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 罪得赦免的確據
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10)
1. 謹防假冒,不可否認「我們有罪」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約9:41:15:22),這是異端背道者的第二個假冒,他們首先宣稱行在黑暗中仍可與神相交團契,這是說謊、不行真理,然而他們進而宣稱自己沒有罪do not have sin,動詞是現在進行式,「罪sin」是單數,表示內住的罪,他們否認「罪存在自己的本性裏面」,即他們否認有罪性 sinful nature(所謂原罪 original sin)、自我中心(本性為可怒之子,弗2:3;耶17:9;2;羅5:12)。這是當時的異端謬論(肉身犯罪,心靈無罪),妄想否認自己的罪咎罪責。今日仍有類似的說法,例如完全成聖主義,鼓吹信徒熱心追求,在今生可以達到完全無罪的狀態。

其真相是:這樣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這兩個動詞都是現在進行式,表示他們是繼續自欺,「欺」在2:26;3:7譯作引誘、誘惑,指引入失迷,自己欺騙自己(耶2:35),並且心中已無真理(1:6;2:4),沒有真理住在心中(2:5;5:20)。聖經對罪的定義是直接且清晰易明的,約翰壹書表明:心中沒有真理就是罪,罪是違背律法,凡不義的事都是罪(1:8;3:4;5:17)。罪是墮落的人類,背約反叛神,這是普遍的墮落心性與行為,涉及每一個人的每一部分(創8:21;王上8:46;詩51:3-5;羅3:9-23;7:18)。簡言之,罪是自我中心,不出於信心,不遵行神的話,行所不當行,不行所當行,都是罪(羅14:23)。
律法顯明神對人的旨意誡命,是生命與生活的法則,在愛中遵行真理,即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要愛人如己(太22:37-40)。所以,罪人根本無法遵行律法的誠命,還說自己無罪,就是自欺,沒有真理在他裏面(約8:31-47),這樣的人是屬惡者的、是惡者的兒女(3:8-10;約8:44)。

2. 正面確認:罪得赦免的確據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動詞「認 confess」是繼續進行狀態:表示我們要持續承認(2:23;4:2-3,15;約貳7),包括私下的悔罪和公開的認罪(羅10:9-10;太10:32;約1:20:啟3:5)。「罪sins」是複數,表示所犯的各樣罪分(所謂本罪 actual sins)。基督徒面對罪的態度,不是像異端背道者說自己無罪,乃是承認自己有罪(太3:6;可1:5),祈求神的救免,藉著他兒子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1:7)。
「神是信實的 faithful」,信實是神的屬性(提後2:13),他是慈愛誠實的聖約之主,他的聖約應許永不改雙(來10:23;詩89:1-5,14,24,33),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34:6-7),新約的應許是赦免罪孽,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耶31:34:彌7:18-20)、「是公義的 righteous」,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他的責備顯為公義(羅3:4-5:詩51:4),主耶穌的十字架就是公義的彰顯,他代替我們受罰。父神藉著主的寶血,以他為挽回祭,赦免我們的罪,這是神的公義彰顯,顯明他的義(4:10;羅3:25-26;約17:25)。簡言之,他是信實的,因按照聖約應許,赦免我們的罪;他是公義的,因他的愛子為我們的罪受死,還清了罪債(詩143:1)。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7),赦免是除去罪咎罪債 guilt and debt (2:12:路7:43,舊約背景見利4:20;19:22);洗淨是除去罪污 stain and pollution(1:7;多2:14;來9:14,22-23)。父神的赦免與洗淨,是在主基督十字架救贖裏,徹底解決罪惡所帶來的上述兩大後果。然而,條件是我們必須真心悔改(徒3:19;林後7:10-11),具體認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5:17),且離棄罪惡(詩32:1-2;51:1-12:箴28:13)。我們的不義,對照神的義(2:29;3:7,10),神的公義包含了救恩的施行(賽51:5-8),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贈盡罪孽,引進永義,除去我們的一切不義(但9:24)

