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章:教會的使命〔1〕
教會是上帝國度的大本營,所以它的使命就是把福音帶給萬民,傳福音,培養門徒,讚美基督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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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和上帝的國度上帝給教會的命令具體的使命教會的事工
在上一章,我們討論了教會的本質。在這一章,我們要討論教會的使命。十八章討論了教會是什麼,十九章要討論教會做什麼。然而要把這兩件事情分開,這其實是很難的。如果一家教會不做它應當做的事,我們就很有理由懷疑它是不是一家教會。所以我在上一章論證說,執行大使命是教會其中一個標記。在另一方面,如果一家所謂的教會不符合聖經對教會是上帝的百姓,基督的身體等等這些定義,那麼,它就肯定不能完成上帝交給教會的使命。所以教會的本質和使命是非常緊密相關的,不能只有一樣而沒有另外一樣。
然而我不同意一些神學家的說法,他們認為教會的使命就是它的本質。當有人這樣說的時候,他們通常都會傾向強調教會的事奉,而不強調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新婦等這些教會的特質。有時候他們說,教會「是服事,而不是身分」,以此表達上述的觀點。但是聖經教導說,上帝把服事和身分都賜給了教會。我們看到這對每一個基督徒來說,這確實是如此。上帝賜給我們作他兒女的身分,但是他也呼召我們服事他,彼此服事。肯定的是,作為一個集體的教會,情況也是如此。
當我們說教會的使命時,我們就想起聖經中關於上帝的國度降臨到這個世界,勝過上帝的仇敵,用上帝的榮光充滿全地這些強有力的畫面。所以我們應該首先問,教會是怎樣與這國度有關,教會在上帝的國度降臨這件事上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教會和上帝的國度
我在第十一章講到基督君王的職分時,我強調說,福音,這好消息,原本是關於上帝的國降臨的好消息。回想對以賽亞書52:7,61:1~2,還有馬太福音3:2,4:17的討論,所有這些經文都表明,福音就是有一位君王正在降臨的消息。那麼,福音就是這國度的降臨,就是這君王降臨,使各樣的事情歸正。順帶說一句,在這方面福音和律法並不存在兩分的情況。君王降臨意味著他要在這世界上執行他的律法,他要帶來公義。這就是福音,那好消息。對我們來說,分清靠恩典得救和靠行為得救,這非常重要,但我認為聖經並不支持在律法和福音之間有明顯分別的這種說法。
什麼是國度?霍志恆(Geerhardus Vos)是這樣定義的:「對他〔耶穌〕來說,國度存在,在當中不僅上帝是至高,因為在各樣時候、各樣環境之下,上帝都為至高,而且在當中,上帝對抗所有反對勢力,超自然地表明他的至高,讓人自願承認這個事實。」〔2〕上帝的國不僅僅是上帝主權的同義詞,它還是一個具體的歷史計畫。上帝總是擁有主權的,在普遍意義上總是作王。但是自從人墮落之後,他就一定要作為君王,拆毀一切攔阻,讓人承認他就是王。在新約聖經中,上帝的國度就是那歷史計畫,那一系列的事件,藉此上帝讓有罪的人承認他就是王。當然,他是通過差遣他的兒子,為罪作為祭物獻上,使他復活,勝過撒但和一切邪惡的勢力而成就此事的。但即使在基督復活之後,這國度仍將隨著上帝的百姓遍滿全地,制伏人心,歸向君王的管治而繼續擴張。
教會是怎樣與這個國度的計畫切合的?教會是由那些被上帝拯救恩典制伏的人組成,他們現在被徵召入伍,在上帝國度的爭戰中對抗撒但的國度。那些不自願效忠上帝國度的人,將要被上帝的審判制伏,最終要被他的權勢摧毀。
那麼按照軍事上的比喻,教會就是上帝國度的大本營,基地,從這裡,上帝的管治延伸擴張。
上帝給教會的命令
教會是一個充滿活力,正在行動的身體。藉著教會,上帝的國度臨到地極。除非它在行動,否則教會就不是教會。換言之,除非它在執行使命,否則它就不是教會。但什麼是我們的使命?如果我們是一支軍隊,什麼是我們的行軍命令?根本來說,我們的使命就是遵守一切上帝的誡命。但其中有兩條是最根本的。第一條被稱為文化使命(御令),第二條被稱作是大使命。
文化使命
