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M第三千禧年-依據聖經作抉擇 - (01:30:22) - 第七集 情況處境的角度:瞭解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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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介紹               3
  1. 上帝                                                          4

權柄                                                           4

      絕對的                                                 4

      獨一的                                                 5

      全面的                                                 5     

掌管                                                           5

      主權                                                             5

      倫理                                                             7

同在                                                           7

      聖約的君王                                                 7

      道成肉身的主                                             8

      服侍的聖靈                                                 9

  1. 創造                                                         10

靈界        10

      居住者      11

      屬靈爭戰      12

自然界        13

      創造      13

      墮落      13

      救贖      14

  1. 人類                                                           15

社會                                                                                        15

      整體性      15

      共同性      17

      社群性      18

個體                                                           19

      特點      19

      經歷      19

      身體                                                             20

      角色                                                             21

  • 總結                                                           21


  1. 介紹

我們熟悉的英文小說裡最著名的偵探之一,就是福爾摩斯。這個小說家虛擬的私家偵探﹐聰明絕頂﹐目光敏銳,他時常幫助警方破解一些非常困難的案件。福爾摩斯破案的精明處往往突出地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他的觀察非常深入敏銳﹐因此可以找出與某個案件相關的所有事實細節﹔另一方面﹐他的邏輯思考非常清晰﹐因此可以看出這些事實與他所要偵破的犯罪案件有怎樣的相互關聯。就某些方面來說﹐基督徒按著聖經原則作選擇的時候﹐也需要像福爾摩斯一樣﹐我們必須要發現考慮許多的事實細節﹐而且還要找出這些事實情況與我們所面對的倫理問題與抉擇有什麼樣的關聯。

這是我們“依據聖經作抉擇”系列的第七課﹐題目是﹕情況處境的角度——瞭解事實真相。這一課的目標是當我們在現今世界裡遇到一些狀況時,找出我們需要面臨的倫理處境的重要成分﹐並且瞭解每一個成分對我們所要作的倫理抉擇有什麼樣的影響。

在這一系列的課程裡﹐我們已經講過﹐倫理判斷就是一個人把上帝的話語應用在某個情況裡。這個觀點提醒我們﹐每個倫理議題必須考慮到的三個重要層面﹐那就是要注意上帝的話語﹐也就是所謂的規範準則的角度﹔還有作抉擇的當事人﹐我們稱之為存在動機的角度﹔以及作抉擇的環境﹐就是情況處境的角度。在前面幾課﹐我們已經從情況處境的角度作了不同的探討﹐在這一課裡﹐我們還要繼續從這個角度去探討基督徒的倫理抉擇。

你應該記得在前面幾課裡﹐我們認識到在倫理處境裡﹐含有一些基本的要素﹐我們稱之為事實狀況﹐這些事實狀況包含了每一個存在的事情。除此以外﹐我們注意到在倫理抉擇時﹐有兩個情況格外重要﹐首先我們談到的是目標﹐也就是我們的思想、言語、和行動想要或者可能導致的結果。第二﹐我們談到途徑﹐就是為了達到目標﹐我們所採取的方式或方法。

在這一課裡﹐我們要比較深入的探討,倫理環境所牽涉的事實情況的類別。特別是在作倫理抉擇時﹐很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考量關乎上帝、我們周遭的環境﹐和相關的人們,這樣的一些事實狀況。

        我們要把這一課分成三個部份。首先,我們要認識關乎上帝的一些事實﹐我們的生死存活都是本於祂。其次,我們要談到創造的一些事實狀況﹐探討自然界的不同範疇。最後,我們要思考﹐在我們的倫理處境裡﹐人類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要素。讓我們先來看在倫理處境裡最首要的這個事實﹐就是上帝的存在。

  1. 上帝

我們談到在所處的環境中﹐上帝的存在是最重要的事實﹐因為萬事萬物都是本於祂﹐他們的存在意義也是因著祂。上帝創造一切﹐也維繫一切﹐所以其他的萬事萬物才能得以存有。同時,上帝在他的創造中以其權柄賦予他們生存的意義,從而他們的存在就有了意義。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基於上帝存在的這個事實和祂的屬性﹐來解釋其它的每個事實狀況。因此在談到情況處境對倫理抉擇的重要性﹐我們首先想到的就是上帝。

在基督徒的倫理抉擇過程中﹐當我們說到上帝是至終的事實﹐所強調的乃是上帝屬性裡﹐三個我們所熟悉的方面﹕那就是祂的權柄﹐這包括祂有權支配、裁決所有的受造物﹔還有祂的掌管﹐也就是祂有能力掌管所有的受造物﹔以及祂的同在﹐祂存在並顯現於被造的萬有。我們先來看上帝的權柄﹐就是上帝有權支配、管理所有的受造物。

聖經從頭到尾講的很清楚﹐上帝的權柄超乎所有的受造物之上的﹐祂有權利統管萬有。上帝具有這樣的特權﹐因為祂乃是萬物的創造者﹐也維繫著萬有的生存。所有的事與物都是本於上帝﹐源於上帝﹐也倚賴上帝而存在。在基督教的倫理抉擇裡﹐我們要常注意到﹐身為創造主﹐上帝的權柄至少有三個特質﹕第一﹐祂的權柄是全然絕對﹔其次﹐是獨一無二﹐再者﹐上帝的權柄貫穿所有。讓我們仔細的探討上帝權柄的這些特質﹐先來看身為創造主﹐上帝的權柄是全然絕對的。

絕對的

上帝的權柄全然絕對﹐因為上帝是全然超乎、淩駕在所有受造之物之上的 。聖經描述上帝全然絕對的權柄時﹐常將之比喻為窯匠如何捏塑陶土。以賽亞書29章16節﹐以賽亞書45章9節﹐耶利米書18章1到10節﹐還有羅馬書9章18到24節都使用這樣的比喻來敘述上帝的權柄。我們來看在羅馬書9章20到21節﹐保羅如何描述上帝的權柄﹕

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羅馬書92021節)

保羅用這樣問答的敘述方式﹐教導我們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祂有自由也有權利創作祂想創作的東西。

上帝對人有全然絕對的權柄﹐這個真理也適用於其它的受造物。上帝可以任憑祂的意思對待祂所創造的一切﹐祂若看為合適﹐或者是祂想要那麼作﹐祂就有自由和權利去作﹐祂的所作所為和一切判斷全是按著祂所訂的準則。

因此當上帝啟示祂的道德準則時﹐那些判斷都是正確無誤﹐不必再受到檢查。通常基督徒知道上帝有權命令他們﹐也可以作準確的倫理裁決。可是太多時候﹐我們不願接受上帝的倫理判斷﹐除非上帝的判決也經過其它準則的認同﹐而且我們常會找各樣的理由逃避﹐不想順服上帝明確啟示的準則。可是我們必須明白﹐上帝有絕對的權柄設定倫理準則﹐我們必須毫無異議的接受祂的道德裁決﹐還有祂對是非善惡的分辨﹐正是因為祂已經這麼說了。

