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登山寶訓 - 11 - 定罪與分辨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這是登山寶訓中最容易被誤解的教導。在這堂課中,傅格森博士在更廣泛的脈絡下,將上帝的智慧應用於我們的生活中,藉此澄清耶穌真正的意思。
這是傅格森博士在《登山寶訓》系列中第十一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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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在馬太福音的第七章,也就是登山寶訓的第三個章節,我們看到了這個寶訓中第三個重要的用詞。幾周前,在蘇格蘭,我讀了一家報紙的讀者來信專欄。那個專欄正在討論蘇格蘭的一個道德議題。有位基督徒寫的信被刊登了上去。第二天,一如往常,有人寫信回應了。他的信一開頭,就針對那位基督徒的信做出回應:“不要論斷”。在我們一開始研讀登山寶訓的時候就有提到,人們似乎很喜歡登山寶訓,而這位在信件中引用它的人也自稱很喜愛登山寶訓,但其實他對它的理解相當有限。“不要論斷”這句話當然是源於馬太福音第七章的開頭:“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這也是整段寶訓中最容易被誤解的部分。但實際上,論斷是第三個重要的用詞。當我們仔細閱讀馬太福音第七章的時候,會注意到“論斷”是貫穿整章的概念。畢竟“論斷”這個詞的含意具有一定的彈性。我們有時會說,“一個詞就是一個詞”,但一個詞所處的每一個情境都會為該詞的意義帶來不同的含義。這個道理在“論斷”一詞上特別適用。因此,當我們來到第七章的時候,我們應當試著理解根據耶穌的教導,論斷在基督徒生活中究竟具有怎樣的重要性。祂首先從開頭的前五節經文談起,在這裡祂所說的論斷指的是定罪。所以這是一種定罪他人的論斷。耶穌此處實際上是在講那種沒有適當證據就定罪他人的行為。祂說“不要論斷人”的意思是指不要定罪別人,免得你們因為定罪他人而建立了自己被定罪的根據,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換句話說,當我對他人惡言相向的時候,當我沒有充分理由卻斥責他人的時候,其實我真正的動機是在貶低他們,而這些動機將成為上帝審判我的依據。所以耶穌說:“你們要謹慎,不要隨意論斷和定罪他人”。祂使用了這個奇妙的例子,這個例子看起來也像是針對假冒為善之人和法利賽人而講的。別忘了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所講的比喻,也就是遺失的羊、遺失的錢幣和浪子的比喻。一百隻羊,失去一隻;十塊錢,失落一塊;兩個兒子,失去一個。這顯然是在逐漸向高潮發展,這段比喻在第三部分真正的高潮其實並不是浪子回頭,而是大兒子。耶穌告訴我們,祂講這些比喻是為了對那些因為祂接待罪人而輕視祂、定罪祂的人說話。這就是具有定罪意義的論斷。因此,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最後,站在那裡的人是大兒子,他的弟弟回家了,他的生活被改變了,他的父親欣喜若狂,他們舉辦派對作樂跳舞,並把肥牛犢牽來宰了。大兒子不肯進去,正是因為他已經論斷和定罪了他的弟弟,在這個過程中,他也論斷和定罪了他的父親。耶穌此處顯然是在講祂當時在法利賽人當中見到的那種心態。值得注意的是,使徒保羅在寫信給羅馬教會的基督徒時也認為這種心態正悄然滲入教會之中。他說:“你們有些人要小心了,你們嚴格地論斷和定罪那些軟弱的弟兄姐妹,就好像他們站在你們面前是你們的僕人,而不是站在耶穌面前有耶穌作他們的主”。那耶穌怎麼做呢?我們已經看過了,祂說:“看看你自己”。沒錯,祂說:“看看你自己,讓我向你指出你的模樣”。祂畫了一幅近乎荒謬的畫面,有個人眼睛裡插著一根大梁木。他卻走到別人面前說:“你的眼睛裡有根刺,讓我把那根刺從你眼中拔出來吧”。耶穌說:“難道你沒有自覺嗎?難道你看不見當你驕傲地定罪他人的時候你在上帝面前顯得多麼可笑嗎?你覺得這個人眼睛裡有刺是件相當嚴重的事。
