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唯獨因信稱義(史普羅) - 04. - 羅馬天主教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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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因信稱義(史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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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花時間
去讀路德的95條論綱
你會發現當中
很少提到稱義的教義
路德在這個
論綱中想要和同事討論的
是整個與贖罪有關的教義體系
起初,路德並不反對贖罪本身
而是反對台契爾
大量販賣贖罪券的行為
然而,當他開始寫95條論綱的時候
如果你去讀的話
就會發現他開始質疑
整個與贖罪有關的體系了
以及羅馬天主教
對於稱義和福音的理解
我們要知道
就像我說過的
要了解宗教改革的觀念
最好的方法就是
對比羅馬天主教的觀點
羅馬天主教複雜的稱義教義
並不是奧古斯丁
或者大貴格利之類的人
一夕之間就發展出來的
我們要明白
這羅馬天主教的救贖系統
是經過好幾個
世紀層層堆疊而成的
那麼從神學的角度來看
羅馬天主教的救贖系統
被稱為「祭司主義」
意思是說
救贖是透過教會與
教士制度的事工而做成的
並且這個稱義的教義
沒有明確的定義
一直到宗教改革
開始之後才有改善
也就是所謂的「反宗教改革」
羅馬天主教以
首先就是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設立
任何人如果認同新教的教義
都會被送到
這裡來接受嚴刑拷打
再來
就是耶穌會的成立了
這是個特殊的教士團體
專門處理當時的知識議題
這就是依納爵‧羅耀拉
創立的耶穌會
如果你看到耶穌會學者的著作
你會發現他們的名字
後面不是博士的頭銜
而是「SJ」
代表他們是耶穌會的成員
他們是羅馬天主教中
最頂尖的學者與教士
不過請注意
反宗教改革的主要元素
是全球性的教會會議
例如第2次
第1次梵諦岡大公會議
君士坦丁堡公會議
以弗所公會議
迦克墩公會議
這些都是
教會歷史上的偉大集會
在16世紀中葉
也有一個集會
是在義大利的天特開始舉行的
所以被稱為天特會議
有時候人們會用「天特」
來指稱天特會議的決議
如果你聽到這個詞
「天特的觀點」
這就是指當時在天特會議中
官方正式認定的觀點了
這個會議在
好幾年間裡進行了好幾次
不過與稱義最直接相關的
是第6場天特會議
這場會議做成了兩件事
這場會議的前半段
定義了羅馬天主教
對於稱義的觀點
後半段則是訂出了20幾條的教規
都是在宣告針對
異端觀點的審判與這個咒詛
內容都像這樣的:
如果有人這樣說,願他受咒詛
這件事在現在
仍然有爭論的地方
我們稍後可以談到
有關天特會議的最後決定
這裡順帶一提的是
天特會議所制定的教令
全都在1990年代的天主教
要理問答中得到正式重申
雖然今天你會發現有些美國
加拿大和西方的天主教會
他們並不全盤接受
天特會議的決議
但是拉丁美洲的
天主教會和羅馬教廷
仍然明文認定天特會議
所制定的教規和諭令
所以我們要來了解這個會議
以便了解羅馬天主教
對於稱義的觀點
在我開始詳細說明以前
我要先說
在羅馬天主教與
新教之間的討論與辯論中
雙方都經常胡亂定罪對方
彼此毀謗
我經常聽到有人說:
我們相信因信稱義
而天主教相信的是因行為稱義
認為信心並不重要
或說:我們相信因信稱義
而天主教認為人是
因靠功德而稱義
這是扭曲與過度簡化的解讀
也有人說:
我們相信靠基督而稱義
而他們認為
要靠自己的行為來稱義
這不是事實
所以我們要問這個問題:
關於稱義羅馬天主教的教導
到底是怎麼樣的?
