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明白聖經(史普羅) - 12 - 明白聖經12 原則VS傳統(史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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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vs.傳統
在這個系列的尾聲
我要告訴你們如何處理這個困難的問題
也就是新約與舊約聖經中有哪些部分
是可以應用在現代生活中的
又有哪些部分只是當時的傳統
在上一次聚會中
我們談到原則與傳統的區別
而這次我們要來找出區分的方法
上個主日,我在教會裡
坐在一群會眾當中
我看了看周圍,注意到有兩位女士坐在一起
他們是姐妹
我猜他們都80幾歲了
他們有個非常明顯的特色
那就是全體會眾當中
只有他們有戴帽子
他們在公眾敬拜中以帽子遮蔽頭部
而且看起來有點奇怪,與眾不同
因為現在的女生都不太會戴帽子去教會
這讓我想到我的童年
我想到我高中的時候
其實也沒有那麼久遠
我最近才和我的高中同學開過同學會
我們已經畢業25年了
我記得我高中的時候
很難想像有任何女生會不戴帽子就走進教會
我記得我母親對這件事非常在意
還有我姐姐或我女朋友
如果他們去教會時忘了帶帽子
就會趕緊拿手帕或其他東西來蓋在頭上
然後才敢走進教會
我們當時是在一間規模很大的長老教會聚會的
是主流的自由派教會
不是那種持守許多古老傳統的小型宗派
即使在這樣的大教會裡
大家仍然認為女性在教會中要戴帽子
這種觀念是哪來的?
為什麼會有這種規定?
我想我們都知道保羅書信中有一個奇怪的教導
在哥林多前書第11章
保羅不厭其煩地命令說
女人要蒙住自己的頭
而且根據RSV譯本看來
保羅指示說
女人禱告和在教會的時候
應當要用面紗蒙著頭
這個命令,在被忽略之前
已經在教會中受人奉行了兩千多年
所以我們要問的問題是:
有哪些經文是原則,而哪些經文只是傳統?
為了幫助大家學會區分原則與傳統
我要你們試著把這些原則給實踐出來
這樣我們就能真的感受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
請翻開聖經到哥林多前書第11章
看看這整段經文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當中命令女人要把頭蒙住
他進一步解釋說
之所以要把頭蒙住
是為了表示對男人的順服
有些人認為這只是猶太人的傳統
對現代人沒有意義
所以這個議題牽涉到的
遠遠不只是女人應不應該蒙頭
還包含了其他爭論點
面對這段經文
我們要想想看究竟該怎麼看待它
哥林多前書第11章這段經文
基本上有4種解釋與應用的方式
第1個方式就是把這一切都只當作傳統
對現代的教會生活沒有任何幫助
經文中所提到的全都是傳統
用面紗蒙頭也只是傳統
用面紗或用帽子、頭巾、手帕都沒差
這只是傳統習俗而已
不只面紗是傳統
「蒙著頭」這整件事
也都只是第1世紀的女人
在教會中表達順服丈夫的一個方式
這種順服可以用許多不同的方式表達
可以透過各種傳統禮儀來表達
並不是只能透過蒙頭來表達
所以「蒙著頭」只是傳統而已
此觀點又更進一步指出
把頭蒙住是象徵妻子對丈夫的順服
但就連妻子對丈夫的順服也只是當地傳統
不該延續到21世紀的教會生活中
所以呢,面紗,蒙頭
以及對丈夫的順服
這一切都只是傳統習俗
對我們而言沒有任何意義
結論就是,由於我們所處的文化環境
與當時哥林多教會所處的相差甚遠
所以現在的女人已經不再需要蒙著頭了
女人不再需要用任何東西來蒙著頭
也不再需要順服男人了
這是第1種觀點
一種可能的解釋
第2種觀點
就是認為這一切都是原則性的
這整段經文所說的一切
不論在任何文化中,都同等重要
所有基督徒女性
不分時空背景,都應當要順服丈夫
各種文化中的女人
都要藉由把頭蒙住
來表明對丈夫的順服
而且上帝特別指定女人要用面紗來蒙頭
每個時代的每個文化都必須如此遵行
所以如果是用頭巾或帽子來蒙頭
就是違背這段經文的要求了
這是第2種觀點
有聽懂這兩種觀點了嗎?
