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的審判7(唐崇榮)

新約中的審判 7

耶穌升天後對教會第一次的審判
對亞拿尼亞與撒非喇的審判

唐崇榮牧師主講

▪️ 新約的第一個審判 是從施洗約翰的講道開始
  新約最先的審判,是從講道開始。施洗約翰在曠野呼喚人要悔改,四周到他面前受洗的人之中,有一批人是宗教領袖──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教導聖經的專家。猶太人四百年沒有先知,他們看見施洗約翰,認為這是上帝興起的工作,因此非常盼望明白施洗約翰是一個怎樣的人。施洗約翰沒有宗教、經濟、教育、政治等背景,什麼名堂、地位都沒有,但他講話的權柄、信息的勇敢超過世上所有的人,而且他大聲疾呼:「你們若不悔改,就不能進天國」(參:太 3:2)。施洗約翰是很年輕的人,震驚四方,很多人存著敬畏的心來聽他傳講嚴厲的信息。這些來到的人之中,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等宗教專家就隱藏在群眾之中,以觀察者的身份來看,不是以明白真理的心來追求。施洗約翰一看就看出來裡面有這種人。新約的審判是從施洗約翰的講道開始:「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參:太 3:7)悔改不是一個不信主的人才需要的,悔改是一個連教會最高的領袖都應該遵行的事情。這些人非常驚奇,也非常忿怒,就這樣形成了新約中宗教領袖對耶穌基督以及施洗約翰最大的反感。法利賽人就像沒有悔改的人一樣,他們在上帝面前是邪惡的,是毒蛇的種類,約翰對他們的要求是不但要悔改,還要結出悔改的果子。悔改是內心的一個轉變。如果你內心真正有改變,外面的行為一定會表現出來。聖經告訴我們有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整個新約照樣和舊約一樣把上帝的公義、聖潔顯明出來。


▪️ 新約對貪取教會財產之人的刑罰很重
  四福音預言基督再臨時,祂要審判全世界的人。耶穌完成彌賽亞的事工升天後,聖靈便降臨。聖靈降臨,上帝審判的工作便開始。聖經新約第一個具體的審判,是對金錢不忠的審判。新約一開頭就讓我們看見教會的金錢問題很大,第一個背叛就是貪污。


一、 使徒猶大
  耶穌故意選了一個不忠心、貪財的門徒猶大做財政部長,他並不是真的要跟隨耶穌。你說:「唐牧師,你怎麼可以說耶穌選猶大是故意的呢?耶穌是不是忽略了,或還沒有發現?」耶穌故意選一個不誠實的財政在他的事奉團隊,你同意嗎?聖經記載猶大原先就是滅亡之子(參:約 17:12),他是一個不誠實的人,常常偷奉獻的錢做自己的用處(參:約 12:6)。新約對那些在錢財上不忠、貪取上帝家中的錢的人,刑罰是很重的。偷竊上帝教會的錢是很大的罪。有人認為大罪、小罪都一樣,其實不是的。上帝對貪污教會錢財的刑罰遠遠過於對犯姦淫之人的責備。通常我們以為姦淫是很大的罪,殺人是很大的罪,這兩種罪惡違反了十誡的第六與第七條。「不可貪心」是第十條誡命。聖經對貪財或貪心的罪的刑罰是很重的。為什麼耶穌選一個貪心的人做他的門徒?這足以使我們好好思想。我認為耶穌之所以故意選猶大有兩個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是為了告訴我們:教會不能避免有一些貪財的人混在信主的人之中。有些人,人人都相信,所以無形之中就許可那些不可靠的人加入聖工。我們自己好,就以為別人也一樣好;我們自己不貪心,就以為所有的人都不貪心,讓不好的人進入最內圈的事奉。耶穌之所以故意選猶大做他的門徒,第二個原因是:好使被出賣的教會領袖能得安慰,因為連主都遭遇過這樣的困難,並讓那些說自己的不信是因上帝沒有給他機會相信的人無可推諉。事實證明,耶穌給猶大多次悔改的機會,但他無動於衷。


