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依據聖經作抉擇 - (01:13:02) - 第八集 存在動機的角度:良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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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介紹                3
  1. 創造                                                           4

上帝                                                           4

      本質(本體)                                             4

      良善                                                             5

人類                                                           6

      形象                                                             6

      祝福                                                             7

      文化禦令(使命)                                             7

  1. 墮落                                                         8

本性        8

意志        9

認知        10

      接觸啟示(獲取)      11

      明白啟示      11

      順服啟示      12

  1. 救贖                                                         14

本性                                                                                        14

意志        15

認知        16

      接觸啟示      16

      明白啟示      17

      順服啟示      17

  • 總結                                                           19


  1. 介紹

中世紀時代﹐有些科學家和哲學家很熱衷於煉金術﹐他們企圖把像鉛塊等較為廉價的金屬﹐轉變成如黃金那樣昂貴的金屬。當然這些冶金的人知道,可以把鉛偽裝的像是黃金﹐或把其它參到鉛裡,看起來就像黃金。但是他們也曉得﹐除非把鉛的本質徹底改變﹐讓它實在具有金子的本質﹐才有可能把鉛變成黃金。

我們也可以把這個原則應用在人的身上。我們的心思意念、言行舉止和我們根基性的本質是無法割裂開的。就如鉛塊絕對無法真正地具有真金的質地﹐帶著敗壞本性的人也無法作出真正美善的事情。我們的行為總是反映出我們的內在本質。

這是我們“依據聖經作抉擇”系列的第八課﹐題目是﹕存在動機的角度–良善本質。在這一課裡﹐我們首先要探討的是從存在動機的角度﹐看良善與我們本質之間的關係﹐我們要著重於良善和我們是怎樣的人﹐這彼此之間的關聯。

你應該記得﹐在前面幾課裡﹐我們談到依據聖經作抉擇﹐一直重複的一個定義是﹕ 倫理判斷涉及到個人將上帝的話語應用於某個情形裡。這個模式強調每個倫理問題的三個基本層面﹐那就是上帝的話語﹐情況處境﹐以及作抉擇的當事人。

倫理判斷的這三個層面也符合在這幾課裡﹐我們探索倫理議題所採用的三個角度。規範準則的角度強調的是上帝的話語﹐所問的問題會是“上帝的準則啟示我那些當盡的本份職責﹖”情況處境的角度著重的是倫理問題的一些事實﹐目標和途徑﹐我們會問的問題有﹕“我們應該怎麼作﹐才能達成討上帝喜悅的目標﹖”存在動機的角度則是注重作抉擇的當事人﹐提出的問題有﹕“我們要作什麼改變﹐才能討上帝喜悅﹖”“什麼樣的人會讓祂悅納﹖”從本課起直到這一系列的結束﹐我們所要探討的就是存在動機的角度。

如同我們前面幾課提到的﹐不同的學者對於存在動機這個詞語各有不同的注解和用法。但是在這幾課裡﹐我們講到這個詞語時﹐指的是倫理問題中當事人的狀況。因此,從存在動機的角度﹐我們所要探討的重點是我們的性情﹐我們的本質﹐我們是什麼樣的人﹐和我們應該成為怎樣的人。

在這一課裡﹐我們關注的是﹐成為良善的人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們曉得即使最兇惡的罪犯有時也會作一些好事﹐但是成為一個良善的人卻是另一回事。良善的本質﹐和我們的位格﹐意願﹐和動機比較有關聯——也就是聖經所描述的﹐一個人的心思意念。

在這一課裡﹐良善本質﹐我們將要從聖經歷史的三個基本階段﹐來探討本質和良善之間的關聯。首先﹐我們談的是創造的階段﹐我們要看上帝的良善﹐和起初人受造的時候所固有的良善本質。其次我們要探討墮落的階段﹐看罪怎麼毀壞人類的良善。第三﹐我們要講到救贖的階段﹐看上帝怎麼重建那些信靠祂的人﹐給他們力量﹐使他們能成為良善。讓我們先看創造﹐就是良善的造物主按其祂美意﹐創造一個美好的世界﹐要把良善的人類遍滿全地。

  1. 創造

我們把創造時期的良善分成兩個部份來討論。首先我們要探討上帝和祂的良善﹐我們要說明一切純正的道德良善都是根源於上帝本身。其次﹐我們要講到上帝如何創造人類﹐來反映祂的良善。我們先來看上帝位格的良善。

上帝

當我們說良善是根源於上帝的時候﹐我們首先著重的是上帝的本質﹐就是祂的屬性或性情。其次﹐我們著重於祂性情的一個特別屬性﹐就是祂屬乎道德的良善。我們先來探討上帝的本質。

本質

聖經用許多的描述講到上帝的本質或本性﹐但就我們課程的目的﹐我們著重的是祂的基本屬性與祂的位元格之間的關聯。簡單來說﹐上帝的特質與祂到底是誰﹐這兩者是密不可分的。

這就是為什麼聖經的作者們通常以上帝的屬性來描述上帝﹐或以此稱呼祂。例如在哥林多後書1章3節﹐祂被稱為“慈悲的父” 和“賜各樣安慰的上帝” 。在以西結書10章5節﹐祂被稱為“全能上帝”﹐瑪拉基書2章17節﹐祂是“公義的上帝”﹐希伯來書13章20節﹐則稱呼祂是“平安的上帝”。箴言9章10節﹐稱呼祂是“至聖者”,而詩篇24篇7到10節則稱呼祂是“榮耀的王”。

我們還可以舉出許多的例子﹐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聖經的作者們把上帝的特質如此的表明出來﹐為的是讓我們知道上帝的位格;祂是怎樣的一位上帝﹐具有那些基本的性情。例如,大衛在詩篇24篇稱呼上帝是“榮耀的王” ﹐他不只是說上帝具有相當程度的榮耀﹐或上帝有的時候很榮耀﹐他的意思是上帝的榮耀乃是主的性情裡一個很重要的部份﹐祂的榮耀和祂的位格與本質有密切關聯﹐無法分開的。

