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聖經 上帝行大事 第13章
上帝在聖經中啟示自己
上帝把律法賜給摩西
「全部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西,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
如果我告訴你,我正在想一個七個字的句子,間你:「我正在想的句子是什麼?」你可能一猜再猜,卻永遠猜不到我所想的句子是什麼。你如果要知道我在想什麼,我就必須向你揭示我的想法。揭示就是讓人明白未知或隱藏的事。
很多事是人類靠自己就能理解的。人們或許得花好幾世紀的時間努力研院,終能學會如何使用電力或進行腦部手術。但有兩件很重要的事是人類絕對無法靠自己理解的,而是要靠啟示。這兩件事是:上帝是怎麼樣的上帝,以及上帝對人有何要求。因著上帝的良善,祂已向我們啟示祂是怎樣的上帝,以及祂對我們有何要求。不但如此,上帝也出於祂的智慧,而把啟示寫在聖經裡傳給我們。「聖經」一詞有「寫作」的意思。如果我們得倚賴人的記憶或口耳相傳,那我們會一直懷疑自己是否擁有出於上帝的正確啟示。但因上帝的話語寫在聖經裡,所以每一代屬神的子民都能自己考查上帝的啟示。(第13章)
大多數兒童主日學教材,是用聖經的人物或故事來教導兒童如何做個好人;但是本書的作者採用了另一種進路──把焦點放在神的身上。作者透過九十個故事,講述神特殊的性格,強調神才是每個聖經故事裏的主角;並且以生動的手法,重述聖經的故事,透過「至於我和我家……」的問題討論,幫助讀者應用這些真理。 父母可以用此書陪伴孩子靈修,主日學老師更可藉此書,讓孩子認識這位行大事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