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依據聖經作抉擇 - (01:41:42) - 第九集 存在動機的角度:立志為善
影片下載
目錄
- 介紹 3
- 動機的重要性 3
概念 4
複雜性 4
普通和特別 4
察覺和未知 4
必要性 5
內心 5
偽善 6
美德 7
- 信心的動機 8
得救的信心 8
得救最初的途徑 8
不斷地委身 9
悔改 11
盼望 14
- 愛心的動機 15
忠誠 16
忠心 16
目標 18
責任 19
行為 20
救贖恩典 20
普遍恩典 21
愛慕 22
感謝 23
敬畏 24
- 總結 26
- 介紹
作過父母的都曉得孩子有時會弄壞一些東西。也許是一個碟子,一件玩具,或是某個裝飾品。不管如何防範,孩子都難免會有失手,弄壞東西的時候。對於這樣的情況,身為父母,我們通常會有不同的反應。如果孩子是有意破壞,我們會很生氣;特別是他們不留心或不聽話的時候,我們可能會更加惱火。然而,如果孩子真是無心失手,我們多半不會太在意。
為什麼我們會有這些不同的反應﹖我們會有這些不同的反應乃是因為我們考慮到他們的動機,使得我們既有可能不去計較,也許可能會體諒他們的無心之錯,或者是表現得很惱怒;完全看我們怎麼衡量他們的動機。對成年人而言,我們作倫理抉擇也多少類似於此。倫理行為和我們的內在動機是分不開的。我們做每個倫理抉擇時,都必須考慮到決定背後的動機,願望,和意圖等這些因素。
這是我們“依據聖經作抉擇”系列的第九課,題目是:存在動機的角度:立志為善。在這一課裡,我們會從存在動機的角度,探討我們內心所存有的動機或意圖如何影響我們的道德抉擇。
你應該記得,我們依據聖經作抉擇時,所使用的模式是:倫理判斷涉及到個人將上帝的話語應用於某個情形裡。我們若是按著上帝話語的準則來作抉擇,那就是從規範準則的角度處理倫理議題。我們若是用情況處境的角度,就必須注意到所處的環境。當我們考慮到倫理問題裡所涉及的當事人,那就是從存在動機的角度來衡量。在這一課裡,我們要繼續從存在動機的角度來探討倫理抉擇。
在上一課,我們談到存在動機的角度時,曾探討什麼樣的人才會作出合宜美善的倫理抉擇。唯有具有良善本質的人,就是那些因上帝恩典透過信靠耶穌基督,得蒙救贖的人,才能作出合宜的倫理抉擇。在這一課裡,我們要著重於存在動機的另一個層面:我們的倫理動機。如同我們談過的,若是要討上帝的喜悅,良善的人必須為著正當的理由,行合宜的事。他們的動機必須是正確合宜的。
在這一課裡,我們要把立志為善分成三個部份來討論。首先,我們要談到動機的重要性,我們會思考如下的問題,好比:什麼是動機﹖動機和行為有何關聯﹖其次,我們要談到在符合聖經的倫理抉擇裡,信心的動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第三,我們要著重於聖經鼓勵我們所應該具有的愛心的動機。讓我們先來看倫理中,動機的重要性。
- 動機的重要性
談到動機的重要性,我們首先考慮的是動機這個概念,接著我們要談到擁有合宜動機的必要性。讓我們先來看動機這個概念。
概念
通常我們講到動機的時候,會想到兩個基本的層面。一方面,動機可以是促成我們採取某個行動,所要達成的目的— 也就是我們希望做成的事。另一方面,動機也可以是我們行動的起因。就前一個層面而言,動機等同於目標,也就是我們探討情況處境的角度時所談到的。因此,在這一課裡,我們會著重於動機是我們行動的起因。
就日常生活經歷來看,因果關係是眾人皆知的觀念。例如,若是有人用腳踢球,我們會說球動是因著這一踢,所以球的滾動是腳踢的結果。我們還可以引用許許多多這樣的例子。下雨使得地上潮濕;閉上眼睛,我們就看不到東西;整天賣命的工作使得我們非常疲憊等等。
而人們的動機和行為也類似這樣的因果關係。動機是原因,而行動就是由動機導致的結果。
就這個層面而言,動機乃是促成我們行動的內在傾向。內在傾向可以是我們的人格特質,意願,感覺,承諾,以及其它引發我們採取行動的內在意向。
我們粗略的瞭解什麼是動機以後,也必須對這個概念作三個簡單的注解。第一,動機通常是複雜、多方面的。
複雜性
在普通情況下,有許多的人格特質,意願,感覺,和承諾會一起運作,導致我們作某些倫理抉擇。好比說一個作父親的,每天去工作,賺錢養家。他愛他的妻子和兒女,他願意供應他們以及他自身衣食住行的需要。然而與此同時,他可能也有些相抵觸的意願,例如想留在家裡輕鬆一下,或是在家裡修整房屋,或出去度個假。所有這些內在的意圖,以不同程度的張力與和諧存留在他的心裡。但是至終,在多數的日子裡,這些意願凝聚成的合成影響,是讓他出門去工作。
通常的特別
其次,有些動機是通常的,有些則是特別的。還有許多的動機卻是介於這兩個極端之間。
例如身為基督徒,我們總是想和失喪的人分享福音的好處,這是一個很通常的動機。我們希望人人能夠相信耶穌,希望全世界都能進入上帝的國度。但有的時候,我們可能希望用特別的方式,向某個特定的人傳福音。其它時候,我們的動機則是介於這兩者之間,我們只是出去,希望能向一些未信的人傳揚福音的資訊。
察覺和未知
第三,除了動機的複雜,通常或是特別以外,我們對自己行為的動機可能察覺和未知。我們或者相當知道內心的一些動機,但是我們絕對無法全然察覺所有的動機。
好比說一個人吃飯,我們可以說他是餓了,所以要吃飯。饑餓是一個內在的感覺和情況。一個饑餓的人通常知道自己的肚子餓了。
但是心理學和一般的經驗也讓我們知道,有時人吃東西是因為他很不快樂,想要得到安慰。在這些情況下,人吃東西,通常不曉得他們內在動機是想要得著安慰,想要遏制那種不快樂的感覺。
談過了動機的基本概念和它們的複雜性以後,我們現在來看擁有合宜動機的必要性。為什麼在倫理抉擇裡,動機是這麼重要﹖
必要性
非常不幸的是,基督徒經常會落入這樣一個陷阱裡,認為有道德倫理的生活只是需要在外面行為上順服上帝的旨意。我們誤以為上帝不會追究我們裡面是否具有合宜的動機和意願。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誤解,有時是因為外在的行為比較容易查看和糾正;有時是因為我們的牧者和教師不斷的提醒引導我們去注意自身的行為,而忽略查看自己內在的意願與委身承諾。當然還有一些其它的原因。無論如何,聖經講的很清楚,若是要真正有道德操守,我們敬虔的行為必須是根植於我們有內在敬虔的動機。
我們行事必須要有合宜的動機,對於這一點,我們要以三個方式來探討。第一,我們要查看聖經所說的,美善的工作是源自我們的內心世界 。第二,我們要探討聖經對假冒為善的斥責。第三,我們要談到基督徒的美德,是良好倫理動機的根源。讓我們先來看美善的工作源自我們的內心這一點。
內心
聖經用許多不同的方式描述人的心思。就我們關乎倫理的探討,我們認為心思乃是我們內在深處的意念,也是動機的起源。或者就我們先前所提到的,心思乃是我們內在的意向。其實在聖經裡,這類詞語概念之間有許多的相似重迭之處,諸如“心思”,“意志”,“意念”,“靈”與“魂” 等等。
例如歷代志上28章9節所記載的,大衛就是把動機和心思相聯在一起:
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上帝,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歷代志上28章9節)
在這節經文裡,大衛教導他的兒子所羅門,講到順服上帝是源自我們心裡深處,這樣的意願是出於誠心和樂意。上帝不只在乎我們外面行為的順服,也要我們每個心思,每個意念都真誠的委身於祂。祂所看重的誠心順服,是來自我們最深的意念和渴望。
聖經裡也多處提到順服應該來自良善的動機,例如申命記6章5和6節;申命記30章2到17節;約書亞記22章第5節;列王記上8章61節;詩篇119篇34節;馬太福音12章34和35節;羅馬書6章17和18節;以弗所書6章5和6節;以上所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們可以從舊約和新約各選一段經文為例。