我們可以在創1:28,亞當和夏娃被造記載之後看到文化使命的事。「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這特別重要,因為這是上帝對全人類說的,在那時候全人類只有兩人。這是給全人類的使命。
文化使命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上帝的祝福。文化使命不是一條負擔沉重的命令,而是表達了上帝對我們的善意。第二和第三部分是命令。一條命令就是人要生兒女、孫子孫女,等等,這樣就用人遍滿地面。當然,這些人要榮耀上帝。文化使命並不預先考慮人的墮落。就是這樣,亞當和夏娃要用迫切要行出上帝旨意的人遍滿地面,所以這些人要活在上帝面前,活在他的祝福之下。
第三部分的命令是「治理」這地,對這地行使「治理權」。意思就是發揮地上萬物的潛能,在人把榮耀歸給上帝的時候,使它們服事人類。這不意味著掠奪這地。一些世俗的環保主義者把汙染問題歸罪於文化使命,因為他們認為「治理」意味著掠奪,為我們的私利奪取造物界中的一切。但治理當然是包括了保護和養育,例如我們在創世記2:15可以看到這一點。如果地球被完全汙染,人類就不能住在上帝所造的地上。所以上帝要求人防止這事發生,以此作為行使他們管家職分的一部分。
這樣,我們就有三個要素:上帝的祝福、遍滿地面的命令、治理萬物的命令。我認為第一個是屬於規範準則,第二是屬於存在動機,第三是情況處境。首先是上帝的祝福,他的命令指明了我們的方向。遍滿地面是關於人的,存在性的命令,治理這地則集中關注我們在我們所處的環境中做什麼,怎樣對待我們的環境。
這三個要素在聖經中反覆出現。在上帝所立的每一個約中——在他與諾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和耶穌的約中——都有這三種要素:上帝的祝福、後裔和土地。上帝賜他的百姓後裔,在一片土地上生活,為把榮耀歸給上帝而治理那地,以此來祝福他們。
大使命
然後我們來看上帝的第二條主要命令,大使命(太28:18~20)。耶穌復活之後對他的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人有時候會辯論,最根本的是大使命還是文化使命。我認為它們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大使命是文化使命在墮落人類身上的應用。正如我說的,文化使命並不預先考慮人的墮落。但是墮落之後發生了什麼事?人們仍試圖治理這地。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看到在那作惡的該隱後裔中文明的發展。但是他們遍滿地上,治理這地,並不是為了上帝的榮耀。所以結果就是戰爭、汙染、疾病等等。如果人要實現文化使命,他們的心就一定要首先向上帝順服,然後這地才能向人順服。這就是大使命的工作。大使命帶來對人的改變,好讓他們可以為著上帝的榮耀去遍滿這地,治理這地。
所以大使命也有同樣的三個要素。正如上帝在他的創造大工之後祝福他的百姓一樣,主耶穌在新的創造,他從死裡復活之後,祝福他的百姓。所有的權柄都是他的,他要與他的百姓同在,直到末了。請記住,「我就常與你們同在」,這是約的核心。就像在創世記一樣,這裡的第一個要素是祝福。
第二個要素是用門徒遍滿這地,這意味著奉三一真神的名為他們施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把墮落的人類置於基督的主權之下。所以這道,傳道,應該是福音性的。它要帶來人的歸正。但除此之外,這道也要教導這些剛剛相信的基督徒遵行基督一切的命令。所以就像在文化使命裡一樣,這裡有遍滿和治理。傳講這道,是用門徒遍滿這地,治理他們的心,使之遵守上帝的命令。這教導裝備他們去治理這地,對這地行使治理權,把榮耀歸給上帝。
舊約教會也有一種宣教的焦點,上帝藉著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要祝福萬民(創12:3)。在舊約中,我們經常看到其他國家的人來敬拜以色列的上帝。這有時候被稱作宣教的向心性概念。但是在新約教會,上帝逆轉了這種運動。現在上帝的百姓去到其他國家,給這些國家的民帶去福音,這是宣教離心性觀念。
那麼教會的使命就是實行大使命。教會這樣行的時候,它也使人有能力實行文化使命。但是大使命一定要是教會所做一切事情的焦點。確實,它一定要是每一個信徒生活的焦點。我們所做的一切,一定要是讓這世界可以被相信的人遍滿,這些相信的人被征服,去遵行上帝一切的命令。
