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唯獨因信稱義(史普羅) - 10. - 問與答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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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因信稱義(史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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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加上標點符號、分段落,並盡量不修改內文。
我們已經花了不少時間探討有關稱義的教義了。我相信你們在這個過程中,都有遇到一些想要提出來的問題。所以現在這段時間,你們可以自由發問。誰想先開始呢?
我有問題。有些我認識的基督徒,他們不太確定自己有沒有得救,所以我想問,一個基督徒要怎麼知道他自己有得救?
首先,我很常聽到這個問題。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這不是一個虛無飄渺的神學奇想,這個問題有關你在上帝面前的身分。你想確定自己究竟有沒有在上帝的國度裡。彼得也說過,我們要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好讓我們在成聖的路程上得以成長。因為如果我們不確定自己在上帝面前的身分,就會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無法穩定地行路。所以我要強調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對於這個問題,我有兩個回答方式:一個比較神學,一個比較好應用。先講比較好應用的回答。有人問:「我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得救?」我反問他們:「你有沒有完美地愛著聖經中的基督?」大多數情況中,我只聽過一次不同的答案,是個自稱有完美主義的人講的。大多數情況中,人們會看著我,說:「不,我沒有完美地愛著基督。」我說:「好,那第2個問題是,你有沒有照著祂應得的程度去愛祂?」很明顯,你對這個問題和第1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一樣的。到了這個問題時,他們原先有的一點確據都會開始動搖。我說:「我再問第3個問題,這個問題很重要。你對聖經中的基督,有沒有一絲一毫的愛呢?你心中對於新約的基督,有沒有一丁點的愛呢?」如果他們回答說有,我就會說:「好,除非你是聖靈所生的,除非你是聖靈所生的,否則你怎麼可能會愛耶穌呢?如果你不是蒙揀選的人,你怎麼可能是聖靈所生的呢?如果你是蒙揀選的人,那你就可以確定自己在上帝面前的身分了。」
這就是稱義與揀選等等,這些神學內容派上用場的地方。因為我知道,除非我經歷重生,否則我不可能愛耶穌。如果上帝沒有以至高的主權揀選我,我也不可能經歷重生。所以我的神學輔助我的信心,使我確信上帝會完成祂所開始的工,所以我能夠完全信靠祂所賜給我的救恩。
還有別的問題嗎?來,請說。
我明白稱義的教義說,我們得救完全是出於上帝的,在得救這件事上,我們沒有任何貢獻,是基督做成的,不是我們。那麼成聖呢?「成聖」是我們與上帝一起做成的嗎?
好的,腓立比書有段經文很適合回答這個問題:「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2:12),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我們談到重生的時候,談到救恩的開頭時,我們談的是聖靈憑主權單方面做成的工。單方面的意思就是,只有一方在做工,只有一方是主動的,就是聖靈。祂不需要我的幫助,不需要我的合作,祂單方面地呼召我,改變了我的心。但接下來整個救恩的過程,就是雙方的合作了,是神人協作。
我們要與上帝同工,在這個合作關係中,我們不是完全被動的。保羅說我們要做工,當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工夫,這可不輕鬆。我們應當勤勞地做成得救的工,要不辭勞苦,並且我們知道我們的勞苦不是徒然的,因為在這樣的勞苦中,有上帝的恩典在幫助我們。上帝在我們裡面動工,使我們可以立志和行事。所以我們的成聖是神人協作的。
請說。
史普羅教授,教導「基督的被動順服與主動順服」有多重要?