我們談到上帝的本質﹐要記住的一個重點是﹐上帝一切的屬性都是不改變的﹐也就是說那些特質永不會改變。上帝不可能某一天是聖潔的﹐而另一天就變得不聖潔。祂也不會在某些時候全能全知﹐但在其它時候能力和知識卻受到限制。

聖經在多處教導我們這些真理﹐例如詩篇102篇25到27節﹐瑪拉基書3章6節﹐雅各書1章17節等。但因為時間有限﹐我們只看其中的一處經文。雅各書1章17節﹐雅各這麼說道﹕

眾光之父……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117節)

儘管創造裡有許多的變動轉換﹐我們卻是可以確保上帝不會改變祂的性情。上帝如今的位元格與屬性﹐同祂創造天地之前的是一樣的。祂永遠都是如此﹐位格不會改變。

談過了上帝的本質﹐我們現在要來探討上帝原本所具有的﹐和祂自身的良善。

良善

當我們在倫理的範疇裡談到上帝的良善時﹐我們想到的是祂道德的純正和完美。如同前面幾課我們提到的﹐上帝是道德倫理的至高準則﹐再沒有其它良善的外在準則﹐可用來審判上帝﹐並且作為我們處世為人的依據。終歸一點﹐凡是順應符合祂的性情的就是良善﹐而與祂的性情違逆的就是邪惡。

約翰一書1章5到7節﹐對“光”作了仔細的注解。約翰寫下這樣的話語﹕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一書15-7節)

在這段經文裡﹐光是用來比喻真理和道德的純正﹐而黑暗則等同於罪惡和謊言。既然在上帝裡面毫無黑暗﹐那麼上帝的性情裡就沒有罪的存在。換句話說﹐良善是上帝的一個基本屬性。

當我們就上帝的本質﹐思想上帝的良善的時候﹐我們可以從不同的層面來看。你應該記得在這系列的課程裡﹐我們不斷的談到觀點或角度的重要﹔例如我們倫理抉擇神學的模式是涉及到三個角度﹕規範準則、情況處境、和存在動機。每個角度都讓我們從不同的觀點來探索整個倫理的範疇。

我們探討上帝的屬性時﹐也可以採用這個模式。上帝具有許多的屬性﹐因此我們可以把那些屬性看成是好比寶石的每個切面﹐而不只是一個三角的形狀。

簡單來說﹐上帝的每一個屬性都反應祂的真正本質﹐上帝的每個屬性都與其他的屬性相關﹐而且也由其他的屬性來證實。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思考上帝的三個屬性﹕祂的權柄、公正、和良善﹐上帝的權柄是公正而美善的。也就是說,上帝具有這樣的權柄﹐乃是美善而公正的事實;而祂也以公正而美善的方式使用祂的權柄。同樣的﹐祂的公正也是美善且具有權柄性。當上帝審判的時候﹐那些判語都是美善且具有權柄。同理而言﹐上帝的美善也是公正而具有權柄。祂的美善維繫公正﹐也祝福那些公義的人﹐而憑著良善制定的權柄性準則也被用來判斷一切美善的事物。

曆世歷代的神學家慣于用單一純正這個標題﹐來描述上帝所具有的互為關聯的屬性。用這樣的詞語﹐上帝學家強調上帝乃是聯結一致的完整存在﹐而不是由不相關聯的部份組合而成。如果用我們那個寶石的比喻﹐上帝乃是一個具有許多切面的寶石﹐而不是由許多不同的寶石集聚而成的珠寶裝飾。

這個觀點很重要﹐因為它強調上帝的本質裡不會有和祂的良善相抵觸的屬性﹐也不會給我們一個相對的準則來遵守。例如﹐我們絕對無法訴諸上帝的公正﹐但所訴求的卻與上帝的良善相抵觸。就上帝的性情而言﹐凡是公正的也必然是美善的﹐美善的也必然是公正的。祂的屬性一定是彼此諧和相宜﹐因為它們都是反應出上帝始終如一的位格。

瞭解了純正的道德良善是根源於上帝的本質以後﹐我們可以來思考上帝創造人類﹐要人為善。也就是說﹐祂創造我們﹐來反映出祂本身的美善。

人類

多半的基督徒都很熟悉創世記第一章對於上帝創造天地人類的描述。我們知道上帝是如何的創造天﹐塑造地﹐並且讓各式各樣的生物充滿其間﹐當然整個創造週期最精彩的﹐就是上帝在第六天創造了人類。創世記1章27到28節﹐摩西如此的記載﹕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上帝就賜福給[人類],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7-28節)

我們對於人類美善的探討﹐要著重于上面這段經文裡面的三個細節﹕第一﹐我們要來思考﹐人類是按著上帝的形像所造的這個事實﹐是能夠顯示上帝的美善的一個具體表徵。第二﹐我們要探討上帝對人的祝福﹔第三﹐我們要談到上帝交代給人類的文化禦令或使命。我們先來看人類在受造的時候﹐是帶著上帝的形像。

形像

創世記1章27節﹐摩西這麼寫著﹕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世記127節)

當上帝學家講到人類是照上帝的形像所造的時候﹐通常指的是關乎這樣一些屬性﹐例如理性﹐靈性﹐道德本質﹐長存不朽﹐以及人類起初的公義等。而在某種程度上﹐人類的確是具有上帝的這些屬性。

不過要瞭解所謂上帝的形像﹐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考察古代的文化是怎麼衍生出形像這個概念。在創世記被記載的時候﹐那時的國王或統治者﹐通常會在統管的國境內豎立自己的塑像。人們要以尊敬的心態來看這些塑像﹐因為它們等於國王的替身﹐提醒百姓要敬重﹐愛戴﹐和順服他。