獨一的

其次﹐對於所有的受造物﹐上帝除了具有全然絕對的權柄﹐祂的權柄也是獨一無二的。

當我們說﹐身為創造主﹐上帝的權柄是獨一無二的﹐我們乃是說只有上帝具有全然絕對的權柄。全然絕對的權柄唯獨屬於創造主﹐而上帝是唯一的創造主﹐因此上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柄。世間還要其它的權柄存在﹐例如諸靈、天使、世上的統治者。即便個人也對他們自己的人生擁有一些權柄。但是,所有這些權柄都是上帝分授給他們的﹐因此上帝的權柄永遠是超乎其它受造物的權柄﹐創造主所具有的權柄總是淩駕於其它低微的權柄之上。也就是說﹐上帝的道德判斷無需受到任何的質詢審核。這也是為何聖經一再強調﹐我們要以全然順服上帝的心志作合宜的倫理抉擇。

全面的

第三﹐除了具有全然絕對和獨一無二的權柄﹐上帝的權柄也是在全宇宙中貫穿所有。

當我們說上帝的權柄涵蓋、貫穿所有的時候﹐我們是指祂的權柄深入的觸及祂所造萬物的每個細節。這至少包含兩個重要意思﹐第一﹐所有的受造活物都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換句話說﹐不管人類如何叛逆﹐拒絕遵守上帝的誡命﹐祂的倫理裁決對他們依然有效。不管我們住在那裡﹐身份如何﹐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或宗教信仰﹐至終全人類都要向上帝交帳。第二﹐上帝創造所有的受造活物﹐因此沒有那個受造物在道德倫理上是處於中立地帶。上帝創造萬物各有其目的﹐也賦予他們倫理特質。每個受造物或者是順服上帝﹐按上帝的旨意而運作﹐因此被看為是好的﹐良善的﹔或者是違逆上帝的旨意﹐因此被看為是邪惡的。所有的受造物大大小小都是受制於上帝﹐臣服於上帝之下。因此我們若要服事上帝﹐就必須全然順服祂的權柄。

我們談過上帝的權柄以後﹐現在要來看關乎上帝的第二個事實﹐就是祂掌管所有的受造物﹐祂的權柄統管所有存在的萬事萬物。

掌管

從一開始我們就曉得﹐基督的教會不同的宗派對於上帝用什麼方式掌管受造物﹐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在大原則上他們卻是有合一的見解﹐因為聖經對於上帝怎麼統治掌管有明確的敘述。

就上帝怎麼掌管萬有﹐我們的討論只限於兩個相關的基本事實﹕第一﹐我們要講到上帝掌管的全權﹐第二﹐我們要強調上帝掌管的道德特質。讓我們先來看上帝掌管萬有的全權。

主權

  曆世歷代以來﹐基督徒一致同意上帝全權掌管所有的受造物。當然在細節上﹐不同的神學家或是宗派有不同的見解﹐但總括來說﹐基督徒同意聖經的教導﹐上帝以無限的權柄和能力﹐按著祂看為合宜的方式﹐掌管祂的所有受造之物。再者﹐因為祂是良善信實的﹐所以祂行使權力統治掌管的時候﹐也必然會讓祂的國度蒙受好處。

不幸的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各以不同的看法﹐爭辯說上帝掌管萬有的全權﹐與人類的道德責任是無法並存的。他們誤以為這兩者無法同時是真的﹐只能是上帝全權治理一切﹐或是我們自己負責﹐而不是兩者並存相容。

近幾年來﹐這樣的觀點形成一個學說﹐就是開放神論。他們的教導是﹐如果上帝認為人類必須為自己的倫理抉擇和道德行為負責的話﹐人類就應該對自己的生命有絕對的管理權。它強調若是上帝全權掌管整個宇宙﹐那麼祂就無權要我們為自身的行為負責。

因此為了持守人類要為自己的倫理抉擇負責﹐開放神論的教導是上帝自己約束了祂的全權﹐或是祂本身無法掌管所有的受造物。他們的結論是﹐上帝無法知道將會發生什麼事情﹐祂對於受造的世界所發生的事﹐只有有限的影響力﹐而祂對於歷史的走向也覺得有挫敗感。簡而言之﹐開放神論為了強調人類的職責﹐否定了上帝具有無上的全權。

然而有史以來﹐正統的基督教神學總是教導﹐上帝的全權掌管與人的履行職責是並行和諧的。事實上﹐基督教神學不認為有上帝的全權掌管﹐就要排除人的履行責任﹔而是按照聖經的指示﹐強調正因為上帝對於所有的受造物有主治之權﹐所以人類必須在道德倫理抉擇上﹐向上帝負責。讓我們對此繼續作些深入的探討。

一方面,聖經裡多處經文提到﹐上帝對於祂所創造的萬物有一個周全的計畫﹐祂的主治權能也能夠使這個計畫付諸實施。聖經有時提到祂不變的目標﹐例如希伯來書6章17節﹐或是在創立世界以先就有的計畫和抉擇﹐例如馬太福音13章35節和以弗所書1章4節。而在其它的經文裡﹐也提到上帝掌管萬有的旨意﹐例如羅馬書8章28節﹐聖經也講到上帝預定一些人或事﹐例如在使徒行傳4章28節和羅馬書8章29節。

雖然基督徒以不同的解釋﹐講到上帝以不同的方式掌管整個宇宙﹐例如說到上帝的預知﹐上帝主動和被動的旨意﹐上帝積極或消極的命令。但基督教對上帝的全權掌管一致的看法是﹐上帝是創造主﹐祂具有無上的權柄﹐可以和能夠實施全權,掌管所有的受造之物。

另一方面﹐基督教認為上帝的全權掌管乃是倫理職責的基礎﹐而不是倫理職責的對立面。腓立比書2章12-13節﹐保羅如此敘述上帝的全權掌管和我們道德責任兩者之間的關係﹕

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212-13節)

這段經文講到腓立比的基督徒願意敬畏上帝﹐有良好的道德操守﹐乃是因為上帝在他們生命中運行﹐使得他們有這樣的心志﹐也願意遵照祂的主治計畫而行﹔由此看來﹐上帝的全權掌管成為他們道德操守的根基。保羅明白上帝的全權掌管乃是人職責履行的基礎﹐這兩者並非是彼此對立﹐無法並行。

我們已經談完上帝掌管萬有的全權特質﹐現在要來討論上帝掌管治理的道德特質﹐我們要從不同角度來看上帝如何使祂的創造有助於道德倫理的持守。

倫理

基督徒倫理的一個重要原則是﹐上帝不會驅使人類進入一個沒有出路的道德情況裡。聖經教導我們﹐無論環境看起來多麼複雜棘手﹐好像難以作合宜的倫理抉擇﹐然而上帝一定會給予足夠的途徑和機會﹐讓人不至於犯罪。哥林多前書10章13節﹐保羅用這些字句描述這個道理﹕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1013節)

在原來的段落裡﹐這句經文本來是講到哥林多教會那時所遇到的在淫亂上的試探。但這句話包含的道理也適用於其它狀況﹕上帝不會讓我們面對一個情況﹐在那裡唯有採用罪惡不法的手段才得以脫身。在那樣的景況之下﹐祂總是會提供我們一個合宜的出路﹐會給我們一個值得稱頌的解決方式﹐來處理我們面臨的問題。