首先讓我們來看申命記6章5和6節: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我……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申命記6章5-6節))
我們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到,上帝希望祂的百姓能全心全意的愛祂。上帝要祂的誡命是寫在他們的心上,好讓他們可以從心裡願意順從。
新約也是如此要求。我們來看羅馬書6章17和18節所寫的:
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馬書6章17-18節)
譯為心裡或全心的這個希臘詞是ek kardias。若是直譯的話,可以說是發自心裡。保羅在此是教導,上帝所要的全心順服,乃是從心裡流露出來的順服。
我們已經探討了合宜動機的必要性,因為美善的工作必須從心裡發出。現在要來討論,在作出合宜的倫理抉擇時,我們需要有合宜的動機。我們要看聖經是怎麼說假冒為善。
偽善
聖經用不同的描述講到假冒為善,不過我們談的假冒為善特別是著重于道德的徒有其表。若是我們外表的行為仿佛符合上帝話語的要求,可是內心卻不是如此的話,我們就是假冒為善,這樣的行為是無法討上帝的喜悅。在馬太福音6章2到16節,耶穌是這樣教導我們:
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馬太福音6章2-16節)
施捨,禱告,和禁食都是美好合宜的行為。可是在以上所提的例子裡,耶穌卻譴責他們所作所為是假冒為善,因為他們內在的動機是驕傲而不是真正的愛上帝或者是愛鄰舍。聖經譴責這些虛假偽善的邪惡動機,以此教導我們良善的行為必須出自良善的動機。
我們要注意的是,假冒為善不僅限於那些虛偽的不信者,即使基督徒也會有內外不一致的情形。可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新約加拉太書裡記載的,那些信主的猶太人對待外邦信徒的態度。那些信主的猶太人已經不再遵守許多傳統的猶太習俗,他們知道因著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使得他們應該以新的方式,來應用舊約裡的一些法則規矩。儘管如此,他們還是要保持一些過時的傳統,好讓他們自己似乎比教會裡的外邦信徒更有尊榮和地位。
令人訝異的是,使徒彼得和宣教士巴拿巴也曾是一同裝假的人。我們從使徒行傳第10章和13章的記載,知道彼得是第一個把福音帶給外邦人的使徒,而巴拿巴是起初幾個到外邦地區宣教的人之一。可是他們居然也有這樣的行為。我們來看加拉太書2章11到13節,保羅怎麼敘述當時的情況: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加拉太書2章11-13節)
因著這種裝假的行為,保羅當面譴責彼得,指出彼得原先也和外邦信徒所行一樣,沒有奉行猶太規矩,因為彼得心裡明白,在基督裡,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是一樣的。但為了怕失去猶太人對他的尊敬,他寧可回避,不與外邦人一起,好像那些外邦信徒比不上猶太基督徒。彼得的裝假行為是出於自私的動機,要保持人對他的尊敬,而不是敬虔的尊榮上帝和祂的教會。
我們已經談過了善行必須出自我們的內心,而不是假冒為善,我們現在要來探討合宜動機之必要的第三個理由,那就是基督的跟隨者應該要有的美德。
美德
簡單來說,美德就是值得稱讚的美好品德,我們也可以說一個人具有諸多的美德,就是這人品德里值得讚揚的不同部份。美德與我們所探討的動機有重要的關聯,因為合宜的動機會表現出人美好的品德。聖經列舉了一些所謂的美德,但我們最熟悉的就是使徒保羅講到的聖靈的果子。
加拉太書5章22到23節,保羅這樣描述聖靈所結的果子: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章22-23節)
這個單子也許還不夠詳盡,不過以上所列,乃是總結了上帝希望祂的子民應該具有的美好品德,其中的每一個都應該是我們內在的性情,驅使我們願意有合宜的道德行為。從這個層面來看,人的美德等同與行事的動機。
舉例來說,基督徒的愛心,這個美德,會促使我們有愛的舉動。同樣的,靈裡喜樂的人也會受喜樂所驅使去行事。內在和平的人以平和的心行事,而具有忍耐的人行事也帶著耐心。如同馬太福音12章35節,耶穌所教導的:
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馬太福音12章35節)
在這一課餘下的部份,我們要著重于愛心和信心這兩個美德,因為聖經提到它們是善行的必備條件。為此我們要先簡單的說,除非我們具有愛心和信心的美德,並且以此為我們行事的動機,否則我們所作的就無法稱之為是良善的。我們來看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是怎麼描述愛。哥林多前書13章1到3節,保羅這麼寫著: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
這段經文明確指出我們的行為必須出自我們內在的愛心;也就是說,我們所行的,若不是出自愛心,上帝就不認為它們是善行。
同樣的,希伯來書11章6節也教導我們信心必須是我們行事的動機。我們來看這個教導: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章6節)
這句經文講到人的信心驅使我們以信靠的態度行事;唯有如此,上帝才會悅納我們的行為。
聖經如此強調基督徒的美德,因為要有好的德行生活,合宜的動機是非常重要的。聖經所教導的每一個美德都應該是我們行事的內在動機。因此每當聖經強調基督徒品德的重要性,它也是在強調這些合宜良善動機的重要性。
我們已經討論了人在作倫理抉擇時,內在具有合宜動機的重要性。現在要來深入的探討信心的動機。按信心行事,對我們而言為什麼這樣重要﹖而且信心如何策動我們行事呢﹖
- 信心的動機
所有熟悉聖經的人都知道,信心不論是在新約還是舊約都具有中心的地位;為此在傳統的基督教神學裡,信心的主題也是一個極為重要的關注點。在這一課裡,我們要特別深入探討的是,信心乃是道德倫理行為的核心動機。我們要察看信心是怎樣激發促使我們順服上帝的話語。
聖經在多處地方講到信心是行事的動機,我們實在無法一一列舉出來。因此我們僅是把討論的範圍限於幾個比較基本的層面上,探討在我們的抉擇過程中,信心的動機是怎麼永作的。首先我們要講到得救的信心如何運作;其次我們要討論人的悔改是信心的一個主要表現;第三,我們要講到盼望乃是以信心來看待未來。讓我們先來看得救的信心如何促使我們得到永恆的救贖。
得救的信心
為了本課的目的,我們要總結得救的信心,就是同意福音的真理,相信基督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當然得救的信心絕不只是這樣而已,但這個定義乃是幫助我們瞭解,信心如何成為我們行善的動機。
聖經以兩個主要方式談到得救的信心。一方面,它談到信心是起初得救的途徑。另一方面,它講到在基督徒的生命裡,得救的信心乃是一個持續的信靠。我們先來看得救的信心是我們起初得救的途徑。
得救最初的途徑
當我們談到得救的信心是起初得救的途徑時,我們乃是強調,信心是上帝用來拯救我們的管道。我們可以把信心比喻成油漆刷,工匠用刷子沾油漆,來粉刷房子。讓房子得到粉刷的,不是油漆刷,正如信心也不是我們獲得救贖的根源。油漆刷只是油漆匠使用的一個工具,用來把油漆塗到房子的牆壁上。同樣的,信心也只是上帝用來讓祂的救恩臨到我們這些罪人的生命裡的一個途徑。不是我們的信心為我們取得或掙得救恩。恰恰相反,而是基督的生與死為我們贏得了救贖,並且基督借著信心把救恩白白的賞賜給我們。