教導「基督的被動順服與主動順服」有多重要?你可能有聽過梅晨的故事。當他在費城創立西敏斯特神學院的時候,有一個冬天,他得了重感冒,但有人請他去達科塔的某處演講。他搭火車過去,到了達科塔,又在那裡得了肺炎和支氣管炎,於是就病逝了。他在神學院的同事們都極力勸他,不要在重感冒的情況下出差。所以他在病逝前,送了一封電報回來,電報內容寫著:「基督主動的順服令我心懷感恩。」然後他就過世了。梅晨看見了基督主動的順服有多麼重要,還有被動的順服。
在這個時代,有各種爭論圍繞著有關稱義的教義。許多學者說,我們不應該為了這個教義而與天主教分裂,說我們應該要與天主教保持友好。在他們之後,又有人主張說,我們應該移除稱義的教義中容易絆倒人的內容。在這些聲浪過去之後,又有新的論點在抨擊基督的主動順服。
記得我稍早告訴過你們的,當我們檢視稱義這件事的時候,在16世紀當時,有一個觀念是雙方一直難以達成共識的,就是基督的義被歸算給信徒。問題是:這是哪來的?如果基督的主動順服是沒有意義的,那就沒有義被歸算給我們,我們的稱義就沒有任何基礎了。在我看來,如果你把基督主動的順服給丟棄了,你就等於是把因信稱義給丟棄了,也就是丟棄了福音。
舉例來說,在時代論的圈子裡,他們這些人呢,特別討厭改革宗對於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的區別。他們不喜歡這個區別,他們解讀聖經的方式,並不會區隔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所以他們在這樣的反對中,也一併反對主動的順服,因為他們認為,只有在區別行為與恩典的時候,主動的順服才有重要意義。
但我們在改革宗則會提到行為之約,也就是上帝在伊甸園與亞當、夏娃所立的約。他們違背了這個約,雖然他們失敗了,但是在緩刑的階段中,上帝仍然賜下了救贖。祂在咒詛那蛇的時候,也提到女人的後裔將要傷蛇的頭。所以我們在墮落之後,與上帝之間的每一段關係都是恩典之約。
而那些反對這種區分的人會說:「不對,就連上帝與亞當、夏娃所立的約也是恩典之約呀。畢竟上帝沒有必要與受造物立約。」確實如此,這點是無庸置疑的,我們都完全認同。但在神學上區分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是與耶穌的工作有關的。祂是新亞當,因一人的悖逆,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耶穌身為新亞當,親自承擔了責任,要完成起初創造時所立的約,也就是行為之約。祂也確實藉由祂主動的順服,完成了這個約。
所以今天有多人否定耶穌的主動順服,這種反對就是在抨擊行為之約與恩典之約的區分。我認為這是我們必須堅持的地方,不可以妥協。若沒有基督主動的順服,我們就仍然困在亞當的處境裡,而且沒有任何的救贖。
還有人要問嗎?請說。
史普羅教授,您為甚麼說我們很難理解自己的罪孽有多深?
為什麼我們很難理解自己的罪孽有多深?這問題有個簡短的答案,就是:因為我們的罪孽太深了。這就是原罪所帶來的結果之一。我們處在敗壞的狀況中,我們對罪的邪惡本質是眼瞎的。然而,關於這點,是有些好消息存在的。
多馬肯培和其他教會歷史上的人都說,成聖的記號之一,就是在恩典中成長,更深入地了解到自己的罪有多麼邪惡。因為我們墮落的狀態,並沒有因著稱義而完全消除,我們仍然有墮落的人性,容易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保羅說這是不通達的。只要我看到有人的行為比我還更邪惡,我就會安撫自己說:「至少我的罪沒有那麼嚴重嘛。」所以我們都有保護自己的傾向,不願意看見自己的罪有多深重。
你知道大衛與拔示巴的醜聞,拿單來找大衛的時候,跟他講了富戶的比喻。這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卻偷了那窮人的羊羔。大衛就甚惱怒那人,想要殺死做出這種事情的人,然後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大衛這才意識到自己犯了非常可怕的的罪,所以就有了詩篇第51篇。這是聖經中關於悔改認罪的禱告典範。要讓大衛意識到他自己的罪,這需要特殊的恩典。
這個事件中的好消息是,上帝是以充滿慈愛與溫柔的方式來管教祂的兒女的。祂並沒有讓我們一瞬間就徹底發現自己所有的罪。如果上帝此刻就完全讓你清楚地發現自己所有的罪,和這些罪的嚴重性,你會當場死亡,我也是這樣,我們都承受不了。這就是聖靈與撒旦之間不同的地方。撒旦會照著你的罪控告你,聖靈也會讓你意識到自己的罪,但撒旦的目的是要徹底摧毀你,而聖靈是要讓你認罪悔改,要救贖你,要使你得醫治。
我們若要真正明白自己的罪有多嚴重,只有一種方法,就是認識認識上帝的特質。因為祂才是一切的衡量標準。就像以賽亞那樣,當他意識到上帝是怎樣的上帝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是怎樣的人,於是他咒詛自己。原本的他受盡人們的稱讚,所以他一直在用錯誤的標準在衡量自己,我們都很常這樣。
我們才剛針對福音派教會、天主教教會等的人,做了一個詳細的問卷調查。問卷內容有各式各樣的神學問題。其中一個問題是這樣的:「你是否相信,即便是最細微的罪,也是對全宇宙之主的不忠?」絕大多數聽到這個問題的人都會回答說:「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每個細微的小罪都是對祂不忠。」我就是在教導這個觀念:最細微的罪,也是對全宇宙之主的不忠。因為即使是最細微的罪,你也是在公然藐視你的創造主,是在高舉你的權柄過於祂的權柄,是在反對祂公義的統治。這就是對祂的背叛。但人們不會這樣想,因為他們並不真的了解,上帝的特質其實就是衡量他們的判斷標準。並不是所有的罪都同樣邪惡,愛能遮掩許多的罪,但這並不表示說細微罪是一件小事。對上帝而言,這不是小事。
還有問題嗎?請說。
史普羅教授,在現代,稱義的教義正面臨甚麼樣的挑戰?