        同樣的﹐上帝,這位創造萬物的主宰﹐也命定人類是代表祂形像的生命體。因此當我們看人的時候﹐所見的形像就會提醒我們聯想到上帝。我們若不尊重人﹐也就是不尊重人所表徵其形像的上帝。例如創世記9章6節﹐上帝曾給予這樣的指示﹕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6節)

因此﹐謀殺人的必被判處死刑﹐不單是因為他們取了人的生命﹐並且他們也擊殺傷害上帝的形像﹐他們侵犯了至大君王的尊榮。

  除此以外﹐古代的文化也把神的形像與神兒子的身份聯在一起。特別是當時的王被百姓看為是神祗﹐或是神的後裔。因此在創世記裡﹐當上帝按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祂也就是宣稱人類是祂君尊的兒女。

事實上﹐人類是上帝的代表和後裔﹐我們就是基於這個概念﹐才匯出許多關乎良善的結論。因為上帝要我們成為祂的代表和兒女﹐所以在創造我們的時候﹐賦予我們一些特質﹐好讓我們能夠反映出祂的美好。當然﹐人絕不會全然像上帝﹐能在每個部份都像祂那樣無限地完美。然而,我們被造之初的確是沒有瑕疵和罪汙﹐符合祂性情的標準。因此,上帝就把我們自身良善的屬性放在了我們受造的本質裡。

祝福

人是按著上帝的形像所造的﹐這個觀點在上帝宣告對人的祝福上得到證實。創世記1章28節﹐記載著人受造時發生的一件重要事情﹐那就是

上帝就賜福給他們。 (創世記128節)

你應該還記得﹐在這一系列的課程裡﹐我們對於基督教倫理學的定義是﹕

作為一種鑒別方式的神學,用於判別那樣的人格,行為和態度可以蒙上帝祝福,那樣的則不蒙上帝悅納。

按著這個定義﹐我們不只依照上帝的性情﹐也按著祂所祝福和悅納的﹐來定義何為“良善”。凡是上帝所祝福﹐所悅納的就是良好美善的﹐而上帝所咒詛指責的就是邪惡的。

既然上帝在創造人的時候﹐祝福人﹐這就表示人在道德上是良善的。更重要的一點是﹐創世記沒有提到人是作了什麼事才贏得上帝的祝福。他們只是因為被上帝所造﹐就蒙受了祝福。因此上帝在此對人的祝福﹐不是用來肯定他們的行為﹐而是肯定他們的本質。祂祝福人﹐因為他們本質上具有良善的屬性。

我們已經看到人類是按著上帝的形像所造﹐也探討了上帝對人的祝福﹐現在要簡短的來探討上帝交托給人類的文化禦令。

文化禦令(使命)

在這一課裡﹐我們先前有讀到創世記1章28節所記載的﹐上帝給人的文化禦令。我們讀到這樣的敘述﹕

上帝就……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8節)

為了讓人類使命與上帝的形像保持一致﹐上帝任命人類代表祂作為地上的統治者﹐為了上帝的榮耀﹐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並且管理地上的一切。上帝借著這個任務﹐不但表明人在體能上可以勝任這樣的託付﹐在倫理道德上也可以作的到。人類最初受造的時候﹐的確能夠建造一個公義神聖﹐適合於讓上帝與人同住的國度。我們也可以因著上帝的同在﹐而善盡本份的工作﹐且不至於遭到毀滅。為此目的﹐上帝造我們的時候﹐我們的本質是純正的﹐具有良善的屬性﹐沒有被罪所敗壞的轄制﹔也因此我們能夠選擇﹐並且做出美善的行為。

以此看來﹐不管對上帝還是對人而言﹐良善都是根植在我們的本質裡。上帝的本質是不會改變的﹐因此祂的良善也不會改變。但可悲的是﹐人類的本質卻是變得越來越糟。上帝本來造我們﹐給我們良善的本質。然而,正如我們會要看到的,罪卻敗壞了我們的本質﹐使它不再是能夠從源頭發出良善的表現。

我們已經探討了在創造的階段﹐良善和本質的關係﹐現在要來看墮落的階段﹐特別是著重於罪如何破壞人的本質﹐也因此毀壞了我們的良善。

  1. 墮落

我們都很熟悉聖經對於人類墮落犯罪的描述﹐那是記載於創世記第三章。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並且把他們安置在伊甸園裡。在園子裡﹐上帝讓他們具有相當大的自由﹐可是上帝也給了他們一個特別的誡命﹐就是不能吃善惡樹的果子。

然而,蛇誘惑夏娃去吃那個果子﹐夏娃吃了﹐也把果子給亞當﹐他也吃了。結果他們都因此墮落﹐陷入罪裡。上帝咒詛亞當夏娃﹐給予他們嚴厲的審判﹐這可怕的後果不只臨到他們﹐也臨到所有從他們衍生的全體人類。

我們要提到人類墮落犯罪帶來的三個結果。首先我們要談到人類本性的敗壞。其次﹐我們會看到墮落以後﹐我們的意志受制於罪﹐被罪所奴役﹔因此我們無力去選擇﹐並且作良善的事情。第三﹐我們要探討墮落影響了我們的認知﹐使得我們無法全然認知道德上的良善。讓我們先來看人類墮落犯罪以後﹐我們本性上的敗壞。

本性

我們講到人類的本性﹐意思就是我們基本的性情﹐我們本質的主要層面。

我們先前看到﹐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的時候﹐他們是完美無罪的﹐他們的本質和屬性都是美好﹐蒙上帝喜悅的。因此我們可以說﹐人最初受造時﹐其道德本質是美好的。

        但人類墮落以後﹐上帝因著他們的罪而咒詛亞當和夏娃﹐也因著這個咒詛﹐祂改變了他們的本性﹐因此人類的基本性情在道德上不再是純正美好﹐而是邪惡敗壞的。

羅馬書5章12和19節﹐保羅這麼描述亞當所承受的咒詛﹕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羅馬書51219節)

