近東文化,他們都會告訴我們,這位父親的所作所為是極其不體面的,我們西方人想法傾向於“本該這樣做”,但如果你是一個近東人,你看到了這一幕,你會鄙視這位父親,這位父親應該做的是要安排一個儀式,讓這位浪子受到羞辱。但你看,在那個文化背景下,這位父親做了什麼?他擁抱了他的兒子,這位父親是主耶穌的寫照,他說:我的孩子,我來承受這羞辱,受盡羞辱與欺淩,代替我罪受苦刑,借寶血我罪洗清,哈利路亞,奇妙救主。在座各位,這是多麼悲慘的事,他哥哥目睹一切卻抱怨說:多年來我為你做奴僕,可是你沒有給過我什麼。你還記他父親的回答嗎?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就是這福音能把我們從律法主義中解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