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中的第六大審判
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報(林後 5:10)
唐崇榮牧師主講
最能安慰基督徒、與罪無關的審問
「因為我們眾人都必須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使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報應。」(林後5:10,新譯本)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是唯一一次記載基督徒要在基督台前顯露自己。這是什麼意思?「基督台前的審判是聖經中的第六大審判,一定是基督徒在基督的臺前。基督徒按各人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報應。這表示基督徒也受審判。這個審判是否是有關基督徒的罪因而在基督臺前受審判?這節經文不容易解釋,很多解經家也不詳細解釋。基督臺前這個字的希臘文意思是在基督面前接受評定與判斷。這是否是有關罪惡的審判?如果你研究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二十八節,也就是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祂要成全祂的救恩,祂要向我們顯明,祂的權柄是拯救者向被拯救者的施行終極性的成全。第二十八節說:「照樣,基督為了擔當許多人的罪,也曾經一次把自己獻上;將來他還要再一次顯現,不是為擔當罪,而是要向那些熱切期待他的人成全救恩。」(來9:27-28,新譯本)這與罪無關。當耶穌再來的時候,我們要見祂,在祂面前,祂要成全對我們的拯救,使我們達到完美的地步。基督臺前的審判是非常令基督徒感到安慰的。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沒有審判這個動詞出現,但是我們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自己,按我們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為什麼基督徒到時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自己的行為?請你注意聽,許多人自稱是基督徒,但這些人在基督臺前顯露的時候,約翰一書告訴我們,當祂顯現的時候,有人不至於羞愧,有人則非常羞愧,「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約壹2:28)。有兩種基督徒在基督臺前顯露自己,一種是不得榮的基督徒,另一種是得榮的基督徒。羅馬書第八章告訴我們:「(上帝)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我們蒙神所召,因耶穌的寶血被稱義,至終要得榮耀。當耶穌再來的時候,最後一步是救恩的成全,也就是我們得著榮耀的時候。今天所提及的審判與之前所提及的審判,不同之處在於先前所講的審判都與罪有關,今天所講在基督台前的顯露乃與罪無關。今天所提到的這個審問是整年審判的講論中最能安慰基督徒的。今天你聽見這個信息,你應當歡喜快樂,充滿盼望,因為我們得榮耀的日子有一天會來到,因為基督要再來。
在基督的審判臺前獲得尊榮與獎賞
基督教相信耶穌要再來,伊斯蘭相信先知耶穌會再來,兩者都提到末日,都提到耶穌要再來,但你要分辨。聖經──上帝給我們的啟示告訴我們,基督要再來,使基督徒得榮耀。回教提到先知耶穌要再來,雖然意思包括耶穌要再來結束這個世界,但沒有提到聖徒將得榮耀。回教相信先知耶穌要再來,是因為他從前有一件事沒有做過,就是還沒有結婚;先知耶穌在世上三十三年半還沒有結婚,所以要成全這件還沒有成全的事情。基督教說耶穌再來,要成全與聖徒結合的榮耀。耶穌再來,聖經描述如同新郎迎娶聖潔的新婦,兩者永遠結合,在天國永享福樂。這個新婦是誰?就是教會。基督徒得救後,耶穌用聖靈繼續光照、引導、潔淨,使信徒成為配得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的新婦。耶穌基督再來時,祂像新郎迎娶已被潔淨的教會,使教會在永恆中與上帝合而為一。這是基督對教會的成全。耶穌再來時,對於不信耶穌的人,這是一個災禍,因為他們即將面對一個極可怕的未來。當基督再來的時候,對於那些已經預備好、成聖、愛主的基督徒而言,這將帶給他們最大的盼望、最大的安慰,因為是基督成全聖徒的日子。當我們得到榮耀,與愛我們的基督合而為一,在永遠之中與主同在直到永永遠遠,那時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當耶穌再來的時候,有一個審判叫做基督臺前的審判,希臘文看起來不像是定罪的臺,倒像世人舉辦運動比賽,贏得比賽的人走到臺前領取獎賞、備受尊榮的臺。基督的臺不像是審判的臺,而是獎賞的臺。我們先前所講的五種審判都與罪有關,都是和上帝的聖潔、公義有關──上帝用聖潔、公義審判犯罪的人。論到聖經中的第五大審判,我提到連天使都要受審,上帝的審判權大到連天使都無法躲避。聖經中的第六大審判,則像政府頒獎的鼓勵。回教徒好像也知道這一點,他們說先知耶穌再來時要結婚,因為他從前在地上做人,但沒有結婚,他來成全他還沒有達到的願望。請你注意,基督教相信基督再來時要成全救恩,成全聖徒到最完美的地步。我們將被上帝所榮耀,我們要得著榮耀,我們要經歷成全,我們要變得完美,變得榮耀,變得完全聖潔,使我們配做耶穌基督的新娘,與祂合而為一。我們吃了羔羊的宴席後,永遠與主合而為一,永遠與主在一起。我們與主同死、同復活,坐在天上,與他一同審判天使,最後與祂一同在榮耀中合而為一,直到永永遠遠。
我們在基督臺前有受審判嗎?