二、 亞拿尼亞與撒非喇
  《使徒行傳》第一個審判,是對金錢不忠的審判。《使徒行傳》第五章一開頭告訴我們:「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徒 5:1-2),聖經只有很簡單講這幾句話。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同心合意做一件惡事。他們做了什麼事?當時很多教會的人因為愛心的緣故,把田地、房屋都賣了,把所有的錢都奉獻在使徒的面前,有錢的人願意把錢奉獻出來,不是為自己享受,而是為了與大家一同共有,這是全世界首次真正的共產,但這與一千八百年以後馬克思(Karl Marx, 1818-1883)所提倡的共產主義完全不同。不少人無法分辨初期教會的共產與共產主義的共產的不同之處。使徒行傳告訴我們,初期教會實行了初步的共產,「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 4:32、34-35)。
  使徒們大公無私,將教會得到非常龐大的金錢分給需要的窮人,公正地執行上帝所委任的教會愛心事工。這種愛心分享的風氣成了初期教會的習慣,大家知道哪個人田地賣了,哪個人房子賣了,哪個人產業賣了,這些人出於愛心賣掉自己的產業,把自己的東西分享與人,他們在教會的名聲相當好。亞拿尼亞夫婦見狀,認為自己若把田產也賣了,讓使徒把錢分給窮人,他們的名聲也會很好,於是賣了田產,將所得的錢留一部份給自己,另一部分則帶到使徒那,看起來好像很愛主、很慷慨。亞拿尼亞一到彼得面前的時候,上帝的靈給彼得有一個預覺,彼得講了一句很可怕的話:「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徒 5:3-4)。彼得嚴厲地責備亞拿尼亞欺哄聖靈。上帝許可人有私產權。為什麼人不可以侵佔你的房子?因為房子是你的,你有主權支配你的房產。為什麼人不可以侵佔你的妻子?因為妻子是你的,別人不可以與你分享。十誡中的第十誡說:「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 20:17),這條誡命是私產權的依據。聖經在三千多年前便定下了私產權,聯合國隨後也定下私產權為民權的一部分。私產權的依據,除了舊約的第十誡,還有新約使徒彼得所講的話:「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
  當亞拿尼亞到彼得面前的時候,大家看見的是亞拿尼亞賣了田地,把錢交了出來,他以為別人不知道他內心隱藏的詭詐,彼得卻對亞拿尼亞說:「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上帝的審判直接臨到亞拿尼亞。保羅說:「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提前 5:24)這告訴我們上帝的審判有即刻兌現的,有最後審判才兌現的。有的人看自己犯了這麼多罪都沒有受到處罰,就以為這是因為上帝無能,所以拿他沒轍。上帝有能力即刻處理人犯罪的事。上帝延遲對人的審判,不是因為祂無能,而是因為祂寬容人,盼望人悔改。基督徒對上帝的公義、聖潔要存敬畏的心,戰兢地活在祂面前。上帝藉毫無世上權勢的使徒顯出祂的權威,告訴人不可輕慢、褻瀆上帝。
  你以為世上的地位、錢財是你的嗎?當上帝要取回這些的時間到了,就算你有多少錢、多大的地位也沒有用,你連最後一口氣也要被拿去。聖經說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亞拿尼亞的屍體包裹,擡出去埋葬了。這個人在上帝聖潔的會中沒有份了。當亞拿尼亞的屍體抬出去後不久,亞拿尼亞的太太撒非喇也來到使徒面前。撒非喇完全不知道先前發生的事情,當她進來的時候,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他說:「就是這些。」撒非喇以為她騙得倒上帝嗎?彼得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妳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妳擡出去。」這句話告訴我們聖靈就是上帝。初期教會認為聖靈是上帝的能力、原則,而不是有位格的神。但這段聖經讓我們看見聖靈就是上帝,就從對這對夫婦的宣判看出來了。這是耶穌升天後對教會第一次的審判。這對夫妻貪愛名聲,惺惺作態,好像與別人一樣賣了田地,將錢全部歸給上帝。難道上帝不知道人的心嗎?難道上帝不知道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心不誠實嗎?上帝的靈感動彼得。彼得沒有財、政、軍等世上的權柄,但他有上帝的同在,他以上帝的權威問了一句,拆穿人虛假的話:「你賣地得到的錢就是這些嗎?」