亞當的一人犯罪,將全人類都陷在罪裡。而對應的人類咒詛,敗壞了我們每個人的本質,導致死和罪。還有羅馬書8章5到8節﹐保羅這麼描述墮落帶來的後果﹕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羅馬書858節)

墮落的人類本性是敗壞的﹐因此不再是純正美好﹐反而是邪惡有害的。我們喜歡犯罪﹐恨惡上帝﹐違抗祂的法則﹐我們無法讓上帝歡喜﹐也無法蒙祂悅納和祝福。

談完了我們本性的敗壞﹐現在要來看人類的意志如何因著墮落而受制於罪﹐被罪所奴役。

意志

我們要先給意志下個定義。當上帝學家們談到意志的時候﹐他們指的是我們作決定﹐選擇﹐意願﹐希望﹐打算的位格官能。簡單來說﹐我們是用意志來作抉擇﹐或者思考我們想要擁有﹐想要去作或是經歷的事情。

就如同我們其它的屬性和官能﹐我們的意志反映出我們的本性。在墮落之前﹐人類的意志是美好的﹐被上帝所造﹐反映出上帝的形像和祂的性情﹐能夠思想並且選擇純正的作為。但是就如同墮落所顯示出來的﹐人受造的意志也是具有能夠選擇違逆上帝的能力。

如同我們所看到的﹐在墮落的時候﹐亞當和夏娃用他們的意志選擇犯罪﹐而不是對上帝忠心﹐也因此上帝咒詛人類。這咒詛帶來的一個結果﹐就是我們的意志變得敗壞﹐讓我們無法討上帝的歡喜。

羅馬書第6到第8章﹐保羅用奴役的比喻﹐來形容上帝的咒詛對人類的心思意志帶來的後果。他指出罪住在墮落的人裡面﹐奴役我們的心思﹐使得我們總是思想著罪﹐也選擇罪惡的事情。讓我們再來看羅馬書8章5到8節﹐保羅所寫的﹕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羅馬書85-8節)

罪掌控了墮落的人類﹐使得人再也無法順服上帝的律法﹐或作任何討上帝歡喜的事情。

當然這不是意味著人們從此就不再有意志了﹐或無法作出來自我們正真意願的抉擇。相反的﹐我們還是可以繼續照著我們的本性去思想和作抉擇。然而因著我們的本性已經敗壞﹐所以我們已經沒有能力作出任何尊榮上帝﹐討上帝喜悅的事情。罪已經污染了我們的一切心思、言語和行動。

以這樣的觀點來審查墮落人性的心思意志﹐似乎顯得很極端。因為帶著罪性的人﹐有時還是會作出一些看起來良善的事情。當然這好像是無可否認的﹐不過我們實在要謹慎﹐必須越過事情的表層﹐才能看清瞭解墮落、未蒙救贖的人所作一些事情的真相。

你應該還記得這系列的剛開始﹐我們引用韋斯敏斯德公認信條第16章第7段的論述﹐來解釋這個複雜的情況﹕

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體……雖然是上帝所吩咐的,對己對人都有益處,但並非出自信仰所潔淨的心,也不是按照正當的方法,即根據上帝的話所行的,沒有榮耀上帝的正當目的﹔所以這些行為是罪惡的,不能討上帝的喜悅,也不能叫人有從上帝領受恩典的資格。

這些話語總結了聖經所教導的﹐關於未重生之人﹐就是那些還沒有蒙受基督救贖的人﹐他們的倫理情況。如同信條所言﹐這些未重生的人所作的一些事情﹐有可能是上帝所吩咐的﹐而且也可能是對人有益處的

馬太福音7章9到11節﹐耶穌也教導了同樣的道理。祂這麼說道﹕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求魚,反給他蛇呢?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馬太福音79-11節)

多半的人至少都會作出一些表面看起來好的事情﹐例如愛護自己的兒女﹐供應他們的需要。因此就這個層面而言﹐非信徒也會作出一些上帝所祝福的行為。

但是﹐韋斯敏斯德公認信條精確的指出﹐從另一個層面而言﹐這些行為其實是罪惡的﹐也不能討上帝的喜悅﹐因為這些行為只是滿足公義的某些條件而已。

韋斯敏斯德公認信條總結聖經的教訓﹐明白指出我們的行為必須通過五個考驗﹐才能證明是真的良善美好。第一﹐它們必須是上帝所吩咐的事情﹔第二﹐它們必須于己於人都有益處﹔第三﹐它們必須出自被信仰潔淨的心思﹔第四﹐它們必須以正當的方式行出來﹔第五﹐它們必須要有正當的目的﹐就是要榮耀上帝。

這個觀點符合我們在這個系列裡﹐探討倫理抉擇時所採用的方式。首先﹐人們所作的美善事情﹐必須是上帝所吩咐的﹐這等同於我們的規範準則的觀點﹐就是人所作的一切事情要按著聖經所啟示的﹐上帝性情的標準來衡量。

第二﹐信條強調事情對人對己的益處﹐處理的正當目的﹐和正當方式﹐這等同於我們情況處境的觀點﹐強調事實﹐目的﹐和手段。

第三﹐美善的行為必須出自被信仰潔淨的心﹐等同於我們存在動機的觀點﹐就是美好純正的行為唯有出自相信上帝的人﹐他們內裡的良善已經蒙上帝救贖重建。

不幸的是﹐對於墮落的人而言﹐我們的本質已經敗壞。因此,我們的心思意志未被信仰所潔淨﹐我們也不會渴求行事有正當的目的﹐那就是要來榮耀上帝。而且我們也拒絕順服上帝的準則。因此即使未重生的人可以行出表面看來是好的事情﹐但是這些抉擇未必是真正的美善。

