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明白聖經(史普羅) - 3 - 詮釋學

明白聖經-史普羅(1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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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繼續來講「明白聖經」這個主題。在這次聚會中我們要聚焦在釋經學的基本原則與概念上。
開始之前,我們先做個禱告。我們的父,我們的上帝,我們尋求你,你是一切真理的源頭。我們祈求你聖靈的幫助,就是你應許要賜給我們的。在我們尋求更了解你話語的過程中,幫助我們。求你藉著聖靈與我們同在。奉基督的名祈求,阿們。
某方面來說,釋經是種藝術,或許稱之為一門「學科」會更好,但我們暫且先以藝術來比擬釋經。我之所以會想到藝術,是由於一種我們在20世紀的文化中都能見到的問題。有一波新的藝術潮流席捲了我們的文化,在許多方面,這波潮流帶來的都是困惑與混亂。有「歐普藝術」和「普普藝術」,有抽象派,有印象派,諸如此類的。在這些不同的藝術派別,不同的藝術表現形式中,我們在藝術的解釋上,見到許多混亂。
有些藝術非常抽象,看起來很混亂,把這種畫放在我們面前,我們連哪邊該朝上都不知道,不知道是不是整個畫面都上下顛倒了,因為我們找不到這種畫作裡的結構、線條和模式。我們比較習慣的是傳統的藝術形式。至於有些比較前衛、創新的藝術形式,對於這種藝術的解釋,是非常主觀的。
藝術評論家或一般老百姓都會想問一個問題,當他們走進藝術館的時候,看見一幅畫,他們會想問:這幅畫的含意是甚麼?這位雕塑家試圖用他最新的大作來表達甚麼?
在過去25年來,我們進入了一個藝術時期。這個時期的藝術表達形式是毫無拘束的。如果人們問一位藝術家說:你這幅畫想表達甚麼意思?藝術家會這樣回答:你在我的作品中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是我想表達的意思。
這是解釋藝術作品的一種新方式。這種新出現的解讀方式認為,藝術家有權發表這樣的聲明:我創作,你解讀。這是刻意邁向主觀主義的一步,認為藝術作品本身並沒有既定的含意,藝術家並不將客觀的意義放在他的作品中,而是以觀賞者對作品的體會與回應,來做為作品本身的終極意義。
這種風氣,危及了人們對於聖經的認知。因為如果用這種看待藝術的方式來看待聖經,會讓我們失去客觀的方向,我們就無法找到客觀的意義了。別忘了我這裡所講的架構,就是我剛才提到的主張:每段經文都只有1個終極的正確含意,而且是客觀的含意。
這些含意都是來自於聖經作者的心思。我們可以從兩個層次來看這件事。以路加福音為例,可以看路加在寫這卷福音書時,有甚麼想法和意圖,他想表達甚麼,他想說甚麼,他想傳達甚麼。這是我們研讀聖經時的一個層次。
但從終極的意義來說,我所屬的學派,深信聖經背後的作者是上帝。上帝是終極的作者,透過聖靈來感動那些人寫成聖經。所以我們在解釋聖經的時候所要探究的,是上帝的心意。上帝透過這些先知或使徒寫成聖經,究竟是要向祂的百姓傳達甚麼呢?