當然﹐這樣的出路可能不是顯而易見的。就我們過去的經驗﹐我們曉得類似這樣的道德困境是很難處理的。而且﹐為了能有這樣的出路﹐我們自己本身可能必須先作重大的改變。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確定的說﹐作這種改變的機會總是有的。

我們說上帝的掌管是合于道德的﹐就是這個意思。祂是按著道德原則創造萬有﹐因此在生活中﹐我們沒有理由作不合乎道德倫理的抉擇。祂是如此的治理整個宇宙﹐因此人在面對罪的引誘時﹐總是給他一條出路脫離那樣的陷阱。

談過了上帝的權柄和掌管是我們生活環境的兩個基本事實以後﹐我們要來看上帝性情的第三個基本事實﹕那就是祂的同在﹐祂介入我們的世界中。

同在

我們要把上帝的同在分成三個部份來討論。首先﹐我們要講到上帝是聖約的君王﹔第二﹐我們講到上帝是道成肉身的主﹔第三﹐我們講到祂是服事的聖靈。我們先來看對於所有被造物﹐特別是全人類而言﹐上帝是聖約的君王。

聖約的君王

上帝自從創造亞當和夏娃以來﹐就一直以聖約君王的身份與人同在。在前一課裡﹐我們看到人類的始祖是按著上帝的形像而造的﹐是上帝所授命﹐治理全地的領袖﹐要把上帝的國度推展到地球各處。而當人願意信靠上帝的時候﹐上帝也親臨祝福他們﹔在他們犯罪時﹐咒詛懲罰他們。

人類墮落犯罪以後﹐上帝不再與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裡同行。可是上帝並沒有因此就離棄祂的受造物﹐祂仍是以聖約君王的身份與人類同在。

雖然人的眼目看不到﹐但上帝是無所不在的﹔而且祂也在許多時候﹐以可見的形式顯現﹐例如出埃及記13章提到的雲柱或火柱﹔除此以外﹐祂借著神跡顯現﹐例如出埃及記14章祂分開紅海。上帝也以特別的方式顯於一些人﹐例如列王記下第1章﹐以利亞呼求火從天而降。上帝常是用以色列民的聖約君王身份顯現﹐保護祝福祂的百姓﹐咒詛消滅他們的仇敵。直到今天﹐上帝還是我們的君王﹐就如耶穌在馬太福音5章34到35節所教導的。

上帝以聖約君王的身份與我們同在﹐表示祂在這裡﹐祂的權柄涵蓋全地﹐祂的審判遍及萬民。如同希伯來書4章13節這麼描述﹕

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希伯來書413節)

上帝是無所不在﹐所以祂的眼目遍察一切﹐而也是根據祂所見到,實行祂的審判。你可能還記得在前面幾課裡﹐我們如此定義基督教倫理﹕

是作為一種鑒別方式的神學,用於判別哪樣的人格,行為和態度可以蒙上帝祝福,哪樣的則不蒙上帝悅納

我們的倫理抉擇總是證明上帝的同在﹐而且祂是我們目前也是未來的審判者﹔也因此﹐在我們作倫理抉擇時﹐一定要考慮到上帝的同在﹐以及祂是我們至高上帝聖約的審判者這個重要的事實。我們無法離開上帝而自行生活﹐我們永遠活在祂的鑒察和祝福之下。

明白了上帝是我們聖約的君王﹐我們現在要來探討上帝是以主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方式﹐與我們同在。

道成肉身的主

馬利亞在伯利恒生下耶穌時﹐上帝就以新的方式與我們同在﹐也許最明顯的不同就是祂以肉身顯現﹐行走在世人當中﹐好像我們之中的一份子。雖然我們可以列出,因祂道成肉身所帶來的許多倫理上的調整結果﹐不過我們在此只探討其中的四點。

首先﹐希伯來書2章17節教導我們﹐因著耶穌披戴肉身﹐以人的樣式活在世上﹐特別是借著祂在十字架的死﹐使我們的罪得赦免。正因這樣的赦免﹐使得我們有可能在我們的好行為上蒙受上帝的祝福。

其次﹐在我們面對各樣試探的時候﹐因著祂的在地上的生活﹐耶穌能夠親身體恤我們的情況。希伯來書2章18節這麼寫著﹕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希伯來書218節)

借著在天父面前的代求﹐耶穌確保我們的行為工作能夠蒙上帝恩慈的鑒察審判。祂促使天父更多的施恩予我們﹐加給我們力量能抗拒罪的誘惑﹐而且赦免我們每天的罪過。

第三﹐耶穌在地上的生活﹐為全人類帶來至高無上的公義樣式。聖經記載許多耶穌基督的言行﹐每一個描述都讓我們看到什麼是全然合宜的道德行為、思想、感情、和判斷。上帝是照基督的樣式塑造我們﹐祂不只給我們一個榜樣﹐讓我們效仿﹔也給我們力量讓我們能夠像祂那樣完全。

第四﹐耶穌的同在﹐確保我們道德的得勝。耶穌在地上的服事﹐開始了上帝國度的重整和全然復興。借著十字架﹐耶穌擊敗祂和我們的共同仇敵﹐這就使得我們能夠在道德倫理的爭戰中得勝﹐而且祂也確保我們至終的勝利。

目前我們在地上是無法有基督肉身的同在﹐但祂過往在地上的親自顯現﹐就已足以清楚表明道德行為的重要﹐也使得我們能夠活出好的道德行為﹔而祂復活在天上為我們的不斷代求﹐更是確保我們在上帝面前持續過有道德操守的生活。

我們已經談過上帝是我們聖約的君王和道成肉身的主﹐現在要來探討上帝以服事的聖靈這樣的方式﹐與我們同在﹔這也是在目前的世代﹐我們通常經歷的﹐上帝最直接的同在。

服侍的聖靈

耶穌升天以後﹐將聖靈澆灌下來﹐充滿教會。聖靈用許多的途徑幫助我們﹐但在此我們只談到其中兩項重要的服事。第一﹐聖靈內住在 每個信徒裡面﹐感動並且幫助我們作合宜的倫理抉擇。

羅馬書8章9到10節﹐保羅講到聖靈的內住﹕

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馬書89-10節)

保羅講到在基督徒倫理抉擇上﹐聖靈至少作了兩件重要的事情。第一﹐祂賜給我們屬靈的生命。第二﹐祂掌管我們。讓我們對這兩件事有更深入的探討。

因著人的犯罪墮落﹐所有的人在靈裡都是死的﹐這使得我們無法行善﹐沒有能力去做上帝看為是美善的事情。但是當聖靈給我們新的生命﹐祂也給我們道德的能力﹐讓我們可以作美好的事情﹐這也就是說﹐我們能夠而且必須倚靠聖靈﹐幫助我們去抵擋罪。

但是聖靈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使得我們愛上帝﹐渴望有祂的祝福。簡而言之﹐聖靈讓我們渴望活出德行與良善﹔同時﹐我們也必須順服祂的掌管﹐追求敬虔的生活心態﹐取代昔日罪惡的欲望。

