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永遠是「為他人服事」,所以允許某人對你侵犯作惡,這完全不是在愛他們(出走的先知-提摩太凱勒)

愛的模式(凱勒)

犧牲永遠是「為他人服事」,所以允許某人對你侵犯作惡,這完全不是在愛他們(出走的先知-提摩太凱勒)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馬太福音十二章40節 )

馬可福音是在告訴我們:「約拿願意為水手們而死」是指向了一個比這還要無限大的犧牲之愛,這份愛帶下無限大的救贖。與約拿不同的是,耶穌並没有被拋下水,因為耶穌要救我們逃出的危險遠遠超過於溺難。耶穌之所以能夠平息加利利的風暴、拯救祂的門徒,是因為後來融在十字架上、被丟入神聖忿怒的終極風暴,為要救我們脫離罪和死亡本身。耶穌親自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馬太福音十二:40 )。

當約拿叫水手們把他拋下海、他犧牲自己是為了救他們,這正是演活了聖經的中心主題。在此,我們至少有兩個層面可以去考量,一個是有關「道德的層面」:愛應該是自我奉獻的。只有透過犧牲之愛,我們才能在這世上活得有意義。

新約作者們把一個相當普遍、用來表示愛意的希臘詞 agape,注入了一種新的、獨特的含義。聖經學者斯托得寫道,在聖經裡,「愛 agape,意思是為服事他人而自我犧牲。」約翰一書第三章第十大至十八節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就此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當約翰說「我們就此知道何為愛」,他是在說,在十字架的這一邊,愛從此就被定義為捨己。「恨的本質是殺人⋯⋯愛的本質則是捨己⋯⋯殺人是奪去別人的命;捨己則是放下自己的命。

恨的本質是殺人,愛的本質則是捨己(出走的先知-提摩太凱勒)

正如斯托得所說,自我犧牲永遠是「為他人服事」,所以允許某人能夠利用你或是對你侵犯作惡,這完全不是在愛他們,只會變成是在認同他們的錯誤行為,而且也可能會毀了你們雙方。確實有些人是因著許多有害的 心理因素而讓自己被威嚇利用,並且都冠上了「自我奉獻」的幌子,事實上這是自私的,是一種想要藉此覺得自己優越或者被需要的方式。若說自我奉獻的愛就一定會導致欺壓、虐待,這就是完全地誤解了它。

我們西方文化與基督教之間,其中幾個最大的差異之一,就是在這一點一一我們的社會基本上是把愛定義成一種實現自我的交易。這是一種市場定義:只要兩方都能從中獲利,你們就會保持愛的關係。然而這種方式卻造成了廣泛的破壞。p144-145

約拿的故事是聖經中最廣為人知的比喻,也是最常被誤解的。許多人熟知這個故事,但是它箇中的涵義似乎遠超過我們多數人所理解的。在《出走的先知》一書中,紐約時報暢銷作家提摩太.凱勒牧師解析了在約拿書中所隱藏的深度,闡述約拿是整卷聖經中最不成材的其中一位先知。但是約拿這個逆子卻與耶穌之間有著甚為顯著的關聯,耶穌甚至是在約拿身上看見自己的影子。這位在聖經中最桀驁不馴、最悖逆的先知,要如何與耶穌相比呢?在書中,作者對這個聖經比喻的離奇結論給一個答案──與我們分享位居約拿故事核心、令人震撼的基督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