羅馬書5章1到2節,保羅這麼寫著: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 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羅馬書5章1-2節)
保羅在這裡所講的稱義,就是上帝赦免我們的罪孽,稱我們為義。這樣的恩典最初乃是借著得救的信心,臨到保羅和他的讀者們。
蒙上帝稱我們為義,是我們得救的最初階段,那是因著上帝的恩慈,使祂赦免我們的罪孽,讓我們承受基督的榮美。這也永遠的改變我們的身份。在我們被稱義以前,我們是罪人,是與上帝為敵的。但一旦上帝拯救了我們,我們就成為祂所愛的聖徒。而上帝用來拯救我們,稱我們為義的途徑,就是我們得救的信心。
在我們起初得救的時候,得救的信心激勵我們為罪悔改,並且相信基督是我們的救贖;這些美好的行為就是我們得救的最初表徵,唯有真正的得救信心才會激發出這樣的行為。
除了提到得救的信心是我們起初得救的途徑,聖經也講到得救的信心是我們對基督持續的信靠。
不斷地委身
在持續的信靠裡,得救的信心乃是繼續認同福音的真理,持續相信基督拯救我們脫離罪。它也是繼續持守我們起初得救時所具有的信心。這樣的認同和相信必然會影響我們所相信的每一件事,例如我們如何看待自己,我們的家人,我們的工作,我們的社會,以及生活中的每個其它事項。按這個層面而言,得救的信心乃是一個涵蓋一切的世界觀,它存留在我們心裡,影響我們一切的抉擇;這是一個激發我們行出良善的活潑信心。
我們必須注意的是,不要把信心想成只是理性的運作,信心不單只是承認耶穌是主,而且我們是因著祂的福音而得救。如同雅各書2章第9節提到的,鬼魔也承認關乎上帝的真理。可是這樣的承認並沒有拯救它們。
得救的信心應該還要涉及我們的心思,這內在的意願促使我們在言行舉止上都願意討上帝的喜悅。因此,得救的信心的確是關乎理性的運作,但我們的信若是真誠,這理性的承認應該是源自我們的心思,得救的信心會激發每個信徒的生命,使得我們願意也決心要行出良善。例如創世記15章第6節,如此講到亞伯拉罕的信心: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15章第6節)
這句經文描述當上帝初次與他立約的時候,亞伯拉罕所表現出來的信心;曆世歷代也以此來定義信徒的因信稱義。要瞭解這其間的關係,我們要先知道,希伯來文裡,動詞相信和名詞信心是有相同的字根;而且我們也要知道,被稱為義,就是被宣告為義。這節經文教導我們,亞伯拉罕乃是借著他的信心蒙救贖,或是被稱為義。
這也是為何使徒保羅要引用創世記15章第6節來證明因信稱義的道理。他在羅馬書第四章和加拉太書第三章都提到這點;每一次他都是以亞伯拉罕為例,極力申述,解釋亞伯拉罕乃是因信得蒙救贖,而這也成為在基督裡每個信徒的楷模。按著保羅的教導,更正教的神學家也時常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來證明單是信心,就足以讓人被上帝稱為義。這樣的教導是正確無誤的,不過我們還可以進一步的闡釋清楚。
事實上,遠在創世記15章所記上帝初次與他立約之前,亞伯拉罕就擁有得救的信心了。根據希伯來書11章第8節,和創世記12章第4節,亞伯拉罕已是按著信心離開哈蘭,要行到應許之地– 在創世記15章記載他被上帝稱為義之前,這些事早就發生了。
創世記15章所記載的立約儀式是在亞伯拉罕到達應許之地以後發生的,離他初次以信心行動,已是相距多年了。準確的來說,亞伯拉罕這時的信心是得救,稱義的信心。但那並不是新的信心,而是多年以來亞伯拉罕一直持守,並以此行事為人的同一個信心。因此當保羅以創世記15章的事例作為我們的典範時,他不單只是講到透過信心我們起初所蒙的拯救,他也是講到每個信徒應該如同亞伯拉罕那樣,繼續認真持守這個得救的信心。保羅在加拉太書2章20節這麼寫著:
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拉太書2章20節)
還有希伯來書10章38到39節,作者這麼引述舊約,將之應用于初代教會的情況:
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希伯來書10章38-39節)
那些因相信而得救的人—就是持有得救信心的人—是不會退後而沉淪的。他們乃是繼續持守在信心的道路上,
純正的得救信心應該是我們生命的特質;因此信心若沒有存留在我們裡面,那就不是純正的得救信心。還有,純正的得救信心會激發我們行善,因此我們若不想行善,我們的信心就是假的;而虛假的信心無法拯救我們。如同雅各在雅各書2章17到18節所寫的: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我便借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雅各書2章17-18節)
基督徒終其一生,都要借著美善的行為把得救的信心表現出來。
希伯來書第11章有時被稱為是“信心的群英榜” 。這一章總結許多舊約信徒所持守的純正信心,要我們以他們為典範。希伯來書11章強調這些人是因信而生,不只是最初得救的信心而已,而是終其一生的信心;並且他們內在所持守的信心,也促使他們行出許多美好的事情。
例如希伯來書11章第4節,我們看到亞伯的信心促使他獻出讓上帝喜悅的祭,亞伯認同上帝有權柄決定祂所悅納的祭,而亞伯也相信,如果他照著上帝的旨意去行,上帝必然會祝福他。就因著這樣的信心,亞伯願意向上帝獻上他看為極其寶貴的祭物。
希伯來書11章第7節提到挪亞的信心驅使他去建造方舟,並且向當時的人指出他們的罪行。挪亞認定上帝要借著方舟救他和他的家人,使他們不會遭受到洪水的毀滅,他也相信上帝會用這個方式拯救他。這樣的信心驅使挪亞願意承擔建造方舟這樣艱難巨大的工程,也向周遭的人傳上帝救贖的福音。挪亞必須長期忍受鄰居朋友對他的嘲笑,因為他堅信上帝所言乃為真實,而且如果那些人願意相信上帝,主同樣也會救贖他們。
我們從希伯來書11章17到19節的記載也看到亞伯拉罕的信心促使他遵從上帝的命令,獻他的兒子以撒為祭。亞伯拉罕同意上帝有權柄取以撒的命,他也相信上帝會因著他的行為,而祝福他和以撒。他的信心是如此堅定,以至他相信上帝能夠讓以撒從死裡復活。上帝按著祂的恩慈,至終悅納亞伯拉罕的信心,沒有讓以撒死亡。
希伯來書11章25節告訴我們,即使身為法老家的一份子,有權利享受美好的待遇,但摩西的信心卻驅使他願意認同那些為奴的以色列人。摩西願意放棄奢華的生活和權柄,因為他相信真正的祝福是來自於上帝;也因著相信上帝會拯救他們脫離奴役的捆綁,摩西甘願成為受奴役的以色列族中的一員。
除此以外,11章的33到38節也記載了舊約一些聖賢們的信心,驅使他們制服邦國,行了公義,逃脫致命的危機,在爭戰中得勝,忍受折磨,勇敢受刑,承受許多逼迫和酷刑。他們之所以能夠堅忍不拔,至終得勝,是因為他們堅信上帝是以恩慈良善對待他們,也相信祂是他們的救贖者。這樣的認同和相信堅固他們,使他們期盼並且看重上帝的喜悅,過於生命中其它的事物。
現今對我們而言也是如此。我們必須一生中持守我們的信心,相信上帝所宣告的,誠心信賴上帝的祝福和拯救。
如同我們在前幾課提到的,那些缺乏得救信心的人—就是世上那些不信的人—他們拒絕上帝的真道,不願意相信祂。因為他們是被罪所奴役,所以他們否認上帝的良善和主權。他們棄絕上帝給予的救恩,只是受驅使繼續犯罪。
但是當我們真正相信上帝所宣告的,徹底相信祂,我們馬上就知道一切的喜樂和應許都是從祂而來,也明白順服祂的旨意是蒙受各樣祝福的途徑。也因此我們的信心會驅使我們願意行善。