聖靈除了住在我們裡面﹐祂也給信徒們恩賜﹐使他們有超自然的能力﹐在教會中執行不同的服事。曆世歷代以來﹐聖靈給信徒們不同的恩賜。雖然在舊約時代﹐聖靈也是住在所有信徒裡面﹐但祂只把恩賜賞給特別的一些人﹐例如先知、祭司﹐和君王。但是在舊約時代﹐人們也期盼有一天聖靈要澆灌充滿所有上帝的子民。使徒行傳2章16到17節﹐彼得在那裡這麼說道﹕

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使徒行傳216-17節)

約珥預言有一天聖靈要澆灌所有的信徒﹐賞賜恩賜給每個祂內住的人。彼得教導說﹐這個應許就在五旬節那天臨到。從那天開始﹐教會的每一個信徒都蒙受屬靈的恩賜。

從哥林多前書12章﹐羅馬書12章﹐和以弗所書4章﹐還有教會的歷史﹐我們知道有一些屬靈的恩賜非常普遍﹐例如服事、講道、教導、傳福音、勸勉、捐獻、和治理等。還有一些特別的恩賜﹐例如見異象、行神跡、說方言等就比較不普遍。但無論我們蒙受什麼恩賜﹐很重要的一點是﹕聖靈給我們恩賜﹐為的是造就教會。因此﹐不管我們有什麼恩賜﹐我們的倫理責任就是使用它們﹐讓上帝的百姓得到造就。哥林多前書12章7和11節﹐保羅這麼教導﹕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一切恩賜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哥林多前書12711節)

在聖靈的同在裡﹐我們的生活有一個清楚的倫理責任﹐那就是要認清上帝給我們的恩賜﹐並且好好使用它們。

在每一個道德倫理抉擇的情況裡﹐我們都必須考慮到與上帝本身有關的一些重要事實﹕祂那全然絕對、獨一無二、貫穿所有的權柄﹔祂對一切受造界有全權和道德的掌管﹔上帝以聖約的君王、道成肉身的主、和服事的聖靈,這三種的方式與我們親自的同在。當我們正真開始清楚明白這位上帝究竟是誰﹐就能夠更好的預備作出讓祂喜悅的諸般抉擇﹐也因此得到祂給予的祝福。

探討了關乎上帝的一些事實﹐我們現在要來看有關創造的一些事實﹐包括它的物質和屬靈的層面。

  1. 創造

系統神學一貫認為所有事物主要是存在於以下三個境界中的一個。第一是超然界﹐就是超乎自然之上的領域。雖然我們常用這個詞語形容非屬自然界的任何東西﹐但在系統神學裡它有其學術上的意思﹐特別指的是上帝和祂的作為﹐因為與自然界相比,上帝自己的確更加超越﹐更有能力和更持權柄。

        第二﹐是自然界﹐這是指創世記第一章上帝所造的世界﹐也是我們生活和管理的世界﹐無疑的﹐這也是人類比較熟悉的創造領域。

        第三﹐是靈界﹐它是在自然界之外﹐但不是像上帝所在的超然界﹐可是也與自然界不同﹐是另一個特別的被造界。在這個領域裡住著肉眼看不到的靈體﹐例如天使和鬼魔。

按著這一貫的理解﹐我們對於創造界的討論可分成兩個部份﹕第一﹐我們要探討被造的靈界﹐這裡所居住的天使和鬼魔﹐如何與基督徒的倫理抉擇產生關聯。第二﹐我們要討論自然界和它與倫理的關係。讓我們先來看這肉眼看不見的靈界。

靈界

非常不幸的是﹐現代的基督徒們﹐特別是生活在西方文化中的﹐對於環繞在我們四周那些肉眼無法看到的天使和鬼魔們﹐以及它們與人們之間的互動並不太注意。這點當然是不足為奇的了,因為我們被造的人類日常的生活經歷通常是局限於大自然界中的。我們和周遭的人們發生往來﹐同時也和周圍的環境彼此互動。我們也非常習慣地把萬物的運行和世界上所發生的種種事情﹐理所當然地解釋為自然現象。因此,我們就不會太注意強調靈界的現象。但是,實事上,天使和鬼魔的的確確對我們人生中所發生的事情具有相當的影響。為此緣故,在我們作倫理抉擇時﹐靈界也是我們應該考量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部分。

我們要把受造的靈界與基督徒倫理有關的部份分成兩大項來討論。第一﹐我們要探討靈界裡的居住者﹐和它們與自然界的關係。第二﹐我們要回到屬靈爭戰這個題目﹐就是環繞我們﹐在我們周遭的那些良善與邪惡勢力之間的抗爭。讓我們先來看靈界的居住者﹐就是天使和鬼魔。

居住者

現代的科學認為人類是宇宙中唯一有理性的受造活物。我們知道其實我們是住在一個極小的星球上﹐這個小行星繞著一個浩瀚銀河系裡一個相當小的太陽運轉﹐而銀河系不過是宇宙的一個小部份而已。

但是聖經卻教導我們﹐上帝也在宇宙裡造了許多的靈體﹐它們被稱為是天使和鬼魔。天使和鬼魔也是聰明、有理性的受造活物﹐具有意志抉擇能力和個別的性情。

當上帝創造這些靈體時﹐它們都是天使﹐純潔而良善。它們在天國裡服事上帝。但其中有些天使卻選擇叛逆上帝﹐就從蒙福的景況墮入到受咒詛譴責的境地。聖經通常稱呼那些繼續忠於上帝而受祝福的為天使﹔稱呼那些墮落叛逆的為鬼魔。無論是天使還是鬼魔﹐都對於在自然界發生的許多事情具有影響力。

我們要來看天使和鬼魔對我們的倫理環境有什麼樣的影響。在談到鬼魔之前﹐我們先來看天使這個部份。

天使是上帝忠心的信使和代理人。它們將上帝的話語傳達給世人﹐也代表上帝和人類交往互動。這些互動有時以極為戲劇性的方式出現﹐例如列王記下19章35節﹐上帝的使者在一夜之間﹐殺了亞述大軍十八萬五千人﹐為的是阻擋西拿基立的入侵猶大。不過其它時候﹐天使是以比較平常的方式工作﹐例如詩篇91篇11到12節﹐提到天使保守那些跟隨上帝的人行路安全﹐讓他們的腳不會碰在石頭上。

希伯來書1章14節﹐以反問的語氣總結天使的重要工作﹕

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希伯來書114節)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是天使的服事與我們的倫理抉擇有什麼關聯呢﹖

其中之一﹐上帝的天使是不停的在工作﹐確保我們常能夠有合宜的道德操守。它們的服事使得我們更能夠信賴上帝的保守和供應。這樣的信賴激勵我們作合宜的道德抉擇﹐即使這樣的選擇會給我們帶來麻煩或困難。

除此以外﹐上帝也透過人類的得救﹐來教導啟發天使們。天使不需要救恩﹐而鬼魔則無法承受救恩﹐因此救恩對它們而言是上帝的奧秘。但是看到上帝拯救人類﹐會使得它們更體會上帝的榮耀﹐也更能夠讚美上帝。

新約在多處提到這一點﹐包括以弗所書3章10節﹐保羅這麼寫著﹕

  [上帝的旨意是] ﹐為要借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以弗所書310)

