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是信仰的主要樞紐(基要信仰小冊08)

罪人怎樣能被神看為義呢?只有當另一個人代替他,提供神所要求的完全順服,也就是義,他才得以被神着為義、這正是耶穌替那憑信心仰望祂的人所成就的。 耶穌的一生是代替罪人而活;換句話說,耶穌在世的生命完美地、也完全地順服了天父的旨意和律法。耶穌在世的生命也不斷承受罪的刑罰,最終祂在十字架上被钉死。 表示耶稣一面承受 律法的刑罰,一面也為那感信心仰望 的人提供完全的顺服。耶穌從死裡復活,這表明他所獻完全的已經蒙父神接納,確保戰勝罪和死亡。罪人對自己的稱義、對神所作出的判決,一點貢獻也沒有。基於這 些原因,十九世紀的蘇格蘭神學家和詩人波納(Horatius Bonar)曾寫道:「主基督啊,是祢的工作、而不是我的工作,使我的心歡喜;称已完成一切的工作,使我不再懼怕。」或許此刻,宗教改革的這五項呼籲就顯得更合理 了。

唯獨因著神的恩典(sola gratia),神才稱罪人為義;神原本有權判定罪人的罪,但卻向他施憐個、顯恩慈。稱義是唯獨藉著基督(solus christus),因為稱義是基督的工作(包括祂的生命、死亡和復活),這些都 是信徒稱義的判決依據。罪人稱義是唯獨藉著信(sola fide);換句話說,不是因著罪人的順服和善行。更確切地說,罪人是單單仰望基督的位格和祂的工作,才被宣判為義,而不被判為有罪(應得的判決)。這三點是「唯獨因信稱義」教義的基礎。接下來,我們要好好檢視這三點,好讓我們明白改革宗信仰的這項基要真理。

加爾文是十六世紀的第二代改教家。他解釋到, 「除非你先領悟到你與神的關係是甚麼,神對你的審判的本質,否則你不會有得救的基礎,也沒有虔誠事奉神的基礎。」正因此,加爾文相信稱義是「信仰的主要樞紐。」難怪十七世紀改革宗神學家艾斯迪(Johann Heinrich Alsted,也是提出「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多特大會(1619)的委員之一)後來寫道:稱義的教義是「決定教會興衰的信條」

為了明白這個重要的教義,首先,我們要查考聖經 開頭的前幾章和亞當的受造,看看神怎樣創造和判斷祂的 受造物。第二,我們要看看在這墮落的世界中,神怎樣透 過整部舊約指向祂兒子的位格和工作,證明無人能靠順服 在神眼中稱義,唯有靠相信耶穌的工作才得稱義。第三, 我們要看基督的一生、死亡和復活,怎樣為唯獨因信稱義 的教義立下基礎。第四,我們要總結這些發現,並看看歷史上的改革宗教會怎樣表達這項教義。第五,我們會回應 一些關於這項教義的常見問題。

稱義是信仰的主要樞紐(基要信仰小冊 08)何謂因信稱義? (費斯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