你今天的生活目標是什麼?保羅說,他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為的是「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2)。當然,只有上帝才能救人,但是保羅和今天的一些加爾文主義者不一樣,他毫不猶疑地承認,他自己在救人中所扮演的角色。在把福音帶給世人這件事上,既有上帝的主權,也有人的責任。上帝樂意通過人傳道和教導來救人。所以在一章之後,保羅說:「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0:33)。請留意,保羅在他生活中所做的「凡事」,就是把救恩帶給人。
你可能會說:「保羅是一位使徒,當然他最關心人的得救。我不是一位使徒,甚至連一位傳道人也不是,所以我不需要有和保羅一樣的目標。」但是保羅接著這句話,在哥林多前書11:1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保羅說全哥林多教會都應當和他一樣,有同樣的目標。他要他們的生活也要以把救恩帶給其他人作為最大的目標。
在腓立比書第3章,保羅講到他捨己,把萬事看作糞土,好使自己可以得著基督這榜樣。當然,他是在指他把福音帶給外邦人的事奉。在這件事情上,他願意為遵行基督的旨意放棄一切,在17節,他對基督徒說「要一同效法我」。也請留意耶穌在太6:33所說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也是表明了信徒人生的最大目的。在這裡,我們最終關心的是擴展上帝的國度,上帝藉此在地上,就像在天上一樣,建立他的王權的這個救贖計畫。
所以我們的目標,就是不顧一切的反對勢力,推進上帝的國度,讓人不是通過歸正,就是通過審判,自願認識到這一點。我們的目標應該像保羅一樣,把福音帶給人。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大家都應該辭職,成為全職向個人傳福音的人。我們一些人應該成為這樣的人,一些人應該成為宣教士和牧師。其他人領受上帝不同的恩賜,他們應當接受裝備,去支持福音的傳播,用金錢支持差遣人去禾場做工。我記得是約翰・派博(John Piper)這樣說過,我們所有人,基本上要麼是出去的人,要麼就是差派的人;唯一的其他選擇就是不順服上帝。
我們的教會也應該有這樣的目標。教會舉辦糕點慈善售賣活動,帶孩子去海灘玩,這是好事。這類活動促進基督身體內的團契交通,這是好的。但是最大的目標應該是宣教。我們在教會所做的一切,都要以福音為中心,加以計畫。如果你要舉行一次糕點慈善售賣活動,請邀請非基督徒來烘烤,來參與。如果你帶孩子們去海灘,請教導你的孩子們怎樣向其他衝浪和游泳的人作見證,並邀請其他非基督徒一起去。這種觀念有時被稱為是宣教的教會,在當中,宣教和傳福音不只是教會的活動,或者教會的部門而已,而是每一件事都聚焦在推進福音這件事上。
具體的使命
更具體來說,在宣教的教會中,人在做什麼樣的事?基本上有三種事情(又是這個數字!):敬拜、培養門徒和作見證。每一樣都有大使命作為其存在的理據。
敬拜
我們在敬拜中承認與我們立約的主的偉大。這是宣教的目標。我們為什麼要救人?最終來說,答案就是要他們來榮耀上帝,所以他們要來敬拜他。耶穌說,上帝貫穿歷史尋找敬拜他的人(約4:23)。這就是宣教的目的。上帝尋找敬拜他的人。
聖經在廣義和狹義上講到敬拜。狹義的敬拜就是公開、集體的敬拜,就是猶太人在聖殿裡的敬拜,基督徒每週聚會歡慶復活的敬拜。廣義的敬拜就是羅馬書12:1~2的含義:「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請留意這裡講的祭、聖潔和敬拜。但這裡的敬拜不是每週一次主日的敬拜,而是當我們努力去過敬虔生活時,我們全時間都在進行的敬拜。當我們榮耀上帝的時候,這就是作為活祭獻上,這就是真敬拜。
關於狹義的敬拜,舊約的敬拜主要是獻祭的敬拜。牲畜、穀物、油和酒的祭物形象表明了基督的獻祭,把上帝的道教導百姓,把上帝和信徒召聚在一起相交。我認為新約的敬拜是相當不同的,因為我們為罪獻上的祭在基督裡是完全了。新約的敬拜從第七天轉移到第一天,相應就是在根本上的對主復活的稱頌。