當我們為罪悔改﹐而蒙上帝祝福時﹐天使就領悟到主神的心意和作為﹐而給予祂更高的頌揚。因此在我們的倫理抉擇上﹐有個很重要的因素要思考﹐那就是我們的選擇會引導天使更頌贊上帝﹐更尊榮上帝。

對天使的工作有這樣的理解以後﹐我們要來探討鬼魔這個題目﹐以及它們在我們的環境當中所扮演的角色。

如同天使一樣﹐鬼魔也可以與自然界互動﹐但它們的目的是要傷害我們。在新約聖經裡﹐最常提到的鬼魔攻擊基督徒的方式﹐就是引誘他們去拜偶像。

聖經也提到鬼魔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傷害我們﹐例如約伯記第1和第2章﹐我們就看到撒旦這個鬼魔的首領﹐被上帝允許去摧毀約伯的財產和健康﹐殺害他的家人。我們從這幾章的記載知道﹐上帝允許撒旦去擾亂糟蹋約伯的生活﹐那其實是個很特殊的情況﹔但是這也表明鬼魔的確可以在自然界作惡事情和施展影響。

在下一個部份﹐我們會看到鬼魔的活動對我們的生命有許多的影響和干擾。它們不斷的試探我們﹐想引誘我們離棄道德的抉擇。為了這個緣故﹐我們必須常記住﹐在我們的環境裡﹐鬼魔的存在是一個很重要的事實。

當然靈界居住者的作為﹐可能對我們的道德抉擇有很多的影響﹐但為了我們所探討的﹐我們只著重於彼此之間的屬靈爭戰﹐以及這些爭戰如何影響我們在自然界的生活。

屬靈爭戰

自從撒旦和它的黨羽悖逆上帝以後﹐它們就不斷的與上帝的聖善天使交戰。因為這是善靈和惡靈﹐也就是天使和鬼魔之間的對抗﹐我們通常稱之為屬靈爭戰﹐聖經經常提到這樣的爭戰﹐但我們最熟悉的經文﹐可能是保羅在以弗所書第6章關乎上帝全副軍裝的教導。以弗所書6章12節﹐保羅這麼寫著﹕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以弗所書612節)

在這裡﹐保羅指出我們的仇敵包含那些靈界的執政、掌權、管轄幽暗世界、和屬靈氣的惡魔。這個屬靈爭戰是良善勢力和邪惡勢力之間的對抗﹐而且這樣的對抗爭戰會影響我們的倫理抉擇﹐因為天使會幫助我們選擇順服上帝﹐而鬼魔則會引誘我們去犯罪。

幸好耶穌已經摧折魔鬼的能力﹐使它無法再轄制我們。借著祂的死和復活﹐耶穌已經擊敗了祂所有的仇敵。歌羅西書2章15節﹐保羅寫下這些勸勉的話語﹐教導我們這個重要的真理﹕

[耶穌]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歌羅西書215節)

儘管基督已經打贏這個戰爭﹐但是鬼魔還是持續借著一些小戰役來攻擊我們﹐它們也會繼續這麼作﹐直到上帝在末日審判它們的時刻。為此﹐我們必須作個警醒的士兵﹐穿戴上帝的全副軍裝來應戰﹐倚靠主的恩典剛強我們﹐保守我們面對鬼魔的侵擾和攻擊時﹐可以站立的穩。我們不可忘記﹐這樣的屬靈爭戰在我們的倫理環境裡﹐是非常的真實而強悍。

對靈界有這樣的理解以後﹐我們就可以來探討我們生活的物質世界﹐就是自然界﹐與倫理的關聯和意義。

自然界

自然界可談的細節實在多的無可限量﹐因此我們只是就整體來討論。第一﹐我們要談的是自然界在創造時原有的樣式。第二﹐我們要看人類犯罪墮落以後﹐對自然界的影響。第三﹐我們要探討人類從罪中蒙救贖以後 ﹐對自然界的影響。讓我們先來討論創造這個主題﹐以及自然界在上帝的創造中扮演的角色。

創造

創世記第一章裡﹐摩西描述整個自然界的創造時﹐他的筆法著重於人類在地球上的重要性。從他的敘述裡﹐我們瞭解人類是自然的一部分。根據創世記第2章第7節﹐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我們﹐我們既然是自然的一部分﹐就有責任保護它。

摩西也清楚講到人類是自然的管理者﹐上帝創造我們﹐不是要我們與植物動物同等﹐而是要照顧治理它們。創世記1章28節這麼記載﹕

上帝就賜福給[人類],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8節)

從一開始﹐上帝就要人類管理這個世界——要妥善治理﹐使生命滋長﹐讓全地成為適合上帝居住的國度。

我們已經探討了在創造時自然界原有的樣式﹐現在要來看人類犯罪墮落以後﹐對自然界所產生的特有影響。

墮落

亞當夏娃犯罪以後﹐上帝的回應是人類和地土都受到咒詛﹐而且會敗壞﹔這使得全地在許多方面都抗拒人類的掌權﹐例如地變得讓人難以耕作以產生作物。創世記第3章17到19節﹐我們讀到上帝給亞當這樣的咒詛﹕

又對亞當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世記第317-19節)

這個咒詛的結果﹐使得自然界因著人的犯罪而在許多方面受到影響。我們可以把這些狀況總結如下﹕自然是上帝咒詛的物件﹐也是上帝咒詛的管道﹔也就是說﹐自然界因著罪而導致敗壞﹐但也常與我們為敵。這些重要的細節﹐是我們在倫理抉擇時要思考的。自然界已經不是如同它起初受造時該有的樣式﹐因為它被罪所敗壞﹐又常常是上帝用來管教我們的工具﹐這些事實常會使我們的倫理狀況變得更加複雜。

同時﹐自然界並沒有因著人類的墮落而完全敗壞。地球仍然屬於上帝的﹐其中的一切也還是屬祂﹐因此也還能宣揚祂的良善和榮美。而且上帝也繼續用自然界來供應我們許多美好的東西。請讀詩篇19章第1節﹕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篇19章第1節)

還有﹐保羅在提摩太前書4章4到5節這麼寫著﹕

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摩太前書44-5節)

自然仍是美好的﹐仍是上帝的創造﹐也是上帝用來幫助、祝福我們的管道。因此我們面臨倫理抉擇時﹐必須記得﹐自然界的敗壞和祝福仍然還是我們處境情況裡相當重要的特質。

講完了自然界與創造、以及人類犯罪墮落之間的關聯以後﹐我們現在要來探討救贖這個題目﹐以及自然界在救贖的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救贖

當人類犯罪墮落﹐自然界成為咒詛的管道和咒詛的對象。但是在救贖裡﹐這些結果都被更改轉換了。自然界成為一個救贖的管道﹐上帝在自然界裡運行﹐成就祂對人類的救贖大工。自然界也成為救贖的對象﹐因為上帝借著人類的救贖﹐使自然界脫離敗壞惡化。

自然界在許多不同的方面成為救贖的管道和途徑。首先﹐在救贖的過程中﹐上帝用自然界裡的一些東西為管道和工具﹐以自然界的一些事物來彰顯和見證上帝的偉大奇妙﹐這使得我們有機會來認識和信靠上帝而得拯救﹐也帶領我們在不同的景況中,有靈命的成長和過得勝的生活。除此以外﹐上帝在有些時候也會以超自然的方式獨行奇事﹐他神奇地改變大自然的運作﹐從而以神跡奇事來增添和建立我們的信心。羅馬書8章28節保羅這麼寫著﹕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節)