如果我們相信這種觀點,相信聖經本身就有客觀的含意,那麼我們就不該把聖經和釋經工作視為單純的藝術,而應當視其為一門學科。其實,真的有一門學科,是神學底下的一門次要學科。這門學科就是專門在研究與尋找能夠指導我們解釋聖經的一套科學規則、方法與原則。
每一門學科都有特定的規則與方法。有時候一門學科內會有意見的不合與衝突。學者們爭論,究竟哪一個規則與方法才適用於這門學科。以心理學為例,有各式各樣不同且互相競爭的方法論,都在爭奪要成為從事心理學研究的最佳方法。這種情況在醫學和天文學中也屢見不鮮。其實每一種學科中都有相互競爭的學派,爭取要成為從事該學科的最佳方法,也就是最重要的規則。
某種程度上,釋經學對教會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危機。神學家們談論這個危機時,他們用一個術語來提到它,就是「詮釋學」這個詞。你們有些人可能根本沒聽過這個詞,另一些人則時常會不自覺地講到這個詞,你們可能很了解這方面的爭論。
「詮釋學」的拼法是「hermeneutics」。「詮釋學」就是一個用來指稱釋經學的詞語。這個詞原本是來自希臘文,有「溝通」的意思,藉由訊息來交換資訊。
舉例來說,還記得你的希臘神話學嗎?還有羅馬神話學。羅馬神話中有一位神祇,名叫墨丘利,他的腳有翅膀。他在萬神殿中擔任傳遞信息的使者,是眾神的信差,所以他的腳上才有翅膀。他可以飛行往返於奧林帕斯和人間,快速地傳遞消息。他是個傑出的溝通者,他就像是古代的快遞人員。但在希臘神話的萬神殿中,與墨丘利相對應的神祇,名叫赫爾墨斯。他是諸神的信差,與墨丘利一樣的概念。
在詮釋學中,我們試著弄明白聖經的信息。它在傳遞甚麼?它傳達的是甚麼?它表達的是時麼?所以我們就有了詮釋學這個特別的學科。
我剛才說過,此時此刻,在這個時代裡,教會正面臨著整個基督教歷史上最嚴重的神學危機之一。這個危機主要是有關詮釋學的,就是我們如何解釋聖經。
我們可以回顧歷史,來查看這個問題的根源。在教會歷史中,詮釋學在幾個不同的關鍵時刻都是嚴重的問題。但我先專挑一個時間點來講,我認為我們大家對這個時間點會比較熟悉。
我們回顧19世紀,就是自由神學剛開始出現的時期。我一說完這句話,我就很怕我們當中會有溝通的問題,因為「自由」這個詞,一般來說,是指思想解放、心胸寬廣、思想先進等等。但我現在說的「自由」並不是指這些意思。我現在指的是一個特定學派的思想,一個出現於19世紀的教義思想,它被稱為「19世紀的自由主義」。
它帶來了獨特的危機。它總結說,聖經中所有超自然的元素,在現代這種工業化的科學世界中,已不再是可信的了。如果我們想要在現代繼續發掘聖經的價值,那就必須把新約和舊約中超自然的部分給刪掉。所以實際上,這是個相信與否的問題。
許多學者說,我們不能再相信有天使和魔鬼這回事了,不能再相信新約中的神蹟了,像是童女生子、死人復活,還有耶穌升天等等。你會發現,這些都不是基督教信仰的枝微末節。因為談到死人復活,這可是基督教福音的本質。你若不相信死人復活,你就不是基督徒了。
在19世紀有關自由神學的爭議中,許多人就是採取這個立場。但危險的地方在這裡。採取這種立場的人說:我們可以怎麼做呢?我們有許多選擇。我們可以乾脆放棄教會的會友證,然後承認說自己不再相信基督教了,早點打包回家去。
但這些人很多都是大型神學院校的管理人,他們在教會中管理龐大數量的小組,有些人甚至是整個宗派的管理人。他們心想:等等,教會仍然是一個對文化有相當影響力的組織,我們有這麼多跟隨者,何必關閉教會,改成博物館呢?何不就拋棄基督教就好了?
畢竟我們這些自由派的人相信,新約中耶穌的教導仍然有些許價值,對現代人有些許的幫助。他們看看登山寶訓,看看歡耶穌的道德,看祂的慈善活動,看祂對社會事件的態度,看祂對憐憫與公義的態度。他們心想:何不讓教會與基督教繼續存在,作為替人類幸福打拼的生力軍?
為了做到這點,我們就必須修改聖經的原意。我們要從新約中抽取出我們想要的素材,並且把其中的神蹟奇事給刪掉。這樣的神學,就必須發展出一套解釋聖經的新方法。這種新方法必須重新解釋聖經,也就是要「修正」耶穌原先所傳達的信息,讓現代人能感受到這信息與他們的關聯性。
自由神學到現在都還很猖獗。我記得我讀神學院的時候,有些教授是來自於自由神學的傳統。他們會用慷慨激昂的語調,來表達他們對於社會福利的熱誠。對社會的關懷當然是很重要的。但他們會說:同學們,我們務必要把福音變得對現代人更有意義!
