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你的僱主,還是朋友?(提摩太凱勒)

上帝是你的僱主,還是朋友?(提摩太凱勒)

要與神建立親密關係,首要之事就是順服;其次,就是要相信「唯獨因信稱義」。你可能會說:「我就知道凱勒會講這個,果然不出所料。」嗯,但我非講不可。原因如下。在談詩篇第一篇之前,請先想一想:如果你想與神建立關係,而你卻不明白「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不明白你得救不是靠行為,也不是靠道德,而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白白賜下的禮物,如果你不明白這一點,你與神的關係「必然」是僱傭關係。

基本上,僱傭關係的神不會是你的朋友,而只是你的老闆。當你受僱於一位老闆時,你是員工,他是雇主。你也許能和老闆友善相處,但你知道,無論彼此多麼友善,本質上仍然是僱傭關係。你必須把工作做完,而老闆必須支付薪資。如果你沒完成工作,不管老闆多麼友善,他可能還是會開除你,即使他不這樣做,上層也會解僱你。反過來說,如果你完成工作,老闆卻沒付薪資,你有權離職。即使你和老闆關係良好,但你還是會說:「很遺憾,你沒有按約定付薪資。你人不錯,即使是朋友,我仍要離職。」雖然彼此有友誼,終究仍是僱傭關係。這個人只是你的老闆,並不是你的朋友。

除非你信的是恩典的福音,除非你真明白救恩是唯獨因信稱義,你就不可能與神建立真正的友誼,永遠都會是僱傭關係。你做工,並期待酬勞。當神沒有照你的意思應允某些禱告,你就會說:「我的報酬在哪裡?」你隨時準備離開,你只是表面上和神友善相處,但其實並不是朋友。你不是因先被愛才去愛人,你愛人只是為了得到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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