保羅所謂的萬事﹐指的是每個環境、每件事情、每個活物、每個事物、每個思想——就是所有的﹐包括自然界中每個存在和發生過的任何事物。上帝掌管這每一件事和物﹐為的是讓我們得益處﹐使我們的救贖成聖更進一步。

因此當我們面臨倫理抉擇時﹐需要問諸如此類的一些問題﹕上帝透過我在自然界的一些經歷要教導我什麼﹖我和自然界的互動如何能幫助我更像基督﹖我該如何利用自然界﹐使得上帝得著榮耀﹖

除此以外﹐自然界至終也是救贖的物件。上帝會更新天地﹐創造出一個新天新地。聖經在多處提到這個新的創造﹐例如在以賽亞書65章17節﹐以賽亞書66章22節﹐彼得後書3章13節﹐和啟示錄21章1節。這幾段的經文明白指出﹐自然界的敗壞會持續到基督再來﹐人類全然蒙受救贖為止。到那時﹐全地會進入一個榮耀的新境界﹐也就是上帝在起初就命定的目標。羅馬書8章19到21節﹐保羅這麼寫著﹕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19-21節)

上帝要救贖自然界的這個事實﹐顯明上帝極其看重自然界。因此我們在作倫理抉擇時﹐也需要考慮我們的選擇對自然界會產生什麼影響。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問諸如此類的問題﹕我的決定會對自然界產生什麼影響﹖我如何能改善、增進人類對全地的管理﹖我如何能幫助這個世界適於上帝榮耀的同在﹖每當我們面臨一個倫理抉擇時﹐都要考慮創造界對我們的各種影響﹐以及我們的行動對創造界又會有什麼影響。

我們已經談過了關乎上帝﹐以及創造界的一些基本事實﹐現在要來探討上帝創造的頂峰﹐就是關乎人類的一些事實。

  1. 人類

我們要把和人類有關的事實分成兩部份來討論。第一﹐我們從社會的範疇來探討人類﹐看我們如何與人相處的一些實際情況。第二﹐我們要以個人角度來探討人類﹐著重於我們如何與自己相處。讓我們先來看人類的社會﹐這是我們情況處境裡的一個重要部份。

社會

我們要探討社會與基督教倫理學有關的三個層面。第一﹐我們要思考人類社會的整體性﹐也就是上帝看全人類為一個集合體。第二﹐我們要簡短的提到人類經驗的共同性。第三﹐我們要探討人類的社群性。讓我們先來看在上帝的面前﹐人類是個集合整體。

整體性

在討論人類的整體性時﹐我們要講到文化禦令是上帝在創造時給予全人類的整體職責﹐而墮落是人類的整體失敗所導致的整體後果﹔最後我們要看救贖是人類社會的整體重建。讓我們先來看上帝創造時給人的整體職責﹐就是文化禦令或使命。

在前一課裡﹐我們講到文化禦令或使命是上帝命令人類要借著文化發展﹐而將祂的國度擴展到地極。這是亞當夏娃受造時﹐就交付給他們的文化禦令。創世記1章28節﹐上帝對人類的始祖這麼說道﹕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8節)

當然上帝絕不是只透過亞當和夏娃生育足夠的人遍及全地並發展文化﹐而是要他們成為人類的始祖﹐而且祂希望人類能整體性的完成這樣的文化禦令。

因此﹐全人類是相互聯繫的整個群體﹐也就是說﹐上帝把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治理這地的使命交付給人類全體去完成﹐是一個整體性的工作﹔上帝不是把文化禦令的個別部份交給個別的人﹐因此這個文化禦令就把全人類集合為一﹐有責任去生養和建立文化﹔而個人的道德職責就是完成各自的部份﹐並且與其他的人合作﹐完成這個託管的工作。

文化禦令是託付給互相合作的人類全體﹐這教導我們關乎倫理的一些重要事實。它教導從起初上帝創造的時候﹐祂要人類在作個人的抉擇時﹐一定要考量到其他的人﹐必須思考到我們的決定對他們會有什麼影響﹐以及我們要如何與人合作﹐完成這個整體性的任務﹐把上帝的國度擴展到地極。

談完了人類的整體職責﹐現在來看人類犯罪墮落是人類整體失敗這個題目。

當上帝創造亞當夏娃時﹐祂把文化禦令託付給他們﹐但也給了他們各自的角色﹐好讓他們能完成交托給他們的工作。然而因著墮落﹐亞當和夏娃就違逆了他們各自的角色﹐在整個過程中﹐也違抗了所交付給他們的整體使命。

人類墮落是整體失敗的這個事實﹐對基督教倫理而言有著極其深遠的含義和影響。它表明就個人而言﹐我們不只是滿足自己應該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而且也應該鼓勵其他的人也這樣有道德的生活。它也顯明我們人類負有責任組成家庭和社會﹐並且在這些不同的人際關係中推行道德倫理的實施。同時,它也教導我們要察覺和遠離因著這些關係,而出現在我們面前的誘惑與試探。

我們已經探討了人類的整體職責﹐和對這個職責的整體失敗﹐現在要來看人類墮落犯罪以後的整體結果。

為了要瞭解墮落帶來的整體後果﹐我們必須記得當上帝創造亞當夏娃的時候﹐祂曾經與他們訂立了聖約﹐按照所約定的﹐亞當和夏娃應當順服上帝﹐聖約同時也界定他們順服或違逆上帝會有的後果。但是這個聖約並非只是主導上帝和亞當夏娃個人的關係﹐這個聖約乃是上帝與他們集體的約定。聖經教導我們﹐每個已存活過或將來要出生的人都包含在這個聖約裡面。

因此﹐當亞當夏娃違逆上帝﹐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們墮落違逆的結果不只影響他們﹐也延及他們的後代。因著全人類為一個整體﹐這個墮落也使得人類的每一分子都陷入違逆聖約的咒詛裡。羅馬書5章18節﹐保羅這麼總結﹕

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羅馬書518節)

唯一的例外是耶穌﹐因為祂不是按著一般人孕育生產的方式從亞當夏娃一脈下來﹐而是馬利亞受聖靈感孕生下來的。至於其他的每一個人都因著亞當犯罪而落入聖約的咒詛裡。

墮落的結果﹐我們都承受上帝的咒詛﹐會死亡﹐而且註定要受永恆的審判。除了生來就有罪﹐我們還受到罪的役使和捆綁﹐生命註定會敗壞﹐而且無力行作任何的善事。羅馬書8章7到8節﹐保羅這麼寫著﹕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羅馬書87-8節)

