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聯盟(其他) - 單集(3min) - 當保羅說「我不准女人講道」時,他在說什麼?(凱勒、卡森)
凱勒:提摩太前書二章,是一段非常有爭議的經文,我很高興邀請到新約學者(分享這段經文的解釋),因為我很業餘。那麼,你認為,保羅在這裡所不准的是什麼?
卡森:請容我先打個廣告。最近出版了一本註釋書,作者是Robert Yarber,他所寫的關於教牧書信的PNTC柱石新約系列註釋書,非常注重根據經文的脈絡強有力地表達論點,這是我見過對提摩太前書第二章最好的解釋之一,因為它很貼合經文…
凱勒:什麼系列來著?
卡森:柱石新約系列。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解經的細節,可以先看看這本書。第二件事是可以考慮這是在禁止兩件事還是一件?「我不准女人講道」與「我不准女人有權柄」,這是兩件事嗎? 還是同一件事?
凱勒:對
卡森:從文法上來看,希臘文學將兩個句子放在一起的時候通常是在說兩件事,但這兩件事看起來還是很像在講同一件事。就是早期教會所行使的權柄主要是基於上帝的道,而不是基於等級制度或地位,因此這聽起來是在說教會所認可的,是基於上帝的道的權柄,也被稱為「教導權柄」(magisterial/teaching authority),這看起來像是保羅所要禁止的內容。這個觀點和新約中其他地方的經文是一致的,我認為這是保羅的關注點。
凱勒:有意思。首先我介紹一下我們的文化背景。我買了Bob所寫的柱石新約系列註釋書,也迫不及待地打開閱讀了關於這一段的內容,我覺得真是大師級的註釋,我說,對啊就是這樣,太棒了!我現在是作為一名牧者說這些話的,我喜歡你剛剛說,這裡討論的是兩件事還是一件事是小有爭議的,我同意你所說的這裡講的是一件事,但也有人認為是在講兩件事。我在救贖主教會是這樣講的,我這樣講了好多年了,這可能不是一個很常見的立場。我認為保羅在這裡肯定是在「禁止」某件事,至於到底在「禁止」什麼,以及這節經文怎麼解釋,對於任何和我持不同意見的人,我是持開放的態度的。我們也必須記得,不同的宗派會賦予不同的職分不同程度的權力,因此在浸信會或長老會或聖公會中的權柄的是什麼樣的,看起來可能是不同的,因此對於不同的意見我是開放的。但我不接受的觀點是認為保羅並沒有禁止任何事,或者說認為這是一個被時代背景限制的論述,因此這對我們不再有約束力。
卡森:或者找藉口說這題實在太難了,我們就是沒辦法知道答案,所以…
凱勒:對,很有意思,這就是很多年輕基督徒做的事情,他們就直接舉手投降說我不理解(這段經文到底在說什麼),所以我就去做我看起來對的事。
卡森:是的,我的一位朋友喜歡稱之為「帝王等級的無知」。意思就是說:不僅我不明白這個論點,你也不可能明白。
凱勒:說得很好!這也是一種自我辯白的說法。
卡森:對,就是怎麼樣都好,對於每一種解釋我都很開放。
凱勒:我想怎麼理解就怎麼理解。所以我一般會說保羅確實在禁止某件事,你覺得他在禁止什麼,我們一起來討論看看,但是不要跟我說他沒有禁止,因為他確實是有禁止。但你會如何回答這個疑問?你怎麼說明這個主張,在任何一種文化中、任何一個時代中都是正確的?
卡森:我覺得首先要以聖潔的親吻禮問候(帖前五26)。我認為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是保羅的論點是基於「創造的次序」,第二個是保羅的論點是基於「墮落的次序」。這個到底是什麼意思,你可以掙扎很長時間。我想提出一個大膽的主張,但在整本聖經中幾乎沒有哪件事是比創造更加不依附於文化的(創造的秩序超越了任何的文化)。看起來保羅這裡不是在說考慮到婦女缺乏教育而顯得相對無知,因此我不准如何如何…這不是他想表達的。
凱勒:對,這不是。
卡森:創造和墮落的次序都是跨文化的,這兩點都交織在他自己的論述裡面。
凱勒:看起來就好像是保羅知道有人會提出這個質疑,至少對於不喜歡這個主張的人來說,他這樣講肯定是很麻煩的。再說一次,我作為牧者,如果有人問我,你怎麼知道這是一段跨文化的經文?我通常只會說,你怎麼知道這不是呢?尤其是當你談論一段新約經文,我認為那些認為這段經文是在時代背景下才成立的人才是需要證明的人,而且應該非常困難。鑑於保羅是將他的論點交織在創造和墮落的內容裡去表述的時候,應該很少有人能夠不認同他。我聽說過有人嘗試這樣辯解,但我覺得那些解釋不是很有說服力。
- 原文:What Did Paul Mean by ‘I Do Not Permit a Woman to Teach’? (Tim Keller, D.A. Carson)
- 翻譯:CY / RTV Taiwan
- 授權:福音聯盟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