第1種是認為說
這當中沒有原則,全都是傳統
所以現代人不必理會
第2種觀點
則是認為這當中全都是原則,而不是傳統
所以每一個細節我們都要遵守
這兩種都是極端的觀點
在這兩個極端之間
還有另外兩種觀點
這兩種觀點都認為
這段經文既有原則也有傳統
我們就稱之為A觀點
以及B觀點
當然還有其他種分類方式
A觀點認為
我們可以說這段經文有一部份是原則性的
適用於每一個世代
這個原則,就是女性對男性的順服
所以有人看到這段經文後,會說:
好,我相信保羅這裡所講的是原則
女人應當順服丈夫
在教會中也是如此
這就是原則
至於這個文化的展現方式
則會因各種文化而有所不同
有的是透過蒙頭,有的是透過別種方式
所以,適用於各個世代與文化的原則
是女性對丈夫的順服
至於展現方式,我們完全可以自由發揮
此外,還有B觀點
B觀點也認為有部份是原則,有部分是傳統
這種觀點認為
女人對丈夫的順服,是原則
在教會中的順服,也是原則
並且,藉由蒙頭來表達順服,也是原則
凡是基督徒女性,不論文化背景,都該蒙頭
所以有兩個原則
一個是順服
另一個是蒙頭
至於你要用甚麼來蒙頭,則是你的選擇
可以用面紗、手帕、頭巾、帽子
用甚麼都可以
總之重要的原則只有兩個
一是順服,二是蒙頭
至於用甚麼來蒙頭,則無關緊要
所以我們現在有4種觀點可用來解釋這段經文
我們怎麼知道哪一種才是正確的?
這是有難度的
就像我在上一次聚會中講過的
耶穌差遣70個人去傳道,吩咐他們別帶錢囊
這段經文很明顯不適用於現代
當然不會有人拿這段經文
來禁止傳道人帶行李箱出門
耶穌當時那樣吩咐,是有特定的理由的
當時是救贖歷史中一個非常緊急的時刻
天國的道要向四周圍迅速擴展
當時那個吩咐的對象並不是每個世代的教會
至於洗腳,就沒有那麼容易解釋了
至今仍有許多教會把洗腳當作聖禮
甚至連羅馬天主教也沒有完全終止洗腳禮
每年,教皇都會親自為羅馬城的人和教會洗腳
由此可見,洗腳有受到比較完整的保存
我現在要說明4個衡量基準
可以用來區分原則與傳統
第1個衡量基準是:
我們要仔細查看聖經
看看聖經本身有沒有哪些內容
很明顯是可以被當作傳統的
因為我們知道聖經撰寫的時間並不只在第1世紀
舊約和新約加起來,大約花了快兩千年才寫完
而自從新約寫完之後,直到今天
也過了大約兩千年
別忘了,聖經的作者們有許多
都來自不同文化、不同時代、不同地點
所以即使是在聖經裡
也存在著文化轉移的問題,不是嗎?
聖經中有哪些內容是可以被視為傳統的?
首先是語言
這點很重要
我們很容易把這點視為理所當然
因為聖經的英文譯本在現代是隨處可見
其他語言的譯本也是
但就像我之前說過的
一開始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的
在教會歷史早期
有關當局規定聖經只能被翻譯為拉丁文
一直到最近幾百年,教會才許可人們
將聖經翻譯為各國語言
這是因為害怕有些意涵會在翻譯途中流失
但我們有注意到
聖經有一部份是以希伯來文寫成的
也有一部份是以希臘文寫成的
所以這表示聖經本身是接受翻譯的
新約聖經中有些內容是引自舊約的
舉例來說,新約常引用舊約的律法
並把這些希伯來文律法翻譯成希臘文
因此,顯而易見的是
把上帝的道翻譯成別種語言
並不會冒犯到聖靈
上帝的道可以用希伯來文講出來
可以用希臘文講出來
也可以用英文講出來
好,第2…
這不是第2個衡量基準
我們還沒講完第1個
這個衡量基準就是要查看聖經本身
看看有沒有明顯可以視為傳統的部分
我舉的第1個例子就是語言
第2個例子則是服裝樣式
我們看到舊約中
人們都是按照某些樣式來穿著的
在族長時代,亞伯拉罕的時代
有當時流行的穿著樣式
到了第1世紀,羅馬佔領巴勒斯坦的時代
也就是新約教會蓬勃發展的時代
也有不同的流行
當然,有些生活形式是類似的
就像近東地區古代與現代的生活型態
有類似之處
但服裝上的差別還是存在的
新約基督徒的穿著與舊約族長的穿著不同
這也是很正常的
總之,服裝樣式是很容易改變的
我們自己的文化也是這樣
每個世代都有各自流行的穿著方式
每個國家之間的穿著也都不同
不過,舊約與新約都認同
敬虔的穿著原則就是莊重
但我必須得這麼說:
莊重的標準也會隨不同的文化而有差異
我們也必須明白
服裝代表一個人的態度、價值觀等等
對非洲內陸的土著而言
女人走在戶外不穿內衣
或者男人只穿腰布就出門
並不會引起騷動
但換成是一個商人
星期一早上只穿腰布
就走進華爾街的辦公室
這肯定會鬧得沸沸揚揚
他可能會因為妨礙風化而被逮捕
因為在我們的文化環境中
這種行徑是非常突兀的,非常煽情且不莊重
所以莊重的標準會隨著不同的文化而有差異
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穿著規矩
不過不變的原則就是莊重
我們必須釐清穿著模式的背後所傳達的訊息
在教會歷史上某個時期
珠寶象徵著色情與放肆
並不是一直都是這樣的
但在某些時期是這樣子沒錯
在教會歷史上另一個時期
在美國,女人在公共場合露出腳踝
是非常可恥的
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
現在沒有人會把腳踝當作私密部位
我不是在提倡裸體
我是在說
穿著樣式會隨著不同文化而改變
在聖經中也是這樣
不過,莊重的原則是一直存在的
上帝並沒有在創世記開頭指定一套制服
規定自從亞伯以後的每一位信徒都要如此穿著
不過祂確實設立了原則,就是莊重
還有哪些部分很明顯是可以隨時代改變的呢?