這種話我就是聽不習慣,會讓我內心焦慮不安,讓我腸胃翻滾。有時候我真想跳起來大喊說:我們才不用把福音變得更有意義呢!沒有任何事物比福音更意義重大。我們要做的是讓現代人看清楚福音的意義。我們要把福音解釋清楚,而不是把福音變得有意義。因為福音本身就已經意義重大了。我深信福音本身一開始就是意義重大的了,不需要經過修改或重新解釋才有意義。
但這整個自由神學帶來了全新的釋經方法,我們不可不多加注意。在現代有關詮釋學的危機中,我們面臨的問題,比19世紀自由主義所帶來的還要嚴重。在詮釋學中,一樣也有很多互相競爭的學派,爭奪著要成為教會中的主流。
我現在沒有時間詳細介紹這些不同的學派,不過我會大概提到其中3個學派,讓你們能稍微體會一下這些爭論,在教會、學校和神學院中引起的不安。這樣我們就能更了解釋經這方面的事。
第1個釋經方法,我稱之為傳統、正統的新教釋經法。這種方法是由16世紀的改教家所發展出來的。這種釋經法一直流傳下來,至今在保守的學派裡依然存在。這就是「文法─歷史學派」。還有另一個術語,稍後會印在講義上,你可以在上面做筆記。我把它拼出來:「Grammatico Historical」。文法─歷史學派。
文法─歷史釋經法的名稱由來,是因為這種釋經法認為,恰當的釋經方式,是要研究經文寫作當時的歷史情況。這派學者,會研究經文寫作的那個時代,人們所慣用的文法和語言,仔細研究第1世紀和更早的時期所使用的字詞含意,藉此找出經文的原始意涵。
例如路加寫路加福音是要表達甚麼?路加福音對第1世紀的人有何涵義?那個時代的人是如何解讀他的著作呢?當時的文法和歷史背景是甚麼情況?文法─歷史學派認為,這就是研究聖經的方法。我們現代人也應當用這種方式來解讀聖經。
我們還沒講到如何在21世紀把經文應用出來,但我們知道,聖經的文本本身,是與寫作當時的歷史處境緊緊繫在一起的。我們釋經時要試著重建當時的歷史處境,這樣我們才能對經文有精準的解讀。
同時,我們知道,身為釋經者,當我們解釋聖經時,我們也有自己的歷史處境。我們的歷史處境是20世紀。這個時代有原子彈、汽車、電視等等。我思考與理解的方式,深受我所處的文化影響。我們之後會更細節地來看這方面的問題。我現在要表達的是,我們知道,身為釋經者的我們,生活在20世紀,我們與我們的時代是緊密相連的。而文法─歷史學派的釋經方法,就是要試圖在鴻溝的兩端建立橋樑,研究古代,試著重建當時的處境。
其他學派則認為我們不用這麼做。他們認為,應該要以我們20世紀的觀念與想法為基礎,去改寫聖經,讓聖經符合20世紀人的胃口。我們之後會來講這個學派。總之,正統的方法就是,探求經文最初的客觀含意。這是第1個學派的方法。在我們搞清楚這點之後,接著我們就會面臨這個問題:如何在現代的處境中應用古代的經文,同時又盡量避免以我們現在的處境,來渲染或扭曲經文的原意?
第2種方法,是在19世紀發展出來的,叫做「宗教─歷史釋經法」。宗教─歷史釋經法。這種釋經方法來自於19世紀,當時的社會在哲學思想與方法論上,正經歷著全面的改變。在當時的知識圈裡有個時髦的用詞,就是「進化論」。
大家都有意識到進化論在生物學上的衝擊,不只是達爾文對生物學的影響,進化論的概念也被引用到許多其他領域中。例如哲學,就有許多新興的歷史哲學家出現,像是馬克思,像是黑格爾。進化論也被政治理論採用,例如斯賓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認為整個歷史、藝術、經濟、文學等等,都處在一種進化的過程中。
這背後的主要觀念就是:歷史、藝術和其他一切事物,都會從簡單進化到複雜。所以這種釋經法認為,宗教也是一樣的,都是先從原始的泛靈論、多神論開始,然後進化成更複雜的形式,進化成一神論,接著又進化成高度結構化的抽象道德系統。
這個想法被套用在釋經上,認為舊約聖經只是原始社會進化過程的一部份而已,與其他宗教信仰沒有差別。甚至認為亞伯拉罕其實是個多神論者,到了7世紀先知的時代,才有倫理的一神論。這種思想對教會造成了不小的衝擊。