3. 謹防假冒,不可否認「我們犯過罪」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這是異端背道者的第三個假冒,他們宣稱自己沒有犯過罪 have not sinned,動詞是現在完成式,表示他們否認自己從過去到現在有犯過罪。對照1:8他們否認自己有罪性,現在他們否認在心思或行為上有犯任何罪。

其真相是:這樣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這兩個動詞都是現在進行式,表示他們是繼續如此冒犯神,他的道(1:1;2:14;約17:6)已經不他們心裏了。神的話清楚宣告世人都犯了罪 (2:2;5:19;約2:24-25;羅3:22-24;詩14:3;傳7:20;賽53:6;64:6),他們竟敢否認,他們不信神所說的,將神當作是說謊的(約壹5:10)。這樣的人根本就沒有將神的話擺在心中,心中已無真理可言,因為神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其實,罪人都是說謊的,神才是真實的(5:20;羅3:4)。我們住在主基督裏,要將神的道豐豐富富存在心裏(約14:23;15:7;西1:27),免得我們得罪神(詩119:11)。p.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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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介紹:
「約翰書信」是使徒約翰所寫的三封書信,寫作目的有二:牧養造就pastoral與衛道護教polemical。
教會的使命,對內而言,是造就信徒在至聖真道上,關鍵是信徒要認識永 生、知道自己有永生的確據,約翰壹書以「永生的測驗」三要點「真理、愛、順服」,作為循環的測試。
教會的使命,對外而言,是傳揚福音、駁斥異端,同樣要以「永生的測驗」金三角,來分辨異端假道的三特徵「謬妄、恨、悖逆」。「約貳」與「約叁」以實際例證說明「約壹」所闡明的道理。
教會處於現今將要敗亡的墮落世界,面對許多外在嚴打威脅(硬逼迫),更多侵蝕內部的軟性分化(軟逼迫)。今日教會面對世俗潮流衝擊,一般說來是真道不彰、貪愛世 俗、偏行己路。「約翰書信」所高舉的「生命之道」,是暮鼓晨鐘,喚醒在沉睡迷夢中的教會信徒,省察自己是否真正認識永生、真正有永生的確據,真正享受永生的喜樂!「約翰書信」宣告的真理,是今日教會的牧者必須傳講,會眾必須聆聽且持守的。如此才能使主的群羊,活在光明中、活在主愛中,追求聖潔敬虔、享受永生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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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沛淵 牧師
美國西敏神學院神學博士。曾任洛杉磯台福神學院系統神學及教會歷史專任教授。現任美國加州矽谷一華人教會牧師與神學院教授。
呂沛淵牧師,1992年取得美國西敏神學院歷史與神學博士學位,並於同年任教加州洛城LOGOS神學院,1998至2000年,擔任聖荷西HARVEST神學院副院長與專任教授。2000至2006年,擔任矽谷Cupertino「基督之家」牧師,並同時在「華神北美分校」、「海外神學院」、「信義神學院」、「華神延伸部」、「更新學院」與「進深學房」授課。並曾任改革宗神學院代理院長。獻身事主傳道二十餘年。2006年11月起,開拓「聖經歸正教會」,同時擔任「改革宗神學院」與「工人神學院」兼任教授。
著作:
- 《先賢所信》- 早期教會史話
- 《生命之道》- 簡明系統神學經文版
- 《唯獨基督》
- 《興起發光》- 二千年教會史
- 《亂世忠僕》- 以利亞與以利沙
- 《哥林多前後書》研經
- 《羅馬書》研經
- 《歷史書要義》研經
- 《加拉太書》研經
- 《教牧書信》研經 – 提摩太前後書 提多書
- 《雅各書》研經
- 《約翰書信》研經
- 《腓立比書》研經
- 《天路歷程》靈修指南
- 《以弗所書》研經
- 《歌羅西書、腓利門書》研經
- 《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研經
譯著:
作者影音資源:聖經歸正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