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是一個恩賜(傅格森)(聖靈論(傅格森))

信心是一個恩賜(傅格森)

不是對基督的信心可以拯救人,而是基督藉著信心來拯救人(聖靈論(傅格森))
不是對基督的信心可以拯救人,而是基督藉著信心來拯救人(聖靈論(傅格森))

信心是一個恩賜(傅格森)

這一點在新約中被進一步強調,因為信心是聖靈工作的果子,在新約中被認為是上帝所賜的。這裏,又有一個在聖靈工作和人的回應之間明顯的張力。在這個方面,保羅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視角。他把相信和受苦作了進一步類比:「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一29)在基督徒的經歷中,受苦和信心一樣都是上帝的恩賜。不過,受苦的恩賜並不是作為一個fait accompli(既成事實)似的好處被賜給我們。是我們,而不是上帝,在受苦。但是,這個受苦確實是來自於他的一個恩賜。同樣,信心也不是一個放在我們手中的包裹。信心是當事人全部人格都參與的一個行為,是在聖靈的引導下朝向基督的。上帝也不是代替我們或者在我們裏面相信,而是我們自己來相信。但是,卻單單是因為上帝的恩典我們才能相信。他的恩賜也就同時是我們的行動。

關於這一點的經典經文是《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這裏有一個著名的釋經難點。這裏的「這」的先行詞是什麼?也就是說,「上帝所賜的」是指什麼說的?

對於一個很隨意的讀者來說,「這」的自然的先行詞就是「信「心」(信心是最直接的先行詞)。但是「這」(touto)在原文中是一個中性詞,而前面的兩個比較明顯的先行詞都是陰性詞(charis,恩典;pistis,信心)。而且,「得救」(salvation)也是一個陰性詞,而「得救」也可以被理解為隱藏的先行詞:「這(也就是得救)並不是出於自己……」

在語言中有一個很早就確立的原則,就是一個名詞語法上的詞性可能和這個詞所指的事物的屬性不同,而一個代詞的詞性可以和先行詞的詞性相同,而不是和這個代詞所指代的詞的詞性相同。在這個特別的經文中,因為pistis和charis都是中性的,所以每一個都可以作為先行詞。

有三個方面的考慮支持把信心pistis作為先行詞(也就是說是上帝的恩賜的說法:

(1)這是最直接的先行詞,因此也是最自然的。
(2)如果說恩典也是上帝的恩賜的話,會是一個不平常的重複
(但是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就像《羅馬書》三章24節和五章15節所顯明的),因為從定義上來說,恩典就是上帝的恩賜。
(3)這可以使我們更好地理解保羅的思想方式,他的思想可以

用下面的話加以重述:

上帝使我們活過來——因著恩典,你們得救(弗二5)。
上帝使我們復活——來彰顯他的恩典(弗二6-7)
確實你們是因著恩得救的(弗二8)!
但是,這個恩典也涉及到我們的行動,而不是忽略我們的
行為(救恩是因著信心,也就是和我們積極的回應有關)。不過,我們這邊的積極的信心並不排斥恩典。
因為,即便是信靠的能力也不是我們獨自就能有的。
信心(也)是上帝的恩賜。
這樣:從恩典而來的救恩也是藉著信心。
但是,現在我們應當清楚的是,這個救恩雖然是由行動(信心)來領受的,但卻不是「通過善工」而來的。
這涉及到我們的行動,但是卻使我們沒有自誇的可能(弗二9)。
所以:救恩不是我們自己的工作;相反,我們是上帝的工作(弗二10)

即使我們接受說,「藉著信心得救」是先行詞的話(加爾文和其他一些人傾向於這個說法),也仍然暗示說信心是上帝的恩賜。信心在任何一個情況下都被保羅為上帝的恩賜,這一點在《以弗所書》六章23節中得到了證實。在那裏他祈求「願……信心從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除非在以一定意義上說信心是從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來的,否則這樣的禱告就是毫無意義的了。同樣的,彼得提到那些「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彼後一1),這裏似乎是指著信心的內容(fides quae creditur)而不是信心的行為(fides qua creditur)說的。進一步來說,在新約中,悔改(它和信心是不能分開的)被看為是上帝的恩賜(五31,十一18;提後二25)因此,如果信心也被看為是上帝的恩賜就不會使人感到驚訝了。那麼,這裏雖然神聖的主權被放在了一個優先的地位上(它是信心的必要條件sine qua non),但是卻沒有削弱信徒自己作為的現實性和重要性。

進一步說,在救恩的應用中,積極地使用信心(是我們,而不是上帝相信)並不會抵消聖靈工作的恩典。正是信心的本質決定了我們可以積極地領受基督和在他裏面的稱義,卻不會對之有什麼貢獻。畢竟,信心是對別人的信靠。這和所有的自足和自我依靠都是對立的。

保羅在其他地方也暗示這一點,他說救恩的應許是憑著信心得到的,因此就是屬於恩典,因此也就屬於所有的信徒(羅四16)。信心涉及恩典,沒有把上帝的救恩轉變為人的善工的結果。

華飛德一針見血地指出這點:

信心的拯救之能力不是從自己而來的,而是從信心的對象,全能的救主而來的。在聖經中,信心作為本質上的一個心理上的行為,從來沒有被看成具有拯救的能力,就好像這樣一種心態或者思維方式可以成為一個德行,從而向上帝要求回報一樣……不是信心能夠拯救人,而是對基督的信心可以拯救人……嚴格來說,甚至不是對基督的信心可以拯救人,而是基督藉著信心來拯救人。

我們是被基督,藉著信心而拯救的。信心的拯救大能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信心的對象。就像伯克沃爾(G. C. Berkouwer)在其他地方所說的:「信心裏面沒有任何建造性和創造性的作為,它單單只是依靠上帝的應許。」這裏面,信徒的全人都投入其中,但是同時恩典並沒有絲毫削弱。靠恩典得救的偉大之處在於,雖然其中涉及到了人的作為,但是卻沒有絲毫淡化救恩的恩典性。韋伯很好地指出:「根據聖經的理解,信心不是把人的存在放在一邊,相反,是最大限度地讓人參與其中。」

聖靈論|第6章|新創造之靈|116-119

聖靈論|第6章|新創造之靈|116-119

有一個在福音派和其他宗派中被廣泛認可的觀點,認為「聖靈曾被我們遺忘,直到二十世紀才被重新發現」,是這樣嗎? 傳格森認為我們應該換一個說法,因為,儘管聖靈的工作已經被承認,然而對於許多基督徒來說,聖靈本身仍然是上帝裏面匿名而難以名狀的一個層面。他認為把聖靈稱為三一神中「未知」的那一位,比稱之為「被遺忘的」位格更加貼近現實的情形。因此在本書中,作者緊緊圍繞聖靈是誰或是什麼以及聖靈的工作展開討論。傅格森的研究根植於聖經中聖靈在創造和救贖中的故事,也由此驅動。整本著作顯出作者對教會有關聖靈的歷史神學的熟稔於胸,以及當代對聖靈教義有所探究的背景多樣的基督徒們的溝通對話。書中有對基礎性問題的概覽和釐清,也有對艱難學理的追問和回應。這是一位改革宗神學家的思想結晶,值得所有持不同觀點者尊重和珍惜。在每一頁文字中,清晰而深刻的洞見躍然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