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全備的基督 - 06 - 可疑的症狀

可以肯定的是,悔改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把悔改作為信靠基督的條件是對福音的歪曲。在本課中,傅格森博士彌合了精華爭議中的一個巨大分歧:悔改和信心之間的關係。
這是傅格森博士在《全備的基督》系列中第五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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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在最近的學習中,我們一直在談論的,就是律法主義的危險性。你們應該還記得我提到過“主義”是個很難懂的詞。我們會說別人是“律法主義者”,但當有人問:“你所說的‘律法主義者’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們就不大確定了。於是我們採用了霍志恒對這個詞的精闢定義以及他從聖經中得出的觀點,即律法主義扭曲了神的位格和神誡命之間的關係。因此神的誡命變成了一種“去位元格化”的規則,而不再是我們慈愛天父的話。我們發現在整本聖經中,這種精神正以不同的方式滋長。例如,這常常也是先知所看到的,就是百姓已經與神建立了一個正式的關係,但他們只是敷衍了事。他們離棄敬拜,也不遵守誡命。他們離棄了教會的禮儀,離棄了與他人的關係,切割了自己與神的團契。同樣的,“反律法主義”也是如此。反律法主義會興起,是因為我們不再認為神的誡命是天父為他的孩子特別制定的慷慨供應和指示。因此,律法主義的核心正是扭曲對神的看法,扭曲神的慷慨和仁慈,也扭曲了祂原本希望我們不僅要榮耀祂,也能永遠以祂為樂的願望。但祂創造了我們,好讓我們能夠與祂相交。祂給我們指示、律法,好讓我們能為自己的喜樂和祂的榮耀而活。

這就是為什麼,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律法主義不只是一種心理的態度,它是對神的律法的誤解。它往往會在我們的生命中營造一種氛圍。有時這也是律法主義者不欣賞自身實相的原因。這很有趣,我想在我的基督徒生涯中,我從來沒有遇到誰對我說過:“我是個律法主義者”,雖然我認為我遇到了很多個,但他們沒有意識到他們的生活氛圍、他們對主的態度以及對其他人相應的態度,都顯示出這種已經存在的扭曲。所以,讓我們在這個場合思考幾分鐘,律法主義實際上是什麼樣子的?律法主義的精神有哪些症狀?我們要從兩個方面來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律法主義的精神會在我們身上產生一種早期作者稱之為“自義的情緒”。我所說的“情緒”不是指大發雷霆的那種脾氣,這指的是一種性情,一種性格,是他們與他人的互動中所產生出來的一種感受,一種自義。也許福音書中對此最好的說明,是在路加福音第18章中,關於稅吏和法利賽人的比喻。記得耶穌是如何敘述這個故事的嗎?路加告訴我們,耶穌這些話是對一群自義的人講的,他們自以為義,並輕視他人。現在請注意,耶穌並沒有這樣說,祂沒有說:朋友們,現在我要講一個是關於一些自以為是又蔑視他人的故事。所以當時聽故事的人都不知道耶穌在做什麼。路加告訴我們,你們這些親愛的讀者,應該明白耶穌在做什麼。於是他講了這個故事,有兩個人上殿裡去,一個是法利賽人,他正在禱告,另一個是稅吏,他也去了聖殿。然後他們離開了聖殿,當時的聽眾對耶穌剛剛所講的故事有自己的回應。接著耶穌給他們出了個難題,他說:這兩個人離開聖殿后,只有一位是被算為義的罪人。那這故事是如何發展的呢?

好的,首先有一個法利賽人,法利賽人還記得保羅是如何描述自己是法利賽人的嗎?他屬於猶太教中最嚴格的一派,源於某種聖潔運動。他們想遵守神的律法,為了遵守神的律法,他們開始新增更多的條文,為避免違背神的律法,逐漸地就發展出了這種“律法主義的精神”。他們滿腦子都是該做和不該做什麼的細節,直到失去了與神的關係。在此這位法利賽人就上聖殿去了。單是這樣說就顯明耶穌要傳達某些信息。在靈性方面,我跟這人完全無法比,這個人在宗教上遠比我虔誠。耶穌說:我們來聽他如何禱告,然後他就開始禱告了。請注意,他談到了神的恩典,儘管他不是用這個字,但他的整個禱告一開始就暗示了,他完全依賴神的恩典。神,我感謝祢。他沒有站在那裡說:請看我,他說:神我感謝祢。是接下來的內容暴露他根本沒有真正的感謝神。那麼他感謝神什麼呢?好的,神我感謝祢,我不像其他人,以定義而言,我是一個法利賽人,有別於其他的人,而且,我尤其不像那邊的那個人。我是個遵守十誡的人,他在禱告中告訴神,他是如何遵守這些誡命中的至少三條。這個人意識到自己取得很大的進步,以至於與他人比較時,會看好他自己。有趣的是,就像使徒保羅,他告訴我們,還記得嗎,當他還是一個年輕的法利賽人時,他比多數的同齡人優秀。我想這可能是他謙虛表達“我已超越了所有人”的最好方式。而這人也意識到了他自己的進步,他對自己的紀律非常嚴格。你知道舊約律法規定人一年應該禁食多少次嗎?就一次,就在贖罪日那天。神我非常感謝祢,我每週禁食兩次。我的意思是說,若他在你教會的禱告會中,當他禱告的時候,在他後面禱告的人都會非常緊張。仿佛這還不夠,他還是一個願意犧牲的人。他說:主啊,我感謝祢,我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奉獻十一。十一奉獻是舊約中的一項法令,但它是非常有限的,你只要獻你農作物、水果和牲畜的十分之一,但不需要獻上所有的十分之一。所以這是一個屬靈進展的重要申明。主啊,我感謝祢,我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獻上十一了。