這第6場的天特會議
是這樣子說的:
稱義的第1步是洗禮
羅馬天主教將洗禮定義為
「引致稱義的途徑」
引致稱義的途徑
我們說「因…稱義」的「因」
它的意思就是
某件事情藉以發生的途徑
這些因果關係的區別
可以追溯至
亞里斯多德對原因的研究
你們有些人可能知道這個
他將原因分為四大類
分別是動力因、形式因
目的因、質料因等等
這就是各種原因的細微的區別
好的
羅馬天主他們教認為
一個人被稱義的時候
起初的途徑就是洗禮
他們認為在受洗的時候
基督的義
也就是所謂的「聖化恩寵」
「聖化恩寵」
這個會浸透受洗者的靈魂
這些羅馬神學家對恩典的
認知有一些細微的爭論
根據他們的用詞來看
他們將恩典
視為某種物質或東西
這物質被注入靈魂裡面
因此存在靈魂裡面
我們會說恩典是上帝的行動
是我們所不配得的慷慨行為
我們不會把恩典視為某種物質
但羅馬天主教的觀點
認為恩典是注入
於靈魂之中的物質
它會產生預期的影響
「ex opere operato」
恩典會透過這些
行為而注入靈魂
他們不喜歡用「自動」這個詞
不過其實就是自動的意思
如果你受洗了
你就會自動得到恩典的注入
成為被稱義的狀態
若要維持在這個狀態當中
你就必須與注入
你裡面的這份恩典合作
他們在天特會議中用的詞語是
cooperare et assentare
意思是「配合與同意」
這份注入你裡面的恩典
當你配合與同意
這份恩典的時候
注入到你裡面的義
就會停留在你裡面了
是的這注入的義
就會停留在你裡面了
因此你在上帝眼中就是義的
而你之所以如此
是因為你真的就是義的
你已經配合且
同意了這注入你裡面的恩典
所以你如今就在
被稱義的狀態中了
除非你犯了不可饒恕的罪
關於這一點
羅馬天主教有區分
不可饒恕的罪和可饒恕的罪
可饒恕的罪也是罪
也需要懺悔,需要被赦免等等
但這種罪不會危及
存在於你靈魂裡的救恩
至於不可饒恕的罪
之所以稱之為不可饒恕
是因為它會破壞
在你靈魂裡的稱義之恩
你們知道的,加爾文反對這一點
他說所有的罪都是不可饒恕的
因為它們都會致人於死
但對於基督徒而言
沒有罪是不可饒恕的
沒有罪能摧毀你的救恩
但是在羅馬天主教的觀點中
如果你犯了不可饒恕的罪
死在不可饒恕的罪中
你就會下地獄
你要先注意到的是
他們認為即使你有真實的信心
就是能夠使你得救的信心
你依然有可能
犯下不可饒恕的罪
讓我解釋一下這點
我們要區分
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如果我要在樹林中生火
我會需要足夠的氧氣才能夠生火
對吧
在正常情況中
氧氣是生火的必要條件
但並不是充分條件
如果氧氣是充分條件
就表示說
只要有氧氣存在就會起火
如果是這樣的話
會怎樣呢?
全世界現在就會立刻陷入火海
因為只要有氧氣的地方
就會有火,沒有例外
這個概念就是
沒有氧氣就沒有火
但沒有火並不一定就沒有氧氣
請記得這個必要條件
與充分條件的比喻
羅馬天主教的觀點他們認為
信心是稱義的必要條件
但並不是充分條件
一個有真實信心之人
有可能仍然不被稱義
但是在新教徒的觀點中
信心不只是稱義的必要條件
它也是充分條件
若有真實的信心
就一定會被稱義
你不可能有真實的信心
卻沒被稱義
而沒有真實的信心
你就無法被稱義
我會講太快嗎?
很好
我繼續接著講不可饒恕之罪
與信心的觀念
在第6場天特會議中
羅馬天主教將
信心定義為一種功能
它是一個三重的功能
並且是有關於稱義的
他們稱信心為稱義的
「initium、fundamentum、radix」
這三種功能
翻譯成英文就是說
信心是稱義的開始
是稱義的第1步
所以人們說:
羅馬天主教認為稱義是
藉著行為,不需要信心
不,天主教確實有說
信心是稱義的第1個
所需的元素
信心也是稱義的
「fundamentum」
也就是基礎
稱義是建立在
信心的基礎之上的
第三
信心是稱義的「radix」
也就是根基或核心
所以
信心在羅馬天主教中
並不是可有可無的選項
信心是稱義的必要條件
是稱義的開始、基礎和根基
不過即使是有信心之人
仍然可能犯下不可饒恕的罪
於是問題就來了
犯下不可饒恕之罪的人
就失去了稱義的身分
若失去了稱義的身分
你就會需要天特會議所說的
「稱義的第2塊木板(plank)」
因為你的信仰之船在真道上
被破壞了
這裡的plank是指「船板」
不是指「政策要點」
或「政治計畫」的這個意思
要稍微注意一下
羅馬天主教在此
使用的是有關航海的觀念
犯下不可饒恕之罪的人
就失去了救贖
沒有稱義的身分了
問題是
如何重新被稱義?