在現代,稱義的教義正面臨甚麼樣的挑戰?當然是路上有許多人都不相信自己需要被稱義。至於在神學的討論與爭議的範圍裡,我先前已經提過一些了。愈來愈多人認為「唯獨因信稱義」不是甚麼重要的事,不像16世紀的改教家所說的那麼重要。例如亞力士他‧麥葛福,一位傑出的學者,說過:「今天,不會有人再為了這個唯獨因信稱義這個教義,而互相殺害或上火刑柱之類的了,所以它沒那麼重要了。」邁可霍頓問說:「教會歷史發生了甚麼事,才讓福音在現代不像在第1世紀時那麼重要呢?」福音的重要性並沒有減弱。現在人們不再為了福音而互相殺害,但這並不表示福音的重要性減弱了。
還有,我們最近也常看到新教教派與羅馬天主教之間的各種和解活動。例如路德會與天主教在稱義的教義上達成協議。在福音派中,福音派有查爾斯‧寇爾森為首的ECT組織,他和代表羅馬天主教的紐浩斯合作。他們原本的目標,是要討論有關現代「普遍恩典」的議題,還有墮胎、相對主義等等的內容。但他們在ECT的組織文件中,聲稱說他們在福音裡有合一的信心。這造成了不小的騷動,因為問題是:如果對稱義的觀點不同,那你們怎麼在福音中有合一的信心?簽署這份文件的天主教人士,個個都強烈重申天特會議所定的教規。
我有私底下和寇爾森談過,我們很詳細地討論這件事。他說:「你擔心的是甚麼?」我說:「如果你跟一群認同天特會議內容的人,在福音裡有合一的信心,而我知道我跟他們並沒有在福音裡有合一的信心,那我跟你怎麼會在福音裡有合一的信心?」這是一件重要的事,在整個福音派中都是如此。所以後來ECT編了第二個版本的文件,來說明關於稱義的部分。我之前提過這個文件了,文件內容說他們對於稱義有共同的概念,只是關於「義的歸算」這部分還沒有達成協議。若這部分沒有處理完,那雙方的爭議其實就還沒有解決。
在此同時,又有另一個議題產生,就是薛佛帶來的爭議。他原本是威敏斯特神學院的教授,他後來被開除了,因為他對稱義的觀點有問題。他說行為是一個人得到稱義前所必須先具備的要件,這造成了許多爭議,也造成N.T.萊特的崛起。他寫了《再思保羅神學爭議》。他對改教家和羅馬天主教說:「你們都錯了。」他說雙方對稱義的觀點都是錯的。他說稱義主要不是在講與上帝和好、得到永生,而是與第二聖殿時期猶太教的約的狀態有關。這又讓稱義的重要性有了更多的爭議。除此之外,時代論主義者內部也有爭議,是有關於主和救贖的。一方認為你可以接受耶穌作救贖者,但不一定要接受祂作你的主;同時,另一方卻認為,若你接受耶穌作救贖者,就要接受祂作你的主,否則你就不是真心信靠耶穌,沒有真正被稱義。
這些內部的爭論,還有其他的問題也被提出來,都是針對基督的主動順服,都是現在正吵得火熱的爭議。我不認為這些爭議會在短期內止息,所以我認為清楚地了解聖經教義,對福音派基督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好,還有誰要發問?
史普羅教授,您先前提到說,馬丁路德是在事奉中遇到危機時,才在神學上有重大的發現。請問他在事奉中遇到的危機,是如何影響他的神學的?
這個,自從路德發現稱義的教義後,他接下來一生的事奉都以此為基礎。他在去世前曾說,每個世代都要為福音奮鬥,因為一旦清楚且勇敢地傳講福音,就一定會產生衝突。人們基本上對於衝突都是感到厭惡的。每當面臨衝突或躲避的抉擇時,許多人會寧願選擇躲避衝突。所以他說,每個世代都需要為福音辯護。
你要把路德看為牧師,牧師兼神學家。大家記得嗎?路德之所以寫下95條論綱,就是因為擔心他所牧養的會眾。他的會眾當中,有些人不辭勞苦地長途跋涉,只為了買到贖罪券。路德知道這些人當中,有些是地痞流氓,他們根本不是基督徒。他們卻揮舞著手中的贖罪券證書,這讓馬丁路德擔心教會的羊群會受負面影響。他一生的服事都帶有牧者的心腸。我非常欣賞他的勇氣,以及他為福音所做的事工,但我不認為他是宗教改革中偉大的神學家。我認為他的基督論非常薄弱,他的基督論基本上是直接沿用從羅馬天主教的。我認為他沒有真正維持住迦克墩會議的正統,不過這是另外一回事了。
好,我想時間差不多了。謝謝你們的參與和提問,希望我們都能更了解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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