並且令你感到不悅。然而當你責駡這個人、定罪這個人的時候,你卻不明白自己的眼睛裡有一根梁木。那些聽到這番話的人一定是在互相擊掌,因為他們曾被這些假冒為善的人恐嚇,被這些假冒為善的人定罪。而耶穌說“不要論斷”意思是說:“不要定罪,因為當你定罪別人,把他們當作你的僕人來看待的時候,你就是為自己的生命立下了受上帝審判的根據。”我們該怎麼擺脫這種心態呢?畢竟有些人天生就是這個樣子,對吧?當事情出錯的時候,第一件想到的事情就是定罪別人。我們如何得到解脫呢?答案就是我們認識天父,不是嗎?祂有充分的理由因我們的罪而定我們的罪,但祂卻憐憫我們。因此,明白天父對我們的憐憫能夠讓我們擺脫定罪他人的論斷行為。當我們讀到第二部分的時候,我們開始看到一些非常具有啟發性的內容,對吧?耶穌說的“不要論斷”指的是“不要定罪”,但我們必須藉由“分辨”來進行判斷。第6節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那些動不動就拿“不要論斷”來打壓基督徒的人,實際上是在進行一種自我防衛。他們喜愛登山寶訓,但卻不把登山寶訓好好讀完。耶穌說具有定罪意義的論斷是危險的,但耶穌也說具分辨意義的判斷是絕對必要的。所以祂說:“你們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不要在對待人的方式上缺乏智慧。”實際上,在與人交談的時候,行使屬靈的分辨力是非常重要的。祂是在對我們這些門徒說話,而確實有些基督徒似乎缺乏這種分辨能力。我記得在我家鄉的城市有一條購物大街,整條街都是購物區,不開放車輛進場。有一個星期六早晨,我在市中心的教會辦了一些事情。我走到購物街的一端,看到一群人,我認識其中一些人,他們正在進行一場露天佈道的活動。他們指責人們定罪人們。後來我走到購物街的另一端,看到一個盲眼的女孩和外另一個人,可能是她的兄弟、丈夫或朋友,在一旁彈吉他。街道的一端只有幾個人站在那裡,而另一端則聚集了大量的人群,因為他們在聆聽這個女孩美妙的歌聲。當我走過這條街的時候,我想起了耶穌說的話,有時候今世之子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該吸引群眾的卻在定罪群眾,群眾都跑到另一邊去了,因為他們受到歌聲的吸引。這就像一個比喻,講的是一群缺乏分辨能力的人,一群不懂得如何將福音帶到不同情境的人。經文接著提到另一個例子,同樣表明我們需要分辨能力。耶穌說:“你們要能夠分辨人們對福音的回應,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耶穌自己也是這樣做的,不是嗎?祂有足夠的分辨力,所以祂有時候會說:“到此為止”。我有時候會想,如果現代世界的福音派基督徒看到耶穌眼睜睜地讓那個有錢的少年官轉身離去,他們會對耶穌說些什麼?我想,肯定會有不少人對祂說:“那個人對你的國度來說是個巨大的資產,我認為你應該去把他追回來。”但實際的情形是耶穌分辨出了他真正的屬靈狀況。在這個令人驚訝的情況下,祂並沒有把珍珠丟在豬前,在屬靈意義上這個人其實就是一頭“豬”,是一個不潔淨的人。箴言第二十六章4-5節說:“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接著馬上又說:“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有沒有分辨能力就看你能不能區分這兩句話的意義,並看出它們並不互相矛盾。有時候,我們需要揭發這個世界的愚昧,讓人看清它的本質,也有時候,在面對藐視福音的愚昧人時,最好什麼也不說,對現代的福音派來說這道理令人費解,不是嗎?現代福音派認為分辨能力不適用於傳福音。但耶穌說:“具定罪意義的論斷是可怕的,但人活著沒有分辨能力也可能是一場屬靈災難。”接著,耶穌還談到了另一種分辨能力,不是嗎?祂談到的分辨能力是一種真正的理解力,這是第7到11節的主題。“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這是在說什麼呢?有時候,人們仿佛把這些經文當作是憑空出現的。我們很多人雖然知道這些經文,但對前後文卻一無所知。有人會說:“祈求,尋找,叩門,就這麼簡單。”但我們忘了,這段經文的前後文是耶穌在告訴我們說,我們需要具備分辨能力,而我們的直接反應應當是對主說:“主啊,我覺得我缺少的正是這一點,我沒有聖經所說的那種智慧。”實際上,我已經很久沒有聽到有人在談到基督徒的時候說:“你知道嗎,他的特點就是非常有智慧和分辨能力。”顯然,在我們的教會當中,這樣的人並不常見。我們需要更多這樣的人。別忘了,雅各書第一章是怎麼說的:“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智慧確實是需要追求和渴望的。我想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因為智慧並不是從天上掉進你腦袋裡的東西,智慧來自於你對上帝愈發深入的認識,以及將這知識應用於各種情況的能力,所以你要尋求它,要叩門,門就會向你敞開。