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以祂的死除掉罪,又以祂的復活使人重新稱義(加爾文)

他在第三天復活了(加爾文)

基督以祂的死除掉罪,又以祂的復活使人重新稱義(加爾文)
基督以祂的死除掉罪,又以祂的復活使人重新稱義(加爾文)

基督教要義(上)第二卷第XVI章

基督的復活、升天,以及天上的團聚

「第三天復活了」

以下我們要談基督的復活。若略過這一點,我們以上所談的一切就不完整。因基督的十字架、死亡,以及埋葬只表現了祂的軟弱,而我們的信心必須越過這一切才得以完全。基督的死完成了救恩,因祂的死使我們與神和好、滿足了神公義的審判、除去了神的咒詛,以及付清了罪的代價。然而,聖經說:「父神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並不是指藉基督的死,而是藉「基督從死裡復活」(彼前一3)。既然基督復活時勝過了死亡,同樣地,我們的信心能勝過死亡也完全在乎基督的復活。

保羅更清楚地描述復活的性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他的意思就是:「基督以祂的死除掉罪,又以祂的復活使人重新稱義。」若祂自己被死戰勝,祂怎能將我們從死裡釋放出來呢?若他在這場爭戰中失敗了,祂怎能使我們獲勝呢?因此,我們分別將救恩的功效歸於基督的死和復活:基督的死除滅了罪和死亡,祂的復活使我們重新稱義並獲得生命,如此看來,基督的復活使祂的死亡在我們身上發揮功效。因此保羅陳述:「基督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因祂當時在復活上彰顯祂屬天的大能,這既是反映祂神性的明鏡,又是我們信心堅固的支柱。保羅在另一處也有類似的教導:「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林後一三4)以相同的意義為基礎,保羅也在另一處論述了基督徒將來的完美:「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他也立刻接著說:「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彼得的這些話也與此相近:「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又給祂榮耀,叫我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前一21)這並不是說基督的死所扶持的信心會動搖,而是說復活特別彰顯那保守我們信心之神的大能。

因此,我們要留意:當聖經只提到基督的死時,同時也包括祂的復活所成就的一切。又當聖經只提到基督的復活時,也包括與祂的死相關的事。然而,基督因從死裡復活而贏得勝利的冠冕,即使一切屬祂的人與祂一同復活和得生命。保羅力辯:我們若不深信基督的復活,我們的信和福音本身便是徒然的(林前一五17)。同樣地,在另一處經文中—在保羅因基督的死勝過滅亡的恐懼而誇耀之後—他強調說:的確,「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此外,就如我們以上所說:基督徒之所以能治死肉體,完全仗著與祂的十字架有分,同樣地,基督的復活也使我們獲得相應的益處。使徒說:「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4)。同樣地,在另一處保羅推論基督徒既因與基督一同受死(西三3),就必須治死他在地上的肢體(西三5)。他也從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上推論:我們必須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1-2)。據此,保羅不但勸勉我們效法基督的復活,叫我們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也教導基督的大能重生我們行義。我們在基督的復活上也獲得另一個益處:基督的復活給我們某種憑據,確信自已將會復活。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一五12-26節中有更詳細的討論。

我們必須順便留意聖經上的記載:基督「從死裡復活」,這句話證明基督之死和復活的真實性,就如同:祂受了一般人所受的死亡,並在祂同樣所取必死的肉體上獲得永生。

P4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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