我們在基督臺前有受審判嗎?如果有,是在祂剛剛顯現的那一刻。約翰一書告訴我們:「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約一2:28),因為我們是真基督徒,是真蒙祂的拯救、蒙祂的潔淨,我們被稱義、成聖,當我們見主面的時候,得著最完全的榮耀。這是救贖的成全。基督再來的時候,基督徒都在祂的面前,得榮耀的這些人是真基督徒,受羞辱的那些人是假基督徒。你若真的得救、真被稱義、真的成聖、真過聖潔生活、真的得勝魔鬼、真的愛主,當基督再來的那一天,你們要得到生命的冠冕(雅1:12,啟2:10)、公義的冠冕(提後4:8)、榮耀的冠冕(彼前5:4)。保羅在他的書信幾次提到冠冕。到那一日,你要得著榮耀,你要得到最大的安慰。當我們眾人在那一日於基督臺前顯露的時候,祂要使我們各人按自己的行為,或善或惡受報應。假基督徒在那一天要被消滅,真基督徒在那一天要被成全;假基督徒在那一天要被丟棄,真基督徒在那一天要被成全,要得榮耀,拯救我們的基督使我們在祂的審判臺前獲頒獎賞。這審判對真基督徒而言,是與罪無關的。在基督臺前與罪無關,因為我們已經蒙上帝的拯救,我們的罪耶穌已經擔當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了刑罰,基督在十字架上承擔了上帝對罪惡的審判與烈怒,「主啊,感謝祢!祢已經為我死了,我已經接受了祢,祢把我的罪歸算在你的十字架上,又把你的義從十字架上賞賜給我,雖然我在世的時候還會犯罪」。真基督徒還有犯罪的可能。真基督徒與假基督徒同樣做禮拜,但不同的地方在哪裡?真基督徒犯罪是例外,是暫時陷落於罪惡之中;假基督徒就算來教會、聽上帝的道、領受聖餐,但沒有真正悔改,沒有真正重生,假裝是基督徒,是假基督徒,在基督台前不會得到榮耀,也不會得到成全。基督徒呢?不像假基督徒。基督徒也曾經犯罪,但耶穌的寶血繼續不斷洗淨他們的罪。如果我們行在光中,就像上帝行在光中,我們與上帝合一,我們與他人合一,有神人之間的直線關係,有人人之間的橫向關係。真基督徒也會有軟弱與失敗,但耶穌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上,祂為我們所流的寶血不斷洗淨我們每一次所犯的罪,因為我們屬於祂。我們是真基督徒,我們會繼續被聖化,感謝主。
基督徒最大的安慰──基督臺前的領賞
耶穌再來的時候,我們都要顯露在基督臺前,真基督徒受獎賞、被成全、得榮耀,罪都被清除了,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徒在基督臺前接受靈性的審問與罪無關。基督徒受的審問,是獎賞性的審問。你們知不知道你們愛主不是徒然的?你愛主、事奉主,參加詩班,傳道,傳福音,為罪人禱告,為耶穌講道,許多的犧牲、疲累、受苦都不是徒然的。愛主、事奉主的人,記得今天提到的在基督臺前的審判與罪無關,而是有關獎賞。所有為主受苦的人、被輕看的人、受逼迫的人、被歧視的人、疲累的人,都不需要哭泣傷心、自卑絕望,因為我們都要在基督臺前被顯露出來。當我們與基督面對面,這與我們的罪無關,因為我們的罪已經被赦免了,我們所有的罪已經蒙基督的寶血潔淨,假基督徒要被上帝丟棄,但已經被稱義、已經被潔淨的真基督徒將要得著榮耀,我們要充滿笑容迎接基督的再來。基督徒要受哪一種審判?你真愛主,主一定給你獎賞;你真愛其他的基督徒,上帝一定給你獎賞;你真的有愛心幫助窮人,主一定給你獎賞;你真心為福音受苦、為上帝的道受逼迫,耶穌一定給你獎賞。耶穌在登山寶訓的九個福氣中已經提到:「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0-12)基督再來時,我們個人要顯露在基督臺前,照一生所做的──你多麽愛主,多麼愛上帝的話,多麼愛聖徒,上帝不會忘記你。你為主勞苦,為福音流了很多眼淚,耶穌要用祂釘十字架的手來擦乾你的眼淚,那時基督徒所得的安慰沒有比這更大的。當你看要擦乾你眼淚的手上有釘痕,「這愛我、安慰我、擦乾我眼淚的手有釘痕在其上。主為我流血,為我而死,這永恆的愛擦乾我的眼淚」。那時,沒有為主受過苦的人會很難過,非常後悔,「為什麼有人這樣為耶穌受苦,而我沒有?為什麼有人這樣為主犧牲捨己,而我沒有?」沒有受苦的基督徒到了天上看見主抹乾那些人的眼淚,「主啊,祢也來擦我的眼淚!」耶穌要說:「你沒有為我受過苦,你有什麼資格要我來擦乾你的眼淚?」真基督徒得榮耀、得安慰,摸到耶穌釘十字架的手,你會親耶穌,你會說:「耶穌我愛祢,因為祢先愛我」,這是宇宙中最美麗的景象。
我一生一世接受主、跟隨主、效法主,與主同死,與主同活,坐在天上,與主一同審判天使,與主一同得到榮耀。我對主的愛要得到獎賞。我們對教會聖工的努力會得到獎賞,我們對聖徒的困難與疾病的照顧會得到獎賞,我們對窮人有施捨、有救濟也會得到獎賞。主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34-40)沒有比這更偉大的教訓,「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你愛主嗎?怎樣愛主?你以為你每個禮拜都做禮拜就是愛主?奉獻很多錢就是愛主?不是的,耶穌說:「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我要安慰你,擦乾你的眼淚,我要把天上的獎賞賜給你,把公義的冠冕戴在你頭上。來吧!與我進到上帝的國裡」。這叫做基督臺前的顯露,基督臺前的審判。
內文:編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主日信息20221106,未經講員過目。
《聖經中各種審判》- 唐崇榮牧師主講
直播與重播網址
www.youtube.com/ReformedInjili
直播:雅加達上午 07:30 / 中港台新馬 08:30
重播:雅加達下午 16:00 / 中港台新馬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