我們已經討論了墮落如何敗壞我們的本性﹐使得我們的意志被罪所奴役﹔現在要來探討我們的認知﹐我們要特別著重於墮落如何傷害我們的官能﹐使得我們無法明白上帝的法則。

認知

當我們說因著人類墮落﹐妨害了我們對倫理知識的認知能力時﹐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很奇怪。因為即使非信徒也可以翻看聖經﹐瞭解裡面的誡命。聖經也提到非信徒也可以知曉關乎上帝的許多事情。但是如果我們更深入查考聖經﹐就會發現,墮落、未重生的人雖然具有一些真知識﹐可是人類的墮落已經阻礙他們﹐使他們無法真正明白上帝的誡命準則。

就人類的墮落對我們道德良知的影響﹐我們要把這個探討分成三個部份。首先我們要講到罪如何妨礙人們接觸啟示﹔第二﹐我們要講到罪如何攔阻人明白啟示﹔第三﹐我們要查看罪如何影響人順服啟示。讓我們先來看人類的墮落如何影響我們對啟示的接觸。

接觸啟示(獲取)

墮落攔阻了人們對啟示的接觸﹐因為它限制了聖靈在人心裡的光照和帶領。當然這不是說聖靈無法在墮落的人心裡運行﹐事實的情況是﹐上帝咒詛了人﹐撤回給人的這些屬靈恩賜。

你或者還記得在前面幾課裡﹐我們談到光照就是上帝給人主要在理性上知識或理解的恩賜﹐例如馬太福音16章17節﹐彼得領受上帝的啟示﹐知曉耶穌是彌賽亞。

而內在引導﹐就是上帝給人主要在感性或直覺上知識或理解的恩賜﹐這包含我們的良知﹐或是感受到上帝要我們採取的某個行動。

在一些層面上﹐上帝給予墮落的人類某種程度的光照和內在引導。例如連不信的人也本能的可以察覺上帝的律法﹐他們中的許多人也嚮往公義﹐並且認為偷竊或謀殺是不對的行為。同樣的﹐不信的人若是犯了某些罪行﹐也會受到良知的譴責。

但是聖靈不會對不信的人給予等同于信徒的光照和內在引導。祂在那些不信的人心裡運行﹐只是讓他們知道自己觸犯上帝的律法。原因很簡單﹕上帝選擇不同方式彰顯祂自己﹐祂祝福那些愛祂的人﹐而咒詛那些恨祂的人。

我們可以比較約翰福音17章26節﹐那裡記載耶穌向天父的禱告﹕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那些你託付給我的人,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約翰福音1726節)

耶穌讓信徒認識祂﹐為的是要與信徒們建立相愛和合一的關係。相反的﹐祂對那些敵對祂的人只是彰顯自己的一小部份﹐僅僅只是把他們帶到審判之下而已。

墮落除了讓人受蒙蔽﹐限制了人們對啟示的接觸﹐也妨礙了人們對啟示的明白。

明白啟示

人的墮落犯罪﹐嚴重削減我們理解上帝啟示的能力。即便墮落的人類仍然可以觸及上帝的啟示﹐我們還是缺乏理解它們的許多熟練技能。我們當然還具有理性的認知力﹐可以理解上帝啟示的基本教訓。但是,倫理的認知所需要的不僅僅是理性的認知力而已﹐它需要涉及到全人的投入。

倫理抉擇和事實評估是分不開的。而且許多非理性的因素也會影響我們的倫理判斷﹐例如我們的情緒﹐良知﹐直覺﹐忠誠﹐欲望﹐恐懼﹐軟弱﹐失敗﹐對上帝本能的拒絕等等。

馬太福音13章13到15節﹐耶穌解釋祂為什麼要用比喻來教導人﹐指的就是這個問題﹕

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馬太福音1313-15節)

墮落的人類仍然有眼有耳可以領受上帝的啟示﹐但是我們的心已經剛硬﹐不能接受上帝和祂的真理﹐因此這就妨礙我們﹐無法清楚理解所領受到的啟示。

以弗所書4章17到18節﹐保羅用這些話語講述這個問題﹕

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以弗所書417-18節)

墮落敗壞人的本性﹐使人的心剛硬﹐也因此使得我們無法合宜地理解和明白上帝的啟示。

從許多方面來說﹐我們的邏輯和理性思考仍然能夠照它們的功能運作﹐也因此上帝仍然認為我們有責任去理解祂的啟示。但是墮落敗壞我們﹐使得我們與上帝敵對﹐抗拒祂的真理。結果我們非但沒有接受從上帝來的真知識﹐反而欺哄迷惑自己去相信我們有罪的心思編造出來的一些謊言。

我們已經談過墮落使人受蒙蔽﹐削弱了人們去接觸啟示;而且心地昏暗﹐難以明白啟示﹐現在要來探討墮落敗壞人的心思﹐使得人們無法順服啟示。

順服啟示

把順服當成是知識的一個層面﹐這個觀念可能讓一些人覺得很奇怪。因為我們通常認為啟示可以給予我們一些知識﹐但是順服則是有別於知識的另一個舉動。當然從某個角度而言﹐這個看法是正確的。不過從另一個層面來說﹐知識和順服基本上是同一件事。就這個層面而言﹐墮落攔阻我們對上帝的認知﹐因此也毀壞我們順服上帝的能力。

為了理解我們對上帝的無法順服﹐是如何攔阻我們對祂準則的認知﹐我們要著重於知識與順服彼此關聯的兩個層面。首先﹐我們要來看順服和認知之間的關聯互動 ﹔第二﹐我們要思考到在聖經中就某些方面而言﹐ 順服和認知兩個概念是密不可分的 。我們先來看順服導致我們對上帝和祂的準則的認知。

在聖經裡﹐順服和認知是彼此關聯和互動的。一方面,認識上帝會導致順服上帝。例如我們讀到彼得後書1章3節﹐彼得寫了這些話語﹕

上帝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彼得後書13節)

