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我們都不配得基督已為我們捨己以慈愛來善待我們減輕了我們的重擔所以我們也應該要甘心樂意以仁慈來對待十分不配的人(凱勒)

好撒瑪利亞人(凱勒)

儘管我們都不配得基督已為我們捨己以慈愛來善待我們減輕了我們的重擔所以我們也應該要甘心樂意以仁慈來對待十分不配的人(凱勒)

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33 唯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10:25-37)

第四章 公義與鄰舍

耶穌說了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來回應律法師。有一個猶太人騎著牲口經過一個偏僻山區,遭到搶劫,而且被「打個半死」,丢在路旁(30節)。先有一名祭司,後來又有一名利未人(聖殿裡祭司的助手)經過。這兩位都是應該停下來提供援助的人,因為猶太人是他們同信仰的弟兄。可是他們都「看見他就從〔路的〕另一邊過去了」,可能是害怕在這盜匪橫行的偏僻路上停留會招致危險。然後一名撒瑪利亞人也經過那裡。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雙方嚴重交惡,被猶太人視為「雜種」和異端,是最敵對的世仇。但當這名撒瑪利亞人看見這位倒在路邊的猶太人,就動了慈心。他冒著危險停下腳步,幫這人進行急救,把他送到一間旅店,還付錢給旅店老闆,請他照顧這人,直到完全康復。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費用。耶穌講這個故事,用意是什麼?祂用一個激進的答案回覆「何謂愛你的鄰舍?愛的定義是什麼?」這個問題。耶穌回答的方式,是刻劃一個人,用行動滿足別人物質、身體和經濟需要。對耶穌而言,照顧別人物質、經濟的需要,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選項。這條愛的誡命,耶穌不允許這名律法師將這條愛的誠命的意涵加以侷限。祂說,這意味著犧牲自己,投身幫助弱小,就像這位撒瑪利亞人甘冒生命危險,停在路邊施加援手。但耶穌拒絕讓我們畫地自限,不只是我們如何愛人,也包括我們愛誰。我們典型的反應,都是認為自己的鄰舍是指同樣社會階級、經濟條件相仿的人(參路十四12)。

我們本能地傾向限縮自己服事的對象。我們為跟自己相似的人付出,為我們喜歡的人擺上。耶穌可不這麼想。透過描述一名撒瑪利亞人幫助一名猶太人,耶穌告訴我們,任何有需要的人——不論其種族、政治立場、階級、宗教——都是你的鄰舍。沒有比這更震懾人心的手法了。並非每個人都是你信仰中的弟兄姊妹,但每個人都是你的鄰舍,而你必須愛你的鄰舍。

……我們按著福音的要求,要盡力幫助別人,在許多情況下,如果自己不吃苦,就辦不到⋯⋯如果鄰舍的困難和需要,比我們自己的大得多,而且看來無望減輕,那我們就應該甘願與他們一同受苦,分擔一些他們的重擔到我們自己身上。否則如何實現「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的命令呢?

愛德華滋處理的另外兩種質疑包括:受助的窮人「脾氣很糟糕,不知感恩」,以及「是他咎由自取,害自己陷於貧窮的」。幫助窮人這件事,永遠有這兩個問題存在。我們那位執事反對繼續援助隔壁的單親媽媽,背後也是這兩項理由。我們都希望幫助那些善心的、正直的人,他們落入貧窮,不是因為自己幹了蠢事或咎由自取,而且對我們的幫助心存感恩、充滿歡喜。然而,那樣的人幾乎不存在。如同我們在第二章所見,貧窮的肇因非常複雜而盤根錯節。雖然我們十分需要謹慎,自己對窮人的幫助確實對他們有益,而不是造成倚賴,但愛德華滋仍然直接訴求福音,迅速拆解這兩項疑難。針對許多窮人品行不良的問題,愛德華滋提醒說,我們自己的品行道德也不好,可是基督卻為我們擺上自己:基督愛我們,以仁慈善待我們,願意減輕我們的重擔,儘管我們心中充滿仇恨、性情邪惡、不配得任何好處⋯所以我們也應該甘心樂意以仁慈對待那些⋯⋯十分不配的人。p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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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的正義 (提摩太凱勒)

行公義,好憐憫,本書作出最精闢又令人動容的解析!自人類開始具有公民社會的雛形,關於「什麼是正義(公義)」、「正義的源頭從哪裡來」,就成了無數哲士辯論不休的話題。惟一能確認的是,若沒有正義之袍加身,英雄行徑頓形失色;沒有公理正義為前提,升斗小民的義憤填膺只是渲洩怒氣毫無意義。長久以來,教會不太討論社會正義與福音之間的關聯,總認為那是所謂的社會福音,是自由派神學家、社運人士所關注的。教會不該浪費力氣關注社會正義相關的公共議題上;教會的任務就是領人歸主、搶救靈魂,而非投身社會改造。提摩太.凱勒牧師卻提醒基督徒,不要以為行公義就只是懲凶罰惡,行義的舉動實際上會影響教義的純正和導致靈性的虧損。他指出施行公義的對象應是窮人和弱勢群體,這是聖經極為重要的教導,與正統教義和福音大使命不相矛盾,甚至可以並行不悖。他藉著對聖經經文的全面分析和生動實例,讓人感受到上帝對於窮人和弱勢群體深切的愛,同時讓人看到,今日信徒和教會在行公義這件事上,有著深深的虧欠。更重要的是,凱勒牧師指出,慷慨的上帝,一向不吝揮霍祂的恩典,這是領受者得以行義背後其源源不絕的動力;正如信心必然帶來行為,蒙恩必然使人行義。本書讀來讓人心裡火熱,想要將信仰付諸實踐,以愛的實際行動去關心悲傷困苦的人群,並建設充滿公義與公平的社區。

提摩太凱勒

1950年出生於美國賓州西敏斯特神學院教牧學博士,哥頓康威神學院道學碩士於紐約曼哈頓創立救贖主長老會於西敏斯特神學院授城市宣教與實用神學,凱勒牧師安息於2023年5月。

初期牧會於維吉尼亞州霍普威爾市(Hopewell, Virginia)。一九八九年與妻子和三個兒子於曼哈頓(Manhattan) 創立救贖主長老教會 (Redeemer Presbyterian Church)。

今天,救贖主教會有超過五千人固定參加禮拜天崇拜,也在世界各地幫助建立了將近兩百間新教會。

他的作品還包括《工作魅力》(Every Good Endeavor)《慷慨的公義》(Generous Justice)《山寨版的上帝》(Counterfeit Gods)《揮霍的上帝》(The Prodigal God)《王的十字架》(King’s Cross),以及《我為什麼相信》(The Reason for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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