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的兒女是教會會員(華特斯)

在舊約時代,神命令信徒的兒子都當受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同樣地,新約時代的信徒兒女,也當藉著同樣的命令而接受洗禮,作為立約的記號。在這兩種情況下,他們之所以有權接受立約的記號,乃是因為他們生來就是教會的成員。

但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新約聖經承認信徒的兒女是教會會員?當然有,請看保羅在以弗所書六章1-3節所說的話: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保羅是指哪些兒女呢?他是指以弗所教會信徒的兒女。保羅如何稱呼這些兒女?他稱他們為「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弗一1)。也就是說,保羅把他們視為教會的會員。他為什麼稱以弗所教會的會員為「聖徒」呢?保羅在這裡並不是指他們都是內心聖潔的人,而是指他們因著蒙召,從世界裡分別為聖歸給神。

因此,兒女是教會的會員,並蒙召追求聖潔。在以弗所書六章1-3節,保羅告訴會眾的兒女,他們該怎樣按照這呼召來生活。在以弗所書六章4節,保羅要這些兒女父親「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換句話語些兒女蒙召成為基督學校裡的學生,要作基督的門徒。

請思想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14節所說的話:「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只要父母有一方是信徒,兒女就是「聖潔的」,而非「不潔淨」。根據我們從上述以弗所書經文得到的結論,我們可以說他們之所以是「聖潔的」,原因就像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1節稱他們為聖徒一樣。他們蒙召從世界裡分別為聖歸給神。

摘自:耶穌如何治理教會 第一章 教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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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01:什麼是教會

聖經指出基督是教會(祂的身體)的頭,教會是神所統管的。

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教會就像一個有「關節和筋絡」的人體,基督徒就像人體的關節和肌腱一樣相互聯繫,並「照著神所要求的,生長起來」。

教會是基督在地上施行統治的有形代表,這就凸顯了教會治理的重要性。 本書探討教會的定義、治理體制、權柄、職分、教會法庭等,幫助教會的治理者和一般會眾,遵照聖經的吩咐治理教會,並委身於教會的生活與事奉中,使眾人能認識和榮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