在聖經關於敬拜的教導中,有三個原則是特別重要的。第一,敬拜一定要符合聖經。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因為他們遵從他們自己的傳統,而不是上帝的話語(賽29:13;太15:8~9)。敬拜是為了上帝的喜悅,而不是為我們自己的喜悅,所以我們在敬拜中所做的一切,都一定要有聖經的根據。在改革宗神學中,這種觀點有時被稱為敬拜的規範性原則。
第二,敬拜應該是以上帝為中心,所以就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看看詩篇是怎樣不斷集中講述上帝的本性和作為的。在新約聖經對基督復活的讚美中,主題當然就是「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啟5:12)。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敬拜中絕不應該想起我們自己。在詩篇18篇,第一人稱代名詞「我」和「我的」出現了不下七十多次。但詩篇18篇是一首極為深邃,以上帝為中心的讚美詩。詩人清楚他自己的需要,但是他知道上帝是他唯一的盼望。他知道自己是唯獨信靠上帝憐憫的人。
所以第三,敬拜是造就人的(來10:24~25)。這和以上帝為中心並不矛盾,因為上帝要人像詩篇18篇的作者一樣,通過敬拜成長,因此得到祝福。哥林多前書14章是聖經當中唯一一處詳細論述在基督復活之後,基督徒應當怎樣敬拜的地方,這一章的整個強調之處都是在造就這件事上。保羅對哥林多人說,若沒有人翻方言,就不應該在敬拜中講方言,因為講人聽不懂的語言,這並不造就人。它不能給任何人帶來幫助。因為這個緣故,更正教的改教家宣告,敬拜不應該再用拉丁文進行,而應該使用人的通俗的語言,如德語、法語、英語等等。我相信,我們今天需要花一些功夫,讓我們的敬拜對我們社區中的人來說顯為清晰、易懂。我們的語言和音樂應當向人的思想和人心作傳遞溝通。在我看來,這個原則鼓勵人無論是在當代的語言方面,還是在當代的音樂方面,都採用當代的敬拜表達形式。
培養門徒
宣教教會的第二個具體使命就是培養,或者說是造就。請留意,這個使命是多麼容易就從第一個使命接著而來。培養就是傳道、教導、輔導、牧養、進行憐憫事工。因為罪仍存留在重生之人的生命中,教會需要一次又一次帶領我們悔改。它需要讓我們離開驕傲和以自己為滿足的光景,使我們可以降卑下來,使我們可以一次又一次轉向基督的全然滿足。
這不僅是神職人員的工作,它還是我們所有人的工作。保羅要求那些「屬靈的」人(就是我們所有這些被聖靈重生的人),要把那些落在罪中的人挽回(加6:1)。我們應當用溫柔的靈來做此事,並要自己警惕,免得我們也受試探。當你糾正一位弟兄或姊妹的時候,不要讓自己處在高高在上的地位。像一位罪人和另外一位罪人說話一樣來作糾正,這就是基督的愛。
新約聖經充滿了關於「彼此」的經文(約13:34~35;羅12:10;13:8;15:4;16:16;林前12:25;加5:13;弗4:2,32;5:21;西3:13,16;帖前3:12;4:9,18;5:11;來3:13;10:24~25;雅5:16;彼前1:22;3:8;約壹3:11,23;4:7,11)。我們要彼此相愛,彼此饒恕,彼此代禱,彼此造就,等等。這是教會當中每一個人的工作。
培養怎麼會是一種宣教性的工作?一個原因就是,不信的人會看到我們是多麼彼此相愛。這是向看著我們的世人作的奇妙見證。第二,當一個不信的人成為一個基督徒的時候,他就馬上需要他那些新的弟兄姊妹多多幫助自己,開始基督徒人生。就像在大使命當中一樣,在施洗後,接著就是教導。
作見證
最後,教會的第三個使命就是傳福音這件事本身。因著大使命的緣故,教會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考慮到不信的人。甚至在敬拜中也是如此。按照狹義來說,敬拜主要是為了相信的人。但是在哥林多前書14:20~26,保羅講到一個不信的人進到敬拜聚會當中的事。他對哥林多人說,他們的聚會應當足夠清晰,足以造就人,以致不信的人「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上帝,說上帝真是在你們中間了」(24~25節)。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保羅的目標是「救一些人」,所有講到基督徒人生的新約聖經經文都關注在救贖,把不信的人帶進上帝國度裡的事情上。
