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有時呼召人獨身事奉祂。聖經中有兩個我們很熟悉的人,那就是耶穌和保羅,他們都曾經講過這點!(見太十九11~12;林前七1~9,17~40)
獨身的人,沒有丈大、妻子和兒女的責任,可以為神國的事情專心。婚姻是有代價的,正如保羅所說:「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林前七28)
一個單身的人,好好利用自己的獨身生活,比已婚的人更自由、更有彈性。請記得,超過一千年來,「理想的」基督徒是不結婚的!也許中世紀太高估獨身,結果傷害婚姻;但是在我們的社會中,一般教會跑的是另一個極端。今日教會中有些非常成功的事工,要歸功於這些單身人士的自由。
在我們當地的教會中,我們看見有些獨身的人,對困難的輔導工作特別有助、參與青少年工作、為窮人和難民花時間、幫助其他人搬家、油漆房子或照顧孩子。未婚的人有時間到醫院或老人院去做義工,或參加政治活動。未婚者如果有好工作,他們沒有像有家室之人那種財務壓力,他們可以更慷慨。我們知道一位單身的人,獻出他薪資的大部分,設立了一個小基金。
很可能你有婚姻的恩賜,如此,建立家庭對你是最好的。但請花時間想一想,你是否有獨身的恩賜。你有什麼事奉恩賜和機會?你的性慾有多強?你能否控制?孩子對你有多重要?什麼事情你做得最好?保持獨身,有什麼利益或不利?結婚有什麼「代價」和好處?
婚姻是神所賜的一大禮物,卻不是最大的禮物,它也不能給你最深、最確實的喜樂。最大的禮物是耶穌。如此,要確知祂在你倆的人生中居首位。只有當祂是你人生的基礎,你才能和這位主內弟兄或姐妹,建立一個持久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