瞭解了什麼是得救的信心以後,我們現在要來探討基督徒生命裡,信心的動機運作的第二個方式是悔改。
悔改
聖經講到悔改,是我們誠心相信,而且棄絕並轉離我們的罪。那不只是相信並且承認我們是個罪人,也不只是對我們的罪覺得難過懊悔。當然悔改的確是包含這些意識,但除非我們真的轉離我們的罪,趨向良善,我們就還不是真正的悔改。
就聖經而言,悔改和信心是一體的兩面。信心是轉向基督,悔改是轉離罪惡,這兩個轉變其實是同一個動作,其間的差別只是從角度上而言,信心是我們正要擁抱和接受的,悔改是我們要拋棄和拒絕的。在這個過程裡,我們悔恨、醒悟——這些悔改的內心情感驅使我們做出悔改的行動,而這些悔改的心思感受就是信心的表現;因著信心,我們贊同悔改是接受福音必不可少的部份,也是因著信心,我們相信當我們悔改的時候,上帝會赦免我們。
我們可以用外邦人哥尼流的信主為例。他的事蹟是記載在使徒行傳第10章,提到彼得受差遣,去向哥尼流全家傳福音。當彼得還在講說的時候,聖靈就降臨在聽道的家人身上,證明他們是有得救的信心。稍後在使徒行傳11章裡,彼得把這件事情報告給耶路撒冷的教會,從教會的反應我們可知悔改和信心是同等重要。使徒行傳11章18節如此記載教會的反應:
教會歸榮耀與上帝,說:“這樣看來,上帝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使徒行傳11章18節)
因著誠心悔改的心志,使得哥尼流願意歸信基督。事實上,得救的信心與悔改是緊密連結的,以至對教會而言,所謂歸正就是回轉歸信都可總結為悔改。
同樣的,施洗約翰也把悔改的心和信心的運作等同並論。當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到他那裡要受洗的時候,約翰勸誡他們要行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良善行為。馬太福音3章第8節,施洗約翰這樣指示他們: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3章第8節)
約翰所施行的悔改的洗禮,對人應該是會有一生的影響。這洗禮的意義是要人離罪回轉,從此開始行善。對約翰而言,真正的悔改會驅使人行善。
使徒保羅也有同樣的教導。當他站在亞基帕王面前,解釋他為何會被監禁時,曾提到悔改和行善,以此來總結福音。使徒行傳26章20節,保羅這麼說:
我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使徒行傳26章20節)
再次我們看到悔改和歸向上帝是一體的兩面。我們的心若真的悔改,就會驅使我們轉離罪惡,行出上帝所悅納的行為。
聖經裡記載許多深刻的悔改事例。例如路加福音19章第8節記載稅吏撒該的悔改。當他相信基督以後,就不再訛詐人,願意將一半的財產分給窮人,而且對於那些他曾詐騙的人,以四倍償還他們所損失的。他轉離偷竊的罪,持著信心,願意為善。
使徒行傳第9章也提到使徒保羅的悔改,他懊悔自己對教會的逼迫,轉而成為一個傳福音,大有見證的人,冒著生命的危險,四處傳講福音,謙卑的尋求那些他曾逼迫的人對他的接納。他從自己逼迫教會的犯罪中回轉,一生信靠事奉基督。
在撒母耳記下12章,我們讀到大衛受了先知拿單的指責之後,他的悔改。大衛與拔示巴犯了姦淫罪,還設計謀害她的丈夫烏利亞,以此遮掩自己的過犯。但是當大衛承認自己的罪,並且為罪痛悔時,他也是轉向信靠上帝,願意從此按上帝的旨意而活,他的信心表現於稱頌上帝赦免他的罪,並教導其他的人也要悔改。他甚至將他的悔改記錄在聖經最偉大的懺悔詩篇裡,就是詩篇51篇。詩篇51篇12到14節,大衛這麼寫著: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上帝啊,你是拯救我的上帝;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詩篇51篇12到14節)
在大衛一生裡,悔改使得他歡欣,樂意順服上帝,將上帝的話語教導人,並且歌頌上帝的恩典。
大衛悔改的例子對於基督徒而言格外的重要,因為大衛在犯罪之前,是個對上帝堅信不移的人,也是信心的榜樣。未犯罪之前,大衛屢次在生活中顯出對上帝的信心,上帝也祝福大衛,提拔他,從卑微的牧童身份,成為一個大能的勇士,最後成為以色列國的君王。但似乎在大衛的信心屢次被試驗而最蒙上帝悅納的時候,他卻犯了嚴重的罪,成了一個姦淫犯和謀殺犯。現代的基督徒也同樣可能會犯這些可憎的罪。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中,第82個問答總結了這個聖經教導。82問答的問題是:
人有無可能全然遵守上帝的誡命﹖
回答是:
自從人類墮落以來,無人在今生能夠全然遵守上帝的誡命,反倒是在每天的思想言行中經常違背。
每天我們都會犯罪,也因此每天我們都有機會,也必須為罪悔改。
你可能知道,在西元1517年,神學家馬丁·路德因著在威登堡教堂門口張貼著名的九十五條論綱,而開始了改教運動。不過你是否知道他的論綱裡的第一條是什麼﹖那個條款很簡單,就是:
當我們的主耶穌說:你們要悔改。祂乃是呼召信徒們一生過著悔改醒悟的生活。
基督徒的人生是因信而活的人生,因此也必須是不斷悔改的人生。當我們靠著上帝的應許每天舉步向前的時候,我們不時會有所回顧。我們發現自己經常會得罪上帝也得罪人,而悔改就促使我們祈求上帝和他人的饒恕,並且更正我們日後的行為。坦白的說,要清楚列舉並且承認自己所犯的具體罪過是很難受的事,但是倘若我們相信上帝的赦免和救贖,也渴望讓祂喜悅的話;就會激勵和督促我們願意謙卑自己,回轉離開我們的罪,並且努力追求彰顯在上帝國度裡的完美公義。
我們已經討論過得救的信心和悔改,現在要來看信心運作的第三個層面,就是盼望。
盼望
聖經以不同的方式談到盼望。為了切合本課的目的,我們要著重於聖經論到盼望是確信我們在基督的救恩裡,將來要成就的一切。
聖經教導,我們的救贖在今生尚未完全。我們已經被上帝稱義,也領受了聖靈,可是我們還沒有變得完全,還是常與罪在爭戰,而且承受疾病死亡的痛苦。我們也還受到今世一切敗壞問題的攪擾傷害;直到我們死亡,進入天堂,才不會再受這些問題纏繞,但即使到那個時候,我們的救贖也還沒有完全。我們還在等候耶穌回到地上,將萬事萬物都更新改變。我們還在期待那榮耀復活的身體,和上帝應許的新天新地。
在舊約時代,上帝的百姓常被勸勉要期盼上帝將來的救贖。依著這樣的模式,新約通常講到信徒對救贖的未來狀況的確信,稱之為基督信仰的巨大盼望。例如羅馬書8章23到24節,保羅用這些話語描述我們對未來復活的盼望:
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羅馬書8章23-24節)
盼望乃是確信,耶穌既然將聖靈給予我們,祂也必然會再回來更新世界,賜給我們其中的產業。正如得救的信心一樣,我們這樣的期盼也是堅定而明確的。
希伯來書第6章提到這樣的盼望時,也引申到亞伯拉罕對上帝聖約應許的相信。經文提到我們未來的救贖,乃是基於上帝當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希伯來書6章17到19節,這麼寫著:
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上帝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 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希伯來書6章17-19節)
我們的指望不是短暫的願望和幻想,而是堅固又牢靠,因為上帝已經起誓,要完全成就我們的救恩。
這樣的盼望使得我們在幾個方面顯出良善的行為。根據貼撒羅尼迦前書5章6到10節,盼望的頭盔使得我們儆醒謹守。我們若將這幾節經文和講到上帝的軍裝的經文加以比較,就會清楚發現盼望的頭盔幫助我們節制自守,保守我們免受魔鬼的攻擊和試探。因此盼望讓我們有理由願意抵擋罪,以此激發我們行善。