我在讀神學院的時候,如果你不接受舊約聖經的底本學說,就會被大家當作未開化的笨蛋。我相信你們多數人都聽過這個學說。這個學說認為摩西五經不是摩西寫的,而是由歷史上好幾個不同的人寫的。有J、E、D、P,4種底本,後來又變得更複雜,有J1、J2、P1、P2等等,是好幾位作者在不同的世紀共同寫成的。過程中大家都不斷地修改、校正,然後把最終寫成的書當作是摩西寫的,是相當晚期才寫成的。
這種學說,支配著釋經學,仿佛這個學說是絕對必然的,是無庸置疑的事實。造成這種釋經方法的進化論,已經沒落得差不多了。儘管有些小圈子還持守這種進化倫,然而,這種學說帶來的釋經原則依然十分盛行。像是底本學說,JEDP那些東西,到處都被當作已證實的事實來看。
上週我看到一篇文章,有一群非基督徒的希伯來文學者,針對摩西五經,用電腦進行最嚴密的文法與用詞分析。聖經從來沒接受過這麼嚴謹的電腦分析。把極其龐大的數據資料送進電腦去客觀地分析,要分析摩西五經的作者究竟是幾個人。結果呢,電腦最後產出的分析結果指出,摩西五經無庸置疑是由單獨一位作者所寫的。我估計,神學界的人要等40年後才會接受這個科學證據,因為這個證據粉碎了宗教─歷史學派的偶像,就是摩西五經的多重作者觀。但我現在沒有要討論這點,只是要讓你們知道有不同的學派存在。
第3個學派,是在我們這個時代最有影響力的。我把它概略地稱為「存在主義學派」。存在主義學派帶來了所謂的「新詮釋學」,認為經文寫作當時的歷史處境並不重要,因為那與我們現在的生活無關。我們需要的是不受時間束縛的神學,不受第1世紀的束縛,甚至也不受20世紀的束縛,超越時間。認為救贖並不是沿著歷史的進展而發生的,而是直接來自上頭的。
我來到聖經面前,我對聖經的解釋,是我在自己的處境中做成的。上帝可以突然間直接對我說話。當上帝對我說話的時候,聖經對我而言就一瞬間變成上帝的話語了。聖經就成了這種存在經驗的媒介。這樣說來,我們就是把聖經當作現代藝術來看待。路加寫了福音書,但由我們來解讀。我們可以毫無拘束,按照自己的處境來釋經。
但親愛的朋友們,我深信這會對聖經造成嚴重的冒犯。不只對聖經造成冒犯,也對教會造成傷害。最終,此舉冒犯的是基督的真理。所以我盡我一切的力量,來反對這種釋經方式。
我用個比喻來稍微講解一下這件事。在釋經這方面,我們看到相對主義一直在入侵。不只是入侵宗教領域,也入侵我們自己的國家遺產。
美國的最高法院,最初設立的用意,是要作為一個首要的詮釋機構。這表示甚麼?這表示最高法院的職能,是要解釋美國的憲法,並以此來衡量現有的法律約束。如果國會通過一條法律,而你認為這法律違憲了,你就有機會請求最高法院來判斷。而法院要做的,就是要查驗這條法律,再對照憲法,看看這兩邊是否和諧一致。如果法律違憲了,法律就會因違憲而被廢止。這個過程需要解釋憲法。
法院的傳統解釋方法,就是用文法─歷史解釋法來解釋憲法。但到了最近,法院採用了一種全新的解釋方法。這種方法認為,我們可以重新解釋憲法,不用檢查這條法律是否符合,而是看看這條法律是否符合我們現代社會的標準。看看新聞,看看出爾反爾的立法,合憲與否的主要原則,變成與現代社會的標準一致。現代社會的標準可說是日新月異的。
因為我們採納了相對主義的觀點,認為沒有絕對的事,沒有不變的原則。若是這樣,那麼憲法本身,就無法再作為未來行為的客觀引導基礎。你就可以改變憲法了,不需要修憲案,只需要重新解釋憲法就可以了。
這就是基督教信仰與教會正面臨的危機。這就是為什麼,詮釋學是至關重要的。一旦新詮釋學壯大起來了,那麼耶穌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不會是一樣的。耶穌就會隨著不同的解釋者,而變成不同版本的耶穌。我們必須尋找客觀的釋經方式。在接下來的課程中,我們要來發掘如何建立這種釋經方式。
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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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易漢倫 / R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