這個人到底是誰?聽眾只知道他是一個法利賽人,是一個傑出的法利賽人。他為自己的傑出而感謝神。理所當然地,這兩個人離開聖殿之後,當耶穌把這兩個人放在一起,我們心裡肯定知道他們哪一位是被算為義的,你只要聽聽另一個人的禱告。他連禮節都不會,禱告禮儀是要抬頭看天的,而他連舉目望天都不敢,還捶打著自己的胸,這個人很丟臉,你不知道嗎,你不該做這樣的事。再聽聽他說些甚麼,他說:神,可憐我吧,請安慰我這個罪人,安慰我這個罪人。然後他沒有和人說話,就走出了聖殿。問題出在哪裡?問題是你知道哪一個人離開聖殿時被算為義了,是那稅吏,你也知道不是那法

利賽人。所以,當耶穌說是稅吏時,你並不覺得奇怪,但若這對你而言不奇怪,不知為何,我們就是無法領會這比喻的精隨,因為很明顯的,對第一次聽到的人而言太令人震驚了。那麼,我們是否能復原這感受,就是當人們聽到神奇異恩典時的震撼?法利賽人與神的關係是一種律法式的表達,而不是真正的表達……儘管他說:神我感謝祢,但他口是心非,他只是在講自己。我的意思是,我們要如何才能夠理解“是稅吏被算為義而不是法利賽人”這難道不會對我們造成衝擊嗎?就我個人而言,(可能只有我這樣想)我認為答案非常簡單。答案是這樣的:比起稅吏,其實我更像那法利賽人。這不正是福音派教會中所散發出的精神嗎?主啊,我們感謝祢!非常感謝祢,讓我們能夠多多奉獻,非常感謝祢,我們不像其他人一樣,非常感謝祢,讓我們有這些成就,非常感謝祢,讓我們有這麼大的進步。不經意間,我們做了什麼?我們就悄然進入了一種與神的關係——我們誤以為能用自己的成就讓神欽佩我們。我認為我們可以這樣說,當你回看宗教改革時期,這就是問題所在,不是嗎?記得路德和他的95條論綱,他所擔憂的是,教會鼓吹“榮耀神學”而非“十架神學”。因此我們這些來自大教會的人,在座的,有許多都來自大教會,預算充足、事工豐富,路邊也有一些小教會,我們很難不在內心裡這樣想:還好我們不像他們,還好我們資金充足,還好我們有紀律,這種律法主義以這樣的微妙方式悄悄滲入了我們的生活。我認為耶穌在這此所做的是,他不止一次這樣做。他講了一個關於兩種角色的故事,當他告訴你在這兩個人身上所發生的事情時,你可以看到,事件顛倒過來了。某種程度上,法利賽人是在說:主啊,我感謝祢的恩典,因為很明顯的祢揀選了對的人。你也聽人這樣說,不是嗎?神要選就會選這樣的人才,他在我們教會中會非常出色,我們只需要等待神來揀選他,只要等他成為基督徒。我們不明白福音的逆轉,它如何使我們倒空自己,好讓我們可以被基督所充滿。而這裡有另一個人,他捶胸連舉目望天也不敢,他不知道有哪樣的獻祭能除去他的罪,但他向神呼喊:神啊,請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因此這是對律法主義者的測試,我是否曾像法利賽人那樣看不起別人?是否曾經輕看非基督徒?輕看我在主日崇拜時看到的其他人?我腦海中是否偷偷有過這樣的想法:一整天下來,當我看到自己的進步,那麼神揀選我有什麼好驚訝的嗎?我已經成為了神會揀選的那種人。或者像法利賽人那樣,我有沒有想過神會接納我,是因為我曾做出一個宗教抉擇?我的意思是,你決心成為一個法利賽人,就像有人認為他們會被稱義,是因為他們決心相信基督,而不是因為基督在十架上為他們捨命,那很好,但是是因為他們決定要信基督,這才是關鍵。此外,我是否也曾像法利賽人那樣,以輕蔑的態度對待別人的悲傷和哀痛?作為一位福音派基督徒,為什麼我更像法利賽人而不是稅吏呢?可能是因為我已經很久沒有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那麼你就知道耶穌實際上在做什麼了。耶穌對這兩個人進行對比,為要揭露人沒有能力理解、依靠並且信靠神在福音中白白的恩典,只會重新陷入這種想法:神會接納我,顯然是因為看到我有什麼。因此,耶穌所做的,是我稱之為“揭露恩典”(The grace exposé)。他對深知自己不配得恩典的人顯明恩典,好叫他們滿載恩典而歸。這人因知道恩典在他身上所做的事,神我感謝祢,因為恩典在他身上所成就的,他才能被神接納。耶穌在其他一兩個故事中也是這樣做的,例如在“浪子的比喻”村裡的每一個人都會勸這位元父親說:你失去理智了,我們應該舉行一個儀式來羞辱你的小兒子,再舉行一個儀式來讚揚你大兒子的忠誠,這些日子以來他一直都在做你的奴僕。然而你看到恩典顛覆了人們的期望,你知道恩典還有別的層面能激怒這位長兄,這是非常真實的,不是嗎?仿佛神對別人的恩典或恩惠會刺痛你。我永遠都不會忘記,有一次,有一個年輕人,雖然不是極度放蕩,但生活混亂,有人帶他信了基督。我永遠不會忘記,他來到我的辦公室告訴我,因為我看著基督親自吸引他歸向自己,在一個主日聖餐後,他來對我說:有件事我要告訴你,我信基督了。我們兩個都是蘇格蘭人,儘管我們是蘇格蘭人,我們還是擁抱在了一起。當他加入教會會員時,有人在主日崇拜結束後告訴我,坐在他們後面的夫婦,這對夫妻被稱為“教會的支柱”,他們互相對看說:這種人,怎麼能夠加入我們的教會?