而且當我們期盼那未來要承受的祝福時,我們明確知道,若我們順服主,抵擋罪,我們必然會領受極大的祝福。我們也知道這面前短暫的罪中之樂,根本無法
與上帝將來所要賜給我們的永恆福分相比。
歌羅西書1章5節也讓我們知道對未來救贖的盼望使得我們更有愛心,且信心更加堅定。當然愛心和信心本身不單只是良善的表現,也會激發我們樂意行善。因此,借著激發愛心和信心,盼望也成為許許多多善行的根源。
同樣的,貼撒羅尼迦前書1章3節教導我們盼望會增添我們的忍耐,幫助我們存心忍耐,持守信心,並且行出讓上帝悅納的事情。或許,把盼望看為信心的動力,總結的最詳盡的莫過於彼得前書1章13到15節。在那裡彼得這麼寫著:
要約束你們的心……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1章13-15節)
盼望使得我們在生活各方面都願意順服上帝,成為聖潔;並且也讓我們願意忍受苦難,如同耶穌祂自己也經受過的那樣。如同希伯來書12章2到3節,我們所讀到的: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希伯來書12章2-3節)
我們當中許多人都有過失去盼望的時候。有時我們可能覺得上帝好像離棄了我們,或者我們不確定自己所信的是真實的。無論如何,這種無望的感覺總是讓我們很無助,覺得不管作什麼都無法改變現狀。這樣的心情使我們失去生活的目標和意義,讓我們面對即使是最簡單的事,都覺得難以著手去作。
身為基督徒,我們若失去盼望,通常就不會去抵擋罪,也覺得忍受生活中的許多苦難掙扎沒什麼意義。我們甚至可能對人生悲觀絕望。但我們的指望若是明確堅定,就會激發我們願意承受生活中各樣巨大的挑戰,克服每一個攔阻,因為我們乃是定睛仰望上帝,祂應許會保守眷顧我們。
我們已經談過了動機的重要性,也探討了信心的動機。我們現在要來看本課的第三個主題:愛心的動機。
- 愛心的動機
愛心是基督信仰裡最經常提到,但卻也是最不被人所理解的概念之一。我們看到愛心是聖經教訓的主旨,也被勸導要全心全意愛上帝,要彼此相愛,甚至要愛我們的仇敵。可是與此同時,多數的人卻不太知道要怎麼作,才能履行聖經所講的關乎愛的誡命。
你是否記得耶穌怎麼總結舊約的教導﹖祂講到律法中最大的誡命是申命記6章5節所提的,我們要愛上帝,其次就是利未記19章18節,講到我們要愛我們的鄰舍。耶穌說這兩個誡命就總結了全本舊約的教訓。馬太福音22章37到40節,耶穌這麼說道: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章37-40節)
耶穌在此不是說與這兩個誡命相比,舊約裡其它的諸多律法就不太重要。祂的重點乃是,這兩個誡命之所以重要,乃是因為它們涵蓋其它的律法,其它的律法都是 依附在這兩個總綱的誡命裡。愛上帝與愛鄰舍的誡命顯出律法該如何解釋和應用的基本原則。
保羅在羅馬書13章9節和加拉太書5章14節也教導同樣的原則。事實上,愛心應該是所有善行的根源。如果我們所作的不是出於愛心,我們的行為也不能被算為是良善的。
我們已經知道愛上帝和愛人是很重要的。但究竟這是怎麼樣的愛﹖它如何激發我們行事為人﹖按著耶穌的教導,愛上帝和愛人就是我們的生活要按照律法和先知的教導,將之正確的解釋並且應用在我們的日常情況中。當然在此我們無法探索律法和先知全部的教導,好來理解什麼是愛,我們僅以三個基本要素來定義聖經關乎愛的教導。
我們要總結愛心是忠誠、行動、和愛慕。這三個要素涵蓋聖經對愛的絕大部份教導,也在許多地方互補重迭。我們從每個要素的角度來探討愛,就會學到愛心如何在許多方面激發我們行善。
就我們對愛的定義,在探討愛心的動機時,我們要先談的是忠誠,其次是行動,再來是愛慕。讓我們先來看憑愛心行事,乃是忠誠的心態驅使我們向上帝和向人都願意為善。
忠誠
我們對忠誠的討論要分成三個部份。第一是談到我們對上帝和對人的忠實;第二要談到我們人生的導向;第三是要發現並且明白我們職責的重要。這些是聖經講到的關乎忠誠和動機的幾個主要方式,也給我們一個穩固的基礎來瞭解到底什麼是忠誠。讓我們先來看忠實是忠誠的一個重要部份。
忠心
就許多方面而言,忠實是愛心的基石。如同我們在前面幾課談到的,舊約一貫的描述,就祂的百姓而言,上帝是他們的聖約君王,祂是至高君王或盟主,祂的人民是祂的臣僕或是附庸。而在一個王國裡,人民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對君王效忠。只是這和愛心有什麼關係呢﹖
因為在古時的近東地方,就是舊約時代的世界,通常是以愛來描述盟主與附庸臣屬之間的盟約關係。盟主的愛表現于信守著他與百姓訂定的盟約。他給予他們保護,為他們施行公義,滿足他們生活的需求。這是他向他的百姓顯出的愛心。反過來,那些臣屬的子民也需要對盟主效忠。他們要[遵從] 他的律令,借著進貢納稅和各樣服事來支持他,尊榮他為君王;這是他們向他顯示的愛。同樣的,百姓之間也要彼此相愛,看自己的鄰舍為同胞,互相尊重和關照。
就愛心的觀念來說,古時近東的盟約王國用許多比喻來描述盟主和他的屬下彼此之間的關係。盟主或盟約的君王通常被描述成是個父親,而他的臣屬則是他的兒女,如同以賽亞書64章第8節講到的。或者這樣的關係被描述成夫婦的關係,如同耶利米書31章32節提到。當他的子民從這些方面來思想與君王的關係時,就能夠瞭解他對他們的恩慈心態,也明白自己的職責。也因著整個王國好像一個大家庭,百姓因此會看待自己的同胞如同手足。用家庭關係來比喻政治關係,讓人們瞭解忠實誠信是很自然的,那是一個內在的心態,驅使人願意尊榮,敬重和順服他們的君王,並且以愛心和憐憫對待自己的鄰舍。
我們可以從申命記第六章的記載瞭解這個觀念,在那裡,摩西用愛這個概念來解釋以色列民對上帝當有的忠實與順服。要深入明白,最好是引用全章的經文,不過因著時間有限,我們只簡單提出幾個重要的敘述申命記第6章第1和第5節是這麼說的:
這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命記第6章第1,5節)
在這一章裡,愛上帝被總結成是要遵從上帝的[誡命、律例、和典章] 。在這個總結之後,摩西接著教導以色列百姓要以一些實際的方式顯示他們對上帝的愛。
例如申命記6章13到17節的敘述強調了忠實和順服。摩西這麼寫著: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侍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惟恐耶和華你上帝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你們……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申命記6章13-17節)
當然如果認為上帝對我們的愛,就像一個普通的父親對待他的兒女一樣的話,我們無法想像如果我們不順服他,他就會毀滅我們。但整體的事實是,上帝那如同為父的愛心,正如一個君王對待他的百姓。為父的這個比喻強調了上帝是怎麼保護我們,供應和照顧我們的需要,但這仍然只是一個比喻,在那背後更重要的是上帝是個君王,祂的確掌管著我們,有完全的權柄,我們在聖約裡有順服的義務;因此要向祂表達我們的愛,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在聖約裡對祂的忠實誠信。
新約也用許多方式強調這個概念,例如說耶穌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王;我們要借著對祂的順服和對祂教會的忠誠表現我們對祂的愛。我們不能背離祂,也不能在祂之上有其它的效忠物件。我們無法忽視對祂當盡的職責,也不能棄絕或虐待祂所愛的人。我們若是這麼作,就是羞辱憎恨祂,也會招致祂的審判。但我們若是忠誠的愛祂,祂也會在祂的國度裡給我們獎賞。啟示錄1章4到6節,使徒約翰以這樣的描述開始他所寫的這卷書:
