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我們先確信自己毫無公義,否則就永遠不會穿上基督的義(加爾文 羅馬人書註釋)

穿上基督的義(加爾文)

除非我們先確信自己毫無公義,否則就永遠不會穿上基督的義(加爾文 羅馬人書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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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馬書八章3節)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

沒有人會無禮地指控律法是軟弱的,或將律法限縮為一些儀文,保羅清楚指明這缺陷非因律法有任何過失,乃因人肉體的敗壞;因倘若有任何人真能滿足神的律法,他在神面前就得算為義了。保羅不否認律法有足以使人稱義的教義,因它有完美的公義法則;但由於人的肉體不能達到律法的義,以致律法的全部能力就失效殆盡。因此,保羅譴責認為稱義的力量僅是從儀文中被奪走一些人的錯謬、甚至是瘋狂的想法;保羅明確地把缺陷歸咎於我們,清楚表明他在律法的教訓中沒有找著任何錯誤。

再者,保羅通常用「astheneia」(無力的)這字來理解律法的軟弱,軟弱不但指「些微的魯鈍」,而是「無能為力」;因他的意思是,律法已無任何使人稱義的能力。因此得知我們完全被排除於稱義之工以外,必須逃往基督那裡尋求祂的義;因為在人裡面毫無公義,並且人一定要有這樣的認知;除非我們先確信自己毫無公義,否則就永遠不會穿上基督的義。「肉體」這字與「我們自己」同義。人本性的敗壞使神的律法在這方面對我們毫無用處,因它雖指示了生命之道,卻不能把奔向死亡的我們挽救回來。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

保羅現在指明天父是藉著祂的兒子使我們重新得義,甚至是以定罪這肉身基督的方式;祂除去在神面前捆綁我們的罪案,因為罪受了定罪,使我們得自由並成為公義,罪已被塗抹,我們得了赦免,所以神算我們為義。但保羅先提到基督被「差遣」,是為要提醒我們,在我們裡面毫無公義,因公義要從基督那裡尋求,而依靠自己善功的人不過是徒勞,他們不能成為義,而只能享有另一個義,或者借基督以自己肉身贖罪所成就的公義。但他說,基督是以「罪身的形狀」來到;基督的肉身雖沒沾染汙穢,但看似是有罪的,因為要承受我們的罪的刑罰,且無疑地死在這罪身上,行使了它全部的權力,以致這罪身似乎受了死的轄制。我們的大祭司理當籍由自己的經歷而得知如何扶助軟弱者,基督也經歷了我們的軟弱,以致祂更能體恤我們,在這方面也表現出某種罪身的形狀。

加爾文是劃時代的人物,神使用他來深厚造就及堅固祂的教會。他能精確地掌握聖經的字句與上下文的意義,對神的虔誠敬畏也流露在字裡行間。他不但幫助我們認識真理,更引導我們愛慕真理的主——耶穌基督。任何人若真實地了解羅馬書,無疑就已找到聖經隱密寶藏的入口——加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