所以,教會一切的工作都是宣教性的,敬拜、培養和見證都是。按照我們對事物三重的劃分,我們可以說敬拜是規範準則,培養是存在動機,見證是情況處境。但總要記住,每一種觀察的角度都包括了另外兩樣。
教會的事工
為了行出大使命,上帝賜給我們什麼樣的教會事工?就是教導的事工、治理的事工和憐憫的事工。我們在討論教會治理的時候看到,教會有三種職分:使徒、長老和執事。使徒的職分並沒有延續到今天,但我們仍有長老和執事。執事主要關心憐憫的事工。長老做教導和治理的事工,一些人著重一方面,一些人著重另外一方面。所以保羅在提摩太前書5:17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請留意,每一位長老的工作都是治理,但一些長老也傳道、教導。所以許多教會有教導長老和治理長老之間的分別。
教導的長老把注意力集中在教導事工上。請注意提摩太前書3:2~7和提多書1:6~9講的長老的資格,以及保羅在提摩太後書4:2給提摩太的命令。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職分並沒有學歷方面的要求。今天的教會傾向關注學歷要求,但這些事情在聖經裡面是找不到的,所要求的是靈命和道德方面的資格。一位長老首先要作教會當中其他人的好榜樣。敬虔的生活是純正教訓的身體語言。敬虔的生活教導人怎樣把純正的教訓應用到實際當中。哪裡沒有敬虔,哪裡的教導就不能說服人,甚至是毫無意義的。
現今其中的一項爭議,就是教會是否應該選舉女性擔任長老。肯定的是,在聖經中,男女在上帝眼中具有同樣的價值,都同樣墮落,同樣被基督救贖(創1:27)。保羅有時候被人指責是男性沙文主義,但他卻在幾處經文當中專門強調教會中女性是與男性平等的(林前7:2~4;11:11~12)。在公開的敬拜中,婦女確實有禱告和說預言的(林前11:5)。但是新約聖經並不認為男女是完全一樣的,就像它並不認為有錢的和貧窮的,或者猶太人和希臘人是完全一樣的那樣。很明顯,一個有錢的人理當比一位窮人向教會奉獻更多。一個猶太人通常比一個希臘人更合適在講亞蘭文的聚會中作教導。類似地,一些事情由男性來做,要比由女性來做更合適,反之亦然。丈夫是一家的頭,是他的妻子和兒女的權柄。我相信,類似這樣,新約聖經教導,教會當中教導和治理的職分,就是長老的職分,是侷限給男性的。我會談到有關這個話題的幾處被人們熱烈討論的經文。我的解釋可能看上去不明顯,這樣的方式不能詳細具體地說明我的理由,但是我認為,說到底,卻是理解這些經文的最好方法。
在哥林多前書14:34~35,保羅教導,當教會的長老聚集在一起,判斷一個預言是否是真實的時候,婦女不應當參與這個判斷。在提摩太前書2:11~15,保羅說婦女不應該參與教會正式的教導,也不應當對男性行使教會的權柄。從這些經文,我這樣理解,就是婦女不應該被選舉擔任長老的職分。我並不認為這些經文禁止婦女在長老的權柄下,在敬拜中發言;請記住,在哥林多前書11章,婦女在公開的敬拜中禱告,發預言。而且我並不認為聖經當中有哪一個地方禁止婦女擔任執事。〔3〕
很重要的是,我們要分清聖經裡講的普遍職分和特殊職分之間的分別。就教導而言,在一種意義上,所有基督徒都得到上帝的呼召,來作教導。歌羅西書3:16說,當我們在唱敬拜的歌曲時,我們都是在彼此教導和勸誡,所以我們都有教師這種普遍職分。這情形包括百基拉這位婦女和她的丈夫亞居拉更準確地把上帝的話語教導給亞波羅,讓他比從前更明白(徒18:26)。根據提多書第2章,老年婦女應當教導年輕的婦女。在希伯來書5:12,作者對他的聽眾說,按照他們目前基督徒生活的階段,他們全部人都應該作教師。這就是普遍職分。
但也存在著特殊職分。當我們在講教導長老這個職分時,我們就是在講特殊職分。這種職分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擔任的。這職分要求特別的資格。人一定要被選出來擔任這種職分,或者藉著按手被委派擔任這種職分。我認為這種職分是侷限給男性擔任的,當然不是給所有男性,而是給特別有資格的男性的。特殊職分和普遍職分有什麼不同?它們之間主要的差別在於進行特殊職分教導的人,是得到批准,被特別分別出來,以教會的名義說話。但是這種分別並不禁止進行普遍職分教導的人(包括婦女),在教會長老認為合適的時候對教會說話。