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1章4-6節)
這也如同約翰福音14章15節,耶穌所說的: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章15節)
在上帝與我們聖約的關係裡,忠實是個美好的品德,驅使我們願意服事我們的主我們的王,也願意尊重和看顧那些同樣在祂掌管之下與我們一起生活的人。而且相對的,這個聖約也禁止我們在生活中,與其它的偶像或神明有不當的結盟。
瞭解忠實這個概念以後,我們接著要來探討對上帝的愛,使得我們要在人生中有新的導向。
目標
我們對上帝的忠誠涉及人生中的每個層面,因為沒有一個層面是在祂的國度以外,或超脫祂的主權掌管。因著這個緣故,我們的生活必須全面以祂為依歸。上帝和祂的國度必須是我們看為最重要的,是我們追求的焦點,是我們世界觀的中心。我們內在必須有這樣的意願,生活裡的所思所想,作所為都是為著上帝和祂的子民的福祉。
如同我們在申命記第6章5節讀到的,最大的誡命總結了人的盡心,盡性和盡力;聖經用這些詞語並不是意味著人對上帝的愛是出於不同地方,仿佛是把人切割成三、四個不同的部份。經文的本意乃是指著全人的意思。按照希伯來的詞彙,心不只是講到我們的感情,而是全人的中心,包括我們的理性和良知以及性情的其它層面。同樣的,盡性就是全部自我的靈魂,包括我們可覺察的思想和潛意識的欲念。而申命記提到的“盡力” ,與其說是我們身體的力量或行動,不如說是對上帝愛心的強度,是我們願意以全部能力決意愛上帝。因此借著這次詞語,聖經勸勉我們要全心全意全人的委身於上帝。
當耶穌把這個愛上帝的誡命與愛鄰舍的誡命相提並論時,祂乃是教導我們也要以同樣的愛來愛人,特別是那些一同在上帝國度的子民。這些對上帝對人的委身,應該是我們生活的主要導向,也是我們內在最基本的意願和承諾。
當然具有這樣人生導向的最佳楷模就是耶穌。耶穌全心全意為上帝,也為著祂所要拯救的人而活。這樣的導向驅使耶穌願意在每件事情上全然順服上帝,也心甘情願為祂所愛的人而犧牲自己。我們對上帝對人的忠誠也應當使我們人生有這樣的導向,並且驅使我們作出等同於耶穌那樣的犧牲。約翰一書3章16節,約翰這麼寫著:
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3章16節)
當我們以上帝為生命的中心時,這樣的導向會影響我們生活的每一個抉擇,從最散漫的思緒,到我們待人接物,到選擇配偶等,我們生活若是不以上帝為依歸,自然會選擇以其它的人事為主導,例如金錢,權利,世俗的影響,娛樂,或是有吸引力的人。這些主導會影響我們的行為,使我們的所思所行,越來越偏離上帝在聖經所教導我們的。但是我們若在生活中以上帝和祂的百姓為依歸,我們就會追求看重祂國度的計畫,這也會驅使我們活出討上帝喜悅的生活。
談過了忠實和導向之後,我們現在要來思考,對上帝和對我們鄰舍的愛,會驅使我們去發覺活在上帝面前,我們人生每個層面的職責。
責任
愛使得我們有願意順服上帝的態度,並且甘心樂意地服事祂。因此也會促使我們願意遵守上帝的全部誡命。但是,到底我們應該怎麼作才對﹖是找出聖經裡所有上帝制定的各種律令典章、所有的誡命法則,然後只是照著字面所言的去行﹖或許應該不僅要順服聖經裡提到的那些特別事例,還要在這些例證之外來服事主﹖歸根到底,答案是我們對上帝憑著愛心的忠誠順服,應該會促使我們用心找出我們對上帝當盡的職責。
要解釋這麼說是什麼意思,我們必須來看十誡。它們是列在出埃及記20章3到17節。那些誡命是: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
-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 當孝敬父母,
- 不可殺人。
- 不可姦淫。
- 不可偷盜。
-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以上十個誡命裡有八個是特別禁止我們作某些事,但沒有徹底明示我們應該積極去行的事。因此如果我們認為所當盡的職責就是聖經所明示的那些,那麼就只有兩個是我們要積極遵行的,就是守聖日,和孝敬父母。同樣的,我們也會認為誡命說不可殺人就是不去殺人,不涉及不當的發怒。但這麼一來我們就錯了,聖經其實是要我們把這些誡命應用在我們生活的每個層面上。
舉例來說,馬太福音5章21到22節,耶穌就給予我們這樣的教導: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馬太福音5章21-22節)
耶穌在此講到有吩咐人的話,也就是當時一些解釋聖經的猶太文士對百姓的教導。
如果我們不在上帝面前查看自己的職責,很容易就會覺得上帝的話語只是關乎我們生活中極小的一部份,那麼我們對祂的忠誠也會極其有限,甚至還會誤認為因著我們現今的環境與聖經的時代如此不同,上帝的法則無法應用在我們生活上,這會使我們疏忽自己當盡的責任,也使得我們不會注意並且抵擋罪。
但是我們如果在上帝面前認真審查自己當盡的責任,明白在生活中每個層面都要向祂負責,我們就比較會作出蒙祂悅納的抉擇。我們對上帝的敬愛,會使得我們無法滿足於只是知道一小部份祂的法則和我們鄰舍的需要;反而會激發我們去發掘自己對這位偉大君王和祂的子民當盡的職責,好讓我們能以最合宜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責任。
討論過了忠誠,我們現在要來看行動這個主題,就是我們對上帝和對人應當有怎樣的行為。
行為
我們對於行動的討論要分成兩個部份,我們特別要談到上帝作為的方式是我們行為的榜樣。一方面,我們要看上帝救贖恩典的作為,另一方面,我們要看祂普遍恩典的作為。讓我們先來看上帝救贖恩典的方式,是我們行為的模範。
救贖恩典
我們在系列的課程裡一直提到,上帝的性情是我們至高的倫理準則。因為上帝永遠是按照祂的性情行事,因此祂的所作所為就全然表現出祂的性情。
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常勸勉我們品格和行為要以上帝的性情屬性和作為為典範,特別是祂對所愛的人施行的救贖大工。例如申命記第5章13到15節,上帝要以色列人遵守安息日,主人、奴僕、客旅、甚至牲畜都要休息,為的是紀念上帝把以色列全民從埃及為奴之地帶出來,讓他們從勞役中解脫,得以休息。
同樣的,在馬太福音18章23到35節,耶穌教導我們要像上帝那樣的饒恕。我們要饒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如同上帝赦免我們一樣。而且就像上帝的饒恕是全然的,我們也要出於對人的憐憫,衷心的饒恕他們。
更廣泛的說,聖經教導我們彼此相愛,要像上帝愛我們那樣。當然在此,基督是最偉大的模範,祂為我們的罪而死。約翰一書4章9到11節,使徒約翰有這樣的教導:
上帝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親愛的弟兄啊,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翰一書4章9-11節)
身為罪人,我們曾經得罪上帝,仇視祂,與祂為敵,本應當接受懲罰,而不是得憐憫。即使如此,上帝還是願意犧牲祂最愛的獨生子,為的是救贖我們。我們也應該仿效上帝的榜樣,願意為他人的緣故而受苦。
