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改革宗神學是什麼? - 06 - 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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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神學是什麼(史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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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繼續來探討改革宗神學的核心
今天我想帶各位來看的
是「約」這個觀念
改革宗神學最常見的略稱之一
就是所謂「聖約神學」
但老實說
我自己從來沒用過這種稱呼
並不是因為我反對這個用詞
而是我覺得這可能會產生誤導
畢竟我認為所有基督徒都看得出來
盟約這個觀念
在新、舊約聖經中
都具有重要且核心的地位
事實上,我們提到舊約
和新約聖經的時候
就是在講舊的盟約以及新的盟約
我們也都有意識到
整本聖經到處都可見到
有關盟約的用語
我們在舊約聖經中聽過許多的約
有上帝和挪亞立的約
以天空的彩虹為記號
還有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的約
以割禮為記號
還有在西乃山上與摩西立的約
我們也聽過耶利米提到的新約
還有我們的主在馬可樓上
與門徒一起吃逾越節的筵席
就在被處決的前一晚
祂設立了新約
並提到有關祂立約的血等等的事
如此可見,「約」是聖經當中
不斷出現的主題
至於改革宗神學為什麼
經常被稱為聖約神學
是因為改革宗神學
將聖經中盟約的結構和形式
視為一個關鍵的要素
是整個救贖計畫成就的關鍵
也因此視之為
理解與解讀整本聖經的關鍵
也因為改革宗神學非常
強調「約」這個主題
認為救贖就是
在盟約的框架中實現的
根據神學的分類
以及教會在歷史上的信仰告白
改革宗教會經常細分
以下三個主要的約
雖然這是一般的用語
不過我想稍微講解一下
第一個約叫作救贖之約
第二個叫作行為之約
第三個叫作恩典之約
今天我要做的就是簡短地講解
這三個約的不同之處
通常我們會把盟約視為
雙方或多方之間的一種協議
我們自己的文化當中
也有約的存在
事實上,我們現在
所見的政府形式
就是歷史上所謂的社會契約
或社會公約
也就是人民跟政府立約
政府與人民之間是有協議的
協議當中包含了特定的條文
規範著雙方的關係
就像憲法和權利法案那樣
我們現在也是根據盟約
來制定婚姻的相關制度
在婚姻當中必須做出承諾
並且同意一些相關的規定
同樣的,也有所謂的商業契約
或工業合同
在新聞中常常可以看到
當勞資雙方試著
協議一個新契約的時候
其實就是在處理盟約的議題
這個約賦予雙方特定的義務等等
至於聖經的盟約
我們要來探討的第一個聖經盟約
並不是直接跟人類有關的約
「恩典之約」
這個神學概念指的是
那在永恆中就已存在的意志
所具有的和諧與合一
是三位一體中三個位格彼此之間
的關係和共識
那就是:聖父上帝、聖子上帝
和聖靈上帝
在永恆當中都同意要實行
救贖的行動
我們照著上帝三位格
在救贖行動中所各自做成的工作
來進行區分
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提到說:
上帝愛世人
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
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
的用詞涵義深遠
新約聖經並不是說:
基督愛世人
甚至說服天父赦免世人的罪
而是說父差遣了子來到世上
不是子差遣父來到世上
父制定了救贖的計畫
也啟動了這個計畫
祂差遣祂的獨生子
來到世上來執行救贖的行動
作我們的救主與中保
四世紀的尼西亞信經提到
基督執行了救贖的行動之後
就回到天上去了
然後父與子
共同差遣了聖靈來到世上
將子所成就的事
施行在上帝百姓的生命中
也就是說首先是父差遣子
然後父與子共同差遣了聖靈
這樣說可能會讓人誤會
因為,舉例來說
我們都知道贖罪是子做的
而不是父或聖靈做的