  人騙人,總以為別人比他笨,騙得來,特別當平信徒欺騙上帝的僕人時。難道你不知道上帝的靈與事奉祂的人同在嗎?亞拿尼亞的死不是偶然的,撒非喇的死不是湊巧的,這兩個人的斷氣都是上帝的作為,上帝的審判臨到這個家庭。夫妻之間的彼此相愛、相勸、相助,不是要使夫妻二人同謀欺騙上帝,而是要彼此提醒怎樣存誠實的心活在上帝面前。有一首詩歌說:「猶大、猶大,你在哪裡?你賣了耶穌,你發財了嗎?你得到的不是你的,你得到的錢剛好買一塊地埋葬你的屍體。」我同樣用那首詩歌講同樣的話:「亞拿尼亞,你在哪裡?撒非喇,你在哪裡?你賣了田地,自己享受一部分,你以為你聰明嗎?你不應當得到的,即使勉強爭得,最後仍離你而去。你被埋葬了,這錢不屬於你。」當你說:「這錢是獻給上帝的」,當你話一出口,這錢財的主權就屬於上帝了。你不要再輕看上帝,不要再欺騙上帝。上帝知道你心中所存的一切。
  太多牧師專講上帝的愛、憐憫、赦免、包容,卻不向會眾提說上帝的威嚴、聖潔與公義。太多基督徒對上帝有非常苛刻的要求,「為什麼上帝不讓我發財?」「為什麼上帝不醫治我的病?」「為什麼上帝不使我的兒女一帆風順?」「為什麼上帝竟然眼睜睜地看我經商失敗?」但當你的靈性進步,你會從追討上帝,轉而追討自己。追討上帝的人,他的靈性是敗壞的;敬畏上帝的人,不斷檢討自己,改正自己,他的靈性是一直進步的。願今天審判的信息再次感動我們的心,提醒我們的靈性。猶大、猶大,你在哪裡?猶大、猶大,你騙來的錢在哪裡?你以為這些錢可以隨你使用,但這些錢卻只足夠買埋葬你屍體的墳地。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在金錢的事上忠心地順服上帝。
  歸正福音教會曾經發生三次錢被偷的事,被偷的是教會,偷教會錢的是歸正福音教會的信徒。第一次我們教會的錢被偷,就是第一任的財政所拿去的。當時信主的人不多,有一個不到三十歲的青年人被選為財政。有一個比較年老的人對我說:「唐牧師,我們的教會剛起步,所選的財政卻是一個這麼年輕的人。他的薪水只有一條印尼盾。當我們的教會越來越大、奉獻越來越多,我很擔心他可能會貪教會的錢。」我說:「你不要懷疑別人,什麼事都要往好的方面去想。」這位長者說:「雖然很抱歉,但我還是要告訴你,財政應當交給一個比較有錢的人管理。」我對他說:「不要疑心病這麼重,信託別人吧!」過了五個月以後,這年紀較大的人對我說:「我發現不對了」,我說:「又來了!為什麼要懷疑人?」原來這個財政將教會的奉獻延了一個月才存進教會的帳戶,在存入教會的帳戶以前,他先把這筆款項存在別的帳戶,每個月奉獻所生的利息就這樣變成他的,一年下來,他拿到了十二個月的銀行利息。後來,我們將他的職位換人做。第二次不是發生在本堂,而是發生在 Karawaci 分堂。奉獻的人記得他奉獻多少,但記帳的人所寫的帳目與奉獻的人所記的帳目不一樣。幾經調查,教會發現一對夫婦同心合意打教會的算盤,慢慢算出他們收了教會多少錢。我們找到做這事的人,我們就刑罰他們,把他們好好教訓了一頓,他們承認了他們的錯。第三次是發生在巴淡分堂。巴淡分堂要建堂,建堂費卻少了好幾個 Milyar(10 億)。傳道人開始查帳,才發現一名財政經常沒有把會眾奉獻的錢交出來。很多基督徒非常幼稚,「奉獻不要寫我的名字,不用講」,有的人怕奉獻給她丈夫知道的話會被罵,就太相信教會的執事。我告訴你,要公事公辦。如果你講「不要緊,不要緊」,魔鬼就工作了。教會查清楚後,發現幾十個 Milyar 的建堂費是被一個人拿走的。我們停了他的職分。他感到非常羞恥,跑到一個小城市去住。我對巴淡的職事說:「你們有沒有寫信告訴那地方的人這個人是不可靠的?」他們說:「我們沒有這麼做,我們不要毀掉他的前途。」沒有人可以毀掉別人的前途,真正毀掉前途的是你自己。後來他得了新冠,四十多歲就死了。他是否悔改,蒙上帝接納?或者他像猶大沒有悔改就下地獄?我不知道。亞拿尼亞、撒非喇遭上帝審判,聖經沒有記載他們幾歲離開世界。上帝不勉強你,你向上帝所許的願,你要行出來;你在上帝面前所願的奉獻,你要交出來。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上帝是聖潔、公義的。願我們用敬畏的心事奉上帝。願主的恩愛常在我們的身上。
內文:編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主日信息20220612,未經講員過目。

內文:編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主日信息20220612,未經講員過目。
📡《聖經中各種審判》- 唐崇榮牧師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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