另一個隨不同文化而有所差異的
就是貨幣制度
聖經有提到「當納的十分之一」、
「多少舍客勒的銀子」
還有「多少兩銀子」
這是不是表示說20世紀生活在美國的基督徒
要拿銀兩來付給教會?
當然不是
因為貨幣單位是會隨文化而改變的
所以,第1個衡量基準
就是看看聖經本身有沒有把哪些事情視為傳統
這樣,當類似的問題出現時,你就能察覺到了
第2個衡量基準
是要考慮到第1世紀基督徒的區分觀點
這是甚麼意思呢?
我不知道我這一生中
參考過幾本哥林多前書的註釋書
總之,非常多本
我印象中
我讀過的每一本哥林多前書註釋
沒有一本未曾提及哥林多當時的文化特色之一
在第1世紀,像哥林多這種異教地區
當地妓女用以表明身分的方式
不是在房子上裝紅燈
也不是鞋跟特別長的高跟鞋,或其他東西
當時哥林多這種地方的妓女
都特別不蒙頭
以此對路上的客人表明說她們是妓女
透過考古研究
我們可以知道這些註釋是正確的
哥林多地區當時的妓女
確實是不蒙頭就走在街上的
不蒙頭就是當地妓女的象徵
所以這些註釋書作者們接著說
保羅之所以命令女人要蒙頭
是為了避免人們對基督教社群產生誤解
以為裡面都是妓女
我想不起來有哪一本哥林多前書註釋
是沒有提到這一點的
我個人對這點有些疑問
我們要來仔細查驗一下,我們得十分謹慎
某一方面來說
當我們在研究一份文件時
把相關的文學和歷史背景都仔細探索一遍
這是很合宜、很健全的學術方法
這也能幫助我們了解哥林多當地當時的傳統
但我們絕不能假定說
聖經的內容
純粹只是在反映當時的文化環境而已
研究文化背景
確實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困難的經文
例如
耶穌跟法利賽人在辯論有關離婚的律法
第1世紀當時的猶太人群體中
有兩大神學學派也對此爭論不休
如果我們知道這件事
這能幫助我們更全面地了解
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辯論
當時有自由路線的希列學派
還有保守路線的沙買學派
這兩派之間對離婚有很激烈的爭論
是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間的爭鬥
他們把這個議題帶去問耶穌
而耶穌給出祂的裁決
如果我們仔細研究這個議題
就能更完整地了解耶穌當時所說的話
我要再次鄭重強調
研究經文相關的背景
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一段經文
特別是涵義不明的經文
我不反對這點
但我對哥林多前書第11章的註釋有個質疑
保羅吩咐女人要蒙著頭
他並不是說:
我之所以吩咐你們蒙頭
是因為我不希望你們看起來像妓女
保羅並沒有講出這個理由
而是給了另一個理由
這個理由與權柄、順服與創造的順序有關
保羅以男人、女人受造的相關教導
來作為他如此吩咐的理由
而我的質疑是
如果保羅只是想說:
我希望女人進教會的時候要蒙頭
然後沒有說明原因
那麼我們當然就只能透過考古研究來找出原因
然後發現當時的妓女都不蒙頭
我們就會說:原來如此
保羅是出於避免教會姐妹被誤會成妓女
才吩咐說要蒙頭的
那既然現在的妓女不再以不蒙頭來表明身分
我們也就不用再特地蒙頭以示區別了
如果保羅沒有特別說明這個吩咐的原因
那麼我們當然就有必要自己動手去挖掘出這背後的原因
去研究當時的文化
但這些註釋書的情況是
它們擅自為保羅的這個吩咐找了理由
並用這個理由來取代保羅自己所明說的理由
我認為這就違背經文的原意了
能夠知道當時的妓女都不蒙頭,這是一回事
但保羅根本沒有提到這點
相反地
保羅並沒有說蒙頭是為了當地文化的緣故
