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母腹到墳墓」(womb to tomb)是《使徒信經》概述耶穌生平的方式。之所以如此,並非要貶低耶穌的教導和神跡,而是因為這份信仰告白和使徒們一樣,深知耶穌一生首要的事,乃是關乎祂的受難。
若我們算一下,耶穌33歲左右受死,共活了1700週。然而四卷福音書的作者,竟花了他們三分之一的篇幅,只專注在其中的一(受難)週。你有讀過哪本300頁的傳記,會花100頁來談論主角之死呢?但對耶穌而言,祂人生的結束正是這個故事本身。
《海德堡要理問答》的作者烏爾西努(Zacharias Ursinus),列舉了基督的七重受難:1)祂放棄天上的喜樂。2)祂經歷我們人性的軟弱,如飢渴、悲傷等。3)祂深知匱乏和貧窮。4)祂忍受各種羞辱、離棄、誹謗、褻瀆、拒絕和藐視。5)祂面對來自魔鬼的試探。6)祂的死充滿了羞辱和痛苦。7)祂因被神詛咒和離棄而經歷靈魂上的苦澀之痛。
第7點尤其重要,因為這提醒我們,耶穌不僅是一個悲劇英雄,受到了不公義的刑罰而讓我們覺得可憐。若沒有對耶穌受難的神學性解釋,大多數人只會簡單因為一個好人遭受如此殘暴的對待而感到難過。
事實是,鞭傷和釘痕的手完全不能向我們顯盡耶穌受難的程度,因為祂所承受的乃是神對人類罪惡的憤怒。耶穌受難遠超過一個悲劇英雄的殉道,祂乃是一次而永遠地承擔全世界的罪,而從未有任何人能夠如此為我們承擔神的咒詛。
……
關於問37,我們還需要觸及一個通常被稱為「限定救贖」(TULIP中的L,limited atonement)的問題:耶穌究竟是為每一個人而死,還是只為選民而死?
問37提到,基督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憤怒」。這是否意味著《海德堡要理問答》認為耶穌為所有人而死呢?要理問答的作者烏爾西努(Zacharias Ursinus)在他自己的注釋中解釋過,基督的死「足夠」拯救全世界的罪,但神的旨意卻是「有效的」拯救那些、也只拯救那些在永恆中蒙揀選、天父賜給基督的人。
特定救贖(particular redemption)其實是比限定救贖更理想的術語,因為此教義的要點不是要限制神的憐憫,而是要清楚去界定,耶穌不為這個星球上活過的每一個人而死,而是為特定的百姓而死(太1:21、約15:13、徒20:28、弗1:4; 5:25)。
這是否僅是個浪費時間的教義爭論呢?此教義值得討論,乃因它貼近福音的核心:究竟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是使罪人有可能歸向神,還是實際上使罪人與神和好?換言之,基督之死使我們「可能被拯救」還是「的確被拯救」?
假如基督之死不限特定對象,那麼我們要麼接受「祂為每一個人死,而每一個人都得救(普救論)」,或著落入「他的死並不完全能拯救人」的結論。因此改革宗談論「有限的」救贖,並非有意要限制十字架的大能,而是保守了福音的核心信息,即「基督是一位真的能拯救人的救贖主。」
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說:「人們經常認為我們限制了基督的贖罪祭,因我們說基督沒有為全人類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或讓全人類都能得到拯救。⋯我們要說,正是因為基督這樣(限定地)而死,祂才無可置疑地保證了難以數算的萬族萬民得到救恩。他們通過基督之死不僅可能得救,而且是一定得救,並且沒有任何敵對勢力能夠攔阻他們得救。」
—德揚(Kevin DeYoung)《被遺忘的好消息》
問37:你怎麼理解「受難」?
答:祂在地上的一生,特別是最後階段,基督在身體和靈魂裏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憤怒,以便藉著祂的受難,作為唯一的贖罪祭,救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用永遠的沈淪,並為我們得到神的恩典、公義、永生。
問38:祂為什麼在審判官「本丟比拉多手下」受難呢?
答:祂雖然原本是無罪的,卻被屬世的審判官定罪,好把我們從本來應當承受的神嚴厲的審判中拯救出來。
問39: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比起以其他的方式受死,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答:有。藉此我得以確信祂已經擔當了加在我身上的咒詛,因為十字架的死法是神所咒詛的。
改革宗宏恩堂新竹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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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因為,真理就像你的鼻尖——它離你的眼睛太近,你很難看到它。
唯一比發現真理更困難的事,是不失去已經得到的真理。原本既新鮮又寶貴的東西,會變得平淡而老套。原本是激動人心的發現,開始變成機械性操作。曾經激發一代人犧牲,燃燒激情的內容,在下一代卻變成叛逆和冷漠的原因。為什麼宗派和教會運動幾乎總是會偏離他們的神學根基?為什麼在教會里長大的人,對自己的信仰往往不如在四十五歲才歸信穌的新基督徒表達得清楚?為什麼那些曾經在信經和信條氛圍中長大的人,通常成為最討厭這些事物的人?
也許是因為,真理就像你的鼻尖——它離你的眼睛太近,你很難看到它。
毫無疑問,西方教會有許多新東西要學。但大多數情形下,我們需要學習的其實是我們已經忘卻的東西。現在西方教會面臨的主要神學任務不是創新或建立關聯,而是要記念。我們必須記念這個古舊的故事。我們必須記念那曾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信仰),我們必須記念那點燃宗教改革、復興和更新的真理。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同樣需要福音,這表面看起來有點令人困惑。我們(基督徒)不需要從福音中再次“得到救贖”。我們需要福音來防止我們,在與上帝的日常關係中陷入倚靠行為表現的心態。我們需要福音來提醒我們,我們仍然是繼續犯罪的罪人,我們從上帝所領受的無論是永生還是當下的祝福,其唯一盼望就是“耶穌的寶血與公義”。
若能正確地反思海德堡要理問答,必會幫助我們藉著這些概念——我們的罪孽,上帝的恩典,以及我們的感恩回應,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正確的順服。德揚牧師出色地向我們展示了這三個概念在日常生活中究竟是怎樣體現的。
凱文・德揚是美國改革宗教會的牧師,該教會是源於荷蘭改革宗教會的一個宗派,他正是從這一歷史認信傳統的角度寫作。因此,非改革宗立場的讀者可能不贊同本書中的一些觀點。但是,不要因為這幾個不同的觀點而退縮。總體來說,這是一本令人興奮的書,它對不同神學認信的人都會有所幫助,這一點會在閱讀中得到證實。我向你們推薦本書,它將幫助我們所有人成為更好的以聖經為根基的神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