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一章21-23節》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雖然「以馬內利」這個名字並不像「耶穌」是彌賽亞的名字那樣(一21),舊約聖經稱所羅門為「耶底底亞」(「耶和華所愛的」,撒下十二25),雖然那顯然不是他的名字。同樣,以馬內利是一個「名字」,指的是頭銜或描寫。
人能夠想像的福分中,沒有比神住在祂的百姓當中更大的了(賽六十18~20:結四十八35;二十一23)·耶穌被稱為「神與我們同在」(這個稱呼令人想起約一14、18)。如果這還不夠,耶稣在祂升天以前應許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二十八20;參:十八20),那時候,祂要回來與祂的子民共享彌賽亞的筵席(二十五10)。
如果這樣解釋「以馬內利」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必須問,應該同樣論述「耶穌」(一21)嗎?「耶穌」(「雅威拯救」)的意思是馬利亞的兒子僅帶來雅威的救恩,還是在某種程度上,自己就是那位拯救的雅威?如果「以馬內利」意味著較崇高的基督險,就不難相信馬太認為「耶穌」也有同樣的意思。我們至少可以說馬太沒有猶豫,就把舊約聖經描繪雅威的經文直接應用於耶穌身上。
馬太引用的以賽亞書七章14節,與《七十士譯本》的經文非常接近,可是他把「你要稱」改為「人要稱」。如果為《以賽亞書第一古卷》(IQIS)標上正確的母音,這裡就可能反映出希伯來原文的翻譯。但是,還不止這些。那些罪蒙耶穌赦免的人(一21),也就是那些樂意稱祂為「神與我們同在」的人。P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