耶穌在此處所說的正是祂同母異父的弟弟雅各在信中所提到的事,耶穌說:“如果你這麼做,你就可以確信,天父會將智慧賜給你,因為祂是你的父親。”祂說:“這樣想吧,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既然邪惡的人都如此了,邪惡的人尚且知道要把好東西給自己的孩子,何況天父,豈不更把智慧和這些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所以我們需要判斷,需要明白如何獲得智慧,要記得箴言的開篇章節,父親總是對兒子說:“兒子啊,在你所得的一切東西中一定要得智慧,因為作為上帝的兒女,你需要智慧才能夠在一個經常對上帝和你都充滿敵意的世界中生存。我們如何獲得智慧?智慧來自上帝的話語,因為聖靈在各種情況下都幫助我們回答這個問題:“上帝對這種情況有什麼說法呢?”每一種情況,特別是上帝的話語所沒有特別提及的情況,例如,有的人會根據聖經裡的人名來選擇結婚物件,但是,大多數人妻子的名字都不在聖經裡,那麼,一個基督徒男人該如何根據聖經來決定要娶誰呢?這是他必須通過智慧來做的決定,通過經歷上帝的話語如何應用於生活中每一個情況來決定的。而主耶穌說,這種智慧只有向父祈求才能得到。在這個基礎上,另外還有第四個層面,它出現在第12節,對吧?這裡我們談到了一個經常被稱為“黃金法則”的原則,同樣,這個原則似乎也如同憑空出現,似乎與耶穌之前所說的一切都毫無關聯,第12節:“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現在,我希望各位注意這句話和耶穌剛剛談論的內容之間所具有的關聯。祂說:“我們不該傲慢地定罪他人,但我們確實需要具備屬靈的分辨能力。”如果我們要有屬靈的分辨能力,就需要在智慧和見識上成長,而如果我們要在智慧和見識上成長,就需要掌握一些能夠幫助我們在聖經所沒有清楚談到的情況中分辨上帝旨意的原則。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它實際上出自於“示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也要愛人如己”。原則就在這裡,即使在無法從特定的經文或整體的經文中找到應對這種情況的指引時,智慧仍如此指引我們:“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很有意思對吧?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我們要用這樣的原則將聖經整體的教導應用在經文所沒有明確提及的具體情況當中。我該怎麼做呢?我要這樣對自己說,我對自己說:“在這種情況下,我會希望別人怎樣對待我呢?”身為一個基督徒,在這種情況下,我會希望別人怎樣祝福我呢?因為歸根結底,律法和先知就是這樣指引我們,要我們盡心盡意盡力去愛主,這樣我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時候都會去思考並嘗試回答這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榮耀上帝?”然後我還會問:“在這種情況下,什麼才是有智慧的做法?”我會試著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我會想:“換作別人,我會希望他們如何為了榮耀上帝而對待我?我會希望他們怎樣愛我、服侍我以彰顯上帝的榮耀?”這不是一個漫不經心的規則,世人是捏造不出來的,總的來說,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意思就是要運用上帝在聖經中賜給我的智慧,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問自己:“我該如何將這些智慧應用在他們身上並應用在這個情況中?”尤其是如何按照黃金法則明確教導的這種方式去思考?我該如何行動,好讓自己不是尋求自己的益處,而是像主耶穌基督一樣尋求他人的益處?當我在每一個情況下,特別是在聖經似乎沒有明確指導的情況下都這樣去做的時候,我這就是開始在運用上帝的智慧,開始在活出天父要我活出的生活,更是開始在效法主耶穌基督的榜樣。祂將別人看得比自己更重要。到了一個程度,祂甚至準備為他人而死。這就是上帝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