我們也知道成聖的過程
是聖靈的工作
而不是父或子的
然而,這並不是說
父與子在我們成聖的過程中
是毫不相關的
整個創造都是上帝三位格
共同做成的
整個救贖也是上帝三位格
共同做成的
上帝的三位格都有參與在
這些事情中
但改革宗神學之所以
特別提出救贖之約
是為了要避免引起一種
在教會歷史上出現過不只一次的誤解
那就是誤以為父與子的意見不合
子想要說服這位憤怒的父
求祂不要發怒
誤以為救贖計畫
僅僅只是父的恩惠而已
或以為子只是很不情願地
被勉強來配合罷了
子來到客西馬尼
向父禱告說:求你叫這杯離開我
然後祂接著說什麼呢?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
只要照你的意思
這句話並不是說:
唉,我也只能聽命了
而是:既然父的旨意是如此
那我的食物就是遵行父的旨意
做成祂的工
整個救贖之約的重點
就是要表達上帝三位格之間
在永恆中對於救贖計劃的共識
與完全合一
等我們開始區分行為之約
與恩典之約的時候
可能又會產生更多爭議
不過我在這邊主要要講的是:
改革宗神學所說的行為之約
指的是上帝與人所立的第一個約
也就是在伊甸園
與亞當和夏娃所立的約
亞當不僅是代表他自己與他妻子
也代表了全人類
他是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
上帝創造了亞當和夏娃
並將他們安置在受試驗的處境中
如果他們順服祂
祂應許要賜福給他們
如果他們不順服
祂也承諾要審判他們
可以說上帝是在試驗他們
說如果他們吃了
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必定死
你吃的時候,你必要死
上帝就這樣向祂所創造的人
宣布違反誡命的懲罰
也就是說,亞當和夏娃的命運
以及他們後代的命運,都取決於
他們對上帝律法的回應
取決於他們的行為
取決於他們所做的事
因此這個約就叫作行為之約
如果你行善,你就會活著
如果行惡,就會死亡
就這麼簡單
有些人不喜歡區分行為之約
與恩典之約
他們說上帝其實根本不需要
跟亞當夏娃立任何約
上帝願意俯就亞當與夏娃
與他們建立個別的關係
還讓他們有機會可以在祂的國度
擁有永恆的生命
這本身就是恩典了
這樣的說法我認為沒什麼爭議
再說,很明顯地
上帝沒有義務要為受造物提供
任何得救的方式
因此我們同意
就連行為之約本身
也根基於上帝樂意施恩的本性
不過我們之所以這樣區分
是因為行為之約
表示人與上帝的關係
是取決於人是否順服上帝的律法
後來亞當和夏娃沒有順服上帝
他們違反了行為之約
給他們自己
和他們所代表的全人類
招致了上帝的審判
因為這個創世的約已經被破壞了
現在我要花點時間
在這裡補充說明
我們都知道我們所處的這個文化
充斥著各種互相競爭的宗教
也有非常世俗的人
他們不會花任何時間在宗教上
他們對盟約這個概念
可說是一點興趣也沒有
因此有人問我說:
這樣的人也在上帝的約中嗎?
我就會說:
首先要問的應該是
這些人是不是人?
如果我們回答說是
他們當然算是人
那麼下一個問題就是:
上帝當初立這個約的時候
是跟世上所有人立的
還是單獨只跟伊甸園中
那兩個人立的?
聖經告訴我們說
上帝跟亞當和夏娃所立的約
是祂與全人類的約
人們或許會否認這個約
或許會不承認這個約
也或許會藐視這個約
但他們絕對無法擺脫這個約
他們無法廢掉這個約
聖經之所以將我們全都
圈在上帝的審判之下
宣判我們在上帝面前有罪
原因之一就是
我們都違背了祂的律法
我們全都行了惡
我們全都沒有遵守
創世當初的那個約
我們全都沒有確實盡到
每個受造物都應盡的責任
也就是要榮耀上帝、尊榮上帝、
向祂心懷感恩
並且順服祂的律法
所以基本上這個世界到處都是
背棄盟約的人
基督被差遣來到這個
在父眼中看為有罪的世界
世人都破壞了父的律法
違背了上帝當初創造我們
並給我們生命的目的
我們都辜負了我們的創造者
這就是我們講到行為之約的時候
所要表達的重點
首先的亞當
在行為之約當中失敗了
因此上帝有十足的理由
可以照著祂在立約的時候
所說的那樣
徹底消滅他們
也就是消滅全人類
不給我們任何盼望
但是上帝卻俯就他們
遮蓋了他們的赤裸
並且應許他們說以後將會有救贖
這救贖將會透過一位救主賜下來
上帝就在那個時候
立下了恩典之約
這個約被賜給了亞伯拉罕
也被賜給了摩西
在整卷舊約聖經中都可以看到
上帝應許說祂將會救贖祂的百姓
雖然這些百姓
因為違背行為之約而有罪
但祂應許說祂將會
透過別的方式拯救他們
這非常關鍵
