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仇敵(傅格森)
關於活出基督徒生命的這個層面,如果我們想要加以了解,就要知道,神學家經常告訴我們有3個原則能夠幫助我們活出實際的基督徒生命或者說基督徒倫理。第1個原則:這當中涉及的目標是什麼?第2:這當中涉及的動機是什麼?第3:這當中涉及的標準是什麼?你會看到這3個原則全都出現在耶穌這裡的教導當中,目標是要愛你的鄰舍到一個程度我們甚至連那些成為我們仇敵的人都愛。耶穌能夠這麼說是因為祂教導我們愛,並不是某種淹沒我們、控制我們的東西,愛,是基督徒的一種性情,是基督徒向他人展現的性情。如各位所知,有時候我們會說:“我墜入愛河了”,你為什麼需要墜入愛河呢?所謂”墜入愛河”是什麼意思?意思是說我們被某中東西”淹沒”了,我們被掌控了,我們的心被擄獲了,這是浪漫層次的愛。但聖經對愛的見解並不是由那種“我對某個事物的愛淹沒了我”的概念主導的,而是:“我下定決心,因為基督已經為我獻上了祂自己,讓我也能夠為他人獻上自己”。這裡的關鍵問題是萬一出現在你眼前的真的是你的仇敵,你該怎麼做呢?你該怎麼愛你的仇敵?有聽懂我的意思嗎?被告知要愛仇敵是一回事,想像一下我們坐在這裡一起查考聖經,負責領導的人是你,你說:“耶穌這是在教導我們什麼呢?”然後瓊絲女士說:“耶穌這是在教導我們要愛仇敵,我們必須愛我們的仇敵”,大家聽了,都點頭同意“是啊,說得好,我們都要愛仇敵”。接著,身為小組長的你說:“該怎麼做呢?該怎麼做呢?”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也許是某個健談的人會開始講出各種答案,或者是大家都會轉頭看向小組長並說:“請告訴我們該怎麼做,你來告訴我們吧,我們還沒讀那卷書”。但耶穌怎麼說?祂是怎麼做的?祂並不是說:“聽好了,我要向你們宣告該怎麼做”。祂是這樣告訴我們的:“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跟那種“有仇不報非君子”或“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思想是截然不同的。主耶穌這話並不只是勸勉我們禱告而已,不單只是如此。主耶穌也明白,當你開始為某個仇敵禱告的時候,你就無法再以原先的方式對待對方了。這麼做,有許多效果,其中一個效果就是使你不再深陷於那種拼命防備仇敵的情境之中。在那種情境中,你其實很容易會變成主動施加傷害的那一方。我們的許多仇敵都令人畏懼,不是嗎?他們想要你失敗,想要污辱你,他們大權在握。但你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一旦你開始為他們禱告,你就會漸漸意識到,大權在握的並不是他們,大權在握的,是主。當我開始為他們禱告的時候,雖然他們在我看來可以說是人高馬大,但我所定睛的那一位,容我這樣說吧,祂是更加地“人高馬大”。
主耶穌也明白,當你開始為某個仇敵禱告的時候,你就無法再以原先的方式對待對方了。
愛仇敵
我們被呼召以一種能夠彰顯我們救主之愛的方式來愛我們的仇敵。在這堂課中,傅格森博士深入講解耶穌如何教導我們作為慷慨的天父的兒女來愛我們的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