這裡﹐上帝給予我們對主的認識﹐為的是讓我們能夠產生出生命和敬虔的生活。

因此這就導致一個我們預期的模式﹕首先我們領受並且明白上帝的啟示﹐接著我們要順服地把此認知應用於生活。但反過來也是正確的﹐順服是認識的先決條件﹐我們若是順服的把上帝的啟示應用於生活中﹐也會導致和加深我們對祂的認識。箴言1章7節這麼教導我們﹕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箴言17節)

箴言15章33節也講到﹕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訓誨。(箴言1533節)

類似這樣的經文充滿整本的聖經﹐知識來自順服﹔也就是說﹐當我們順從上帝的主權時﹐我們就處於能夠瞭解上帝啟示的位置上。

但是墮落敗壞我們的本性和意志到一個程度﹐使得我們抗拒上帝。事實上﹐我們根本沒有能力順服祂的話語。

知識既然來自順服﹐那麼不能順服上帝的人﹐也無法瞭解上帝和祂話語的真義。或者換句話說﹐順服導致認知﹐而罪過帶來無知。

因為順服導致對啟示的認知﹐所以我們可以瞭解墮落帶來的攔阻。現在要來思考順服和認知這兩個概念不可分離的。

在聖經裡﹐順服和知識基本上是同樣的意思﹔有的時候﹐聖經把這兩個詞語並列﹐用其中一個成為另一個的注解。例如美國新標準本聖經是這麼翻譯何西阿書6章6節﹕

我喜愛忠誠勝於獻祭﹐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獻燔祭。(何西阿書66[譯自NASB]

在這句經文裡﹐忠誠勝於獻祭﹐以及認識上帝勝於獻燔祭是互相對應的﹐也就是為了讓人清楚明白﹐第二個詞語是第一個的重複講述﹐所以獻祭等同於獻燔祭﹐而忠誠是順服的一個表徵﹐也就等於於認識上帝。

而在聖經其他地方﹐順服或是知識常成為彼此之間的定義。例如在耶利米書22章16節﹐耶和華上帝說了這些話﹕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耶利米書2216節)

在這裡﹐對上帝的知識或認識上帝的定義就是對上帝順服﹐特別是在持守公義這方面的順服。

.第三﹐聖經有時在描述順服和知識這兩者的關係時﹐會用其中一個作為另一個的實例。例如何西阿書4章1節﹐先知這麼責備以色列百姓﹕

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上帝。(何西阿書41節)

何西阿列出以色列人沒有做到的三件事情﹐因此導致上帝的憤怒﹕他指責他們不誠實﹐無愛心﹐還有他們不認識上帝。何西阿把認識上帝這一項也列在這個關乎道德行為的單子上﹐就是明白指出認識是順服的一部份﹐認識上帝是我們的倫理職責。

當然﹐順服和知識並不是經常都是意味著同一件事。但是聖經把這兩者緊緊的關聯在一起﹐強調在一個重要的層面上﹐如果我們無法順服上帝﹐就等於我們不認識祂。

墮落給人類帶來厄運﹐上帝對亞當和夏娃的咒詛﹐導致了從他們所衍生出來的每一個人的本性﹐意志﹐和知識都敗壞了﹔帶來的倫理後果也是不堪設想﹕墮落的人沒有一個能產生出完完美善的思想、言語和行為。因為我們是墮落有罪的人﹐我們所有的心思意念﹐言語表達﹐和行為舉止都帶著某種程度上罪的玷污。因此在作倫理抉擇的時候﹐我們必須要思考到墮落對每個人都有諸多方面的深遠影響。

談論過了創造和墮落階段﹐人的良善和本質的關係以後﹐我們現在要來探索救贖的階段﹐也就是上帝更新重建那些領受祂救恩的人﹐使他們有能力活出良善。

  1. 救贖

接著人類的墮落,救贖的階段就立刻展開:即使上帝因著亞當夏娃的犯罪而咒詛他們﹐祂也還是施恩予他們。在前面幾課裡﹐我們稱這是原始的福音,或是“最初的福音”﹐也就是上帝願意差遣一個救贖者﹐來修復因著人墮落而造成的損害。

但是救贖的階段並沒有馬上就除掉墮落帶來的結果。救贖是一個很慢長的過程﹐會一直延伸到基督耶穌在榮耀裡返回時才算完成。在那個時刻來臨之前﹐墮落帶來的後果﹐仍然會影響包括信徒在內的所有人類。

雖然如此﹐當個人蒙受救贖﹐從不信的人轉變成為信徒﹐他們就能夠在某些重要和奇妙的層面上,脫離墮落導致的可怕後果。

  我們對信徒蒙受救贖的探討﹐就好像是把對墮落的探討來個徹底翻轉。首先,我們要著重于我們的本性﹐講到救贖如何重建我們本性的良善。其次,我們要談到我們人的意志和免于犯罪的自由。第三﹐我們要著重於我們的認知﹐我們的能力被修復﹐而能夠善用上帝的啟示。讓我們現來看在我們蒙受救贖的時候﹐我們的本性如何被上帝重建。

本性

你應該還記得﹐我們的本性﹐就是我們基本的性情﹐是我們本質的主要層面。如同我們說過的﹐我們墮落的本性是邪惡的﹐我們恨惡上帝﹐而喜愛犯罪﹐我們不具有道德上的良善。

然而,當我們在基督裡蒙救贖的時候﹐我們的本性就被更新了。聖靈重生了我們﹐賜給我們美好的性情﹐使我們能夠愛上帝、而恨惡罪。聖靈也修復我們道德良知﹐使我們具有真正的良善。以西結書36章26節﹐這裡提到上帝應許未來在基督裡所要成就的救贖﹕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以西結書3626節)

還有羅馬書6章6到11節﹐保羅是這麼講論到救贖﹕

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馬書66-11節)