而是提起了起初造男造女的時候
上帝起初創造時所賦予的內涵
是不受文化限制的
所以我們不該擅自為保羅添加一個理由
然後忽略他原本就有明說的理由
有時候我們對早期文化的研究
反而會阻礙我們明白經文原意
因為這種研究的基礎假定就是
認為聖經的教導是與早期的文化一致的
如果認為聖經的內涵與當時的文化並沒有不同
那麼除了歷史研究的緣故
我們就沒有理由要去研究基督教信仰了
我們之所以研究基督教信仰
就是因為耶穌和保羅的信息
是完全不同於當時文化的,是獨樹一格的
所以如果我們把聖經當作
純粹是對當時文化的回應與反映
我們就會忽略那全然獨特的福音
所以我們必須考慮到
第1世紀的基督徒對傳統與原則的區分
第3個衡量基準
就是要注意創造的原則
我剛才說過
上帝在創造的時候所設立的規則
是跨越文化藩籬的
並不會隨著群體的不同而有差別
因為那時所設立的規則,並不是只對第1世紀的基督徒、
西元前5世紀的猶太人、
或20世紀的美國人
當時設立的原則,是對全體人類設立的
這些原則是從起初就設立的
當聖經的教導牽涉到創造起初的時候
我們就應當有所警覺
因為這表示這個教導並不只是傳統
而是源自於創造的時候
現在我要講的是最後一個原則
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原則
萬一我們費盡千辛萬苦去研究聖經
試著辨認一段經文究竟是傳統還是原則
也研究了歷史背景,也察看了創造之初的原則
最後還是無法確定一段經文到底是原則還是傳統
無法確定這段經文到底適不適用於現代
那該怎麼辦?
該怎麼突破這個困境呢?
有沒有簡化問題的方法?
答案是有的
因為聖經本身就有提供我們一個方法
來處理這種問題
聖經告訴我們說凡不出於信心的,就都是罪
這個方法有點「寧可信其有」的意味
你只剩一個選擇
你不確定某個規定
或某段經文究竟是傳統還是原則
想想看
假設這段經文是上帝設立的永久原則
而你只把它當作當地的傳統
因此無視它的存在
那麼,就像我先前說過的
你這樣就是不順服上帝
違背祂聖潔的律法
因為你把祂設立的原則矮化成地區傳統
這就得罪了上帝
或者假設這段經文講的只是當時的傳統
並不適用於現代
你不用遵守這個傳統
但你卻把它當作原則來遵守
這樣的話,你犯了甚麼罪?
頂多就是過度拘謹而已
我問你們
這兩種狀況哪一個比較糟糕?你們會怎麼選?
你想要冒忤逆上帝的風險
還是冒對上帝過度拘謹的風險?
對上帝過度拘謹,要比忤逆上帝還好得多
上帝不會因為你過度拘謹就懲罰你
但若你輕看祂設立的原則,祂就會懲罰你了
我認為這是比較謙卑的方法
總結來說
就是當你不確定一段經文是原則或傳統時
姑且把它當作原則吧
謙卑就是俯伏在上帝面前
如果有一段經文,有人認為是原則
也有人認為是傳統
那麼要負責提出證據的
是認為傳統的那一方
要有良好且完整的理由
才能認定一段爭議的經文是屬於傳統
否則我們都應該把有爭議的經文視為原則
並且遵守它
這種態度是上帝喜悅的
最後我要說
我很高興能和你們一起聚會
關於聖經的解釋與原則
我們只觸及了很表面的部分
我鼓勵你們
繼續更深入地研究聖經的解釋原則
這樣你們對於聖經的掌握就會逐漸成熟
在解讀聖經時也能夠更負責任且更有信心
我相信聖經是上帝以至高的智慧寫成的
為了要建造你們
預備你們去行各樣的善事
討祂的喜悅


授權

Ligonier Ministries
https://www.ligonier.org/


翻譯:易漢倫 / R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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