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神的認識是信仰最根本的基礎(基督教真偽辨(梅欽/梅晨))

「神」是什麼、「人」是什麼(梅晨)

基督教真偽辨(梅晨)第三章神和人

我們在第二章已經提到,基督教是以「第一世紀發生的一些事件」為基礎,不過我們必須先確定一些前提,才能談得上「要不要接受這些事件」,這前提就是我們對「神」的觀念、對「人」的觀念。道理很簡單,基督教福音的重點既然是「『神』拯救『人』」,所以在我們討論「福音是什麼」之前,當然應該先搞清楚「神」是什麼、「人」是什麼。我們對「神」的觀念、對「人」的觀念,決定我們對福音的看法,是福音的基礎。新神學和基督教在這兩件事上南轅北轍,所以他們對福音的看法當然也有天壤之別。

我們先來看看,新神學與基督教對「神」的觀念有什麼不同?不過我們還沒開始問,就會遇到一種特別堅持反對教義的論調,例如:「我們不必對『神』有什麼觀念」「神學會使信仰變死」,「我們不應該把力氣花在『認識神』上,而應該單單感覺祂的同在」。

針對這種論調,我們要說:「如果信仰只在於感覺神的同在,就沒有任何道德性」,因為純粹的感覺(如果世上真有這玩意兒)與道德無關。舉例來說,是什麼使我們與一個人建立崇高的友誼?答案是我們對他品格的認識。人類的感情看起來雖然很簡單,其實在培養過程中有許多規矩。人建立友誼,一定先在心中累積對朋友品格的觀察。如果人與人尚且如此,那麼人與神的關係更加崇高,豈不更應該這樣?如果我們聽見有人毀謗我們的朋友,都會義憤填膺,難道聽見有人以最卑劣的手法毀謗神,卻能默然忍受?我們對於神有什麼想法,當然是最重要了;我們對神的認識是信仰最根本的基礎。

那麼我們應該要怎樣,才能認識神呢?我們怎麼會與神熟識到一個地步,居然有可能好像是神的朋友,單獨與神面對面相交呢?有些新神學信徒會說:「我們只有藉著耶穌,才能認識神」,這種說法看起來好像是對主一片赤誠,其實是對主大大不敬,因為耶穌自己清楚指出,認識神的方法不只一種,其他認識神的方法也是有效的,我們如果否認這點,就是否認耶稣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耶穌從大自然看到神的工作,從野地的百合花看出神的巧思,也在道德律中看見神的屬性,人內心的律法也是神的律法,彰顯神的公義。最後,耶穌也在聖經中看到神,耶穌引用先知書和詩篇的話是何等深邃!聖經是神啟示自己的一種方式,使人能認識神,如果有人說聖經這種啟示並不能讓人認識神,或是今天對我們已經沒有用了,就是蔑視耶穌內心最深處的思想。

不過這些人說:「我們只能藉著『神在耶穌裡的啟示』來認識神」,其實意思是「人不可能對神有任何真正的知識」,因為除非我們在耶穌以外對神有些概念,否則我們說「耶穌有神性」就沒有意義。除非我們先賦予「神」一些意義,否則說「耶穌是神」就沒有意思了。但是我們要怎樣先賦予「神」些意義呢?我們已經在前面說過,要從大自然、從道德律認識神。我們這樣說,並不是忘記耶穌曾經在約翰福音說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但是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即使個人從來不知道『神』這個字是什麼意思,也能藉著他對耶穌性情的認識而知道『神』是什麼」,正好相反,聽耶穌說這句話的那些門徒,都已經對神有相當明確的概念了,耶穌說每句話,都假設聽的人已經對神有一些認識了。但是門徒不是只想對神有頭腦的知識而已,他們還想與神有親密的個人關係,這就得靠他們與耶穌相交才行了。耶穌以非常奇妙而親密的方式啟示神的性情,但是人必須有舊約的基礎,又知道耶穌自己的教導,才能明白這種啟示的真正意義。訴諸理性的有神論,和對於這位創造宇宙、主動掌管宇宙之至高者的認識,是基督教基礎的核心。

基督教真偽辨(梅欽/梅晨)第三章神和人P49-51

梅晨博士於1923年出版本書時,正與自由派神學搏鬥。包義森牧師於1940年翻譯本書時,已察覺自由派神學對當時剛起步的中國教會虎視眈眈。今天也許人會覺得,本書對於廿一世紀的中國教會還適用嗎?我們只要看到下列現象,就知道答案了:1.在台灣,教育界仍受新文化運動影響,讓人以狹隘的科學表象作為衡量真理的唯一標準。2.在中國大陸,青年學子仍受唯物辯證法影響。3.海峽兩岸教會都缺乏護教的眼光,不容易分辨「以啟示為基礎的真基督教」與「人本主義以理性為基礎自創的偽基督教」。  本書能幫助華人教會了解二者的神學分野,和人本主義掏空其核心之後的「福音」,對家庭、學校、社會,及至文化的負面影響。(趙天恩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