你看,這就是耶穌在做的事,他大張旗鼓地向不配的人顯明恩典,來看那些認為自己配得恩典的人如何反應。你也在大兒子身上看到了這點,對不對?還記得葡萄園雇工的比喻嗎?是同一件事,只不過在這個比喻中,雇工的人數比較多。有些人是在最後一小時才來的,好的,給你,這是一天的最低工資,一整天喔。之後,忙碌很久的人也來了,他們領的也是同樣多的錢。你要知道,真正惹惱他們的是,他們認為自己配得更多,而雇主卻很樂意的慷慨的將錢分給那些幾乎沒有貢獻的人,這使他們憤怒,這些人看到恩典臨到那些,我們這樣說好了,在他們眼裡,這些人根本就不配。當你聽見耶穌的這些比喻,並想像自己和當時的聽眾,聽到這比喻時的感受,會一同感到驚訝,因為這其中許多人都被法利賽人的“宗教表演”所嚇到。當他們明白神在耶穌基督裡的純粹恩典,然後看到這個重要的試金石,當恩典惹惱你的時候,當有人良心發現,在聖潔的神面前,承認他們自己的罪惡,這使你難堪,這可能是古老的律法主義精神正在悄悄滲入的徵兆之一,而你卻還停留在你所成就的事上。也許你也會說:感謝主,是祢成就了這事,但你卻覺得最重要的是缺你不可,你是有份的。在我們完成這一課之前,還有一件事,律法主義也在基督徒身上形成了一種精神上的捆綁,因為我們永遠無法完全遵守神的律法。因此,我們認為神的律法是我們與神關係的決定因素,這種想法總會刺激我們,成為我們的負擔,而且永遠無法擺脫它。問題是這會在我們的生命中營造一種氛圍。我經常注意到,你也一定注意到,在過去的十年左右,當你搭乘大樓的電梯時,若有人剛剛在街上吸煙後,就走進電梯,你知道你在走出大樓前要屏住呼吸一陣子,試著走過前15英尺。抽完煙後的人走進電梯並沒意識到什麼,但電梯裡的每一個人都知道他進來前才吸煙,煙味蔓延到空氣中。基督徒也帶著某種氣味,不是嗎?我們的生命散發著這樣的氣息:我們的生活會表現出我們是否信靠主,是否在恩典中悔改我們的罪,是否有品嘗到祂恩典的甜美,或者,我們總是在問自己是否有資格,或者其他人是否真的有資格。不知不覺中,它們在我們的生活中營造了一種氛圍,我們是否有真正深入體驗福音。多年前我在報紙上讀到一篇文章,因為我是戰後出生的嬰兒,我們就有喝不完的牛奶。我曾讀到日本人說:蘇格蘭人聞起來有牛奶味。我不認識哪個蘇格蘭人聞起來有牛奶味,但從沒喝過牛奶的人就可以聞得出來。不知何故,它就存在於我們的呼吸中。這可以看出我們是否真正領會了神在福音中的恩典,確實,它呈現在我們的表達能力中,但它真正顯示的地方是在氛圍中,是在我們每天因神的恩典而呼出的氣息中。因此,願神將我們從律法主義中解救出來,用祂的恩典充滿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