你可能會以為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
再受洗一次就可以了
但天主教說:
不,你不能再受洗一次
你第1次受洗時就會
得到不可抹滅的印記
這是不會消失的
就算你下地獄
這個印記也會跟著你
所以你不用再受洗一次
你需要的是
洗禮以外的另一個聖禮
這也就是「懺悔聖事」
如此才能夠再次被稱義
這個懺悔聖事,就是16世紀中
這一切爭議的核心之所在
懺悔聖事的元素是這樣的:
首先是懺悔
如果你犯了不可饒恕的罪
就必須要懺悔
你必須去向神職人員
懺悔那不可饒恕的罪
而且要很真誠地懺悔
不可以只做「下等痛悔」
「下等痛悔」
指的是純粹出於
對懲罰的懼怕而悔改
就像你抓到小朋友偷吃餅乾時
他們會喊著說:
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他們之所以後悔
是因為他要被懲罰了
而不是因為
真的體認到自己做錯事情
而真正的懺悔
是像大衛的詩篇51篇那樣
他在上帝面前憂傷痛悔
而他之所以如此憂傷痛悔
是因為他明白他得罪了
一位聖潔公義的上帝
所以你懺悔的時候要這樣說:
神父,我犯罪了
我要懺悔,我要懺悔
諸如此類
我不只是因為懼怕
上帝的懲罰而懺悔
是因為我冒犯了祂
類似這樣的話
懺悔聖事的第2部分
就是神職人員的赦罪
神職人員會說「te absolvo」
新教徒對此感到十分擔憂
他們說:如果我犯了罪
我不必跑去找神父
我要直接到上帝面前
我們也會說你應該要認罪
向別人或你的牧師
懺悔你的罪,這並沒有不對
牧師保證你能得到赦免
這也沒有不對
就像我們平常在
主日禮拜時,也會說:
你若認自己的罪
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
必要赦免你的罪
洗淨你一切的不義
當神父說「te absolvo」
也就是「我赦免你的罪過」
神父這樣並不是說
自己本身擁有赦罪的權柄
這是上帝才有的權柄
神父這樣說是在行使
上帝所授予的權柄
神父是在行使
他在接受聖職
於各種聖事中所得到的權柄
身為神父,他有權柄
來對懺悔者宣告上帝的赦免
這本身並沒有害處
也沒有不對
我們要知道的是,引發混亂的
是懺悔聖事的第3部分
這個部分就是
當你得到神父的赦免之後
為了要完全恢復稱義的地位
你必須做一些補贖的行為
這樣才能夠被稱義
這就是行為出現的地方
這些補贖的行為
例如
說很多遍「萬福瑪麗亞」
說很多遍「我們的父」
還有捐錢,做善事等等
要得到稱義
就必須做這些行為了
但宗教改革的觀點是
唯獨因信稱義
羅馬天主教的觀點
是因信與行為而稱義
這些行為被稱為能夠帶來
「情誼功德」的行為
「情誼功德」
「meritum de congruo」
這是天主教的用詞
「情誼功德」與
「meritum de condigno」
有所區別
這就是「義理功德」
義理功德是非常美善的
非常正義的功德
所以配得上帝的賜福或獎賞
一個人如果有義理功德
那麼上帝若不重新稱他為義
就是上帝不公義了
不過天主教說:
聖禮並不會帶來義理功德
只會帶來情誼功德
情誼功德就是說
如果一個人
做了這些補贖的行為
那麼上帝恢復他稱義的地位
就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事了
換句話說
上帝如果沒有重新稱
這個人為義,就是不合情理了
這樣說明白嗎?
很好你知道了
現在這個人就重新回到
被稱義的地位了
除非他又再犯下
另一個不可饒恕的罪
如果他真的又犯了
不可饒恕的罪
他死後就會下地獄
但他也可以趕緊
再做一次懺悔聖事
然後再次恢復稱義的地位
這個懺悔聖事可以一而再
再而三地重複
如果這個人去世時
靈魂帶有任何一點汙穢的話
他就必須去煉獄報到
煉獄之所以叫做煉獄
是因為靈魂要在這裡得到煉淨
煉淨你過世時
靈魂所帶有的任何汙穢
你要在煉獄裡服刑的時間
有可能是兩個星期
也有可能是兩萬年
端看你有多少汙穢必須煉淨
煉淨完畢後才可以上天堂
除非你本身是被稱義的
否則你永遠都不可能進天堂
以上只是簡短地說明
羅馬天主教對福音的認知
你會發現這與宗教改革觀點
有很強烈的對比
宗教改革的觀點認為
一旦有了信心,就有了天堂
沒有煉獄存在
我有永恆的生命了
我被接納成為
上帝國度的一份子
我的罪孽完全一筆勾銷了
這兩種觀點之間的對比
就是好消息與
壞消息之間的對比
這是兩種徹底不同的福音觀點
好的
關於羅馬天主教
對贖罪券的觀點
以及對「功德庫」
和天國的鑰匙的觀點
我還有一些需要說明的
論到救贖
羅馬天主教從過去
到現在都一直採用這種制度
若上帝許可
我們在下一次聚會中
就來談這點
翻譯配音/RTV Taiwan

授權

Ligonier Ministries
https://zh.ligonier.org/

翻譯配音:RTV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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