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五8)
將「愛」列為首要是極為恰當的。雖然這段經文對關乎於「愛」的論述,是在於教導婦女愛丈夫和兒女,但其中隱含一項原則:「愛」是需要教導的。假使連愛最親密的配偶與孩子,都必須經過學習,那更別說是單純地去愛人了。以「愛」為首,也是因為「愛」賦予我們經營人際關係和舉止合宜的動力。
正如現代人對「愛」早已司空見慣;對於「愛」是必須教導一事,感到一頭霧水。然而,聖經中所表明的「愛」涉及行動:「因為神愛⋯⋯甚至賜下⋯⋯」。聖經中的「愛」也不是自然而然就有的,它是聖靈的果子。所以我們必須被教導這是怎樣的愛,也當學習如何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藉著行為舉止,顯明聖經所推崇的「愛」。
註聖經對於「愛」最經典的描述出現在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林前十三4-7)p76-77
今天的教會為什麼需要一本特別論及「姊妹門訓」的書呢?根據提多書的背景,保羅了解到姊妹靈命的復興,必須靠姊妹來協助。作者以提多書二章3-5節的吩咐為起點,帶領讀者仔細地觀察伊利莎伯與馬利亞的關係。教會中那些「才德的婦人」,年長、有信心且靈命成熟,能勸勉、裝備年輕的姐妹,以智慧來帶領她們為神的榮耀而活。本書看重婦女在屬靈撫育上的特質與責任,並發展出一種「生命對生命」的培育系統,它是跨越世代的傳承,能通行於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