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勸戒手冊:從他們當中趕出去(亞當斯)

教會勸戒手冊:從他們當中趕出去(亞當斯)

第八章

基督對於教會勸戒的最後一段話,記載在馬太福音十八章17節:
「⋯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外邦人向來是在教會以外,他從來就不是教會裡的一份子。稅吏在耶穌的時期,因為他勾結敵人並且偷竊,是被教會趕出去的猶太人。那位被教會趕出去的人,會被交給撒但,從此不再被看成是「信徒」,而是「非信徒」。

這意味著,在這人的靈命狀況還未作最後判斷前,教會就要對待他如同非信徒一般。既然他拒絕聽從基督賦與教會行政執掌者的權柄,這表示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是信徒。教會不會審判他的靈命,因為,唯獨上帝是鑑察人心(judgment of heart)的主,但是,教會一定要判斷這人言行的情況。既然他在言行上表現得如同「外邦人和稅吏」一般,因此就要這樣的對待他。這樣的審判是功能審判(functionaljudgment),這乃是說教會與這人之間的關係,就如同和其他非信徒一般。極其有可能的一件事,就是你所趕出去的那個人,他是信徒,卻表現得叛逆,經過勸戒之後,他還會回轉,並回到你們當中。如同哥林多教會那位亂倫的男子,在經過被教會趕出去之後,他為自己的罪悔改,並被教會挽回且彼此相交。那悔改過的人也必須重新被接納(請看第九章有關重新接納的過程)。但是,在他悔改,並且是真的悔改之前,你就必須待他完全如同一位非信徒般。

這也就是說,假設他想和一位信徒結婚,你就不能夠允許他這麼做,因為信徒原本就應該「與信的人共負一軛」。這也表示你與他對話時,你有義務向他傳福音(evangelize)。你在他被教會趕出去之後,你與他相會,以下是一段你們的對話記錄:
「約翰,請讓我告訴你。聖經告訴我們,我們全都是罪人,需要一位救主,那是為什麼基督來到這世上,祂…」
「嘿,請等一下,你想幹什麼?你想向我傳福音啊?」
「坦白說,是的。」
「我跟你說清楚吧,雖然我是被教會趕出來了,但是,我可還是個基督徒。」
「我可不這麼認為,你既然拒絕聽從且順服基督的真理,你表現的就像一位非信徒般,現在,請讓我再一次和你分享福音吧⋯」
約翰如果是一位基督徒,從上述的對話中看來可能是真的,無論如何,你就是繼續向他傳福音,為的就是要引導他對自己名義上的處境有所醒覺,並且使他「為自己的罪羞愧」(to“shame” him),以致他悔改並重新與上帝和好。他若不是基督徒,上帝也可以使用你向他作見證,引導人歸向祂。p.100-103

矯正性質的勸戒包含了五個步驟,透過下圖可以更清楚地明白:

簡要介紹

這是牧長、同工和所有信徒們量身訂做的手冊。

本書按馬太福音十八章15-17節所發展出的勸誡五步驟,針對在生活中威脅著婚姻、家庭、友誼及教會等各樣事件,提供合宜的解決之道。現今許多教會的軟弱,實在是因為沒有執行教會勸戒的直接後果。

信徒發生離婚事件、教會產生分裂、錯謬的教導竟被宣傳,以及諸如此類的事件,全都是因為基督所強調的防範管道(即教會勸戒的程序和運作),不再產生影響力所致。因此,符合聖經教導的勸誡,可以醫治破裂的關係,恢復恰當的人際關係,並且確保教會健全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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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斯博士(Jay E. Adams)(1929 – 2020)

曾任韋敏斯德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實踐神學的教授,是二十世紀聖經輔導的先驅。聖經輔導學歷經近四十年的發展,以漸為教會界所重視。

亞當斯創辦了「基督徒輔導及教育基金會」(Christian Counseling & Educational Foundation,簡稱CCEF)、美國聖經輔導協會,以及「永恆話語文字事工」(Timeless Texts),秉持「回歸聖經」的原則,引導人邁向成聖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