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選擇善及對基督的信心都是出於神的恩典(基督教教義史|伯克富)

基督教教義史:奧古斯丁對罪與恩典的看法(伯克富)

三.奧古斯丁對罪與恩典的看法

第二章伯拉糾與奧古斯丁的罪論與恩典論

第五部 罪論、恩典論和相關教義

奧古斯丁對罪與恩典的見解,無疑受到他早年的宗教經驗以及他反伯拉糾思想的影響,但他主要的觀點是建基於詳細研讀羅馬書,以及他對於靈魂與上帝的關係的理解。他認為人即使在未墮落的景況中,也必須完全依靠神以達成受造的目的。

(一)奥古斯丁對罪的看法

為了反對摩尼教,奧古斯丁堅決強調罪自發的特性。

同時他相信罪的舉動,切斷了靈魂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將靈魂置於必然犯罪的景況中。由於罪進入世界,人無法再憑意志行真正的善,就是源於神的愛的善,也不能實踐他受造的目的,只能在罪的網羅中愈陷愈深。這並不是說他已失去了對神的一切意識,因為事實上他繼續嘆息渴望神。

奧古斯丁否認罪的積極性,認為罪乃是一種消極或缺乏的境況。罪不是實存的惡加諸於人,乃是善的缺乏(privatio boni)。他發覺罪的主要根源在於對自我的愛(Self-Love)取代了對神的愛。人類背叛上帝的普遍結果,可見於人的肉慾,就是在靈魂中,與理性相對抗、無止境地追求感官快樂的力量。罪以及它所造成的混亂,就帶來了死亡。人類被造原是可以不死的,這並不是說他永遠不可能死亡,而是他有身體不朽的能力。要是他一直順服神,他就會在聖潔的光景中得到堅定。他本可從「能不犯罪、能不死」(posse non peccare et mori)的境況中,過渡到「不能犯罪、不能死」(non possepeccare et mori)的境況中。但是他犯罪了,結果他進入了「不能不犯罪、不能不死」(non posse non peccare etmori)的境況中。

藉著亞當與其後裔的「有機關係」,亞當將他帶有罪過與敗壞的墮落本性傳遞給他的後裔。奧古斯丁所瞭解人類的聯合 (unity),並不是同盟性(federal)的聯合,乃是實際 (realistic)的。全人類都是由第一個人亞當所生下來的,因此實際上也在亞當裡面犯了罪。人類並不是由獨立而互不相關的個體所組成的,而是由亞當所代表的人性中的一整個有機體,其中有許多個體化(individualizations)的器官(organic parts)。因此,人性中的罪也是每一個人的罪。

人犯罪的結果就是全然墮落,不能行任何屬靈的善事。奧氏並不否認意志仍有某種程度上的自由,而仍然能夠行出被社會公認的善事,從較低的標準看來,甚至是值得讚賞的。奧氏同時主張人離棄了神之後,擔負罪過,受邪惡的轄制,不能憑意志行神眼中看為善的事。

奧古斯丁認為,只有從愛神的動機發生的行為才是神所看為善的。

(二)奥古斯丁對恩典的看法

人的意志需要被更新,而這從始至終是神獨自的工作,出於神的恩典。在此須小心避免可能造成的誤解。

當奧氏將更新人類的工作完全歸功於神的恩典,而又提出「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時,他並不是暗示神的恩典會強迫人的意志,與人本性的自由相反,而是如上所述,人的意志被改變了,自願去選擇善。人的意志被更新,也就恢復了它的真自由。神能夠也真的用了上述的方式去引導(但非控制或逼迫)人的意志,然後人自己的選擇就轉向道德與聖潔。就是這樣,神的恩典成為人裡面眾善的根源。

基於以上所述,奧古斯丁重生的教義屬於神恩獨作說(monergistic,意即重生是單靠神的恩典,人是沒有功勞的)。聖靈的運行是必要的,不僅為了供應人的不足,更是為了完全更新一個人的內在性情,使他在靈性上順服律法。正如賽德(Shedd)所說:「恩典賜給罪人,不是因他相信,乃是為了使他可以信,才把恩典給他;因為信心本身就是神的恩典。」神恩的功效使人重生,讓罪人可以歸信(conversion),這可以算是人與神合作。奧氏把神恩典的工作區分為幾個階段:「先行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運行的恩典」(operativegTace)、「合作的恩典」(cooperative grace)。在「先行的恩典」中,聖靈用律法使人意識到自己的罪,並產生罪咎感。在「運行的恩典」中,聖靈用福音生發出對基督以及祂救贖之工的信心,並藉此使人因信稱義、與神和好。在「合作的恩典」中,被更新的意志與聖靈合作,進行終身的成聖之工。恩典的工作包括:人按著神的形象完全地被更新,在靈性上從罪人變成聖徒。雖然他說到教會是一個可獨立施予救恩的機構,並說洗禮可以使人重生,但這樣說法與他的主要思想,幾乎是完全不一致的。

(三)奥古斯丁對預定的看法

奧古斯丁認為神的恩典是救恩的充分條件,而這觀點很自然地形成了他的預定論。神在歷史中施恩更新罪人的工作,是祂在永世計畫中所定的旨意。起初奧氏傾向於認為神的預定沒有必然性,而是基於神的預知;神揀選那些祂知道會相信的人。這其實是將神的預知,即預見人的自由行動,作為預定的條件。可是不久之後奧氏就看出聖經有關章節的一致性及其正確的解釋,使他不得不承認,人選擇善以及對基督的信心,都是出於神的恩典,因此他就重新修改他的預定論。他通常將預定論與罪人所得著的救恩放在一起討論,甚至主張應當由永恆的觀點來看救恩(sub specie aeternitatis)。至於未被揀選的人,奧古斯丁則認為這是神的一種置之不理的旨意,就這方面而言,棄絕與揀選是不同的,被神棄絕只是因為沒有得到神的幫助,而無法自行得到救恩。

奧氏雖然是位嚴格的預定論者,但是在他的教導中也有一點點不合乎他主要思想的成份,就是重生的恩典會再次喪失的觀念。他主張,只有那些得重生而堅信到底的人,或重生後失喪又蒙恢復的人,才能至終得救。然而,他還有另一個說法,可以彌補這個矛盾。他認為,蒙揀選的人絕無可能在未重生的景況中死去。pp14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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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義史(伯克富)COVER

伯克富(Louis Berkhof )(1873 – 1957)

作者簡介

改革宗神學家,他對教會的影響,主要來自神學院。大學和教會採用他的《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 1941),此書不斷再版;第一版(1932)是以《改革宗教理學》為名出版。伯克富是荷蘭人,於1882年前往美國。他先畢業於加爾文學院和神學院(Calvin College and Seminary),然後在1902-4年到普林斯頓神學院跟隨華菲德(B. B. Warfield)和霍志恆(G. Vos)讀書。1906-44年,他在加爾文神學院擔任過不同的職位,包括自1931年起擔任院長之職,直到1944年退休。

伯克富的神學思想,主要是建立在荷蘭改革宗的傳統(特別是赫曼.巴文克[H. Bavinck])。他的《系統神學》的優點,乃在能用英文把改革宗神學表達出來,全書條理極分明,適合神學院作教科書用,又能討論最新的神學思想(如早期巴特[Barth]的思想),不過在神學思想上卻沒有什麼創意。……近代改革宗神學似乎還沒有一本英文的系統神學作品可做學生課本之用,故在可見的將來,他的《系統神學》仍會受歡迎。

延伸閱讀《系統神學(伯克富)》