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9年四月,我感受到耶穌基督的呼召。祂的呼召既隱微又昭彰,有如颱風眼裡的平靜。我無法拒絕祂的呼召,也無法知道我的生命會變成什麼樣子。這下子,我知道你要問什麼,你會問:我怎麼知道那是耶穌的呼召?也許那是天主教徒的罪惡感,也許那是受咖啡因驅使的潛意識,或是昨晚吃咖哩豆腐造成的結果?好吧,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知道的,但我當時和現在都相信那是耶穌的呼召。
當時,我才剛開始祈求上帝顯明我的罪,並幫助我悔改。我不懂同性戀為何是罪,也不懂為何同性之愛的某種特定表達方式在本質上就是罪;但我確實知道驕傲是罪,所以我決定從驕傲之罪開始悔改。我開始禱告和悔改時,我心想:有沒有可能驕傲是我一切罪惡的根源?所多瑪真正的罪是什麼?我一直以為上帝對所多瑪的審判(創世記十九章)是單單針對同性戀,我也相信上帝對所多瑪施行的是最嚴酷的審判;但我更深入讀聖經時,意外看到一段使我停下來思考的經文,這段以西結書中的經文向我顯示:所多瑪之所以受控告,是因為它的物質主義,以及他們對困苦窮乏之人的漠視,而同性戀是這些罪惡的徵兆和延伸。在這段經文中,上帝對祂在耶路撒冷城中的選民說話,並以所多瑪為例,來警告百姓隱藏的罪惡。重點是,上帝沒說所多瑪這項罪是萬罪中的至惡之罪,祂反而用所多瑪的罪,來顯明祂的百姓所犯的更大罪孽: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瑪與她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結十六48-50)
我發現這段經文啟示一些令人驚訝的事。在這段經文中,上帝拿耶路撒冷和所多瑪相比,祂說所多瑪的罪冒犯上帝的程度,尚不及耶路撒冷的罪冒犯上帝的程度。上帝接著告訴我們同性戀的根源為何,還有罪惡的進展為何。我們在這裡讀到同性戀的根源也是其他萬罪的根源。首先,我們看到驕傲(她〔所多瑪〕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為何是驕傲?驕傲是萬罪的根源,驕傲給人虛假的獨立感,使人自大驕傲之人總覺得自己可以不靠上帝和他人而他們覺得自己有權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一位熱心於同志運動的「出櫃」女同志,激進的女權主義者,聰明伶俐、事業上步步高升、在大學獲得終身職的教授,愛譏諷基督教,只要有人向她「兜售」福音,就逃之夭夭的知識分子。這樣的一位女性,怎麼可能信耶穌呢?本書全面揭開一位基督徒生命中隱密的全貌,毫不掩瑕藏疾;作者未經琢磨的赤忱,必定能引起讀者的共鳴!讀這本書,不只讀到作者,也讀到自己,更讀到上帝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