新約和舊約對於人類墮落以後都帶著罪汙的心靈有一致的看法。但是,當上帝救贖我們的時候﹐祂就再造了我們﹐賜給我們正直的新心和新靈﹐取代過往有罪的心靈。帶著這些新的本性﹐我們於是能夠愛上帝而且順服祂的話語﹐也因此能得到祂的祝福。

當然﹐我們蒙受的救贖還沒有全然完成﹐因此即使已經有新的性情﹐我們還是會被罪影響而受污染。這就是為什麼馬可福音10章18節﹐耶穌會這麼說道﹕

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1018節)

蒙救贖的人有相當程度的良善﹐但我們絕不是像上帝那樣的完美。雖然如此﹐我們新的性情仍可以讓上帝以許多美好的方式祝福我們。

瞭解了我們更新的本性以後﹐我們現在來看﹐當我們經歷救贖的時候﹐我們的意志如何得到修復重整。

意志

我們的意志﹐就是我們人作決定、選擇、意願、希望、打算的官能。我們已經探討過﹐當人們墮落犯罪以後﹐我們就無法正確的使用我們的意志或意念。保羅用為奴的比喻來描述這樣的敗壞﹐清楚指出我們墮落﹐未蒙救贖的意志是被住在我們裡面的罪所奴役。既是罪的奴僕﹐就使得我們無法作出討上帝喜悅的決定﹐也不會想要討上帝的喜悅。

但是當我們信靠基督以後﹐罪對我們心思意念的掌控就被破除了﹐我們不再受驅迫想要去犯罪。更重要的是﹐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給我們力量﹐感動我們的心思意念﹐使得我們愛主﹐而且願意順服祂。以西結書36章第27節﹐上帝講到這方面的救贖。在那節經文裡﹐上帝提到這個隨著救贖而來的祝福﹕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36章第27節)

保羅在腓立比書2章12到13節﹐也講到這點﹕

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212-13節)

不過我們也要記得﹐我們意志的更新並沒有能完全解決我們生命和生活中罪的問題。罪仍然是住在我們裡面的敵人﹐所以我們必須常常與之爭戰。然而,一個明顯的差別就是﹐我們不再被罪所奴役﹐聽命於它﹐受它的驅使。即使是這樣﹐有時也還是很難抵擋抗拒罪的誘惑。羅馬書7章21到23節﹐保羅講到這樣的掙扎﹐他用以下的話語描述基督徒的生命﹕

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馬書721-23節)

我們可以把聖經關乎人心思意念的教導作這樣的總結﹕在被造的時候﹐我們的意志是可以順從罪或是抵擋罪。然而當人墮落犯罪以後﹐我們就失去抵擋罪的能力﹐罪也趁機住在我們裡面﹐掌控我們﹐奴役我們的心思意念。

人蒙受救贖以後﹐我們的意志又被重建更新﹐罪的奴役權勢也被破除了。我們再次可以抵擋罪﹔而且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得著能力﹐幫助我們抵擋罪的誘惑。

不幸的是在救贖的現階段裡﹐罪仍然住在我們裡面﹐使得我們經常掙扎在罪的誘惑和聖靈的影響之間。但是等到基督再來﹐完成救贖的工作﹐我們就能徹底脫離罪在我們裡面的運作﹐只順服聖靈的引導﹐我們也不會再選擇去犯罪。

我們已經探討了我們的本性和意志﹐現在要來看我們蒙受救贖以後﹐我們認知的更新改變。

認知

如同前面的討論﹐我們對於知識的探討也要分成三個部份。第一﹐我們要講到我們對啟示的接觸﹔第二﹐我們對啟示的明白﹔第三﹐我們對啟示的順服。讓我們先來探討救贖以後﹐我們如何再次得著對啟示的接觸。

接觸啟示

你應該記得﹐墮落嚴重的限制人們領受聖靈的光照﹐那是上帝給人主要在理性上知識或理解的恩賜。

我們也看到墮落嚴重限制我們領受聖靈的內在引導﹐那是上帝給人主要在感性或直覺上知識或理解的恩賜。

但是蒙受救贖以後﹐我們就再次可以領受聖靈這些的服事。聖靈不單只是啟示我們﹐使我們知罪﹔祂更是讓我們認識福音的真理﹐以及其它許多關乎得救的事情。祂讓我們的良知能敏銳的感受上帝的性情﹐賜給我們敬虔聖潔的直覺。例如        約翰一書2章27節﹐使徒約翰這麼說道﹕

[至聖者]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翰一書227節)

以弗所書1章17節﹐保羅這麼講到聖靈的光照和內在引導﹕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以弗所書117節)

除了讓我們再次能夠接觸啟示﹐救贖也使得我們因著聖靈的運作﹐再次能夠明白啟示。

明白啟示

我們已經看到墮落使得我們與上帝為敵﹐抗拒祂的真理﹔因此我們不但無法接受從上帝而來的真知識﹐反而受迷惑﹐轉而相信謊言。但是當我們得救以後﹐聖靈就改變我們的內心﹐使我們能夠愛上帝﹐不再恨祂。聖靈也更新我們心思意念﹐使得我們能夠理解領會上帝所啟示的真理。

哥林多前書2章12到16節﹐保羅這麼說道救贖以後我們得以明白啟示﹕

我們所領受的……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哥林多前書212-16節)

沒有上帝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是無法明白上帝的真理的。我們對上帝的背逆心態﹐已經模糊我們的理性﹐使得我們相信關乎上帝性情和作為的各種錯誤謬論。但是當聖靈掌管我們的心思意念以後﹐祂就摧毀罪的權勢對我們的矇騙﹐使得我們有能力去明白上帝的啟示。歌羅西書1章9節﹐保羅這樣的教導我們﹕

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上帝的旨意。(歌羅西書19節)