當然我們絕對無法為他人的緣故成為挽回祭,聖經也沒要我們這麼作;但是聖經教導我們要以像上帝挽回我們那樣的愛心去對待他人。我們會很樂意為自己的孩子作犧牲,因為我們珍惜他們的生命勝於自己的。上帝也要我們仿效祂的恩慈那樣,看重祂的兒女們。約翰一書3章16到18節,約翰這麼寫著: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章16-18節)
如果我們不效法上帝救贖的恩典那樣對待人,我們所謂的‘愛心’ 不過就是口頭上說說而已。例如我們會認為窮人理當貧窮,或者照顧他們是別人的職責。我們會很容易把自身的利益置於別人的之上,寧可享受舒適的生活,遠勝於辛苦的去幫助別人。
但是上帝恩慈的榜樣使得我們必須獻出金錢物質,甚至我們的生命,去照顧保護基督裡的弟兄姐妹。它教導我們要全心的愛他們,驅使我們去犧牲,受苦,甚至捨命。
瞭解了上帝救贖的恩典以後,我們現在要來討論上帝普遍恩典的作為,也是我們要效法的模式。
普遍恩典
普遍恩典乃是神學的一個詞語,指的是上帝對那些從未得救的人顯出的恩慈。對於我們這些至終要得救的人,上帝的恩典總是導向我們的救贖;但是上帝也施行非救贖性的恩慈,或是普遍恩典,給那些從未得救的人。
在登山寶訓裡,耶穌講到上帝普遍的恩典是祂對全人類表現的愛。確切的說,上帝對人類的愛,沒有像祂對信徒的愛那麼深入。但是那仍然是真心誠摯的愛,也是我們應該效法的模範。馬太福音5章44到48節,耶穌這麼教導上帝普遍的恩典:
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章44-48節)
如同耶穌所教導的,上帝的完全包括祂對歹人的愛,即使那些人從未信基督的人。上帝以降雨或陽光給所有的人來表現祂的愛,祂是以恩典對待所有的人,不斷的以自然的出產和規律性供應人們的需求,讓他們在生活中興旺。這不是說上帝總是這麼恩慈,不是這樣的,有時祂也會對惡人施行審判,但通常即使是祂的仇敵,祂也是忍耐而且恩慈的對待他們。
因著我們愛上帝,我們也應該愛祂所愛的人。按著上帝的榜樣,我們的愛也要激發我們以良善對待所有的人,即使是那些恨我們,逼迫我們的人。例如出埃及記23章4到5節,上帝的律令是要我們看顧保護敵人的財物,經文是這麼寫的: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出埃及記23章4-5節)
這些教導的上下文主旨是講到公平正直,經文的重點是我們應該以公義待所有的人,包括是那些恨我們的人。
但是耶穌不只是要我們以公正合宜的態度對待我們的仇敵,祂還教導我們要愛他們。我們以公義的心態對待仇敵,因為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得著公正的保護和福祉,也因為我們愛上帝,祂乃是公義的準則。
我們不容易有這樣的愛心來對待仇敵。我們通常只想漠視他們的需要,甚至很想報復,而且當他們受到不當的對待時,我們會滿心竊喜。可是這不是上帝的性情,也不是祂行為的模式。我們若是這麼做,只是出於自私的動機,想要讓自己稱心滿意,可是這樣的行為乃是依循罪惡世界和魔鬼的模式,不是恩慈憐憫的上帝會有的行為樣式。
你可以想想看,當你和所愛的人吵架,對方可能是你的父母,子女,配偶,或好友。有時這樣的爭執會讓你很生氣,很惱怒;但多半的時候,我們的怒氣不會蓋過我們對這些人的愛。即使對他們生氣,我們還是持守與他們的關係,愛他們,不願看到他們受到不公平不合理的對待。
在許多情況下,這也是上帝希望我們對仇敵持有的心態,我們應該關心他們的福祉,而這樣真心的關懷應該表現在我們的行為上,促使我們以恩慈的心對待他們,為他們禱告,保護他們,以及在他們有需要的時候供應他們。
當我們效法上帝普遍的恩典行事為人的時候,有一點我們要注意。我們顯示這樣的愛心,並不會就因此蓋過我們對公正的期待。上帝有時是會撤回祂的恩慈,對惡人施行審判。但上帝的審判總是良善而公義的,更重要的是,聖經教導我們愛的重要層面之一就是公正如同詩篇33章第5節所說的:
他喜愛仁義公平;遍地滿了耶和華的慈愛。(詩篇33章第5節)
以公義之心抵擋那些惡待我們的人,並非與愛他們不能相容。在理想的層面上,當我們真的效法上帝普遍的恩慈,我們的企求公平,對上帝的愛,對鄰舍的愛,以及我們對仇敵的愛都有顯著的相似。因為上帝是公平正直的,祂常用審判來糾正罪人,驅使他們能夠悔改和得救。例如撒迦利亞14章16節所所的,上帝對列國的審判是要促使他們悔改:
所有來攻擊耶路撒冷列國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撒迦利亞14章16節)
即使我們盼望上帝的公義彰顯,我們至終的動機仍是愛,希望上帝的公義能夠帶來悔改,促使人得生命。
上帝的愛包含許多的方面,如果我們將之過分的簡化,就會誤以為在我們盼望對惡人施行公義時,我們就無法同時真正地愛我們的鄰舍;或是當我們恨惡世界上發生的邪惡不法之事時,我們就無法愛人如己。但是聖經教導我們,上帝的愛既包括追求正義公平,也包含憎恨邪惡罪行。因此,身為基督徒,在我們要做出愛的抉擇時,也要注意將我們對追求公平和憎恨邪惡的部分,包含在我們對全人類的愛裡面。這些感受若脫離了愛,就變成是罪了。然而它們若是從愛心發出來,就是公正合宜的,而且也會驅使我們在言行思想上有讓上帝悅納的樣式。
談過了忠誠和行動,我們現在來看愛慕,這是愛最明顯的情緒表達。
愛慕
基督徒的教師有時講到聖經裡的愛,總以為那只是行動和思想而已。例如有人認為聖經勸導人,不管自己的情緒如何,都應當以積極的行動表現愛心。他們談到對上帝的愛包括外在行為要順服上帝的誡命,例如參加教會聚會,讀經禱告,安靜默想等;而對鄰舍的愛包括約束自己的怒氣,彬彬有禮,不自誇不張狂等等。但是聖經對於這點,卻給我們一個非常不同的看見。我們來讀哥林多前書13章1到3節: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
保羅在這裡的描述指出,這些行為如果是出自衷心的愛,就是美好合宜的,否則就算不得什麼。沒有愛,說方言也只是鳴的鑼;有先知恩賜,能說預言,明白知識,滿有信心,也算不得什麼。捐出所有,甚至捨身,也與人無益。愛是我們行動裡一個重要的情感層面。缺乏愛慕,我們所作的沒有一件事能被視為是好的。
馬太福音15章7到9節,耶穌也給予這樣尖銳的評論: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15章7-9節)
耶穌的論點很清楚簡明:不帶愛心的敬畏尊崇上帝就是假冒為善。不管我們是待人還是對上帝,一切的行動都應該出自真誠衷心的愛。
激發我們行善的愛心,其中含有許多不同的情緒,是我們可以討論的,但因著時間有限,我們只提到兩個。第一,我們要談到對上帝的感恩;第二,我們要思考對上帝的敬畏。讓我們先來看感恩之心如何激發我們要討上帝的喜悅,並且使我們關懷鄰舍。
感謝
在聖經裡,感恩應該是我們對於上帝恩典和慈愛的一個自然而正常的回應,也會激發我們順服上帝。例如十誡頒定之前是先敘述上帝的慈愛,這樣的恩慈使得我們心生感恩之情,也因此願意遵守給予我們的誡命。出埃及記20章第2節,如此談到十誡: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埃及記20章第2節)
當上帝給予以色列人十誡的時候,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被領出來,是上帝對他們施行的最大救贖,在舊約裡這個事件等同於新約耶穌的捨命。聖經的作者不斷提到這個偉大的事件,為的是激發他們的讀者有感恩之心。
出埃及記20章開始是敘述上帝的救贖,接著就是十誡。曆世歷代的許多神學家注意到這幾個誡命可以分成兩個部份:首先是一些關乎愛上帝的誡命,以及關乎愛人的誡命。
因此在十誡裡,我們發現對上帝的感恩應該會激發我們對上帝,我們的君王湧出敬仰愛戴,忠誠順服的心志行為,也會對上帝所愛的受造物和兒女們有關愛的舉動。
