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對聖經最好的詮釋。經文的鎖只能以經文為鑰匙才能打開;神要我們打開整本聖經,沒有任何一個鎖是在在整本聖經中找不到鑰匙的。我們要探索聖經,直到找到解答為止。」——司布真 REFTOONS

聖經是對聖經最好的詮釋(司布真)

「聖經是對聖經最好的詮釋。經文的鎖只能以經文為鑰匙才能打開;神要我們打開整本聖經,沒有任何一個鎖是在在整本聖經中找不到鑰匙的。我們要探索聖經,直到找到解答為止。」——司布真 REFTOONS
「聖經是對聖經最好的詮釋。經文的鎖只能以經文為鑰匙才能打開;神要我們打開整本聖經,沒有任何一個鎖是在整本聖經中找不到鑰匙的。我們要探索聖經,直到找到解答為止。」——司布真(圖片授權:Reftoons。譯:YenChang Huang/STF講道翻譯團契)

“Scripture is the best interpreter of Scripture. The locks of Scripture are only to be opened with the keys of Scripture. There is no lock in the whole Bible, which God meant us to open, without a key to fit it somewhere in the Bible— and we are to search for it until we find it.” -Charles Spurgeon Cited from CH Spurgeon’s sermon “The Two Pivots” delivered on May 18, 1882 on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No:2633)

認識基督教教義 (米爾恩)

以經解經

(經文在整本聖經中具有什麼意義?)

「聖經本身就是解經的不誤原則;因此,對任何一段經文意思的眞僞若有疑問,就必須藉其他意思明確的經文去探察並找出其意義」(威斯敏斯特信條)。以經解經的原則認定聖經都是由一位聖靈所默示的,因此有其必然的合一性,經文之間絕對不會自相矛盾。依照這原則,我們必須按全部聖經的亮光決定任何一段經文的意義;在解釋任何一段經文的時候,我們必須:

1.按聖經的用意:按全部聖經來說,聖經的目的是「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使人得生命(約二十31)、論到「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12)。因此,我們不可以把聖經當作百科全書,或科學的教材。加爾文說:「如果你要研究天文學或其他任何深奧玄妙的學問,請另覓去處。」按每一卷書,或每一段經文而言,我們則必須弄清楚作者寫該書和該段經文的目的。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好些難明瞭或似乎互相矛盾的經文都不難得著明確的解釋,例如:加拉太書第二章至四章所寫的似乎和雅各書第二章的信息有所牴觸,尤其是「⋯⋯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凡有血氣的,有沒有一個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和「⋯⋯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二24)。保羅說人蒙上帝接納惟獨在乎他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不在乎任何宗教上或道德上的行為;雅各卻似乎是說人蒙上帝接納,不單在乎他的信心,也在乎他的行為。但是,當我們分析保羅和雅各寫信的目的時,這表面上的矛盾便自然地迎刃而解了。保羅寫信給初信而又受異端迷惑,因而信心搖動、惟恐失去救恩而盼望靠守宗教規條博取上帝悅納的信徒,他寫信的目的是要重新建立他們信仰的基礎,因此他強調,一個人蒙上帝悅納的惟一依據,是他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宗教行為是完全無效的。相反地,雅各寫信給信主已久、自滿自足、十分明白因信稱義的教訓,而行事為人卻和信仰不相稱的信徒;他寫信的目的是要他們悔改,實際地遵行聖經的教導,使他們的行為與信仰相稱;因此,他強調行為的重要,指出因信稱義的信心是必須藉行為表達出來的,而沒有行為所謂信心則是不生效的,是「死」的。保羅和雅各的教訓因而並非互相衝突,而是相輔相成的。

2.按主題相同的經文:和研讀其他書籍一樣,查經時,難明的部分往往可藉著書中其他有關的部分而得著解釋。啓示錄是一卷很需要按聖經其他部分的教訓而解釋的書,查這卷書時,應藉其他預言的經文幫助我們明白書中難解的部分。

3.按較後期的經文:聖經中的啓示是漸進性的。上帝是逐漸地將祂自己和祂的旨意向祂的子民啓示。耶穌基督是祂啓示的高峰(來一1~2)。耶穌基督來「成全律法」,祂是一切預言的應驗。因此,舊約必須在新約的亮光中才得著正確而完滿的解釋。但是,反過來說,新約的解釋亦必須是建立在舊約的基礎上,奧古斯丁說:「新約隱藏在舊約中,舊約顯明在新約裡。」在解釋新約的時候,福音書中所記載的事實是藉使徒的書信和使徒行傳中的講章得著解釋的,新約的書信讓我們一目了然地看到上帝旨意自始至終的進展。由最初的啓示以至於耶穌基督的死及復活。加爾文指著羅馬書所說的話是正確可靠的:「人若明白這書,便是穩步踏上了明白整本聖經的道路。」

認識基督教教義 (米爾恩)

前言

「當然,我對神學是一竅不通的。」我常聽到基督徒說這樣的話,其中有些甚至是處於領導地位的基督徒。這話表示神學和眞正的基督教是兩不相干的——神學是認眞的思想並嘗試有系統地表達基督教的信仰,眞正的基督教在於實際的生活,關乎我們個人與主的同行,與人分享福音⋯⋯等等。神學固然有其地位,平信徒卻不必為之操心;研讀教義並不是一般信徒分內的事,而且過分深入研讀甚至可能妨礙靈命的長進。

這反教義的風氣其實是受近代西方文化影響所致,與較早期一般基督徒直覺上的傾向相背而馳。面對著二十世紀末所擺在我們眼前的挑戰和時機,照我看來,基督徒漠視教義簡直就是招災引禍的祕方。

研讀教義為什麼是如此關係重大的一件事呢?