因為現在有許多
自稱是基督徒的人
以為上帝在舊約中拯救人的方式
與上帝在現代
或者說新約之後拯救人的方式
是不一樣的
但保羅在羅馬書第三、四、五章
都詳細說明過了
他用亞伯拉罕作為例子
提到說救贖在舊約當中
也是透過恩典而成就的
如同在新約中一樣
就連亞伯拉罕也並不是因著
遵行律法而被稱義的
而是因著相信那應許的彌賽亞
新、舊約的差別
在於應許和應許的實現
舊約中上帝的百姓
盼望著那位
應許將要來到的救贖者
他們信靠祂
也因著這樣的信心而被稱為義
而我們則是回頭望向
那位救贖者所成就的事
我們也信靠祂
所以救贖在古代和現代
基本上都是一樣的
不同之處在於
我們對於救贖的細節
有更深的了解
更大的不同則在於
這事已經成就了
基督已經確實在歷史上
成就祂的工作了
一個人一旦違背了行為之約
那麼他唯一能夠
與上帝和好的方式
就是藉著上帝的憐憫
而不是上帝的公義
是藉著上帝的恩典
而不是藉著人的行為
這點很重要
因為在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中
有許多人還妄想可以靠著
自己的好行為
來得到上帝的拯救
以為可以靠自己積功德上天國
我們也常常以為
自己所欠的債
是可以靠自己還清的
我們忘了行為之約的規定
是非常嚴格的
這個約要求的是完美
一旦你犯了罪
就完全沒有任何補救的餘地了
因為你只要有一丁點的瑕疵
就再也算不上是完美的了
因為完美的定義
就是沒有絲毫瑕疵
更何況我們在上帝的面前
遠不只有一丁點瑕疵而已
我們在祂面前都是極為骯髒污穢的
所以在神學上之所以
區分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
是為了要幫助我們更清楚地
了解福音的本質
現在我要說一件
可能會讓各位困惑的事
我們一直都在講
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
說我們只能靠著恩典得救等等
現在我要講的
你們可能覺得不好理解
那就是,說到底
一個人要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
其實只有一個方式
那就是靠著行為
我們是靠行為而得救的
而且是唯獨靠著行為
先別急著報警,請讓我解釋一下
我說我們是唯獨靠著行為得救
意思是說
恩典之約與行為之約
必須有所區別
但絕對離不開行為之約
恩典之約是上帝的約
祂設立這個約
是為了讓我們能夠
守住原本的那個約
我說我們是唯獨因行為稱義的
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是說,我之所以能夠被稱義
你們之所以能夠被稱義
全都是因為
有耶穌基督完美的行為
我們因行為而得救
但不是我們的行為
所以我們說我們是藉著信心、
因著恩典而得救的
因為那使我們得救的行為
不是我們自己的
而是別人的
那個人完全遵守了
行為之約的每一個規定
新約聖經稱耶穌為新的亞當
祂是新的人
祂完成了亞當所沒能完成的事
因著一個人的不順服
全世界都陷入了毀滅
而因著基督的順服、
完完全全地順服
上帝律法當中的每一個要求
基督救贖了祂的百姓
並為他們贏得了
上帝當初應許他們的福分
我得救是因著恩典
因為使我得救的行為
並不是我自己的
我靠著行為得救
意思是說我得救
是靠著基督完美的行為
祂在永恆中就願意
承擔上帝百姓的罪債
也願意來到這世上
遵行當初那個行為之約的規定
並以祂自己完美的順服
來達成這些規定
因此上帝
將完美的行為所配得的福分
賜給了祂的百姓
所以我們一信靠基督的時候
上帝就將基督所贏得的一切福份
賜給了我們
祂所有的義也成為我們的了
這就是恩典之約的意思
並不是說行為之約專屬舊約聖經、
恩典之約專屬新約聖經
其實恩典之約從創世記
第三章就開始了
從舊約聖經一直持續到新約聖經
因為恩典之約就是
上帝白白的施恩給
需要恩典的罪人
翻譯配音/RTV Taiwan
授權
Ligonier Mini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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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配音:RTV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