新約也教導我們同樣的原則。就我們所讀的,新約經常提到我們的感恩是基於基督的捨命救贖;但它們的意思是一樣的,上帝的恩慈值得我們的愛戴和順服。如同約翰在約翰一書4章19節所說的: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章19節)
還有保羅在歌羅西書3章17節所寫的:
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借著他感謝父神。(歌羅西書3章17節)
上帝賜給我們祂的愛子,我們對祂的感謝應當激發我們愛主,奉主的名,並且為祂的榮耀,借著美好的善行表達這樣的愛。
我們不難瞭解感恩會激發我們採取某些行動。我們生命裡多半都有一些值得感恩的人,我們感謝父母的照顧,或者感謝某個師長的教導,也可能對那些把我們從危險患難中救出來的人心懷感激。在這些事例裡,我們會感謝那些幫助我們的人,甚至可能的話會報答他們的恩情。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很容易在生活中看到一些不知感恩的人,對於別人為他們作的一些善事,他們沒有感謝之意。我們若無感恩之心,就不會特別想要討那些幫助我們之人的喜悅。我們反而認為接受他們的幫助,是我們應得的待遇;而且他們的表現若不合我們的期待,我們還會生氣惱怒。不知感恩的心態非但不會讓我們愛他們,反而讓我們蔑視他們。
顯而易見的,身為基督徒,我們對上帝的感謝應該激發我們樂意順服上帝,幫助那些祂所愛的人。上帝將基督賜給我們,這樣大的恩典我們絕對無法全然回報。因此我們的善行不是一種償還,只是我們對上帝由衷的感謝而引發的愛之回應。那些真心感謝上帝所作所為的人,絕對無法屈身去拜假神,或妄稱上帝的名,或作任何不討上帝喜悅的事。我們承受的是無可比擬的至大禮物,我們怎能不全心全意的將自己獻給聖約的主﹖
談過了感恩如何激發我們行善,我們現在要來看敬畏上帝,也是愛祂的一個心態,並且會激發我們行善。
敬畏
在現今的教會裡,基督徒不常談到對上帝的敬畏,可能是這個觀念被人誤解了。現今的基督徒想到敬畏懼怕時,聯想到的是驚恐害怕。我們害怕那些會傷害我們的事,害怕那些邪惡、對我們不利的事。當然聖經也常用“懼怕”來描述這類的事。但是信徒對上帝的敬畏卻不是這樣的。約翰一書4章17到18節,約翰這麼寫著:
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翰一書4章17-18節)
愛在基督徒裡得以完全,這完全的愛就驅走我們的恐懼,因為上帝不會傷害我們,因此當經文講到要對上帝有正當的敬畏之心的時候,它指的並不是這樣的恐懼。我們該有的敬畏,乃是摩西在申命記10章12和13節所描述的。他是這麼寫著: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侍奉他,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申命記10章12-13節)
摩西在這裡所列舉的一些職責雖有些微的差別,但基本上是同一件事。敬畏,遵行祂的道,愛上帝,事奉祂,遵守祂的誡命,都需要他們全心全意的忠於上帝,樂意順服祂的誡命律令。
簡而言之,我們可以說,敬畏上帝就是對上帝的敬畏,崇敬,尊榮,引發出對祂的仰慕、愛戴,和崇拜。每個真心相信基督的人或多或少應該都會有這樣的心態。例如在以賽亞書33章5和6節,我們讀到這樣的勸勉:
耶和華使……你一生一世必得安穩,有豐盛的救恩,並智慧和知識;你以敬畏耶和華為至寶。(以賽亞書33章5-6節)
注意在這裡,對上帝的由衷敬畏,絕不是恐懼害怕的情緒,而是真心相信上帝是我們的安穩與救恩。
在以賽亞書11章2到3節,我們發現這樣的敬畏也是彌賽亞的性情。請聽先知的描述: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以賽亞書11章2-3節)
敬畏上帝不是畏縮, 好像被上帝恐嚇而不得不有的回應。相反的乃是一種喜樂的態度。還有當我們讀使徒行傳9章31節,看到初代教會也有這樣的心態。經文這樣敘述:
那時……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使徒行傳9章31節)
再次我們看到敬畏的心態不是驚恐或慌張,而是與平安、得力、蒙安慰關聯在一起。
對上帝的崇拜敬畏,是活在上帝的同在裡的一個心態,是知道上帝是誰,和祂的作為,以及祂對我們的要求。這樣的敬畏是一種愛的表達,同時也會激發我們行善。我們因著上帝的偉大與良善而給予由衷肯定與感謝的回應,我們敬愛仰慕祂的性情,也因此激發我們借著行善來尊榮我們所愛的上帝。
我們若缺乏這樣的觀點,會對基督徒倫理不在乎而且無動於衷。我們很容易就認為上帝離我們很遙遠,我們也無需太過關注祂給予我們生活的一些準則。我們不會去追求上帝的國度,只專注眼前的世界享樂,如此一來,我們也不覺得需要在生活言行上,遵行上帝的旨意。
但是我們若對上帝有合宜的敬畏,就會激發我們在許多方面討祂的喜悅。聖經多處提到這樣的心態帶來的結果,我們發現它們多半集中於舊約裡的智慧書裡。例如箴言教導我們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1章7節) ,是智慧的開端(9章10節) ,是生命的泉源(14章27節) ,它會增添我們的年歲(10章27節) ,會幫助我們遠離惡事(16章6節) ,還有會帶來財富、尊榮和生命(22章4節) 。敬畏上帝會帶來這許多美好的結果。傳道書12章13節如此總結智慧和倫理,經文這麼寫著:
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12章13節)
敬畏上帝促使我們在心思言行舉止各方面都想要討主的喜悅,也使得我們樂意遵守祂的誡命法則,並且以良善對待上帝所愛的受造物。
因此,我們看到愛為動機會激發我們在許多方面行出美好的事。秉著愛我們對上帝忠誠,使得我們願意履行對上帝對鄰舍當盡的本份;在愛中的行動使我們願意作榮耀上帝,並且有益鄰舍的事情。愛慕之心使得我們樂意事奉上帝,討上帝的喜悅,並且照顧我們的鄰舍。
- 總結
在立志為善的這一課裡,我們是從存在動機的角度探討動機的理念。我們起先是討論動機的重要性,查考在我們作合於聖經的倫理抉擇上,動機所扮演的角色。接著我們著重於良善抉擇裡兩個非常重要的動機,就是信心的動機,在我們起初得救和持續的基督徒人生裡,它的重要性;還有愛心的動機,這包括對上帝的忠誠,行動和愛慕。
基督徒在每天的生活中面臨許許多多的倫理抉擇。在許多情況下,我們很難瞭解自身當盡的本份是什麼,並且找出相關的事實,從而就更談不上對我們自身該做的省察。但是,我們若是要作出合於聖經的抉擇,就必須努力探索我們內在的意願和動機,我們必須要確定我們所作每件事情的動機真是出自對上帝的信心,以及對上帝和對他人的愛心。我們若是在心裡能清楚持守這樣的意願,就能更好的幫助我們在生活中作出尊崇和榮耀上帝的美好抉擇。
全系列下載
更多資訊請上:
IIIM(第三千禧年)神學教育資源中心
4. 明白聖經(史普羅)
《明白聖經》使我們知道勤奮地研讀上帝的話語是每一位信徒的特權和義務。這提醒我們說我們有特權,同時也有責任要正確地解讀聖經。史普羅博士告訴我們,聖經的解讀就像其他科學一樣,是有規則存在的。他提到一些指導原則來幫助我們正確地明白、解讀並且應用聖經,並使用聖經中那些經過時間驗證的原則來說明該如何發掘出聖經內容的真正含義。本系列內容對於剛開始讀聖經的人、或是經驗豐富的人而言都是很好的研究工具。
以下是本台的VOD點播中文內嵌字幕版本,全球都可收看(含中國地區喔);適合用LINE、WhatsApp、WECHAT分享!使用手機時也支援Google Chromecast與Apple AirPlay電視投放功能喔!
4. 明白聖經(史普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