但我希望你明白,教導的事奉是多麼重要。上帝的道是聖靈的寶劍,它是我們培養門徒和傳福音的手段。所以,教會藉著教會紀律保護它的傳道和教導,這很重要。教會積極傳道,在本地和在全世界傳道,這很重要。這對教會的使命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
並不是所有的長老都進行特殊職分的教導,但他們確實擁有治理的恩賜,羅馬書12:8講到這種恩賜。教會需要治理的人,教導的長老並不一定就是最佳的治理人選。所以很多教會有那種被稱之為治理長老的職分,與教導的長老有所分別。
然後是教會憐憫的事工,這對教會的使命來說是極為重要的。舊約聖經為貧窮的以色列人制定了許多規定:借貸不可收取利息,留下部分收成讓人拾取,在聖安息年收成要給眾人收取等等。但是以色列通常對那些落入苦境的人缺乏憐憫,於是上帝派遣先知責備他們。耶穌講了極多帶著憐憫使用財富的教訓,他服事窮人比服事富人多得多。在初期教會,基督徒變賣他們的產業,彼此幫助(徒4:34~37),他們從所有教會收集金錢,幫助耶路撒冷有需要的信徒。當教會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去遙遠的地方傳福音時,他們給了保羅一條命令,就是要他記念窮人,對此保羅說,他在任何情形下都是要努力這樣做。
所以教會設立一種擔任特別職分的人,去管理教會憐憫的事工。在使徒行傳第6章,有七個人被委派做這工作。後來,那些被託付這種責任的人被稱為執事。在提摩太前書3:8~13,除了長老,而不是執事,一定要「善於教導」以外,執事的資格和長老的資格是一樣的。
憐憫事工也是教會使命的一部分。當我們在教會內和教會外向窮人顯出愛心時,我們就是用一種很奇妙、很有說服力的方式表明出基督的愛。當我們忽視人的需要時,這就給福音的工作帶來恥辱。
教導、治理和憐憫,這些是非常密切結合在一起的。按照我們前面幾章使用的術語,這些分別對應著規範準則、情況處境和存在動機。教導的人表明上帝權威的命令。治理的人把這些命令應用到需要治理的情況處境當中。執事把基督的愛帶進人的生活當中。如果其他兩樣不存在,這三樣中的每一樣則都要失敗。所有這三樣對教會的使命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所以我們應當把教會所做的一切,或者應該做的一切,都看作在實現大使命。我們要去,教導萬民,給他們施洗,把主教導給我們的一切都教導他們。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主就向我們保證,他必然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註腳
〔1〕IIIM神學教育資源中心獲得P&R Publishing對此書的中文翻譯和網路版權,任何人和組織未經許可不能以任何形式發行(2008,www.thirdmill.org)。 ↩
〔2〕霍志恆,《耶穌關於上帝的國和教會的教導》(Grand Rapids:Eerdmans,1958),50頁。 ↩
〔3〕我推薦史天普(Robert B. Strimple)在正統長老會第55次大會(1988年)《關於教會中婦女的委員會報告》附錄中支持婦女擔任執事的論述,見http://opc.org/GA/women_in_office.html#APPENDIX;也可以在那次大會的紀要中找到這論述。 ↩

John Frame(約翰.傅蘭姆 / 約翰.弗蘭姆)
約翰.傅蘭姆是佛羅里達州奧蘭多改革宗神學院(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系統神學和哲學榮譽退休教授。他出版了許多書籍,包括《我們都是哲學家》(We Are All Philosophers: A Christian Introduction to Seven Fundamental Questions,Lexham 出版社,2019 年)、Apologetics: A Justification for Belief(P&R,2015),以及《西方哲學和神學史》(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and Theology,P&R,2015)。
改革宗出版社書房
《衛道學概論(POD版)》:以神為本、榮耀神的衛道學,繁體中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