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蘭姆的神學思想

傅瑞姆在《認識神的教義》第三章將神學定義為「把神的話語應用在人生的每個領域裡」。雖然他也肯定神學是對基督教信仰與教義的深入研習,但他更強調將聖經應用於生活,這與艾姆斯(Ames)的觀點一致,認為「應用」是一切基督教神學工作的核心,而不僅是探討學術議題。
神學的發展主要可分為學術取向與生活應用取向兩種方向。人們常傾向將兩者對立或二選一,但在教會中,往往更強調生命上的應用。神學最終的目的並非單純獲取知識,而是明白如何應用真理,學習如何以神為樂、敬拜祂,並在這世上順服祂。

儘管強調應用,嚴謹的學術研習依然不可或缺。如果我們在歷史、聖經根據或語言上的理解出現錯誤,就可能活出錯誤的神學原則。因此,學術取向是以嚴謹態度研究神學的方式,能幫助我們確保理解準確、忠於真理。
好的神學也是一種「公開的神學」,能夠接受檢視與各方意見,確保我們敬拜的是永生真神而非偶像。總結來說,好的神學既要以嚴謹審慎的態度進行研究,也必須落實於生活以塑造我們的生命。

譯:JC/RTV
文章出處: Lesson clips: The Theology of John Frame

John Frame(約翰.傅蘭姆)
約翰.傅瑞姆是佛羅里達州奧蘭多改革宗神學院(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系統神學和哲學榮譽退休教授。他出版了許多書籍,包括《我們都是哲學家》(We Are All Philosophers: A Christian Introduction to Seven Fundamental Questions,Lexham 出版社,2019 年)、Apologetics: A Justification for Belief(P&R,2015),以及《西方哲學和神學史》(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and Theology,P&R,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