保羅知道沒有那個信徒可以完全明據白上帝的啟示﹐因此他為歌羅西的信徒們持續的禱告﹐希望他們更有悟性。如同歌羅西的信徒一樣﹐我們也需要聖靈不斷的引導﹐使我們的智慧悟性可以長進。

我們已經談過了救贖更新我們的認知能力﹐使得我們能夠接觸啟示﹐幫助我們能夠合宜的明白啟示。現在,我們就可以來探討救贖性的恢復我們的認知,使得我們得以順服啟示。

順服啟示

在這之前﹐我們已經談過順服和知識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一方面﹐我們在聖經中,順服與認知是關聯互動的﹔另一方面﹐在聖經中順服和認識是兩個密不可分的概念。

我們對於救贖使得我們能夠順服啟示的探討﹐也順著這類似的模式。首先﹐我們要講到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救贖與順服是彼此關聯互動。第二﹐我們要思考到在聖經中就某些方面而言﹐ 救贖與順服兩個概念是密不可分的。我們先來看救贖導致我們順服這個事實。

聖經講的很清楚﹐救贖帶來的主要結果之一﹐就是在信徒生命裡產生的順服心態。在聖靈內住光照和引導之下﹐信徒的行為與其他的世人有很大的不同。墮落的人類恨惡上帝﹐無法順服祂﹔但是蒙恩得救的人卻是愛上帝﹐而且願意順服祂。使徒約翰經常講到這個真理﹐例如約翰一書2章3到6節﹐他這麼寫著﹕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23-6節)

聖經常常用聖靈所結的果子來講到聖靈的工作。例如馬太福音3章﹐施洗約翰要他的門徒們行出與悔改相稱的結果﹔加拉太書第5章﹐保羅也用不信的人生命裡﹐罪所產生的罪行﹔對照著信徒生命裡﹐聖靈所產生的美好結果。加拉太書5章22到23節﹐保羅這麼寫著﹕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節)

借著聖靈內住和更新的同在﹐我們生命中逐漸結出義的果實。在生活的許多方面﹐聖靈引導我們順服上帝﹐使得我們言行舉止展現屬靈的美德與行為。

談過了救贖導致順服以後﹐我們要來探討救贖和順服這兩個觀念的密不可分﹐也就是說﹐蒙救贖等同於順服主。

聖經裡有多處經文明白指出﹐救贖和順服是同一件事。通常經文會定義信徒就是那些順服主的人﹐因為一個人會歸信基督﹐那行為本身就是順服的舉動﹔而順服的舉動也包括我們相信基督﹐和為罪悔改。例如彼得前書1章22和23節﹐使徒彼得這麼教導我們﹕

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借著上帝活潑常存的道。(彼得前書122-23節)

彼得在這裡講到﹐當我們蒙了重生時,我們歸信基督。他說因我們順服真理﹐以至歸信基督。

在其它時候﹐聖經認為救贖等於順服﹐因為在生活許多方面﹐蒙救贖的人是順服主的 。我們因為愛祂﹐所以願意遵守祂的誡命準則。希伯來書5章9節這麼說道﹕

[耶穌]……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希伯來書59節)

在這段經文裡﹐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耶穌在天上持續祭司的工作。祂借著為我們不斷的代求﹐而持守住我們的救恩。祂乃是為那些在生活上順服祂的人如此行﹐也就是為那些相信上帝﹐有聖靈同住的人不斷代求。

  當我們思想救贖與順服彼此之間的關係時﹐我們要記住的一個重點是﹐救贖會讓人順服上帝﹐而順服上帝讓人可以認識上帝和祂的法則。

我們應該記得﹐墮落敗壞我們的認知﹐使得我們無法順服主。然而﹐救贖翻轉了墮落帶給人的咒詛﹐使得我們重新能夠順服上帝﹐也因此讓我們能夠認識上帝。

救贖更新重建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因此聖經時常以認識上帝來總結上帝的救贖﹐也就不足為奇了。這樣的認識包括[理性] 的知識﹐例如知道福音的事實﹔也包括經歷和關係的認知﹐例如我們談到認識某人的過程。我們也在聖經裡發現這類的記載﹐例如詩篇36章10節﹐但以理書11章32節﹐和約翰二書1節。約翰福音17章3節﹐耶穌這麼禱告﹕

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節)

因此在救贖的階段﹐我們本性的良善本質得以重整更新﹐我們的意志可以重新恢復 ﹐和我們對上帝認知能夠更新。因著我們內在本性蒙受救贖﹐我們得著行善的能力﹐能夠在思想、言語、行為上都有蒙上帝祝福的表現。

  • 總結

在這一課裡﹐我們先是從存在動機的角度探討良善和本質的關係。我們從歷史的脈絡裡去探討良善﹐始于上帝的創造﹐在那個階段﹐我們看到良善是根源于上帝的本性﹐而人類受造的時候﹐也帶著天然良善的本質。接著,我們看到墮落敗壞了人類天然良善的本質﹐使得人沒有能力有合宜的道德行為。最後,我們看到在救贖的階段﹐因著基督救恩臨到我們﹐上帝的靈重建更新我們內在的良善﹐使得我們再次能夠有道德倫理的行為。

在當今的世界﹐當我們學習按著聖經作合宜的倫理抉擇時﹐我們一定要牢牢地記住﹐純正的良善總是涉及到我們的品格性情必須與上帝的性情屬性相符合。一個可悲的壞消息是,由於人的墮落﹐罪就住在我們裡面﹐使得我們人類無法反映出上帝全然的美善。然而,福音的大好消息就在於當聖靈對我們實行救贖時﹐聖靈就來住在我們裡面﹐給我們一個全新的性情﹐使得我們能夠活出上帝所喜悅且祝福的生活樣式。我們若是能夠牢牢記住這幾個重點﹐在思考和回應一些倫理問題的時候﹐就更有能力作出討榮耀之主喜悅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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