事實上﹐墮落的結果是如此嚴重﹐除了上帝的救贖大工﹐我們無法產生合乎道德倫理的思想、言語、或行為。

因為我們被罪所敗壞﹐所以我們常要質疑自己的道德本能或直覺。我們不能只是隨心所欲﹐以為這樣的心意可以帶領我們達到倫理的純淨。

罪帶來的全面結果﹐就是人類無法完成上帝託付的文化禦令。我們雖然在全地建造人類的文明﹐但因著內住的罪﹐使得我們所建造的﹐無法彰顯和尊榮上帝。

我們本來應該同心協力﹐完成這個任務﹐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國度﹐但是罪的敗壞性使我們受到攔阻﹔因此﹐若是想要榮耀上帝﹐我們不只要認真工作﹐建立上帝的國﹐還有保持儆醒﹐不要犯罪。我們也必須查驗﹐並且鑒察自己和周遭所有人的動機和行為。

討論過了人類整體的任務和失敗﹐以及失敗帶來的整體後果﹐我們現在要來看人類社會架構的整體重建。

在現今時代﹐基督徒常著重於救恩對個人產生的作用﹐例如罪得赦免﹐個人承受永生等。但是在前面幾課裡﹐我們看到上帝創造的計畫﹐不單只是拯救一群個別的信徒﹐而是建造一個國度﹔是建造一個新的社會架構﹐以及讓更新的人所住的新天地。彼得前書2章第9節﹐彼得用整體性的言辭描述教會﹕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彼得前書2章第9節)

上帝不單只是救贖個人﹐祂乃是救贖一個族群﹐一群祭司﹐一個國度。也就是說﹐祂救贖個人﹐又把他們安置在這個得贖更新的社會群體裡。

我們都知道耶穌是我們的君王﹐我們是祂國度的子民。我們也知道耶穌至今仍然要祂的子民承擔社會建造的工作﹐而且按著權柄架構各司其職﹐例如家庭和教會的體制。當耶穌在日後再來的時候﹐整體的社會結構也會在那個時候完成救贖。我們作倫理抉擇的時候﹐這些事實都很重要。我們要注意的﹐不只是個人的救贖﹐也要維護聖潔的社會架構﹐例如家庭﹐教會的會眾﹐甚至國家﹐因為這些都是上帝在地上建立國度的其中部份。

就人類與上帝的關係上﹐我們已經解釋了它的整體性﹐現在要來探討人類經驗的共同性。

共同性

全體人類按各自的國家、文化、次文化、家庭、教會等等又可以分成許多不同的組別。我們的歷史記載不只是個人的繁衍記錄﹐也包括國家和族群。我們以家庭或國家的社會結構方式來掌管和生存。我們也以類似的衣著、飲食、音樂、藝術、建築、和其它許多文化的表徵而結聯在一起。在這每一個社會族群裡﹐都有一些基本的相似處﹐把人們聯結在一起。我們在作倫理抉擇的時候﹐就必須考慮到這些相似和差異的地方。

哥林多前書9章20到22節﹐保羅以這樣的話語﹐簡要地總結了這個概念﹕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 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哥林多前書920-22節)

保羅在此教導說﹐我們必須調適自己的行為﹐好能夠配合或順應周遭人的經歷﹐這是很重要的舉動。他會考量自己置身的社會架構﹐也按著所見的調整自己的行動。例如在猶太的族群裡﹐他會遵守猶太的傳統﹔在外邦人中間則按著外邦的舉止。當然他也會小心﹐確保自己不會違逆聖經的教導﹔但只要能夠﹐在遵守並實行上帝的律法時﹐他也是儘量配合順應周遭人的生活方式。我們也必須以保羅為楷模﹐跟從他的樣式。

我們已經談過人類在上帝面前﹐是個整體﹔而在人類的經驗裡﹐也有其共同之處。現在要來探討人類的社群性﹐就是我們以人類或是族群的一分子、或是個人身份﹐彼此之間的互動。

社群性

我們要把這個題目分成兩個部份來討論。第一﹐我們要思考人類彼此之間的影響。第二﹐我們要談到人與人之間該擔負的責任。讓我們先來看在社區裡﹐人們彼此之間的影響。

我們每個人的行為和抉擇一定會影響到周遭的人。如果這些抉擇和行為是符合聖經的教導﹐它們對別人產生的影響﹐其結果必然可以榮耀上帝。如果不符合聖經的原則﹐它們帶來的影響﹐就會助長罪惡。我們在人群和社區裡﹐以數不清的方式影響周邊的人。但是在這一課裡﹐我們的探討要著重於在教會裡﹐信徒彼此之間的影響。

哥林多前書12章26到27節﹐保羅用身體為比喻﹐來形容基督徒彼此之間的影響和關聯。他這麼寫著﹕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哥林多前書1226-27節)

在這段經文裡﹐保羅教導說﹐基督徒必須彼此尊重﹐以禮相待﹐因為任何一個基督徒的遭遇﹐都會影響全體的信徒。按這個道理﹐我們對彼此的影響會是非常深遠﹐因此我們每次作抉擇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教會整體。我們若可以決定自身行為對其他信徒影響的程度﹐那麼我們作的抉擇﹐一定要能夠使他們得造就﹐而不是受到傷害﹔而且也要幫助他們有良好的倫理操守。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8章給予一個很實際的例子﹐那就是指示信徒該如何處理祭過偶像的食物。整體而言﹐他教導基督徒可以去吃這些食物﹔但是假使吃這些食物﹐會讓其他的信徒陷入拜偶像的罪裡﹐那麼基督徒就應該禁戒自己﹐不吃這些食物。哥林多前書8章13節﹐保羅這麼寫著﹕

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哥林多前書813節)

為了讓我們的抉擇合於聖經的原則﹐我們一定要考慮到自己的決定會對別人產生的影響。

瞭解了我們對彼此的影響以後﹐現在要來探討一個相關的題目﹐那就是我們對彼此所要承擔的責任。 就如剛才我們講到的﹐在教會裡信徒彼此之間的影響﹐我們也是以這個範圍來談彼此的職責。

聖經多處教導我們彼此之間的責任﹐為了要大家更清楚明白﹐我們就著重於主耶穌要我們彼此相愛的這個誡命。聖經多次提到這個誡命﹐但是我們來看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裡怎麼教導這個誡命。約翰一書3章11到18節﹐約翰這麼寫著﹕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翰一書311-18節)

約翰清楚指出﹐我們彼此的相愛﹐必須像耶穌愛我們那樣﹔而這個責任涵蓋生活的每一個層面﹔它需要我們付出時間、金錢、財物、甚至生命。我們所有的倫理抉擇都要反映出這個責任。

我們已經談過了人類社會裡共同生活的一些相關事實﹐現在要從個人的角度來探討。

個體

        我們已經看到﹐人類在許多事上都有共同的經驗。我們都得向同一位上帝負責和交帳﹐我們共同住在這個自然界裡﹐也都受到靈界的勢力帶來的影響或干擾﹔我們和一些文化背景類似的人一起建造群居的社會。不過在許多重要的層面上﹐我們每個人仍然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我們具有不同的性格性情,會有不同的背景經歷﹐以及不同的才智能力﹐等等。因此在面對道德倫理抉擇的時候﹐這些不同個體的差異也是我們必須考慮的重要事實。

下面,我們就人類獨特的個體層面,從四個相關的事實展開這個主題的探討﹕第一﹐我們要談到各人的特性﹔第二﹐我們要討論各人經歷的重要性﹔第三﹐我們要談到人的身體和它的影響﹔第四﹐我們要思考上帝分派給各人的角色。讓我們先來看﹐在我們的處境情況裡﹐各人的特性這個重要的事實。