首先,每一個基督徒其實就是一個神學家。若直接的簡述,「神學」是「關乎上帝(神)的學問」,若稍加擴充,則可說是「因認識上帝而發出的思想與言語」(參:林前一5)。重生的人都已開始認識上帝,也因而對祂的本性和作為有某程度上的了解。換言之,我們都有某些神學的見解,雖或只是雜亂無章、未經整理的意見。因此,神學實在是每一個信徒分內的事,並非只是為某些好高談闊論的知識分子而設的學問。一旦明白這一點,我們的責任就是為著榮耀上帝而在神學上充實自己,因為研讀聖經當使我們更清楚、更深切地明白上帝和祂的作為,而這也正是上帝將聖經賜給我們的目的(提後三16)。寫這本手册的目的就是要幫助你這樣做。

第二,對基督徒而言,教義是萬事之鑰,在教義上有正確的認識才能在萬事上有正確的認識與實踐。若要認識上帝、認識自己,並知道上帝在我們身上諸般的旨意,我們就必須研讀聖經;研讀聖經就是研讀聖經全面的教訓,亦即研讀教義。無論是基督徒生活的那一方面:敬拜(約四23)、見證(徒十七11)、門徒的操練(約八31~32)、信徒間彼此的關係(林前十二12)、日常工作(弗六5~9),這總是不易的原則:正確的思想是正確生活的開端。新約各作者充分地表明這原則,在解決教會所面臨的實際問題時,他們總是首先澄清問題背後的神學論點,然後才提供實際的補救方法,從這角度看,教義就是人生的鑰匙。聖靈是運用上帝的眞理在我們身上工作,並透過我們工作的。

當然,單有正確的教義是不足夠的。可悲的是,知而不行是人的通病,我們常常沒有實踐上帝的眞理。這也就是教義常受到抨擊的原因之一。如果正確的教義並沒有使我們在生活上更愛別人、更聖潔、更成熟,那就大錯特錯了。但是,我們卻不應因此而忽略或漠視教義。為了強調實踐的重要,我特別在書中每一部的結尾加添一應用部分;這雖不是詳盡的討論,卻足以表明正確的教義是正確生活的基礎。

第三,研讀教義是實際的「盡意」愛我們的主(太二十二37)。正確的思考和正確的言行都是我們對上帝回應的表示,也同樣是使眞理的上帝得榮耀。當今有許多人認為眞理的考驗在於實踐,我們在這樣的趨勢下更必須強調尋求眞理的本身就是榮耀上帝的事。

第四,教義之重要在於基督與聖經的密切關係:我們終究不能將基督和聖經中論及祂的眞理分開。除了我們藉整本聖經所啓示的眞理而認識的基督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基督。就如加爾文所說,基督是「穿戴著祂的福音,而來到我們當中的。」因此,我們對基督本身的效忠必須包括對祂眞理的委身。相反地,對聖經教義採取隨便或漠視的態度實在是不忠於祂聖名,不關心祂名譽的一種表現。

以上這四個論點並非互相取代而是相輔相成的,而且合而傳達了一個簡單而無可逃避的信息:敎義是重要的。「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眞理的道」(提後二15)。

這手册中所論及的是經過研討而系統化的基督教教義中一些主要的部分。這書主要是為運用思考的信徒而寫的,幫助讀者更多認識聖經的教導,並略略知道所論及的各教義在過往歷代中是如何闡述,在當代有關的神學趨向又如何。闡明聖經的教導是這書所最關注的事,因此在每一章之後都有經文部分,列出有關的主要章節;有些讀者或許會選擇先查考經文,從中推論再研讀教義。每一章也有問題部分,藉以激發思考,並幫助讀者溫習每課的內容;參考書目則引導並鼓勵讀者進而作更深廣的研討。

字字珠璣──細讀路加福音 (米爾恩)

路加福音非常適合二十一世紀的讀者,因為本福音書的撰寫方式訴諸於眾多的比喻,著重在處理人的生命。透過路加對耶穌生動的描述,可以讓每位認真的讀者「親近」耶穌。本書使你彷彿親臨路加福音的敘事中,聽到耶穌呼召你信靠祂作為你的救主及生命的主。當你經歷到基督的恩典與赦免後,你會像路加福音故事中那些真實遇見耶穌的人一樣,恢復你各方面的關係。事實上,當你經歷到上帝救贖的喜樂與自由時,全人都會甦醒過來。《字字珠璣》系列,特別適用於個人研經輔助、家庭靈修及小組讀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