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教會是什麼?
在神計畫裡的教會
聖經不僅告訴我們,神在整個救贖歷史裡只有一群子民,同時也說在神逐步展開的救贖計畫中,教會具有至關重要的地位。我們不會多花時間來詳細闡述這一點,但正如神在救贖歷史中只有一群子民,祂在救贖歷史中也只有一個救贖罪人的計畫。一個計畫、一群子民。一個救贖目的、一個蒙拯救的團體。

在伊甸園裡,神首次宣告這個救贖目的,那時亞當偷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而得罪神。神對亞當和夏娃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許多基督徒正確地將這段經文視為「protoevangelium 」,意思是「福音的首次宣告」。神以模糊的詞語來宣告祂拯救罪人的計畫。祂的救法乃是興起夏娃的一位後裔,就是新約所說的那位耶穌基督)。雖然撒但會在十字架上「傷祂(耶穌的)的腳跟」,但耶穌也會在十字架上並透過復活來「傷你(撒但)的頭」。換句話說,耶穌會給撒但致命一擊(參羅十六20;來二14-15)。

舊約聖經的其他部分全都是對這節經文的註解。這位後裔是誰?祂要如何進入這個世界?祂要如何擊敗魔鬼,拯救神的子民?神在整部舊約逐步發展這項應許的一種方式,就是與祂子民設立一連串的聖約祂與挪亞立約,與亞伯拉罕立約,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立約,與大衛立約,以及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這些聖約越來越顯明神的旨意是要透過耶穌來拯救罪人,而且也帶領我們越來越靠近耶穌的降世,祂要來成就神的救贖計畫。
當我們研究神在救贖歷史中逐步展開救恩計畫時,我們會發現一件事:神的動工不僅是為了拯救個別的罪人。當然,神確實拯救個別的罪人;每個人都必須按照福音的要求悔改,並相信基督。罪人要成為真基督徒,就必須有基督的靈住在他個人裡面,並賜給他能力。從這角度而言,「神有兒女:卻沒有孫子女」這句話並沒有錯。

但與此同時,神也在整個救贖歷史中強調,祂拯救的是罪人的群體。正如羅賓遜(Stuart Robinson)在他的經典著作《神的教會是福音的基本要素》(The Church of God an Essential Element of the Gospel)所說的:「救贖旨意有一項特質:神不僅是要救無數的個人,而是要救由無數罪人所組成的團體,以中保基督為他們的元首。」換句話說,教會本身是神的拯救計畫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舊約怎樣顯明這一點呢?我們已經從創世記三章15節「福音的首次宣告」裡看見這一點。神在這裡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我們在前面指出,這一節是在預言耶穌勝過魔鬼。這一節經文也傳達其他的內容,就是神要使人類產生一種屬靈的分裂。有些人會在屬靈方面跟魔鬼站在同一陣線;其他人會靠著恩典而在屬靈方面跟神站在同一陣線。

我們在創世記第四章就看到這種分裂和衝突:該隱殺死了亞伯。使徒約翰解釋這個可悲的事件:「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三12)該隱在屬靈上跟魔鬼站在同一陣線,而亞伯則在屬靈上跟神同一陣線。
亞伯被殺之後,神興起塞特來代替他(創四25)。在塞特的兒子以挪士的世代中,我們讀到:「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6)。也就是說,人們開始公開聚集來敬拜主。神應許要救贖罪人,祂要設立一個群體,把這群人從世界中分別出來,而他們要向神獻上真誠無偽的敬拜。

神與挪亞所立的約(創六、九章),反映出神的子民面臨嚴重的屬靈危機。神審判全地,解救挪亞和他全家,因為神的子民犯下與不信之人通婚的惡行。神設立這約為要存留祂的子民,並維護他們的屬靈福祉。然而,神在創世記十七章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特別清楚指出教會在神救贖計畫裡的重要性。事實上,羅賓遜將這約稱為「教會之約」(意即這是一個跟教會密切相關的聖約)。在這個聖約裡,神的子民「明顯而正式地分別出來,要成為專屬於彌賽亞的子民」。羅賓遜觀察到,當救贖歷史推展到這個時間點,「神所應許會戰勝撒但的彌賽亞:明確地將選作為一群子民的拯救者、立法者和統治者。」p.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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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特斯博士(Dr. Guy P. Waters),美國改革宗神學院傑克遜分校新約教授。
為賓州大學文學士、西敏神學院道學碩士、杜克大學哲學博士。曾在杜克大學神學院教授希臘文一年,也在貝爾黑文大學擔任聖經系助理教授。
2003年時成為美國長老會密西西比河谷中會教導長老,並自2004年擔任考牧者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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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林前12章看屬靈恩賜(華特斯)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人有可能得著恩賜,卻沒有得到恩典。我們知道賣主的猶大也領受了恩賜,可以傳道、趕鬼、行異能,但他顯然沒有得著耶穌基督救恩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