特點

談到特性﹐我們想到的是各人的喜好﹐容易受誘惑的地方﹐和被聖靈感化的部份。我們每個人都會有一些長處﹐和軟弱的地方﹐與聖靈也各有獨特的關係。我們若是想要榮耀上帝﹐作每個決定的時候﹐以上所提到的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我們作抉擇的能力和傾向。

除了各人的特性﹐在作抉擇的時候﹐我們也要思考到每個人的經歷。

經歷

每個人的經歷就像指紋一樣﹐所有的指紋都是由渦旋、圓圈、弧形等條紋組合成的。雖然每個人的指紋都有這些結構﹐但是每個指紋的樣式卻又是獨一無二的。

我們的經歷也是如此。我們有許多的經歷是相同的﹐但這些經歷組合起來﹐對每個人而言﹐卻又是獨特的。就我們的經歷來說﹐這包括我們的先天遺傳﹐成熟程度﹐教育背景﹐機會機遇、社會地位和職分﹐以及我們所想、所言、和所行的一切。在我們的倫理處境裡﹐這些經歷多少總會影響我們的道德觀和責任感。

就某個層面而言﹐我們都面對同樣的試探﹐那就是都會想要違逆上帝的律法。不過每個人又是在不同的情況下面臨這樣的試探。舉例來說﹐我們都會想要偷竊﹐但想竊取的東西和場合可能因人而異。我們會受誘惑去犯姦淫﹐但在此每個人承受的試探程度和情況也有不同。因此就基督徒的倫理抉擇﹐我們必須認清一點﹐那就是每個人有他自己的屬靈爭戰要打﹐在作抉擇的時候﹐這些爭戰的細節都是我們必須思考的重要事實。

例如,按我們傳統的教導﹐我們都應該孝敬父母。可是我們有不同的父母﹐所以我們各人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這也隨著我們的年齡變化而有所改變。年幼的時候﹐我們尊重他們的方式﹐多半是聽從父母的教導和他們所立的規矩﹔當我們長大成人﹐而父母也年邁的時候﹐我們的孝敬又是不同﹐那時我們可能要照顧到他們身體的需要。每個經歷帶來隨後的責任﹐是因人而異的。我們面臨倫理抉擇的時候﹐這些都是我們要思考的重要事情。

對於各人的特性和經歷有了瞭解以後﹐我們要來看關乎各人身體的一些事實﹐和它們對倫理抉擇的影響。

身體

在我們的倫理處境裡﹐有許多與身體有關的事實要考慮﹐例如我們的生身年齡﹐才能﹐缺陷﹐與生俱來的能力﹐和我們的心智才幹等例如申命記1章35到39節﹐上帝以這樣的方式區分以色列的成年人和孩童﹕


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嫩的兒子約書亞…… 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申命記135-39節)

當以色列百姓在曠野悖逆上帝的時候﹐上帝譴責那世代的成年人﹐其中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除外。可是上帝並沒有譴責他們的孩童﹐因為那些孩子們還無法分辨善惡。聖經在此處和其它許多地方明白指出﹐我們的倫理職責多少是受制於我們的成熟度和心智慧力。

但是聖經也教導說﹐關乎我們身體的一些事實還不足以影響我們的倫理抉擇。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住在我們身體裡面的罪﹐常會攔阻我們去順服上帝。但是上帝並不輕看那些我們所犯的﹐因著內住的罪性所導致的罪行。羅馬書7章18到24節﹐保羅以這些字句描述這個問題﹕

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按著我裡面的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71824節)

住在我們肉體裡的罪引誘我們去犯罪。但就如保羅所描述的﹐解決這個困境的途徑﹐不是否認我們的罪﹐而是向救主呼求幫助。

天生的傾向和後天的行為﹐彼此的關係也類似這樣。許多科學家認為一個人會有暴力行為﹐醉酒﹐或同性戀等﹐和他的基因遺傳有關聯。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們的基因和內住的罪﹐使得我們更是難以順服上帝的命令。但無論如何﹐上帝的命令是我們的規範準則﹐即使我們身體的傾向是讓我們容易去犯罪﹐不等於我們就可以有理由﹐逃脫聖經對罪清楚的譴責。

我們已經談完了關乎特性﹐經歷﹐和身體的一些事實﹐現在要來探討上帝分派給我們各人角色的倫理意義。

角色

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有一些不同的角色。在世界的生活裡﹐我們要承擔的角色有為人父母﹐兒女﹐手足﹐配偶、雇主﹐雇員﹐以及其它許多的身份。除此以外﹐上帝也呼召人在教會裡承受不同的職務和位置﹐因此我們有長老﹐執事﹐傳福音的﹐教師﹐等等。無論我們是否在教會裡具有某個頭銜或位置﹐上帝給不同的信徒各有不同的恩賜﹐祂期待我們能用這些恩賜去服事在基督裡的弟兄姐妹。因此這些生活中﹐每一個不同的角色會帶給我們相關的誘惑和責任。

例如﹐如果我們是教會的牧者﹐我們的職責就是用敬虔和智慧的方式﹐管理教導和勸誡上帝的子民。如果我們只是教會的孩童﹐要我們擔負這樣的權柄和責任﹐那就不對了。另外一個例子是﹐新約教導身心健全的成年人﹐特別是丈夫和父親﹐必須工作以撫養他們自己和家人。提摩太前書5章8節﹐保羅這麼寫著﹕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節)

因此﹐我們看到有些人必須工作﹐為的是能夠撫育供養其他的人﹔特別是那些擔負供養家人職責的人。當然﹐如果我們受這樣的託付﹐必須供養家人﹐我們有時是會想推脫逃避這樣的責任。

以此類推﹐我們所扮演的每個角色都是如此。每個角色都會讓我們面臨一些試探﹐也讓我們必須承擔一些責任。因此在我們倫理抉擇的環境裡﹐每個角色都是一個重要而複雜的事實。

因此我們看到﹐在作合於聖經原則的倫理抉擇時﹐無論我們的情況是居於社會群體中﹐或是個人生活﹐都需要考慮到與我們生而為人有相關聯的許多事實。

  • 總結

在這一課裡﹐我們列出了按著聖經原則作倫理抉擇時﹐要考慮的幾個主要事實的類別。我們談到一些關乎上帝的重要事實﹐例如祂的權柄﹐掌管﹐和同在。我們也描述了創造過程裡的一些事實﹐探討了自然界和靈界。我們也從社會和個人的層面﹐對人類的實事 作了探討﹐這三個基本事實的分類成為引導我們在我們倫理的處境中,分析重要事實的適當起點。

每當我們從情況處境的角度來探討道德倫理的時候﹐極其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需要認清和數算所有相關的事實﹐因為它們會影響我們在上帝面前所需承擔的責任。所有事實中最基本的一個事實﹐就是總要意識到上帝的存在和祂的屬性;同樣,與我們的環境和自身狀況有關的這些事實,也會賦予我們一些不可推卸的道德職責。因此若是我們能考慮到越多的事實﹐就能幫助我們更加有信心﹐從而能夠作出真正符合聖經原則的倫理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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